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顿与求索
——论奈保尔《格格不入的人》中桑托什文化身份的建构
2018-03-06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王 丹 吴晓梅
文化身份泛指个体对其所属组织或者团体的认同感或归属感,包括认同与建构两个方面。认同实际可谓一种立场、一种价值的判断和选择,既包含对现实的认同也包含对历史的认同;除了对本民族文化的本能认同,还包括对异质文化的认同及在其影响下对原民族文化的认同。建构即动态的构造,强调文化身份的历时性变化及共时性的多层面性。文化身份的认同与建构是密切相联的,在认同中建构,在建构的同时确立新的认同。文化身份的研究有着深刻的理论溯源。首先,思想家、革命家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在洞悉了资本主义的“统治”和“认同”作为权力的两种方式以后提出的“领导权”概念和文化霸权思想为文化身份的建构及研究指出了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也提供了理论来源。其次,法侬 (Frantz Fa-non)号召彻底打破西方殖民者在社会和心理层面构筑的“以牺牲或消灭殖民地、黑人或有色人种的本质属性的殖民体系”(张其学 2008: 40)及社会结构,从而使殖民地和有色人种真正找回自我。这为之后赛义德(Edward W.Said)、斯皮瓦克(Gayatri C.Spivak)等后殖民主义理论家的文化反思提供了很好的心理学方面的理论借鉴和理论基点。随后,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权力”理论中权力的压迫、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关系、中央监视点及其权力空间化的问题、权力的凝视和被看等重要论域,从本质上揭示了帝国主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压迫与剥削,为后殖民主义文化分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依据;其理论系统中极其含混而复杂的“话语”概念,在不同著作中变换不同面目、对应不同含义、不断扩展其意义,表达了对多元化和开放性的追求,也为文化身份的多元并生、共存共荣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此外,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以“解构”“延异”“播撒”“差异”等为理论武器,试图颠覆西方传统思想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为赛义德和霍米·巴巴(Homi K.Bhabha)对“杂交化”策略的强调以及霍米·巴巴对“模拟”“第三空间”思想的阐释提供了深刻的启迪。同时,德里达“消解中心”的解构主义思想为文化身份的多样性以及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多元共存观奠定了理论根基。经过诸多此类前辈思想家所贡献的宝贵启示与思考的酝酿,文化身份的研究最终成熟并蓬勃发展。赛义德将福柯的话语理论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相结合,力图打破本质主义和“中心/边缘”二元思维模式,超越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东西文化冲突,倡导对话交流和多元共存的文化身份观,为文化身份的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视野。斯皮瓦克延伸了德里达的思想,既反对帝国的殖民话语,又反对男权中心话语,主要集中揭示了第三世界妇女因受双重权力话语的压制而成为沉默群体的事实以及西方白人女性主义对第三世界女性的妖魔化塑造和殖民主义叙事等,为文化身份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角度。霍米·巴巴深受福柯和德里达思想的影响。他提出的“模拟”“混杂”的“第三空间”“矛盾状态”“本土世界主义”等概念在全球文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在批评界广泛使用,为文化身份的研究拓展了新的探索空间。最后,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将文化身份视为一种社会建构,坚持文化身份的动态建构观,认为文化身份需要持续动态的建构。文化身份的建构极具复杂性,尤其就个体而言,纯粹、单一的文化身份在当今多变的世界中难以维系,常出现文化身份“多元混杂”现象和“流动性”等特征,需在自身所融合的多元文化基础之上,不断重新建构杂糅的文化身份。
英国移民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维·苏·奈保尔(V.S.Naipaul)的作品多描写移民经历,以异质文化间的冲突和融合为主题,倾向探讨种族主义、寄居他乡的痛苦、生活在异国的艰辛、同化和疏离的困境等文化身份和认同归属的相关问题。短篇小说《格格不入的人》(OneOutofMany)是其小说集《自由国度》(InaFreeState)中的第二篇,描述了印度厨师桑托什跟随雇主移居使其倍感格格不入的华盛顿,历经印美文化冲击的困顿,为获取新生艰辛求索,终于得到绿卡,成为美国合法公民的心酸历程。然而,看似励志的故事中却充斥着桑托什的无尽孤独:他与曾经固有的稳妥、保守、陈腐、落后、崇尚神灵及集体主义的印度文化身份渐行渐远,又不能完全融入追求冒险、开放、时尚、自由民主及个人主义的美国主流文化,唯有在两种文化的杂糅下建构一种多元混杂的文化身份。小说风格独特,主题鲜明,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主人公形象、处境等问题的分析,以及与其他作品的对比,鲜有对主人公文化身份建构的整个过程的剖析。本文试图通过文本细读和文献研究的方式,结合后殖民主义文化身份的相关理论,探析桑托什的文化身份从产生危机、反复追寻到重新建构的过程。
一、徙离故土:文化身份的危机
拉伦(Jorge Larrain) (2005: 194)曾断言:“无论侵略、殖民还是其他派生的交往形式,只要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存在冲突和不对称,文化身份的问题就会出现。”因此,虽然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激励了一批批发展中国家的公民涌向第一世界国家去寻找机会,实现梦想,然而,当真正抵达后,母国与居住国间之间不同文化的碰撞会使他们恍然发现:曾经的美好幻想极可能会在面对异国他乡的陌生与疏离时轰然坍塌;异国主流文化对他们充满歧视和排斥,故国文化无法使他们摆脱不安与无助。多元文化相互撞击之下,他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隶属于何处,归属于何种文化,又该以何种文化身份去和这个世界对话……一时间,他们无限迷惘、忧伤,陷入了文化身份危机。《格格不入的人》的主人公桑托什就是这类人中典型的代表。他从印度来到美国,强烈的文化冲击使其衍生了无限的漂泊感和迷茫感;在陌生而疏离的异国他乡,看不到未来,寻不到归属,陷入了可怕的文化身份危机;想要逃离,却无法摆脱命运的束缚;想要探寻出路,但又毫无方向,唯有盲目徘徊。
拉什迪(Salman Rushdie) (1998: 286)认为,“传统上,移民要遭受三重分裂:他丧失他的地方,他进入一种陌生的语言,他发现自己处身于社会行为和准则与他自身不同甚至构成伤害的人群之中”。在《格格不入的人》中,从随雇主徙离孟买到定居华盛顿初期,异样的面孔和服饰、陌生的语言、稀奇的住所和交通工具、迥然的生活环境等显性文化不适无不刺激着初来乍到的桑托什。它们构成了一个文化身份的迷宫,让他辨不清方向,找不到出口,等待他的只是迷失与流散的命运。
东方主义属于西方建构的产物,旨在为东西建立一个明显的分野,从而突出西方文化的优越性。赛义德(1999: 61)认为它是一种西方人藐视东方文化,任意虚构东方文化的一种偏见性思维方式或认识体系,因而在其著作《东方学》中描述道:“前者(西方)有理性,爱好和平,宽宏大量,合乎逻辑,有能力保持真正的价值,而且本性上没有猜疑,后者(东方)却没有任何这些优点”。小说中,从跟随雇主徙离孟买那一刻起,来自西方社会的多种歧视便使桑托什茫然失措,固有的印度文化身份遭到了挑战,文化身份危机一触即发。在机场候机时,工作人员因桑托什用旧棉布片而非衣箱包装行李,强行不予托运;又嫌弃他的外貌着装,对其十分不敬。最终,狼狈的桑托什“不得不扛着自己沉重的行李爬上飞机”(48)*本文的小说引文均出自奈保尔(2002)。以下仅在括号内标注页码,不再详细说明。,并被空姐“发配”到舱尾,与其他乘客明显区别开来。当他环顾四座寻觅同胞时,惊奇地发现四周无论印度人还是陌生的外国面孔,都着装正式端庄,“像要参加婚礼一样” (48),自己身上在孟买被认为是“完美的令人尊重的仆人的服装” (48)使其成为了全舱焦点,周遭异样的眼光令他尴尬不安。空姐始终对他时时提防,态度恶劣。在孟买可随处尽享的赤脚、盘腿、吃槟榔等舒适与自由,在飞机上却被视为极度有失文明雅观。随后,桑托什坚持以孟买的价值尺度衡量飞机上的食品,错把香槟当苏打水,仅有的几卢比不够支付;每经过厨房都要顺手抓一把盐、糖、胡椒面等调料……这些行为给雇主招致麻烦,丢尽颜面。在之后的汽车上,雇主告诫桑托什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因为他在美国不仅代表自己的国家,还代表雇主……飞机上的种种遭际如同噩梦一般,他不禁对美国、华盛顿产生了无限恐惧。
他迫切渴望“重回露天中”(50),以自由的状态去呼吸地面上新鲜的空气,但从离开孟买开始,无论在候机大厅、飞机舱,还是汽车中,他都感觉自己仿佛是处于某种精神桎梏中的囚徒。当衣衫褴褛、赤脚的桑托什抵达华盛顿,象征着西方文明的摩天大厦、电灯、电梯等更令他惊慌失措,无所不在的封闭的房屋使他呼吸困难,四通八达、车水马龙的道路则令他晕头转向……不安和惶恐再次袭来,新的生活还没开始,桑托什已迫切想回到印度,回归从前的生活。但现实终究无法逃避,迷茫无助的桑托什在其异国求生之旅中窘态百出,百感交集:初次独乘电梯的恐惶还未褪去,接着就是因装束和赤脚被赶出咖啡厅的难堪,随后又因随便一次外出消费就花去相当于九天工资的“巨额”而无限懊恼……华盛顿与孟买的生活环境大相径庭,所有印度文化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在美国文化环境下都那么格格不入。
由此可见,桑托什被印刻下了落后而柔懦的印度特色,在先进而强大、自信的美国主流文化的排挤下,流离失所的惶恐不安第一次涌上心头。正如马克思、恩格斯(1995: 92)所表述的人与环境的关系“人创造着环境,环境也创造着人”一样,人诞生于某种文化之中,被文化所构造,同时也构造着文化。文化是人创造出来的,人同时又是文化的产物,人与文化如影随形,合而为一。在携带母国文化移居异国他乡的个体身上,两种文化便不可避免地相互渗透、碰撞,进而开始出现冲突、斗争,于是引发了个体文化身份危机。
印度文学大师纳拉扬(R.K.Narayan)将身处美国的印度人视为一种相当孤独的存在,认为他们失去了母国的根基,又无法根植于居住国,且他们中很少有人试图融入美国文化和社会生活。作为印美两大文化体系交流后的产物,他们身上有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冲突和文化期望。包含思维方式、生活制度、社会制度、审美情趣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隐性文化差异导致他们看似愉悦,暗地里却被难以名状的不满所折磨,并开始意识到内心无从定义的空虚、困惑、矛盾和紊乱。
小说中,土生土长的印度人桑托什起初是孟买社会水乳交融的一份子,工作体面——凭借精湛的厨艺,深受外交官雇主及当地达官贵人的褒奖和赏识;生活惬意——拥有一群志同道合、同等阶层、同样生存秩序、类似身份地位的朋友以互诉衷肠。他十分满足于现状,感激雇主使其得以安身立命。潜意识中,他已是雇主的一部分,雇主是其不可或缺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寄托。当雇主因公被派到华盛顿工作时,桑托什带着对主人的依附与信任,怀揣自身的美国梦追随前往。尽管雇主一再警醒他 “华盛顿可不是孟买” (47),孟买的同伴们也暗示他到了华盛顿会很孤单,他依然毫不动摇,以为可以继续曾经的生活,实现在孟买无法实现的抱负。
然而,在西方人看来,理性、发达、人道、高级的西方文化与离经叛道、落后、低级的东方文化之间有着绝对的、系统的差异。飞机上的窘境和初到华盛顿的一系列遭遇注定了桑托什无法真正融入美国社会和文化,更使桑托什真切体味到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孟买和华盛顿社会的悬殊、印度和美国文化的差异。此时,他的文化身份危机愈演愈烈。他越来越恐惧这个国度,原有的安全感荡然无存,他再没有勇气去直面新的社会、新的文化和到处异样的目光,终日躲在主人房间的壁橱内,企图逃避文化的撞击和文化身份的危机。此外,随处可见的哈布什(Hubshi,来自苏丹中部的非洲人)更是强烈激起了桑托什的敌意和怒火,尽管他们的衣着和所夹杂的印度口音让漂泊中的他感受到些许亲切,但其固有的文化信仰劝诫他远离并憎恶这个民族,尤其是后来他在遭受又丑又胖的哈布什女仆调戏、占有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孤身在异国他乡空有一腔悲愤的无奈。他将哈布什女仆视为印度教中象征死亡和毁灭的“时母女神”*黑色女神,消灭恶魔的保护神,特别流行于孟加拉地区。(62),自觉辱没了门楣,必将承受应有的惩罚。后来,在“公寓房间”“绿西装”“黑鬼女人”和连烧四天的大火带来的精神压力下,桑托什最终不堪重负,他从原雇主家逃跑,成了非法移民,随时可能被捕入狱,终日如同囚犯般躲在新雇主的餐厅里提心吊胆。偶尔购物成了他唯一的外界活动。但这似乎加剧了其内心的落寞与孤苦,增强了其对故乡的渴望,甚至做梦都会梦到又回到孟买,与伙伴们享受着肆无忌惮的安逸。正如王宁(2006: 174)在分析流散族群的文化身份认同时所言,“由于其本国或本民族的文化根基难以动摇,他们又很难与自己所定居并生活在其中的民族国家的文化和社会习俗相融合,因而不得不在痛苦之余把那些藏埋在心灵记忆深处的记忆召唤出来”。
初次徙离故土,经历东西方世界剧烈的文化冲击,遭受反反复复的心理折磨和文化身份危机,印度文化身份根深蒂固的桑托什陷入了彻底的迷茫与彷徨,生活中充斥着对陌生世界的不安与恐慌,心中一次次升腾起逃离的愿望。然而对两任雇主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寄托又使他无法随心所欲,只能无助地被困在异国文明的边缘地带,无法为自身文化身份定位,难以重获真正的自由。
曾经的桑托什对西方世界无限憧憬,一心想跟随雇主离开孟买。然而真正步入美国社会后,其自身深刻的印度文化烙印却使他在异国文明中举步维艰。强烈的印度情结使他坚持以孟买的标准为一切衡量标准,却又不得不处处遵从美国的准则;传统的印度观念使他倍感与美国现实格格不入,却又无法疏离并抵制周围美国文化的入侵。印度和美国,两个世界,一个遥不可及,一个陌生无比,身在美国的桑托什失去了共同文化群体,成为了一个特立独行、格格不入的人,俨然一个文化冲突的产物——他无法完全认同并融入美国文化,又不能完全抛弃印度文化,不知应以哪种文化界定自身,以哪种文化为评判标准和行为主导,因而时常不知所措,陷入迷惘、无望与深深的矛盾中。他看不到未来,寻不到出路,找不到归属,对现实的绝望,对未来的恐惧和对自身的焦虑构筑了他充满危机的文化身份,开启了他悲剧的命运。
二、逐梦他乡:文化身份的追寻
赛义德(2002: 48)曾断言:“(移民)无法回到某个更早、更稳定的自如安适状态,并且,可悲的是,永远也无法完全抵达,永远无法与新情境或新家合而为一。”后殖民和全球化语境下,漂泊在异国他乡的流散族群由于文化身份认同的缺失,心灵没有归宿,生活无法安定,归属感、安全感和自由荡然无存,他们成了异质的边缘人。但“身份确认对任何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内在、无意识的行为要求。个人努力设法确认身份以获得心理安全感,也努力设法维持、保护和巩固身份以维护和加强这种心理安全感,后者对于个性稳定与心灵健康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赛格尔斯1999: 331)。因而,他们渴求自身文化身份的认同,却又毫无方向,茫然不知所措。但也正是这种强烈的渴望、迷惘、困惑和无助在不断促使他们前行,推进他们对文化身份孜孜不倦的追寻。然而,寻求文化身份的道路是漫长而持久的,过程更是复杂而艰辛的,绝非一蹴而就、轻而易举的,这就要求追寻者具有超凡的坚韧,付出巨大的努力。小说中主人公桑托什追寻文化身份的流散过程是无限哀伤而反复无穷的,掺杂着无尽的无奈和惆怅。
当两种文明不可避免地发生冲击和碰撞时,对于生活在边缘地带、不甘于既定命运、不愿终生遭受奴役的小人物们而言,“逃离”不失为一种对自我文化身份的追寻。他们既可以选择逃回故国,重拾原本的文化身份,又可以逃离现有的悲惨生活状态,去异国文明中寻求新的文化身份认同。
桑托什先后做了以上两种尝试。由于华盛顿现代化、高水平的生活并没有带给桑托什曾经设想的快乐和成就,反而一直压抑他的自由、破灭他的幻想,手足无措、不堪重重打击的桑托什选择了逃离。遭遇了飞机上和机场内的各种歧视和窘境后,历经千辛万苦抵达华盛顿时,面对迥异的生活环境和人文氛围,陌生、悲凉与孤独感接踵而至,一时间,桑托什对孟买的生活和同伴无限思念,逃离的念头便悄然萌生。雇主十分体谅地给他一天假期,鼓励他外出体验新生活。桑托什先后经历了当地人对其服饰和种族的歧视、哈布什人对其宗教信仰的挑战以及异国高消费水平对其消费习惯和经济能力的挑战,他更是万念俱灰。他的美国之行背负着极大的梦想,可现实却事与愿违,桑托什在异国文明中渐渐迷失、慌乱,想逃回印度,却又不知如何离去,于是央求雇主送他回家。像许多无法在美国找到身份认同的边缘小人物一样,桑托什首先选择了逃回母国去寻根。这是他第一次表现出的“逃离”,是对美国文化的生疏和恐惧,是心理上、精神上的逃离。他想离开华盛顿回到孟买,找回自己原有的文化身份,继续曾经熟悉而惬意的生活,但最终这一念想被雇主扼杀,不得不被迫接受并适应自身的“囚徒”身份,留在雇主身边苦苦挣扎。
后来,一场大火突袭华盛顿,火势渐渐消散后,桑托什萌生了逃离雇主的念头,并在打破自身囚徒境遇的强烈愿望下走出了公寓。路上,他偶遇了印度同胞普利亚。普利亚独立自由的奋斗、在华盛顿的生活让他深感艳羡和钦佩。普利亚清晰的自我定位和身为“自由人”的生活状态更重燃了桑托什为梦想拼搏的希望。于是,他决定留在普利亚的餐厅做厨师,彻底离开曾无限依附的前雇主,并把前雇主当作一个跟自己一样平等、普通的个人。桑托什对自身与雇主关系的重新审视象征着他对母国文化精神上的舍弃。这是其第二次“逃离”,是对雇主的控制力的抗拒,是付诸实际行动的逃离。他不再想回到过去,而是要在异国他乡追寻一种新的文化身份,成为一个真正独立自由的个体。
可见,尽管身居美国的桑托什时刻经历着无处前行、无从归属的精神折磨和煎熬,但他已经用逃离的方式迈出了文化身份探寻的第一步。同时,接连上演的“逃离”也注定了他今后的身份追寻之旅必将充满矛盾和苦楚,这也充分印证了文化身份追寻的过程本身便是迷茫与痛楚并存,焦灼和憧憬并置的。
虽由一次次鼓足勇气的“逃离”开启了文化身份危机的探寻,处在边缘地带的小人物仍会在不断的磨合中质疑自身现有的文化身份,但同时也慢慢在摸索中认清自己的位置,开始面对问题,不再回避矛盾,并逐渐由内而外地进行改变。小说中,纵然桑托什有着对自身印度文化身份的执着和坚守,但当连续尝试“逃离”过后,印度文化与美国文化仍旧持续不断的碰撞促使他更迫切地想改变这种状况,他逐渐萌生了留在美国的念头,并开始渴望拥有一种新的文化身份融入美国社会,成为体面的美国居民。
桑托什首先做出的改变就是给自己买了一套“心仪已久”的飞机上同舱人的同款“绿帽子”和“绿西装”(60)。当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美国文化的盲目模仿者,只为满足自身虚荣心,急于被美国社会认同,却忽略了衣服的颜色、尺寸以及真正用途,以至于仅在家偶尔偷穿,从没勇气穿着外出,甚至逃离旧雇主公寓时都没带走。桑托什通过模仿他人衣着融入美国文化的企图最终宣告失败,他仍是一个流离在外的异乡人。正如霍米·巴巴所说,模仿不过是一种通过盲目的简单重复进行的伪装,并未触及深度的文化层面。其次,他常在旧雇主的公寓里收看当地电视节目,了解并学习美国语言、文化,结识哈布什女仆并用英语交流。这使得桑托什的英语能力和对美国文化的认知水平大幅提升,在美国的生活也慢慢得心应手。另外,当桑托什略含烟草香的体味和矮小的外族模样深深吸引着哈布什女仆,他开始关注外表并第一次发觉自身相貌俊朗。此后,他常照镜自赏,愈发注重自身的外在,且越发适应华盛顿的生活。此外,为获取自由,从旧雇主的公寓逃跑,彻底走出了狭小、闭塞的壁橱,认识了从印度移民美国的成功人士普利亚,并在他的餐厅里做了厨师。普利亚的沉稳与毅力令桑托什敬佩不已。他们平等地以名字互称,桑托什决意此后自由自主地为自我生活。然而,好景并未持续,桑托什付出了背叛旧主、成为非法移民的代价,餐厅里单独而宽敞的房间、丰厚的酬金也没能减轻他精神上所受的折磨,无处倾诉、无法解脱的精神压力加剧了心灵的孤独和恐惧,也憔悴了英气的容颜。他整日躲在后厨,不敢露面,尤其担心自身的非法移民身份被戳穿。因此桑托什常在噩梦中惊醒,大汗淋漓,浑身灼热。于是他恳求普利亚:“送我回去吧,老爷” (72),从此对普利亚 “不再直呼其名” (73)。觉醒不久的桑托什又重回了依附状态,只是依附对象变成了普利亚。最后,在普利亚的建议和指点下,桑托什与曾经调戏他、令他蒙羞、给他留下心理阴影的哈布什女仆结了婚,成了合法的美国公民。
总而言之,回不去故土家园、在异国文明中求索新文化身份的移民,在完全不被理解的陌生环境中往往会受到更大的限制。桑托什试图从印度文化逃离到美国文化,却蒙受了更强烈的屈辱和使其倍感窒息的囚系。尽管一次次文化身份寻求的失败残忍地蹂躏着他,甚至很多耗尽心血的努力到头来都是徒劳,但他依旧没有放弃,依旧坚持在异国文化中挣扎,渴望着独立和自由,虽然这种挣扎往往无果而终。
三、尘埃落定:文化身份的重建
文化身份的建构问题是基于文化身份焦虑和文化认同问题而产生的,当主体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或是对自己的身份的复杂性感到困惑、或是因文化身份无法取得他者的认同时,文化身份的建构问题就迫在眉睫了。赛义德(1997: 153)指出,每种文化的维持和发展都需要某种对手和“他者”,每个时代和社会都一再创造它的“他者”;“自我或‘他者’的身份绝非一件静物,而是一个包括社会、知识、历史和政治诸方面,在所有社会由个人和机构参并竞争且不断往复的过程”。此外,Hall(1990: 225)强调,文化身份“绝非永恒地固定在某一本质化的过去,而是屈从于权力、历史、文化的不断‘嬉戏’”,即文化身份从不是纯粹单一的,而是建构在许多不同且往往是交叉、相反的论述、时间及地位上的多元组合。文化身份不能被看成是已完成的,而应被认为是“一种生产,它永不完结,永远处在过程之中,且是在内部而非在外部构成的再现”(Hall 1990: 223)。换言之,文化身份是流动的、复合性的,而非一成不变的,其中,习俗、语言等基本要素均已与“他者”文化混合,从而呈现出一种不可避免的杂交性。桑托什在反反复复的身份追寻中逐渐领悟到,唯有解构当下所处的美国文化和生活,他才能更好地融入其中;与其纠结于自身文化身份到底归属于哪一国,不如将多元文化进行杂糅,确立一个二元对立之外的兼容并包的“第三空间”的归属。
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从一种文化背景切换到另一种文化背景,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不断冲击和碰撞,这使得漂泊在异国文明中的流散族群身上既带有对母国文化深深的记忆和眷恋,又不得不承受着居住国文化的多重影响。母国文化固然难以割舍,但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居住国的社会、不被陌生环境长久排斥,他们必须正视故国及其文化,尝试解构居住地的文化与生活,逐渐接受并习惯。这正是霍尔的主张:“身份”应在未来建构,而不是在过去找寻。
桑托什历经了对美国文化与生活的诧异、抵制、抗拒、逃离、模仿、学习,最终逐渐接纳并习惯。在这个巨大转变中,普利亚贯穿始终,功不可没,而转变最明显的标志便是桑托什和哈布什女仆的结合。同样身为外来者,普利亚凭借自身努力,在异国他乡打拼出了一片天地,活出了一种当地人的感觉。他的经历和成就让桑托什由衷地羡慕和佩服,同时也给了他处于迷惘无助中的心灵一丝慰藉,并促使他开始重新审视美国社会,建构自身的文化身份。桑托什清醒地意识到,要他“重返孟买去做原本的行当,去过那种生活已是不可能”(65);他“不可能轻易地再做别人的仆人” (65)。对普利亚的信任和依赖使得桑托什甘愿向他吐露心声,并决心背离旧主,留在华盛顿,跟随普利亚为自身的自由和自主奋斗。此后的桑托什不仅享受到了独立的卧室、丰厚的薪资,还拥有了更平等的地位——他不再是雇主的附属品,而是一个可以真正自由自主支配自身的个体。最终,为从非法移民身份的忧惧中解脱出来,桑托什再次听取了普利亚的箴言,“告白”并迎娶了调戏并玷污过他、一直被他当作罪恶的 “时母女神”化身的哈布什女仆,获得了绿卡,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美国人。
如此,按照赛义德所提倡的“从‘他者’(东方)的视角来批判习来已久的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欧洲中心主义’或‘西方中心主义’,或者说从中心向边缘运动,最后旨在消除所谓‘中心’意识”(王宁1996: 93),桑托什一步步将自身从母国文化和生活模式的桎梏中解脱了出来,进而慢慢解构并融入了美国文化,为建构多元混杂的文化身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建构混杂的文化身份
后殖民话语体系中,霍米·巴巴的“杂糅”理论阐明,生活在多种文化中的人身上不可能单独存留某一种文化,必然受到多种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文化的共同浸染。不同文化身份遭遇后,杂糅、融合,并产生一种新的存在方式。此外,据霍米·巴巴分析,所有文化系统和文化叙述都建构在一个他称之为“第三空间”的地方,文化身份总是呈现在这一空间中,其纯粹性难以维系。
桑托什取得绿卡后,尘埃终落定,他曾经害怕且抵制的、哈布什女仆所代表的印美杂合身份在他身上悄然萌芽。此时的桑托什变得沉着冷静、克己慎行,尽管美国文明带给他的恐慌依旧存在,但他已经可以从容地面对这片土地了。他对美国的感情也越来越复杂,尽管刻骨铭心的印度宗教文化烙印使其难以真正适应异国文化和生活,但在美国文化的长期影响和熏染下,他不再刻意疏远、逃离,而且他逐渐发觉周围存在很多与自身情况极其类似的群体,比如普利亚、以前的雇主、哈布什人等。他们虽不是美国的主体,但更不是彻底脱离美国文化与社会的“他者”;美国也已然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国度,而是开放兼容的,是世界的一部分,他们由此成为了“世界公民”。
至此,桑托什转变了态度和思想,逐渐杂糅了多元文化,成为了“世界公民”,确立了自身“第三空间”的文化身份归属。早期的焦躁和不安渐渐褪去,桑托什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平稳和安逸。他开始中立地以多元视角看待问题,尤其是印度和美国的相关问题。他不再过度怀恋、向往故国,更不再过分谴责、憎恶寄居国。“第三空间”的归属以及多元混杂文化身份的建构使他在这个世界中获得了平衡,他可以在不同文化中自由进行角色转换,并由探求外部物质需求转向探寻内心的精神世界。
(二)浅悟文化身份的流动性
Hall(1990: 227)认为,身份“不是关于‘你是谁’和‘你已成为谁’的问题,而是‘你正在/将要成为谁’。由于身份是处于特定位置的话语的产物,其边界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可以重新被界定”。他强调,除了相似点和共有的文化符号、历史经验外,“还有部分重要而深刻的差异点构成了‘真正的现在的我们’;或者说——由于历史的介入——构成了‘真正的过去的我们’”(Hall 1990: 225)。因而,历史的不断变迁使得离散族群循环往复地经历着同化、转化、适应、反抗和再选择等一系列复杂的过程。
或是由于对文化身份追寻的疲惫,或是由于对自身既成的新的多元混杂文化身份的满足,桑托什最终停下了脚步。对那些曾经令他颇感兴趣、用以了解美国、融入美国的英语、报纸、广播、电视、墙上的运动员和乐师的图片等,他的“心灵依然关闭”,且“不想再知道,也不想了解更多” (67)。他自诩为“决意为自己而生活的普通人”,觉得已经经历了几种不同的生活,“不希望生活再有变化” (67)。重建的新文化身份使桑托什获得了他曾渴望无比的自由,却又催生了他似乎略带悔意的悲观感慨:“自由带给我的是让我认识到:我有一张脸,一副躯体,在接下来的数年里,我将给它饭吃,给它衣穿。然后一切都将结束。” (82)就这样,他怯步了,往日的斗志烟消云散,文化身份能否与时俱进,结果未卜。
一言以蔽之,生存空间的三维立体性与错综复杂性也导致了人们文化身份的多元混杂性,尤以桑托什等背井离乡的流散族裔为例。他们总是与故国有着这样或那样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情谊与联系,甚至仍旧受到其某方面文化的影响;同时,他们也无法孤立于寄居国的文化之外,开始潜移默化地受其影响,以克服并消退自身的异化身份。如此一来,不同文化间的相互冲击和共同熏染导致他们在多元混杂的文化空间里困顿、生存、求索,承载着故地与现居地的多重文化,他们逐渐形成了杂糅的文化身份,探索到了“第三空间”的归属,自称“世界公民”。然而,很多人却会因种种原因就此止步,如桑托什或许就永久性地停留在了印美杂糅的文化身份。其实,这也正源于其对文化身份流动性的浅层体悟。他仅看到了从一国跨越到另一国的文化身份流动,却忽略了在同一国度的不同时期中文化身份与时俱进的流动性。因此,由于缺乏对文化身份流动性的深层感悟,桑托什的文化身份重建具有不彻底性。
文化身份是关系人们精神依托和心灵归属的重要问题,是个体与世界对话的平台。文化身份定位的缺失会导致无根可寻、无家可归的迷惘与无助。文化身份是流动性的,其建构是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下,随着全球化语境的不断普及,人们的文化身份危机日益加剧,想要固守纯粹的、一成不变的文化身份越发不可能,因而,寻求稳定、建立自己的身份和归属感的观念变得越来越强烈。对流散族群而言,异国他乡的陌生文化使得他们丧失了原有的安全感,多种文化的摩擦、碰撞加剧了他们背井离乡的生活的艰难。他们在多个文化阵营中不断摇摆,终究也无法用某一种文化完全覆盖其他文化。于是在不停的摸索与探求中,他们建构了多元文化的融合、杂糅,形成了多元混杂的文化身份,这种身份促使他们跳出各个文化阵营之外,在“第三空间”里以全新的视角看待世界,以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
小说《格格不入的人》中,主人公桑托什历经了文化身份的危机、追寻和重建,从而更好地认识了自己、他人及世界。纵然这一过程中所掺杂的无限痛苦与迷惘、孤独和惆怅令读者震撼不已,但其中蕴含的深意又给人以无穷启迪——全球化语境下的今天,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移民活动越来越频繁,文化身份的流动性及混杂性日益凸显,文化身份危机日渐多发。纯粹而单一的文化身份已不复存在,多元文化下混杂的文化身份趋于必然,这就激励着人们去反省、反思自我文化身份的状态和建构,努力创造富足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