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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农户兼业行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
——基于云南省农村558户农户的调查

2018-03-07任天驰彭志远

上海农业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云南省农户

任天驰,彭志远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昆明650201)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大幅加快,当前农村存在较为普遍的农户兼业化及农地耕作细碎化情况。其中农户兼业行为是否会阻碍农村土地流转是目前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一部分学者认为,农户的兼业行为会导致土地流转市场供给减少,使得农村土地流转效率降低[1-3]。钱忠好[4]以农户的家庭决策为视角进行实证研究,认为农户家庭部分成员的非农就业并非其进行农地流转的必然诱因。孙玉娜等[5]同样指出农村的劳动力大量外流并未导致农户的土地流转。但也有学者认为,农户兼业行为对土地流转起促进作用,如张忠明等[6]根据在浙江省的实地调研发现纯农户的土地流入意愿较强,而兼业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较强。张璟等[7]根据清华大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百村调研”数据实证分析发现农户土地转出行为与农户的劳动力兼业水平、收入兼业水平存在正向关系,并指出农户家庭成员中常年在外务工者的比例越高,其选择转出土地的可能性就越大。

对于同时作为欠发达地区和以农业为主的云南省,关于农户兼业行为对其土地流转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根据调研数据,兼业农户的占比达47.30%。基于此,本文以云南省的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通过分类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以理清欠发达地区农户兼业行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并为引导欠发达地区兼业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材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的测算,2016年全年云南省土地流转累计达105.3万hm2,虽总数并不突出,但若结合土地总面积分析,云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比重在欠发达地区是靠前的。因此,以云南省作为调查区域可以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有较准确的反映。

本文数据来自2016年云南省的昆明,昭通,文山,红河,普洱,德宏,保山,迪庆,景洪等地区的调研资料,上述地区都属于云南省农村兼业农户较多地区,且农户的兼业特征较为明显。为确保研究的结论更加准确,在选择样本时遵循分层的随机抽样方法,保证样本的差异性和覆盖面。问卷共发放620份,其中有效问卷558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0%。

1.2 研究方法

1.2.1 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调查共计558个农户家庭样本,其中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占39.78%,共流转土地面积116.8 hm2,农户平均流转面积2 193 m2。被调查家庭户主民族为汉族的占63.6%,少数民族中占比最多的为哈尼族,苗族和白族,共占比19.9%。每个家庭平均劳动力为2.8人,家庭劳动力为2人的占比达43.7%。家庭中受教育程度最高家庭成员学历为大学或以上的占比27.2%,可见被调查家庭大多数文化层次偏低。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支队的统计口径,以农户的家庭年农业纯收入占该农户家庭的年总收入为标准来划分不同经营模式的农户,该比重大于95%的为纯农户,该比重大于50%小于95%的为I兼农户,该比重大于5%小于50%的为Ⅱ兼农户,其他农户为非农户。在本次调查的样本中,纯农户最多,占比为51.08%,户数为285户,I兼农户共86户,占比为15.41%,Ⅱ兼农户共100户,占比为17.92%,非农户87户,占比15.59%。可见被调查家庭中纯农户很多,云南省农村农户的兼业程度还处在较低水平。

1.2.2 样本农户土地流转概况

调研数据表明,样本农户的土地流转比例为39.78%;其中有148户农户转入土地,占比为26.52%;74户农户转出土地,占比13.26%。不同兼业程度的农户土地在选择土地流转方面具有明显差异(表1)。

表1 样本农户土地流转比例统计表Table 1 Statistic of land transfer proportion in surveyed farm households

从转入土地农户所占比例来看,纯农户最高,占比为49.32%,I兼农户次之,占比为34.46%,非农户最低,占比为3.38%。从转出土地农户所占比例来看,占比由高到低分别是非农户,II兼农户,I兼农户及纯农户,占比分别为41.89%,39.19%,12.16%和6.76%。

1.2.3 计量模型构建

设定农户对土地进行流转的事项为三种:转入土地、转出土地与未参与流转。将这三种情形设为三项事件,此三项事件的概率和为1,因此采用多分类Logistic模型分析。假设因变量共有t个分类,设定其中一项事件为“对照组”,以π(s)i=Pr(yi=s)来表示某个单项事件属于分类s(s=1,2,…,t-1)的概率,单项自变量或者协变量Xi的分类Logistic模型为:

logit(π(is)/πt)=β0(s)+β1(s)Xi(s=1,2,…,t-1),其中,β0(s)是其截距的参数估计值,β1(s)是其偏回归的系数估计值,表示s类与t类之比[8]。

在本数据样本中,y值共包含三个事件,具体为:y=1,表示农户转入土地;y=2,表示农户转出土地;y=3,表示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参照组)。则对应的多项Logistic模型为:

logit pr1/3=ln[pr(yi=1|Xj)/pr(yi=3|Xj)]=β1+β11x1+β12x2+… +β1ixi+u=g1(Xj)

logit pr2/3=ln[pr(yi=2|Xj)/pr(yi=3|Xj)]=β2+β21x1+β22x2+… +β2ixi+u=g2(Xj)

其中,Xj(j=1,2,…,j)表示影响农户土地流转的各种因素,β1i,β2i是 Xj(j=1,2,…,j)的偏回归系数,表示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时,该影响因素取值增加1单位时所导致两种选择的机会之比的比数比值的变化量,β1和β2为常数项。

1.3 变量设定

黎庭[9]、王兆林等[10]的研究表明,农户户主特征、家庭经营特征、家庭自然禀赋等变量都对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有着显著的影响。此外,云南省作为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在本次调研数据中,少数民族家庭占比为36.4%。因此,本文将户主年龄、户主民族、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家庭劳动力总数、家庭成员拥有的最高学历、农户兼业情况作为自变量,具体特征及赋值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赋值说明表Table 2 Variable assignment description

2 结果与分析

基于样本数据,采用 SPSS 19.0对多分类Logistic模型进行估计,其中Pseudo R2=0.901,P值为0.000,表明模型的估计结果是可信的,回归结果显示X3、X4、X5变量是农户转入或转出土地的共同影响因素,X6兼业情况在影响农户决定进行土地转入或转出时有明显差异(表3)。

表3 模型回归结果Table 3 Estimated results ofmodels

转入土地栏的估计结果显示:相比于对照组,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家庭最高学历情况对农户选择转入土地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家庭劳动力总数对农户转入土地有显著正向影响,系数值为0.029,即固定其他影响因素不变,若农户家庭劳动力增加一人,则其选择土地转入的概率就会相应增加2.9%;从兼业情况来看,农户的兼业程度与农户选择转入土地呈负相关关系,随着农户兼业程度的上升,其选择转入土地的概率明显降低,其中I兼农户、Ⅱ兼农户选择转入土地的概率均明显低于纯农户,非农户选择转入土地的概率最低。原因可能在于随着农户兼业程度的增加,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行为减少,客观上降低了对土地的需求。

转出土地栏的估计结果显示:相比于对照组,家庭劳动力数量与农户转出土地呈负相关;而人均耕地面积、最高学历两个变量与农户选择转出土地存在正相关关系;从兼业情况来看,农户兼业行为对农户选择转出土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I兼农户选择土地转出的概率远小于II兼农户,原因在于I兼农户地的非农收入只是农业收入的一个补充部分,该阶段农户家庭的非农收入并不能导致农民退出农业生产。Ⅱ兼农户土地转出的概率高于I兼农户和纯农户,说明当农户的非农收入占超过50%时,农户对农业收入的依赖减弱,选择转出土地的概率更高。

3 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云南省的实地调研数据,从云南省农村兼业农户的自身特征出发,通过分类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云南省农村农户兼业行为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结论表明:云南省农村农户的兼业行为并未妨碍其进行土地流转,但兼业农户在土地流转市场中的角色与其他类型农户存在显著差异。与未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相比,在转入土地市场中,纯农户占比最高,接下来依次为I兼农户,II兼农户及非农户。在转出土地市场中,非农户占比最高,接下来依次为II兼农户,I兼农户,纯农户。基于此,对于如何引导欠发达地区农村兼业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组织专门的村级负责团队帮助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实证结果显示,家庭的受教育程度对土地转入有负向作用,而对土地转出有正向作用。其原因在于,在调研中发现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家庭更容易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也更倾向于主动与土地转入方联系。因此,应组织专门的村级负责团队宣传及帮助农户解读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并协助农户与土地转入及转出方进行联系,以解决一些农户无法实质落实土地流转的问题。

(2)加强兼业农户的非农就业培训力度。农户兼业行为对农户选择转出土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随着农户兼业程度的上升,其转出土地的概率明显更高。因此应加强尤其是对I兼农户的非农就业培训力度,提升兼业农户的自身能力以增强其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使其逐步向非农户过渡,以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供给。

(3)发展家庭农场。调查样本中,纯农户的占比最高,其选择转入土地的概率也明显高于兼业农户和非农户,而家庭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农户转入土地可能性也较高。因此,应重点发展一些以农户家庭劳动为基础,在经济上以农业收入为主的从事专门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有效需求,并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1]贺振华.农户兼业及其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一个分析框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8(2):72-78.

[2]李娟娟.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的关联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1(7):108-110.

[3]黄延廷.从农户兼业化对农地规模经营的制约机理谈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对策[J].管理现代化,2011(3):44-46.

[4]钱忠好.非农就业是否必然导致农地流转:基于家庭内部分工的理论分析及其对中国农户兼业化的解释[J].中国农村经济,2008(10):13-21.

[5]孙玉娜,李录堂,薛继亮.农村劳动力流动、农业发展和中国土地流转[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2(1):25-30.

[6]张忠明,钱文荣.不同兼业程度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研究:基于浙江的调查与实证[J].农业经济问题,2014(3):19-24.

[7]张璟,程郁,郑风田.市场化进程中农户兼业对其土地转出选择的影响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6(3):1-12.

[8]田维明.计量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9]黎霆,赵阳,辛贤.当前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10):4-11.

[10]王兆林,杨庆媛.农户兼业行为对其耕地流转方式影响分析:基于重庆市1096户农户的调查[J].中国土地科学,2013(8):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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