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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与苏格拉底经济思想特点的比较

2018-03-05

关键词:雅典苏格拉底正义

马 涛

(复旦大学 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

孔子与苏格拉底,一个是先秦儒家的创始人、中国古代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一个是古希腊苏格拉底学派的创始人、古希腊文明的奠基者,作为世界文化名人、东西方文化史上的双璧,二人在经济思想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关心农工商发展中的经济结构,都注重探讨正义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都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但是,由于二人所处国家社会制度与经济形态的不同,在经济思想上又有着许多不同的特点。

一、相近的经济本末观

经济本末观讨论的是农工商之间的关系。孔子和苏格拉底在对待农工商的关系上持大体相近的看法,强调富民和自由放任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儒家主张以农为本,孔子对农业十分重视,主张执政者应重视农时,设法减轻农民负担,“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这里的“使民以时” 就是指的农业生产,他强调统治者应高度重视农业,对农民的劳役使用应以不影响农时为度。在国民经济中孔子把农业置于重要地位,如“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论语·颜渊》)就是说,只有农业生产得到了保证,社会才能稳定,所以政府“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农业发展了,政府的税收才能得到保证。为了发展农业,孔子提出富民优先,倡导“仁政”,强调民富先于国富,藏富于民。为了实现他的富民主张,孔子还提出了“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即对人民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此外,他还主张“废山泽之禁”(《孔子家语·五仪解第七》),废除西周以来国家对自然资源的垄断,孔子的这项富民政策是有针对性的。春秋时期在财政税收上,各国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税率,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孔子反对这一厚敛于民的政策,主张“敛从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抨击“苛政猛于虎”(《礼记·檀弓下》)。孔子心目中的经济制度,是政府对农业经济的干预活动应减至最小,他有一句名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政府能够“使民以时”,就可以收“无为而治”的管理效果。孔子主张无为而治,有他下面的话为证:“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

孔子有一套近乎经济发展的策略。他在游历卫国时,冉有为他驾车,子曰:“庶矣哉!”意思是称道卫国复国(卫国在公元前660年一度被灭亡,在齐桓公援助下复国)后恢复得好,人口也已众多。“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这表明孔子已认识到经济发展可分为“庶、富、教”三个阶段,并把“富之”看作是“教之”的前提。《论语》载有尧告诫舜,舜又告诫禹的一句话:“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论语·尧曰》)这可能是孔子教育学生时常引的一句话,意思是民众困穷是一个政权灭亡的原因,弟子们在编《论语》时把这句话也收录了进去,这说明孔子对富民的高度重视。他反对高税率,认为竭泽而渔会导致百姓贫困和人口流失,危及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他提倡轻徭薄赋,只要人民的生活富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自然也就充裕了。《论语·颜渊》载:“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这一论述论证了儒家著名的民富先于国富的经济思想。“有若似圣人”(《孟子·滕文公上》),对孔子的思想有很深的体会,他这里所说的“彻”是指征收10%的税率,哀公说他20%的税率还不够用,10%的税率怎么可行!有若就用“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回应了他。有若劝说统治者对人民征收的赋税税率不可太重,那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办法最终都将使统治者自食恶果。

孔子主张发展农业,但对商业发展也持一种肯定的态度。孔子的学生端木赐(子贡)是卫国的大商人,曾问孔子:“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论语·公冶长》)瑚琏是宗庙中的祭祀之器,以玉饰之,孔子将子贡比作瑚琏,称赞其为国之栋梁。又如,鲁大夫臧文仲设置六关,对过往商人征税,孔子大加批评,认为“不仁”(《左传·文公二年》),可以看出他对商业发展采取的是一种支持的态度。孔子自己有时也以商品自喻,如“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论语·子罕》)。在经济政策上,他主张“关讥市鄽,皆不收赋”(《孔子家语·王言解》),主张废除关税和减免商税,促进商业的发展。孔子对工商业的肯定,与春秋时期商品经济的活跃有关。商周时商品货币经济已经出现,如《尚书·酒誥》中说:“肇牵车牛,远服贾。”《诗·卫风·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这都是对商周时期商品贸易活动的生动记载。到了春秋时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大商人,例如子贡、范蠡、白圭等人。许多城市因商业活动的发展而具有相当的规模,例如齐国的都会临淄,已有居民达到7万户,男子不下21万,来往行人客商拥挤,“车毂击,人肩摩”(《战国策·齐策一》)。货币的使用也已相当普遍,如三晋的布币,齐、燕的刀币,楚国的郢爰已成为当时普遍流行的货币。孔子对工商业的肯定就是这一商品经济活跃的现实在他们思想观念上的反映。

在对待农工商的态度上,苏格拉底与孔子相近。苏格拉底时的古希腊,已经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商业贸易中心城市,如雅典、科林斯,居民与地中海的沿岸通航方便,商业发达。苏格拉底对商业的肯定就与这一时代背景有关。苏格拉底十分强调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的重要,这些观点反映在他的弟子色诺芬撰写的《经济论》中。《经济论》以苏格拉底和克里托布勒斯对话的形式阐述,反映了苏格拉底的经济思想。苏格拉底强调财富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商业。苏格拉底还谈到了农业和其他行业的关系,提出农业的兴盛才能有效地促进古希腊其他经济领域的发展:“农业是其他技艺的母亲和保姆,因为农业繁荣的时候,其他一切技艺也都兴旺;但是在土地不得不荒废下来的时候,无论是从事水上工作或非水上工作的人的其他技艺也都将处于垂危的境地了。”[1]18他还如数家珍般地列举了发展农业的诸多好处:“第一,土地给种地的人生产人们赖以生活的食粮,此外她也生产人们所享用的奢侈品。第二,她供人们装饰祭坛、雕象和他们自己的一切东西,并且提供最优美的景色和香味。第三,她生产或供给许多美味食品的原料,因为饲养牲畜的技艺是与农业密切相联系的”[1]16。一个城邦农业的兴盛可以带动其他职业的兴盛。《经济论》中记述了苏格拉底和伊斯霍马霍斯关于管理农庄经济的对话,集中阐释了苏格拉底对管理农业庄园经济的具体观点。如从耕种到收割,从家务到田间劳动,详细说明了如何管理组织庄园的生产。该著还在总结波斯帝国治国经验的基础上,向雅典执政者提出了要重视农业的建议,认为不重视农业正是雅典经济的致命弱点。正是由于奴隶们的劳动主要被用于城市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忽视了农业,战争又进一步削弱了农业,粮食进口一旦断绝,雅典就民不聊生了。在经济结构上,苏格拉底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农业经济贫弱本就是雅典城邦经济的一大弱点,所以苏格拉底强调要重视生活最必需的基础农业经济。他认为管理农庄不仅可以训练人的才智,也是增加财产的最好方法。

苏格拉底重农但不轻商,强调商业也是财富的重要来源,肯定商业的价值和存在。如色诺芬在《雅典的收入》一书中就借苏格拉底之口强调雅典特殊的地理环境特别适合于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任何旅行者想从希腊的一端到另一端去,都必须或由水路或由陆路经过雅典,作为他们环行的中心点。虽然雅典不为水所围绕,但它正如一个岛屿一样,借助于各种风向吸引来它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也输送出它愿意出口的东西,因为它两面临海。由于它连接大陆,它也通过陆路输入种类繁多的商品。”[1]67同时还列举了以下细节来证明雅典是一个最有利于贸易赚取财富的地点:“首先,雅典拥有各种船只的最优良和最安全的港口,航海者如果遇风暴可以在此停泊和休息。其次,在大多数其他城市中,国外商人们必须以其某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因为居民所使用的货币不能越出国境以外;而雅典一方面拥有外国人所需要的大量出口货物,另一方面,如果商人不愿意物物交易,他们还可以运走我们的白银,作为最好的货载;因为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卖掉这些银子,他们所得总比它们原来所值为多。”[1]68-69正因为雅典具有如此优越的贸易和发展商业的地理条件,只要人民因交易可以获利,则从事商业或国外贸易都是好事,应予鼓励。苏格拉底还专门讨论了怎样才可以使雅典不依赖于附属国的贡赋而繁荣,建议就是发展商业,给予海外商人以各种优惠,赋予他们优惠政策,保护他们的商业利益,促使更多的外地人愿意和我们贸易。他提议在公共庆祝典礼上把能带来大量货物的外商尊为上宾:“如果在公共庆祝典礼上把那些开来船只并带来大批值钱商品因而有利于国家的商人和船主尊为上宾,并时常邀请他们参加宴会,那也会增加我们的利益和声望,……寄居在我国和来我国访问的人越多,显然就会有越多的商品进口、出口和出售,并且也会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利润和贡赋。为使这些收入的增加能够实现,我们只须采用宽厚的法令和谨慎的监督,不必另付任何其他代价。”[1]69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也通过苏格拉底和阿得曼托斯之间的对话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国际贸易潮流:“还有一点,把城邦建立在不需要进口货物的地方,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那么它就还得有人到别的城邦去,进口所需要的东西呀。……但是有一点,如果我们派出去的人空手而去,不带去人家所需要的东西换人家所能给的东西,那么,使者回来不也会两手空空吗?……那么他们就必需不仅为本城邦生产足够的东西,还得生产在质量、数量方面,能满足为他们提供东西的外邦人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的城邦需要更多的农夫和更多其他的技工了。……我想,还需要别种助手做进出口的买卖,这就是商人。……如果这个生意要到海外进行,那就还得需要另外许多懂得海外贸易的人。”[2]61-62这说明苏格拉底已经认识到了商业是城邦生存不可缺少的行业,商人的存在也是城邦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商业的发展可以丰富物产、繁荣市场,是社会分工的自然结果。此外,苏格拉底还建议在市场附近、港口和城市为零售商人建造房屋和店铺,可以在美化城市的同时为城市带来收入。

二、经济义利观的同异

义利观讨论的是道德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它构成了孔子和苏格拉底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在中西方传统经济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核心是“以义统利”,孔子提出,后经孟子等人丰富发展。苏格拉底则强调在分析现实问题(包括经济问题)时,一定要坚持伦理正义的原则。不论是中国先秦时代,还是古希腊时期,经济学并未形成为一门学科,对经济问题的分析大都是与其他社会问题尤其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不论是在中国先秦儒家学者那里还是在苏格拉底学派学者那里都有鲜明的体现。先秦儒家学派和苏格拉底学派分析经济问题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都强调依据一定伦理观念的价值判断来分析现实经济问题。这一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方法,直接影响到近现代,开启了西方经济学中的规范经济学的分析路径,并一直影响至今。

孔子义利观中的“义”指道德原则的规范,“利”指物质利益。他认为追求经济利益是人生而就有的本性,但在有修养的人看来义与利相比较而言是义重于利,道德价值高于经济利益,人们应该用义来指导对利的谋取。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能做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强调“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孔子强调“义”的重要,但并不否定利。孔子认为,每个人从内心来说没有不希望自己富与贵的,他自己也是如此:“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他认为居于有道之国而仍处于贫贱地位那就是君子的耻辱:“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论语·泰伯》)孔子对经商致富的学生端木赐(子贡)十分赞赏,说他“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论语·先进》)。孔子办教育,也要收取适当的学费作为谋生手段:“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可知孔子并不反对人们的求富活动,自己也在努力通过各种途径谋取自己所必需的物质利益。

孔子在处理义利关系上可概括为“以义统利”。用孔子的话说就是“见利思义”(《论语·宪问》)、“见得思义”(《论语·季氏》),就是说,在经济利益面前,首先要思索这种利益与其求取方式是否合乎“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否则,宁可“君子固穷”(《论语·卫灵公》),安贫乐道。这里涉及的问题关键是求利的途径和手段,“以义统利”就是主张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去谋取利益,使求利的活动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这就符合“义”的原则,否则就是“不义”,是不可取的。

与孔子一样,苏格拉底在处理义利关系上也强调追求财富要坚守正义的伦理原则,他的“正义”与孔子的“义”大体相当。在古希腊,“正义”一词最早出现在荷马史诗中,它代表了宇宙中的道德秩序,虽然到了苏格拉底生活的古典时代,人们对“正义”有了不同的解释和看法,但仍没有脱离正义代表了一种“道德秩序”的观念[3]。如苏格拉底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绝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他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情,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就都是智慧。”[4]117他还强调,财富不能带来美德,美德却能带来财富:“我要激励你们,告诉我遇到的你们中每个人,说我习惯说的话:‘最好的人,你是雅典人,这个最伟大、最以智慧和力量著称的城邦的人,你只想着聚敛尽可能多的钱财,追求名声和声誉,却不关心,也不求知智慧和真理,以及怎样使灵魂变成最好的,你不为这些事而羞愧吗?’……我在城中转悠,所做的不过就是劝说你们当中的青年和老人,不要这么关心身体或金钱,而如同让灵魂变得尽可能最好的劲头,对你们说:‘德行不来自金钱,而是,金钱和人类所有别的好处,无论个体还是城邦的,之所以好,都是因为德性。’”[5]这一观点在柏拉图的《大希庇亚篇》的对话中也有反映。对话有一个嘲谑智者的开场。著名智者希庇亚再次来访雅典,对苏格拉底自诩他常被母邦埃利斯推为首屈一指的使节,派赴其他城邦执行重要使命。苏格拉底以揶揄的口吻恭维他才智杰出为母邦既博得了声誉,自己也通过对青年人演说赚得了大笔金钱。他感叹说:智者的技艺比往昔那些既不知参加政务又不会弄钱的贤智之士真是有了很大的进步,能够将公共事务和追求钱财的私务结合起来,如高尔吉亚和普罗泰戈拉。希庇亚并不以为耻,反而夸耀他去西西里时赚的钱比正在当地的老年普罗泰戈拉还要多。苏格拉底讲反话说道:照你的说法,前辈思想家实在无知,阿那克萨戈拉放弃继承大量遗产而专心为学,可真是他不明智了;你希庇亚的成功证明现在这代人的聪明就是能为自己打算,智慧的标准竟是由大量弄钱的能力[6]。

由此可见,苏格拉底与孔子一样都反对以追求现实利益作为人生目的,强调人生的最高目的是追求正义和真理,强调人生的道德价值,但并不反对人们持有和追求财富。他认为普通公民应该具有必需的生活资料,他反对的是采用违背正义的手段去掠取他人的财富。他主张对财富应持有一种节制的态度,因为过分的贪婪和掠夺他人财富会导致自己身体和灵魂的堕落:“一个不能自制的人并不是损害别人而有利于自己,象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掠夺别人的财富来饱足自己的私囊那样,而是对人既有损对己更有害。的确,最大的害处是不仅毁坏自己的家庭,而且还毁坏自己的身体和灵魂。”[4]33苏格拉底主张应通过劳动致富,他曾引用赫西阿德斯的诗句:“做工不是耻辱,闲懒才是耻辱。”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有用处的东西。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苏格拉底的义利观念。柏拉图《理想国》的开篇就提出了“什么是正义”的问题,并通过苏格拉底之口强调正义要比不正义对人类社会有利[2]27。苏格拉底的相关论述不但在论题上与孔子的“义”“利”之辨不谋而合,而且在“正义”和“利益”关系上的看法与孔子的“义”“利”之辨也有许多的相似或相通之处。

与苏格拉底的道德财富观相比,孔子义利观的深刻之处在于把“义利之辨”归结为“公私之辨”。“义,利之本也”(《左传·昭公十年》),代表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义”强调的是全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孔子的深刻之处在于将“利”分为大利和小利(即公利和私利),主张社会整体的利益重于个人的私利。孔子提出要重视百姓的利益,因为“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百姓的大利重于君主的小利,国家应以富民为先。从统治者维护统治的角度考虑,也要先富而后教。他告诫弟子子夏说,治理国家的原则是“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以百姓的大利为利。孔子还强调,以社会的大利(义)为先也是维持社会经济生活得以正常运行的根本条件,其理由是如果人们都唯个人的私利是图,势必会加剧社会的矛盾:“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如果一个社会只知追求富贵,也会使那些怨恨贫穷而敢于铤而走险的人去违法犯罪:“好勇疾贫,乱也。”(《论语·泰伯》)孔子强调公利高于私利,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其中还包含一种为了国家集体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私利的奉献精神。这与苏格拉底也是相似的。孔子对君子的定位是,“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他欣赏弟子颜回,因为颜回能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在贫困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不影响其对道德理想追求的乐趣。

三、经济思想特点的不同与成因

首先,在对待农业的态度上,孔子和苏格拉底虽然都表现出重农主义的特点,但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却各有不同。

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具有明显的国家本位特点。在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是解决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也是富国强兵的基础。农业发展不好,人们的吃饭成了问题,社会就不稳定,国家政权也不能稳固。因此,“重农”自然就成为先秦儒家经济思想的一个特点。这一特点一直延续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始终,不论是先秦时期,还是秦汉以后,也不论是儒家学派,还是法家学派,无不把“重农”放在经济发展中的首要位置。

在古希腊,西方传统经济思想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种以奴隶主庄园经济为本位的特点。它关注和考察的更多是庄园经济,不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核心,而是以增加庄园的财富为核心。作为奴隶主经济的代言人,他们也重视农业,但着眼点不是为国家提供和开辟税源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是为奴隶主的家政经济服务,探讨如何通过经营和管理来增加庄园的收入。此外,苏格拉底对农业的重视,还有其时代的特殊原因与道德方面的考量。其一,苏格拉底对农业经济的重视显然是与那个时代面临的问题相关。苏格拉底和色诺芬生活的雅典,经历了雅典与斯巴达之间爆发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战争对古希腊的农业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正是由于粮食的欠缺,才导致了雅典在战争中的失败。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城邦(斯巴达)击败了一个以商业为主的城邦(雅典),这一严酷的现实不能不令他们去思考。战败前的雅典作为工商业的城邦,农业色彩一向淡薄,雅典的战败最重要的教训就是粮食的枯竭。当时,雅典所需要的粮食绝大部分依靠各附属国贡赋,战争中这些附属国先后投靠斯巴达,加之斯巴达军队的封锁,雅典城被切断了一切粮食的供应,导致最后不得不投降以结束战争。战争的另一方斯巴达则一直重视农业的发展,食品自产自用,加之战争后期波斯人的援助,在很大程度上战争的胜负早已确定。伯罗奔尼撒战争使雅典人失去了全部海外领地,到色诺芬撰写《经济论》时,雅典人需要自己生产粮食来养活自己了。因此,苏格拉底把从事农业看作是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不是偶然的,当时的农民破产、农业经济衰退成为古希腊主要的经济问题,苏格拉底企图通过农业的复兴挽救希腊衰退的经济。其二,苏格拉底赞美农业也与古希腊人认为农业有利于人美德的培养这一道德观念有关。马克思对古希腊人这一传统道德观念有精辟的论述,他说:“古代人一致认为农业是适合于自由民的唯一的事业,是训练士兵的学校”,所以“农业享有极大的荣誉。”[7]苏格拉底还强调农业本身是一种正直诚实的活动,从事农业能够培养人们的正直、诚实、勇敢、刚毅等美德,有助于“锻炼出最好的公民和最忠实于社会的人”[1]20。他感叹说:“据我看来,如果任何自由民能够得到比这更可爱的东西,或者发现比这更可爱、更有利于谋生的职业,那倒的确是奇怪的事情。”[1]17在《经济论》中,对农战关系有所涉及。苏格拉底认为土地能鼓励农民武装保卫国家,因为庄稼都生长在露天里,易受侵略者的劫夺。从事农业劳动能提高身体的素质,培养人捍卫祖国的爱国心。苏格拉底还比较过在战争爆发时,农人和手工业者何者在战争的防御和进攻中更具有优势,他的结论是农人:“只要在受到敌人侵犯的时代,让农人和手工业者坐在两处,分别问他们是赞成保卫国家,还是赞成撤离广阔地带,专门防守城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信那些和土地有关系的人一定赞成保卫土地,而手工业者一定不愿意斗争,而愿意像他们一向所受的训练那样静静地坐着,避开艰苦的斗争和危险。”[1]19-20一句话,农人更具有保卫国家土地的决心。

其次,在对待工商业的态度上,先秦儒家虽然大都是鼓励的,对商人的成功也持一种肯定的态度,但由于中国宗法制社会的特点,“工商食官”,商业基本上是由国家垄断的,民间的自由商人对国家的依附性很强,无法形成一支独立的社会政治力量。例如春秋时期的弦高、战国时期的吕不韦等莫不如此。这就与古希腊不同,在经历了公元前590年的梭伦改革以后,城邦中的商人作为自由民,具有参加公民大会和担任政府官职的权利,在政治上是一股独立的力量。苏格拉底虽然肯定工商业,但对奸商和高利贷是否定的,认为这不利于城邦道德的建设。如苏格拉底出于社会正义经济伦理的考量,批评奸商和高利贷者的贪婪和邪恶会导致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尤其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雅典出现了投机商人趁机倒卖粮食以牟取暴利的行为。雅典有位名叫吕西亚斯的讼师这样控诉奸商们的罪行:“正当我们国家的不幸消息传来,这些人却首先念念不忘牟利,那时他们便高价卖出粮食。他们兴高采烈的看着我们受难……他们竟然这样无耻,像敌人一样存心害我们,当我们急需粮食的时候,他们却囤积居奇,不肯出卖,使得别人不敢争论价钱,他们要多少便给多少。所以甚至在和平时候,有时因他们的罪恶,我们也好像是在围城时似的。”[8]366-367并揭露高利贷的危害说:“通货不断的发生危机和极端的不稳定之下,高利贷业大有足以危害社会之势。小土地所有者借了债,抵押,又再抵押自己的土地,做了高利贷资本的牺牲品。”[8]269正是基于这一社会正义的考量,苏格拉底主张限制本城邦中的公民经商,工商业应该交由城邦中最卑贱的人和外邦人去做。这就如同孟子反对商人的垄断,但并不否定商业存在的合理性一样。

苏格拉底对手工业进行批评的原因是以神给人的分工角度作为评判的尺度的。苏格拉底在讨论分工时,涉及到了两个问题:第一,从男女之间的自然生理差别来论证男子适合做户外工作,女子适合做户内工作。神考虑了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从一开始就使女人的性情适宜于室内工作,而使男人的性情适宜于室外的工作”[1]24。男女分工有别,双方互相合作,就会增加家庭的财产。第二,苏格拉底认为在雅典城邦中最不招人喜欢的职业是手工业,因为这种职业不利于人身心的全面发展。他称这类手工业是一种“粗俗的技艺”:“在我们的国家里,确实有些所谓粗俗的技艺是为人反对的,因而当然也就十分为人瞧不起了。因为这些技艺迫使工人和监工们静坐在屋子里,有时还整天呆在炉火旁边,伤害他们的身体。弄坏身体就会严重地弄坏精神。而且,这些所谓粗俗的技艺使人没有余暇去注意朋友和城市的事情,所以从事这类技艺的人被认为不善于与朋友们交往,也不能保卫他们的国家。事实上,在某些国家里,特别是在以尚武著称的国家里,甚至不准任何公民从事粗俗的技艺。”[1]12这种“粗俗的技艺”最好是由外邦人和奴隶去做。如何评价苏格拉底对手工业的这一看法?能否就此得出结论说苏格拉底是反对手工业的发展的?结论是否定的。因为苏格拉底对手工业的批评不是从行业分工的角度,而是从职业分工是否有利于自由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来立论的,他强调的是人的身体和精神、人的自然能力与社会能力的全面发展。苏格拉底对手工业的批评,也与在战争期间农民为了保卫城邦土地纷纷参战而有一技之长的手工艺匠人却没有参战的热情宁愿呆在工作房里也有关系。在战争前的伯利克里时代,雅典城邦随着商业经济的繁荣雇佣了大量的手工业匠人大兴土木,修建了许多宏伟的建筑如著名的帕特农神庙等,消耗了雅典城邦大量的资源,也是导致雅典战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容易使人们迁怒于手工业。苏格拉底从职业分工和人的身心全面发展的角度批评手工业,但没有否定手工业作为一个行业对社会的贡献。

再次,在义利观上,孔子的义利观与苏格拉底的义利观虽有着许多的相近之处,如都认为“义”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规范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品德,强调当政者应该本着“正义者得利,不义者失利”的原则进行义利关系的处理,对国家来说,“义”则体现了社会利益分配上的公平;但是,由于先秦宗法血缘制社会形态与古希腊城邦公民法制社会形态的不同,孔子与苏格拉底在对“义”的理解上又有所不同。

孔子多是从统治者的角度、从君主个人或其特权团体的利益出发,来讨论义利关系,阐明观念主张,孔子的“义”明显带有反映宗法血缘等级关系“礼”的内容特点。在孔子学说中,“义”和“礼”是两个互相联系紧密的范畴,“义”是“礼”的根据,“礼”是“义”的表现。如孔子在谈到“义”的时候,明确提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灵公》),即“礼”是“义”的外在表现。“礼”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宗法血缘关系下形成的不同社会等级之间利益分配差别化的和谐自然是“礼”的核心内涵,故“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如果说“礼”之“和”表现为伦序分明,恰到好处,那么“义”之“和”就表现为“利”的分配公平合理,即“利者,义之和也”(《易传·乾为天》)。“礼”是用来调节人们经济生活中利益分配的等级需要,表现在经济生活中就是利益分配要根据社会等级地位各司其职而各获其利。

苏格拉底往往是从城邦体制及公民角度来讨论义利关系,阐明其观念主张,苏格拉底的“义”明显反映了古希腊城邦公民社会契约法制的内容特点,表现出强烈的法制色彩。在苏格拉底那里,强调“正义”要符合社会的契约和法律。在古希腊,从字源学上看,希腊文中的“正义”(δικη)一词,其词根“δικ”原意为“正直”,与拉丁文“正直”(directum)一词同源,该词兼具了“正义”和“法律”两种含义,后世法语“droit”和意大利语“dritto”之为“法律”皆源于此[9]。而这与先秦儒家“义者,宜也”有所不同。所以,苏格拉底常常把“正义”(just)与“合法”(lawful)并提,实际上,在古希腊人的观念中“正义”和“合法”是统一的,是一个题的两个方面,因为“正义”的必然是“合法”的,而“合法”的也一定是符合“正义”的。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的对话,就明确提出正义的就是合乎法律的这一观点:“人们说,做不正义的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订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10]在这里,苏格拉底明确强调说“正义”作为一种“契约”是与“法律”相伴而生的,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公正合理地分配社会利益。所以,“正义”是要依靠“法律”的外在约束来实现的。这一观念倒与中国先秦的法家相近。柏拉图晚年,在其重要著作《法律篇》中进一步把“正义”的原则转变为现实的法律,提出“正义者得利”的平等原则,“我们实际上也会发现这种纯粹的正义总是体现在政治体制中。……我们必须以这种平等为目标,在建设我们新生的城邦时我们一定要注意这种平等”[2]513。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上述认识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的讨论又有所深入。他对“正义”进行了细致的剖析,认为“正义”的表现就是合法与公平,“一个违反法律的人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同样明显,守法的人和均等的人是公平的。因而,合法和均等当然是公正的,违法和不均是不公正的。”[11]

从经济思想的特点上来说,孔子经济思想是从国家本位的立场出发,经济思想的内容多是讨论宏观经济问题,如财税体制,富国与富民的关系等。孔子的经济思想所关注的这些问题,属于今天所说的宏观经济政策领域。由于雅典的城邦经济不同于中国先秦的封建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苏格拉底对经济问题的讨论多立足于庄园经济的微观角度,讨论更多的是分工、价值、财富的来源等问题。如苏格拉底经济思想关注的核心是诸如效用、价值等属于今天经济学上所说的微观领域。如对于分工,苏格拉底明确提出:“很难找到精通一切技艺的工人,而且也不可能变成一个精通一切技艺的专家。”[1]12这就好比在波斯王餐桌上的食物是依据最精美的方法烹调而成的,其美味就得益于生产食物劳动的社会分工。分工可以提高物品的使用价值,能把物品做得更好,还可以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这一思想显然与后来亚当·斯密提出分工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和技术的熟练程度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在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中,分工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经济论》关于分工的思想已涉及到了市场决定分工的规模,分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这两个观点正是后来经济学讨论的永恒主题①。

对于什么是财富,苏格拉底有明确的阐述:“财富是一个人能够从中得到利益的东西。……如果一个人不懂得怎样用钱,对于钱就要敬而远之,也不能把它列入财富之内了。”[1]3苏格拉底在这里对财富的定义渗透着“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它强调的不是财富本身的作用,而是财富对人的作用或意义。苏格拉底在对财产管理的讨论中已认识到“同一种东西是不是财富,要看人会不会使用它。例如,一支笛子对于会吹它的人是财富,而对于不会吹它的人,则无异于毫无用处的石头……除非他卖掉它”[1]3,这说明苏格拉底已意识到了物品价值的主观性,认识到了物品有使用和交换两种功能。《经济论》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对话:克利托布勒斯问道:“如果一个人买了一匹马,不懂得怎样驾驭它,在骑它的时候总是摔下来弄伤自己,那么,这匹马对于他就不是财富,是吗?”苏格拉底明确地回答:“不是财富。”又问:“对于一个耕种土地而其结果受了损失的人来说,土地也不是财富了吗”?答:“当然,如果土地只能使我们挨饿,不能维持生活,就连土地也不是财富。”苏格拉底解释财富就是指“好东西”,“好东西”是对它的所有者有用的东西。财富要生产,要增值,不增值就不是财富:“即使是钱,对于不会使用它的人也不是财富。”[1]2-3财富就是使有用的东西增值。苏格拉底在对劳动的分析中明确区别了有用的劳动和无用的劳动以及效用价值的相对性和主观性。对于有用的劳动和无用的劳动,他认为“只有那些做好事情的人才是真正地在工作,才是真正有用处的工人”,他把那些从事赌博或做坏的、有害的事的人称做闲懒的人[4]19。对于效用价值的相对性和主观性,苏格拉底通过论证,强调任何事物的本身无所谓善恶,善恶的判断是必须与其他事物联系起来时才有的判断;强调任何事物其本身也无所谓美丑,事物之美丑必须是从其是否有用处方面考虑的。他说:“对于饥饿的人是好的东西通常对于发烧的人就是坏的东西,对于发烧的人是好的东西,对于饥饿的人就是坏的东西;对于赛跑是美的东西对于摔跤是丑的东西,对于摔跤是美的东西对于赛跑便是丑的东西。一切是好的、美的东西同它们完全被接受的那些意图有关,而坏的、丑的东西则同不愿意接受它们的意图有关。”[4]114价值来源于由物品产生的快乐而不是物品本身的思想,在边际革命以后一直是西方经济学的效用理论的核心。苏格拉底提出的价值来源于物品产生的快乐而不是物品本身的思想,可以看作是西方经济学中效用价值论的最早表述。管理经济的任务,就是得到更多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在苏格拉底看来,财富还包含自然财富和货币财富,其价值形态一定要具有使用和交换两种价值,并以“有用”和“无用”作为衡量财富的标准。

基于古希腊商品经济的发达和货币生产与流通的普遍,苏格拉底在对货币的认识上也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如他分析了货币是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物出现的,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贵金属最先被作为等价交换的最重要的货币使用。人们对白银是不厌其多的,因为白银可以随时买到有用的物品。货币就是财富,所以人们才不厌其多地进行开采和占有。如在《雅典的收入》中强调了开采银矿的好处:“谁也不会有多到不希望再多的白银;如果他们拥有的白银太多,他们就把它储藏起来,他们喜欢储藏白银不亚于他们喜欢使用白银。”[1]71他同时还意识到了白银之类的贵金属还具有世界货币的职能:“如果(外国)商人不愿意物物交易,他们还可以运走我们的白银,作为最好的货载;因为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卖掉这些银子,他们所得总比它们原来所值为多。”[1]69他对货币的流通规律也有所涉及,认识到了市场上对货币需求量与商品流通量成正比例,经济繁荣时商品流通量增大,需要更多的货币进入流通,反之,货币的需求量则减少。这说明苏格拉底对于货币职能的认识已比较全面和深入,对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量之间关系的认识已达到了当时最高的理论水准。苏格拉底的经济思想中还有许多关于商品和商品价格的探讨。比如,他认识到了商品具有使用和交换两种功能,认识到了供求决定商品价格的波动:“当土地农产品价格低廉时,农业就无利可图,许多农民就会放弃耕耘而从事商业、旅店业或借贷业。”[1]71。当铜器或铁器生产过多时,价格也会下降,从事此类产品生产的工人就会遭受损失。这说明他已认识到了商品供求对商品价格变化的影响,认识到了商品价格的变动进而还会影响到该产品的生产、就业与收入分配。价格理论是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核心,苏格拉底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已达到了一定的认知水平。相对而言,孔子有关分工、财富价值和货币的论述则相对欠缺。

注释:

①先秦儒家虽然也讨论到分工,但更多的是宏观上社会行业分工,典型者如孟子有言:“子不通功易事,以羡(有余)补不足,则农有馀粟,女有馀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孟子·滕文公下》)相对于微观的分工则涉及较少,其丰富程度也不如古希腊。

[1] 色诺芬.经济论 雅典的收入[M].张伯健,陆大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 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 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龚群,戴扬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169.

[4]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M].吴永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5] 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M].吴飞,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108-109.

[6] 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4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8.

[7] 马克思.资本主义以前生产各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

[8] 塞尔格叶夫.古希腊史[M].缪灵珠,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5.

[9] 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选集·政治学卷[M].颜一,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6.

[10] 柏拉图.理想国[M].张竹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34-35.

[11]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苗立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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