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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译性限度的几点思考

2018-03-06陈顺意

武陵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叠词音译谐音

陈顺意

(广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可译性限度又称不可译。学界关注不可译由来已久,著述颇多,成果颇丰,但其中的某些领域如语音翻译、字形翻译以及词汇翻译的可译性限度尚未得到广泛的关注。本文拟在简要梳理可译性限度学术脉络的基础上探讨这些领域的不可译。

一、可译性限度的学术脉络

法国翻译理论家穆南(Georges Mounin)在《翻译的理论问题》一书中指出,翻译中存在许多障碍,这些障碍构成翻译可行的限度[1]。我们通常把这种翻译过程中可能遇到某些障碍而构成的翻译可行限度理解为可译性限度。但就可译性限度及其相关研究来看,正式明确提出可译性限度这一概念的当属英国翻译理论家卡特福德(J.C.Catford)。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一书中,卡特福德把翻译分为完全翻译和受限翻译,进而把后者进一步细分为语音翻译、字形翻译、语法翻译及词汇翻译。受限翻译即不可译,按照涉及的因素又可分为语言不可译和文化不可译,按照可译程度又可分为绝对不可译和相对不可译。绝对不可译又叫可译性的绝对限度,一般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媒介之间的翻译,如文本的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之间的互译;二是媒介层次(音位或字形)或语法和词汇层次之间的翻译,如不能把原语音位译成译语语法,或把原语词汇译成译语字形[2]53。相对不可译是指人们由于暂时缺乏相应的语言形式而造成的不可译,其原因在于语言所造成的不可译仅仅只是表面的[2]54。然而,在翻译实践中,人们对绝对不可译和相对不可译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可译性限度的研究主要围绕语言和文化两个维度展开。陈登从语言和文化两个方面论述了不可译性,并提出了补偿手段。语言方面涉及字形、语音、词汇、语法、文体风格,而文化方面则包括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社会文化背景[3]。张薇薇、刘志荣探讨了文化不可译,内容主要包括称谓语、成语、典故等的翻译[4]。梁松林从词汇空缺、词义冲突、语义联想、语用涵义四个方面阐述了可译性限度[5]。王立红、巫绍华从相对不可译和绝对不可译两方面论述了语言不可译:相对不可译随具体条件而定,而绝对不可译包括语音效果、“形”、语义等的不可译[6]。黄碧蓉研究了问候语、称谓语、双关语、成语、汉语拆字、回文、诗歌等特殊语言形式的文化可译性限度[7]。田庆芳研究了几种特殊文体的语言不可译和文化不可译,前者包括谐音双关、对偶、谜语、连珠联、绕口令、回文等,后者包括习语和成语、典故、菜谱等[8]。闫凤霞从语音、词汇、语法和文体四个层面研究了文化不可译,并提出了直译、改译、意译等补偿策略[9]。

可以看出,上述研究虽然涉及语言不可译和文化不可译的诸多方面,但对于某些特殊的领域,如语音翻译、字形翻译以及词汇翻译尚未有深入研究和挖掘。鉴于此,本文尝试借鉴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对语音、字形及词汇翻译过程中较常遇到的翻译限度提出笔者的粗浅见解,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二、语音翻译的限度

语音翻译是指原语文本的音位被译语语音的等值成分所替代[10]。语音翻译包含音译,此外还体现在姓名、叠词、韵律、谐音翻译等方面。由于原语和译语使用两种不同的语音系统,因此语音的传译几乎是不可能的。译者所有的努力都只能创造一种近似的假象。语音翻译属于绝对不可译。

(一)姓名音译的限度

音译是一种零翻译,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往往在无法义译的情况下才采用。事实上,音译免去了许多麻烦,例如汉语人名、地名音译就给译者带来了便利,直接用汉语拼音代替原文,省时省力。但是,音译在翻译实践中也会遇到一些麻烦。例如:“Rose,Lily,… why are they all names of flowers?”翻译为:“露丝、莉莉、……怎么都是些花的名字呀?”译文读者一定会产生疑惑:露丝、莉莉怎么是花的名字呢?这些汉译名看上去跟花没有任何关系。产生这一疑惑的根源在于音译。英语人名“Rose”音译为“露丝”,“Lily”音译为“莉莉”,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冲突。然而,音译遮蔽了原文的意义,音译名掩盖了花名,导致读者产生疑惑,这一疑惑凸显了音译与义译的矛盾,也揭示了音译的限度。本例的补偿策略一般为音译加注,通过注释解释原文的意义。可以翻译为:“露丝(本意:玫瑰花)、莉莉(本意:百合花)、……怎么都是些花的名字呀?”通过加注,彰显了原文作为花名的指称意义,从而与下文“花的名字”产生关联,消除纯音译带来的误解。

(二)叠词翻译的限度

汉语中有大量的叠词,而英语中叠词的数量相对较少,仅限于某些拟声词。叠词除了字形重叠之外,还有语音重叠,尤其通过语音重叠产生特殊的音韵感。因此叠词翻译的一个重要任务便是传递其音韵感。然而,因英汉两种语言的语音系统截然不同,英语中的音韵无法原原本本地移植到汉语中,反之亦然。因为如此,翻译过程中叠词音韵的传递几乎成为不可能。例如,宋代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许渊冲先生翻译为:

I look for what I miss,

I know not what it is,

I feel so sad,so drear

So lonely,without cheer.[11]349

许先生并不拘泥于原文的叠词形式,而是把重点放在原文的文学性和意境上,从而很好地传递了原文的意境。同时采用aabb的诗歌韵式,竭力传递原文的音韵感。但是,原文中叠词的音韵所传递的意境译文读者却不能完全领略到,这也证明了叠词音韵的不可译。

又如关汉卿《大德歌·秋》:“风飘飘,雨潇潇,便做陈抟睡不着。懊恼伤怀抱,扑簌簌泪点抛。”许渊冲先生译为:

The wind soughs hour after hour;

The rain falls shower by shower.

Even the Sleeping God cannot fall asleep.

Regret and sorrow hurt me deep;

My tears drip drop by drop.[11]328

许先生有意使用叠词以传递原文的语言形式,然而客观上讲,并没有完全成功。“飘飘”,“形容刮风下雨”[12],而译文相应部分“hour after hour”意为“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连续地”,二者并不对应。“潇潇”,用来“形容风雨急骤”[13],而对应的英文“shower by shower”意为“阵雨一阵接着一阵”,二者也并不完全对等。可见,叠词的翻译存在一定的限度。

考虑到叠词传译的限度,某些译者在实践中放弃了传译叠词形式的想法,转而只译出其意义。例如,清代俞樾诗:“重重叠叠山,曲曲环环路;丁丁冬冬泉,高高下下树。”赵海萍译为:

The place called Nine Creeks and Eighteen Gulliesiswell-known forits twisting paths and murmuring streams.[14]

原诗用了“重重”“叠叠”等叠词,而译诗并未出现类似叠词,译者只是平实地用散文体传达原诗的意义。又如,曹雪芹在描写林黛玉的形象时写道:“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霍克斯译为:“Often the eyes swam with glistening tears;Often the breath came in gentle gasps.”[15]霍克斯同样只是用单一词语翻译原文的叠词,同时创造了相同的尾韵。因此,对于叠词翻译,通常的做法是牺牲其形式,保全其内容。

(三)韵律传译的限度

韵律传译主要体现在诗歌翻译中。诗歌向来讲究音美、意美、形美,而韵式是诗歌音美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诗歌翻译中,译者十分重视韵式的传译。如唐代张继《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许渊冲先生译为:

The moon goes down and crows caw in the frosty sky,

Dimly-lit fishing boats neath maples sadly lie.

Beyond the Gusu walls the Temple of Cold Hill,

Rings bells which reach my boat,

breaking the midnight still.[11]84

通过英汉对比,我们发现译诗的韵式与原诗并不一致:原诗的韵式为aaba,而译诗为aabb。此外,译诗的音节数与原诗也不一致:原诗为七言,译诗为十二音节。因此,诗歌韵律的传译存在一定的限度。从某种程度上说,诗歌韵律不可译,而这一不可译属于绝对不可译。一般而言,诗歌韵律的可译性至少包含以下两个层面:一是译诗与原诗韵式的一致性,即以aabb对aabb,abab对abab;二是具体韵律的一致性,即以/i/对/i/,/n/对/n/。韵律的可译性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否则至少属于相对不可译。在翻译实践中,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翻译几乎不存在,因此,严格说来,诗歌韵律的传译具有不可能性。从以上译例可以看出,韵律翻译的补救策略一般为创造与原诗相似的韵式。

(四)谐音翻译的限度

汉英两种语言当中都存在谐音。谐音要么语义双关,要么影射旁物,要么制造幽默效果。谐音广泛用于诗词、对联、歇后语等语言形式中,且往往与对偶、顶真等修辞手段联系在一起。谐音的传译是翻译中的难点之一,因为汉语中的谐音字译成英文往往不再是谐音字,从而导致谐音不可译。谐音不可译为绝对不可译。

例如,唐代刘禹锡的《竹枝词》:“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诗人巧妙地利用“晴”和“情”二字的谐音制造了语义双关,言在“晴”而意在“情”。然而,在英译中要保留这一谐音抑或制造新的谐音却几乎不可能。有人退而求其次,翻译为:The west is veiled in rain,the east basks in sunshine./My-beloved is as deep in love as the day is fine.

又如《蒲松龄收女徒弟》中的首副对联:“曲阜酒,淡似水,淄川坛盛。新泰女,怕日照,手光捂腚。”对联通过谐音的方式巧妙地蕴藏了八个县名:曲阜、泗水(似水)、淄川、郯城(坛盛)、新泰、日照、寿光(手光)、武定(捂腚)。可是,在英译中要保留这些谐音字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人试译如下:

Qufu Spirits,thin as water,is filled in Zichuan jugs.

The Xintai girl,fearing the sun,just covers her butts with her hands.

从这一译文可以看出,译者只能舍去其隐含意义及谐音所指意义,按原文字面意思译出。又如柴建柱的小小说《一点九》:

“一点九”——“一点酒”!众人顿开茅塞。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忙站起来说:“怪不得哩,地区经理一来就说,这次评比,十拿九稳。”

“食拿酒——稳。”委员会再次陷入沉默、迷惑、沉闷之中。

作者巧妙地利用“食拿酒稳”与“十拿九稳”的谐音,委婉地表达了“请客送礼”的隐含意义。但是,英语译文却无法传递这一谐音,只能译出其隐含意义。在某些情况下,译者只能牺牲谐音等音律形式以保全意义,毕竟,意义是翻译的第一要义。以上文字可以译为:

“One pot of wine saved”means“one point nine deducted”.That at once opened the eyes of everybody to the crux of the problem.“No wonder”,the manager of the catering services corporation also rose to speak,“the manager of the prefecture corporation hinted to me the moment he came:Treat the guests fine and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Wine and dine,and everything will be fine!”Silence, bewilderment and oppressive atmosphere again in the room.

谐音不可译还体现在汉语歇后语的翻译上。歇后语往往利用谐音表达不同于字面意义的意思。例如“你真是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掸子(胆子)”“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掸子”谐“胆子”,“舅”谐“旧”,“发”谐“法”,言为前者,而意在后者。然而,这些谐音均无法译出。鉴于此,歇后语只能释义。当然,原谐音在释义后的译文中将消失殆尽。

三、字形翻译的限度

字形翻译指原语文本的字形被译语字形所替代[10]。字形翻译属于绝对不可译。每种语言的文字都有自己的符号和书写规范,而这种符号,即笔画、字母等在语际翻译中无法传递。汉语的字形主要表现为偏旁部首和笔画。汉字的偏旁部首,有的象形,有的会意。同时,汉字有五种基本笔画:点、横、竖、撇、捺。中国人在向他人介绍自己的姓氏时常常会这样描述:弓长张,文刀刘,耳东陈,木子李……遇到这种情况,译者可能感到为难。事实上,这类情况可不译,因为此类字形结构信息对目的语受众来说非重要信息,甚至是无关信息。翻译的功能之一为传递信息,更确切地说,翻译的功能之一是传递重要信息或核心信息。尤其当某些次要信息无法传递的时候,更应该舍弃之。

拆字联是对联的一种独特形式,将汉字的各部分拆开,使之成为另几个字(或形)。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字形之间的不可通译性,拆字联的翻译几乎成为不可能。例如:“人曾是僧,人弗能成佛。女卑为婢,女又可称奴。”严格来说,这个拆字联无法翻译。但是,许渊冲先生采用变通的办法将其译为:

A Buddhist cannot bud into a Buddha.

A maiden may be made a house maid.[16]

许先生舍形求意,已然是非常高明了。然而,无论许先生的译术多么高超,还是无法传达原诗的字形结构意义。

此外,汉语中字形往往传递某种隐喻意义。例如,中国人在表达某事刚刚开始、希望渺茫时,常说:“‘八’字都没有一撇呢!”严格来说,这句话无法翻译,因为英语字母无法传达汉字的字形。在实践中,译者往往舍弃其形式而保留其意义,译为“It has not got to the first base!”再如,“他们坐成了一个‘品’字形”,翻译为:“They sat there,facing each other.”“facing each other”巧妙地传达了原文“‘品’字形”的意义,但是译文读者无论如何都无法感受到“品”字的意象,这一文字意象在翻译中完全丧失。字形结构的不可译属绝对不可译,翻译时只能舍弃原文形式以保全原文意义。正所谓,翻译即译意。

四、词汇翻译的限度

英汉两种语言中存在大量词汇不对等的现象,这些现象构成了词汇翻译的限度。主要表现在称呼语、数字、文化特色词翻译等方面。究其原因,一种语言中的词汇所指称的事物或概念在另一种语言中并不存在,或者表达同一事物或概念的词汇字数不一致导致字数归纳的不一致。进行词汇翻译时,译者可以变换说法或释义补偿。

(一)称呼语翻译的限度

称呼语是指言语交际中人们通过某种渠道(书面或口头)交际时直接称呼对方所使用的名称,它有别于称谓语,称谓语是指人们的社会关系以及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等的名称系统[17]。本文探讨的是称呼语,且特指言语交际中面对面的口语交流和具有口语交流性质的交流(如非公务电子邮件、在线聊天工具交流)中所使用的称呼语。

汉英两种语言拥有两套完全不同的称呼语系统。相对而言,汉语的称呼语系统比英语的称呼语系统复杂得多,称呼语数量也大得多。对于两套系统不重叠的部分,翻译时便会产生不可译。这一类称呼语的翻译限度属于文化不可译,同时也是绝对不可译。原因在于一种文化中存在的事物在另一种文化中却并不存在,导致文化缺省。下文将以职业称呼语、职务称呼语和亲属称呼语为例,探讨称呼语的翻译限度。

汉语中存在大量的职业称呼语,如记者、老师、司机、师傅、警官、教官。然而,这些职业称呼语在英语中并不具有一一对应的词汇,而且相应的对应词也只能用作称谓语,不能用作称呼语。因此,这些职业称呼语在英语中不可译。在英语中,人们代之以“Mr.xx”“Ms.xx”“Sir”“Madam”等性别称呼语。

汉语中称谓语行政化特征明显,行政职位名称众多,如书记、政委、主任、经理、站长、局长。这些职务称谓语在汉语中可用作称呼语,然而在英语中一般不可用作称呼语。因此,这些职位称呼语在英语中亦不可译。在英语交际中,人们往往代之以“Mr.xx”“Mrs./Ms.xx”“Sir”“Madam”等表明性别的称呼语,或干脆直呼其名。当然,英语中正式场合的口头语中偶尔出现“Queen+名”“President+姓”“Colonel+ 姓”“Father+ 姓”(xx神父)等职务称呼语,但数量极少,使用频次极低。

此外,汉语中的某些亲属称呼语也是不可译的。例如,“亲家”这一称呼语在英语中就没有对等词,译为“parents of one’s daughter-in-law/son-in-law”只能算是对词义的一种释义,而非翻译[13]。汉文化注重亲情,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脉关系或通过婚姻建立起来的关系,亲属关系注重伦常和上下等级关系。而英语文化则强调个体的独立、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较为松散。反映在两种语言上就是汉语中亲属称呼语数量庞大,关系复杂,而英语中亲属称呼语数量相对较少,关系相对简单。

(二)数字传译的限度

本文的“数字”特指用来概括汉字字数的数字。汉语常常使用数字概括并列成分的数量,或者对并列成分进行简单的归纳。例如:汉语中常说:“送你两个字:完美。”这句话直译过来便是:“I’ve got two words for you:perfect.”细心的读者马上便会发现问题:“perfect”明明是一个字,怎么变成了“两个字”呢?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汉语中“字”和“词”的区别。汉语中一个词可能由一个字组成,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而在翻译中如果不严格区分“字”和“词”,我们都可以用“word”来代替。这一数字传译的限度属于相对不可译,变通的方法有三:一是改变数字,将原文译为:“I’ve got just one word for you:perfect.”二是巧妙避开数字,将数字略去不译,可译为:“What I’d like to say to you is:perfect.”或“My comment is:perfect.”三是保留原数字不变,具体说明其他内容,可译为:“I’ve got two Chinese characters for you:wan mei(perfect).”又如:“一个字:好;两个字:很好;三个字:非常好。”这是汉语口语中常见的表达,表达十分生动、有趣。然而,如果要把它译成英文,译者就会遇到难题。按照原文的意思,可译为:“One word:good;two words:very good;three words:very good.”把“非常好”译为“very good”,忽略了译文的字数,可采用补偿措施译为:“One word:good;two words:very good;three words:very very good.”这一译法借鉴了英语重复的表达,如苏格兰著名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诗句“My lo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

(三)文化特色词翻译的限度

文化特色词不可译属于比较常见的文化不可译范畴。文化不可译产生的原因是“与原文文本功能相同的语境特征在译语文化中却不存在”[2]101。笔者在此以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龙”为例说明文化内涵传译的限度。

“龙”往往被译为“dragon”。例如,习近平陪同美国总统参观故宫时说:“我们叫龙的传人。”他的随行女翻译将“龙的传人”译为“descendants of the dragon”和“people going down from dragon”。事实上,“龙”和“dragon”的文化内涵并不一致,甚至相反。汉语中的“龙”为吉祥之物,寓意兴旺发达、生生不息;而英语中的“dragon”为恐怖、邪恶的动物,含有不祥之兆,且往往与敌人、疾病、灾害、危机、腐败等联系在一起,如“Poland fights Nazi dragon”(波兰勇斗纳粹恶魔)、“Obama the dragon killer”(斗魔勇士奥巴马)。目前学术界对“龙”的翻译大致有两种:Loong或Chinese dragon。前者为变相的汉语拼音音译,后者为“中国化的龙”。然而,二者均无法准确、清晰地传递出源语中的文化内涵。翻译是以文化移植为根本的跨文化活动,译者必须正确地处理两种文化之间的关系[18]。鉴于此,建议采用“中国化”加注的方法译为“Chinese dragon(symbol of dignity and power)”。一来表明汉语文化中的“龙”与英语文化中的“dragon”意义不同,二来通过加注的方式补充说明其文化意义。而“Loong”这一译名实不可取,因为对英语读者来说,任何一种可以接受的译法都比汉语拼音好懂[19]。

本文探讨了语音翻译、字形翻译以及词汇翻译的限度。对每一种受限翻译,我们都提供了补偿策略或参考译文。归纳起来,不可译大致有音译加注、释义、牺牲原文的形式保留原文的意义、创造与原文相似的语音样式、变换说法、省略不译等几种补偿策略。两种语言表层结构的差异是不可译的浅层原因和直接原因,而两种语言的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的差异是不可译的深层原因。对于不可译而言,无论何种补偿策略都应关注目的语和原语在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方面的差异,寻求贴近目的语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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