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2018-03-06律星光
律星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由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牵头,联合工商银行、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国信保、辽宁省社保基金、北京首钢基金、天风证券、中菊资产、东北再担保公司等40余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于1月5日上午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裁施洪祥出席合作机制成立会议并致辞。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保、东北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发言。中央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金融办等参加会议。
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旨在搭建连通政府部门、金融投资机构与东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类企业之间的桥梁,打造开放式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合作平台,汇聚金融资源,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合作机制在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下规范运作,主动接受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
林念修副主任表示,当前东北地区经济筑底回稳的迹象逐步显现,积极因素在不断积聚,投资东北的机遇期、窗口期已经打开,建立金融合作机制正当其时。合作机制要为推动东北经济转型发展打造助力器,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构建安全阀,为优化东北金融生态环境提供新途径。建议合作机制着眼大局,共建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有效合作模式;强化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务实合作,携手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履行东北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合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
郑之杰行长表示,作为合作机制首轮执行召集人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将全力做好组织工作,尽职履责,会同各成员单位,把合作机制做实落实到位,推进融资助力、信息共享、風险防控、合作创新、人才培训等五大重点工作,聚焦东北老工业基地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融资需求,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发挥各方优势,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东北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别签署了《共同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和《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联合行动备忘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