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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的生命自觉与风险治理
——一种城市哲学与文明批评史的视角

2018-03-04

关键词:文明人类生命

陈 忠

城市社会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为人们带来更为舒适生活的同时,其代价、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一方面,城市营建所包涵的自然、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内容与要素相互交织、深度互嵌,日益呈现出生态性、生命性;另一方面,城市扩张所遭遇与激活的风险不仅来自自然生态,也来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生态,来自人自身的生活、生产、行为方式等与城市社会之间的不协调。不同维度与层面的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嵌入。

一、 城市社会的生态、生命本性

作为伟大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其总结性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中,对人类文明、城市文明的生态、生命前景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在他看来,生物圈是人类的唯一栖身之地。“如果我们确实认识到,迄今一直是我们唯一栖身之地的生物圈也将永远是我们唯一的栖身之地,这种认识就会告诫我们,把我们的思想和努力集中在这个生物圈上,考察它的历史,预测它的未来,尽一切可能努力保证这唯一的生物圈永远作为人类的栖身之地,直到人类所不能控制的宇宙力量使它变成一个不能栖身的地方。”[1](P8)但“现在,人类物质力量的增长,已足以使生物圈变成一个难以栖身的地方”[1](P9)。“人类是生物圈中第一个有能力摧毁生物圈的物种。”[1](P17)反思人类文明、城市史,一部文明史、城市史是一部进步史,也是一部由于人类的活动而不断破坏人类的生态家园、生命本性的历史。我们需要反思与改进自身的思想与行为,需要一种更为全面的自然意识、生态意识、文明意识,需要一种更为成熟与全面的文明建构与城市营建行为。

《西方的兴起》的作者麦克尼尔也对人类文明、文明进步的生态与综合后果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在他看来,文明研究需要自觉的社会关系与文明视角,需要关注不同社会群落之间的文明共同性、文明多样性、文明对抗性,也就是相互依存、相互不同、相互对抗。“这三者都属于一部这个世界本来的历史——不管这是因为什么。”[2](P33)同时,历史研究与文明研究还需要关注系统的人类文明与系统的自然存在的关系史、互动史。“还有人类另一个层面的经验值得历史学家们注意,即我们与构成地球的生态系统的所有其他有机物的相遇和冲突。”[2](P33)在他看来,与人互动的自然生态史是文明史的重要部分,同自然的互动史对政治与经济史有重要影响。历史与文明进程是政治、文化、经济、自然生态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多维度的综合史。“缺少任何方面显然都不适应人类状况的复杂性。”[2](P34)但已有的历史与文明研究往往相对忽视研究文明史的生态基础、生态属性,“关于这方面历史学家所知甚少”[2](P34)。这种忽视与不足,严重影响了政治史、经济史等研究的水平。经济、政治、社会同自然生态变迁的关系等“人类历史的这些层面因此也应当在对过去任何真正满意的记叙中有一席之地”[2](P34)。推进更为全面的生态生命自觉,在文明研究中突显生态叙事,对深化历史与文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注重文明与生态的关系研究,注重研究文明的生态性,注重从生态、生命视角探究文明变迁的原因与逻辑。《哈佛中国史》的主编卜正民认为,气候生态是文明变迁的重要原因,比如,中国元明时期的历史变迁具有深刻的生态、气候动因。他写道:“我逐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元明四个世纪的历史中,对民众生活经历和政治时运产生影响的最重要因素正是气候变化。气候虽不能回答历史提出的所有问题,但我发现要回答元明时期的许多历史问题就不得不把两个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整个世界的寒冷和干燥程度——考虑进来。”[3](P17)卜正民对文明变迁中气候与自然生态因素的强调非常重要,但他似乎忽视了人的制度、生产、生活等行为对自然的影响。其实,对大跨度、大尺度的历史与文明研究而言,不仅需要注重单向作用的朴素的生态意识,更需要一种更为自觉、全面、双向历史互动意义上的生态、生命意识,一种经过反思的人与自然互动,自然生态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生态互动意义上的生态、生命意识。但总体上,这种经过反思的、互动性的、全面的生态思维、生命意识还没有成为文明研究的基础意识、基础思维。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核心标志、历史转换的重要方向。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认为,“所有伟大的文化都是城镇文化……世界历史便是市民的历史,这就是‘世界历史’的真正尺度”[4](P79)。在城市与文明的同一中,城市与城市社会是一种综合性存在,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自然等各个方面。但在历史转换中,特别是随着现代性的成长,以科学技术、现代工业、建筑工艺、现代管理等为基础,人们似乎获得了一种超越与控制自然、社会与人的生命限度,随心所欲营建城市与推进文明的能力。人们日益把追求更有效率的增长、更为繁荣的经济、更为巨大的建筑、更为丰富的财富作为文明与城市发展的目标。也就是说,在起源、过程与结果都具有综合生态性、生命性的文明与城市进程被简化为相对单一的经济过程。城市生命体、文明生命体被简化为经济生命体。如果继续固守单边、单维的发展主义、经济主义,如果没有全面的生态、生命意识的自觉与确立,城市社会营建将遭遇更为严重的文明代价、文明成本。

面对不断深化的问题,我们需要追求文明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一定需要以一种人和自然相对立的方式推进么?一定需要以一种不同社会政治体相对立的方式推进么?文明与城市社会的营建,是否可能以一种多因素协调、多维度和谐的方式推进?显然,推进文明与城市发展,需要更为全面的文明自觉、生态与生命自觉。

在《文明的力量》的作者费尔南多-阿梅斯托看来,文明不是一个纯属人的概念,不是一种同自然生态无关的纯社会文化概念。“文明会制造自己的栖息地。”[5](自序1)“我想要变换一下思考文明的方式:把文明描写成一个物种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为适合人类使用而改造的环境,而不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也不是集体自我改进的某种过程……我主张‘文明’这个词的正确用法应该是指某个类型的环境;但是这个意思已经被误用的意思淹没,有待重新挖掘出来。”[5](自序2)“我把文明视为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的一种互动关系,所有社会的文明程度是按社会本身的条件来衡量的。”[5](自序5)“文明是受环境制约的,不是由环境‘决定’的。”[5](自序4)可以看到,人的因素是文明与城市生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没有人,也就没有城市与文明;同时,自然生态是文明与城市发展的基础性生态,如果缺少了自然生态,文明与城市不可能生成、转换;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文明与城市是由人所构成的社会生态与自然生态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互动性、互相嵌入性的生态生命体。在近代启蒙理性与经济现代性语境下,人们曾经阶段性地忽视、遮蔽了文明与自然的互动性,并阶段性地以一种非关系性、非生态性、非生命性的思维看待与推进发展。这种忽视与遮蔽有其阶段性合理之处。但在当今的城市社会语境下,在以城市代价为代表的发展代价、发展风险日益严重的语境下,迫切需要重新确认文明本身的生态、生命本性,推进文明的生态、生命自觉。

在地理思想史学者、《所有可能的世界》的作者杰弗里·马丁看来,“地球表面是这样一个地带,即向下达到人类可以穿透的深度,向上达到人类一般可以到达的高度。所有的科学和所有的艺术都是从人类对这个地带的观察中出来的……人类自身则受到他们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作为周围环境变化中介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事件的影响。在所有这些复杂联系和相互交织中作为标记存在的事情和事件,构成了所谓的人与环境的系统。”[6](P2)城市与文明正是由人构成的社会生态与自然环境生态相互作用的一种生命结果与生命成就。也就是说,城市与文明,是人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的一种人文地理存在。这种关系正如梅洛-庞蒂等对人与时空的关系揭示,“我并不在时空中,我也不去设想时空;我就属于时空,我的身体与它们混合在一起并包含了它们”[7](P401)。人、自然、城市的关系正是如此。属人的城市处于属人的、人化的自然之中,人、城市、自然始终相互嵌入、相互影响。人生产与发展城市的过程,也就是人与自然相互嵌入、相互影响、相互生成的过程。当这种相互嵌入在自然与人本身、社会的承受限度之内时,这种相互生成是良性的可持续的;当这种相互嵌入与互动跨越了自然、社会、人的本性的限度时,就成为非良性的、不可持续的。在这个综合风险频发的时代,我们需要生态自觉,但这种生态自觉并不意味着在原有的思维框架上重新引入自然要素。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推进一种超越人与自然分立、对立的二元对立思维意义上的文明自觉、生态生命自觉。

笔者认为,生态性、生命性也就是一种复杂多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关系。生态性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体自身间性意义上的人自身的生态,二是主—主间性意义上的社会生态、社会有机关系,三是主—客间性意义上的人化自然生态,四是客体间性意义上的纯自然生态。对城市社会而言,其生态性、生命性也具体地全面涉及这四类生态。城市社会虽然是一种全面的人工社会,其运行的每个方面与环节都日益需要人的自觉营建与照料。但是,城市社会从来不是一种简单的主体间性意识上的存在,而是一种全面的间性存在。生态自然或者更准确的说经过人工干预的生态自然,始终作为一种条件与基础制约着城市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当人对自然生态的干预与改变超越了自然生态的可变限度时,城市社会就会遭遇所谓的自然生态危机、自然生态风险;当城市发展对政治社会文明及人自身的生态改变,超越了属人社会文化生态的历史与现实限度时,城市社会就会遭遇深刻政治、社会、文化等危机。在当代景观社会理论视野中,城市作为文明,是一种特定的景观,这种景观,不是一种人与自然相分离的二元性的存在,而是一种多种要素相互交融、相互嵌入的混合性存在。不能用二元对立思维来理解城市。作为景观的城市不是纯物质性的存在,也不是纯意识性的存在;不是纯政治性、纯文化性、纯自然性存在,而是一种交融性的生态性存在。“景观是具有独特意识形态编码的物质性生产。”“景观并不只是人类活动的一道风景,而是包含了作为某种限定要素的人类活动。”[7](P392)“景观并不是强大凝视的疏离对象,而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物质性象征体系。”[7](P395)

NDD机制实施动态变换的对象包括硬件平台、软件版本等,而变换时机包括随机变换、定时变换和驱动性变换[1].因此,为刻画NDD机制的变换对象、变换时机与系统脆弱性的关系,给出NDD体系下的系统脆弱性定义如下:

理解城市社会,需要一种同城市本身的属性相契合的思维方式。正如城市学家雅各布斯所说,“哪一种思维方式会有用,或者会有助于产生正确答案,这不取决于我们如何考虑这个问题,而取决于这个问题的固有本质。”[8](P393)“城市就像生命科学一样也是一种有序的复杂性问题。”[8](P397)“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步从有序复杂性的角度来看待城市问题,这种有序复杂有机体充满了很多未经检验的关系,但显然这些关系不仅互为关联,而且完全可以被理解。”[8](P402)城市是一种复杂而全面的生态性、生命性存在,是人自身机体意义上内在生态、生命,外在自然意义上的自然生态、生命,人与人关系意义上的社会、政治、经济等生态生命的复杂有机构成。这种全面的生态性、生命性是文明、城市、城市社会的内在属性。

二、 城市风险的生态、生命特质

历史演进中,在成就与问题的统一中,现代社会正在成为具有综合生态特征的城市社会,城市社会正在成为综合生态性的风险社会。理解与营建城市社会,迫切需要自觉的生态生命意识,也迫切需要自觉的风险意识,迫切需要生态生命意识与风险意识的统一性、同时性、互嵌性自觉。

城市是人性的外化、对象化,是人的多样本质力量与多样主体需要的一种空间对象化呈现和实现,是人规避综合风险、获得综合确定性的重要空间形式。考察文明史,人类之所以历史性地选择以城市为主要的聚集与生活场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为人们规避、克服、减少综合风险、获得安全提供了较为理想的形式,城市为同时性地满足人们的安全、生存、发展等需要提供了一种较为理想的形式。正是以城市为载体、场域,人类文明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在芒福德看来,城市是文化容器,城市与文明具有深层同一性。没有城市,也就没有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没有城市的发展,也就没有人类安全、安定生活的不断提升,没有人类本体安全感的不断获得与提升。城市是人类以社会化的方式规避、防范、抵御风险的重要或根本空间形式。虽然促成城市兴起与发展的原因是多样的,虽然不同区域的人们会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营建不同的城市,虽然有的城市是不经规划自然有机生成的城市,有的则是通过规划自觉营建的城市,但对风险的规避与防范始终是城市兴起、转型、存在、发展的一个基本原因。“一个有利的生态基础,一个便利的商易地点,一个涵盖大规模灌溉工程、冶炼术和牲畜驯养术等多方面能力在内的先进的技术基础,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体系,一个强有力的政体等等——所有这一切都与城市的产生密切相关。”[9](P33)但所有这些因素,都围绕人类的一个基本需要:安全。不论城市如何生成,不论城市在何处兴起,不论城市采取何种形态,不论城市向何处发展,安全性、能够让人们抵御自然与社会风险,都是城市的第一属性。

问题在于,在现代科学、现代技术、现代管理等条件支撑下,城市、以城市为载体的现代文明,却似乎并没有给人们提供本体性安全。在吉登斯看来,“现代性也有其阴暗面”[10](P6)。风险与不确定性是现代性的一种内在属性。在贝克看来,现代社会、工业社会仍然是一种风险社会,并且是一种全球性的风险社会。现代性风险不仅表现为对人类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的破坏,也表现对现代整体政治社会文化等生态的破坏。所有的价值与“财产正在贬值,正在经受一种缓慢的生态剥夺”[11](P41)。生态等风险“具有一种或缓或急的财产权的贬值和剥夺的影响。通过无限制的现代化风险的生产,一种使地球不适于居住的政策以突进和限制相交替的方式被实施,有时是以灾难性加剧的方式”[11](P41)。“工业社会的概念建立在一种矛盾之上,这种矛盾存在于现代性的普遍原则——公民权利、平等、功能分化、论证方式和怀疑论——和其制度的特殊结构之中,在其制度中,这些原理只能在一种部分的、部门的和有选择的基础之上得到实现。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工业社会通过其体制而使自身变得不稳定。连续性成为了非连续性的‘原因’。”[11](P9)现代社会的整体生态、生命关系日益呈现出脆弱性、风险性。

考察城市变迁,城市与风险其实始终相伴。一方面,城市是人们获得安全、规避风险的一种空间实践选择,克服风险是城市兴起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因;另一方面,风险又是城市发展始终没有彻底解决的一个基础问题,在城市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特定的风险存在。城市、城市社会面临的风险以及城市与风险关系始终具有深刻的生态性、生命性。所谓生态性、生命性,也就是本身具有一定自主变动性的多因素之间的互联性、互动性、互嵌性。

在早期城市社会,也就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发展时期,城市与风险就具有具体的生态性、生命性。在美索不达米亚,人们更多体验与面对的是自然生态层面的风险。面对相对严酷的自然条件。人们只能采取营建相对威权的城市,改造河流,进行灌溉,求得生存。在早期埃及,人们更多体验与面对的是人自身死亡、消失的风险,相对适宜的自然条件,使人们可能采取宽松的社会组织以形成城市,进行生产、生活,甚至谋求永生。在早期中国,人们更多遭遇与体验是可能是群落之间冲突的风险,人们建筑城市以获得安全。人类城市的这三种起源有一定的生态生命象征意义。美索不达米亚象征着城市与风险关系的自然生态性、生命性,埃及象征着城市与风险的人自身意义上的生态性、生命性,中国则象征着城市与风险关系在社会关系意义上的生态性、生命性。也就是说,城市所遭遇的风险,城市与风险的关系,在起源意义上就具有生态性、生命性:或者是自然与人关系意义上的生态生命性,或者是人自身关系意义上的生态生命性,或者是人与人关系意义上的生态生命性。可以说,城市从起源始,就伴随、遭遇综合性的风险生态,一种变迁、互动、多因素互嵌意义上的风险。

在近代城市社会,也就是以工业生产、工业文明为基础的城市发展时期,城市风险具有了新的生态生命特性。“在19世纪以前,城镇上的各种活动大致是平衡的。虽然工业和做生意一直是重要活动,但是,城镇居民同样也费许多精力从事宗教、艺术、戏剧等活动。但是人们逐渐倾向于集中精力在经济活动,同时认为,把精力花在其他活动上,是浪费时间。”[12](P461)工业革命的兴起与深化,既带来了社会经济发展,使城市的规模扩大、结构复杂、人口增多、分工细化;同时,也带来了对自然、社会、人自身的伤害;世界在进步的同时,风险性也不断加大。人们在通过工业、机械工业等对自然进行强度、程度上都前所未有改变的同时,人的社会关系也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改变,人自身也逐渐地从一种全面的总体性存在变成一种简单的经济动物。正如芒福德所说,“生态区域内的自然平衡被搞乱了,随着西方人为了眼前的和社会有限的经济利益而对大自然无情地剥削,产生了一种较前为低级的、更简单的生物物种”[12](P466)。人成为片面追求利欲的功利主义者。“功利主义者要求的自由实际上谋利不受限制的自由和私人扩张。”[12](P468)以工业城市为代表的近现代城市时代,是一个进步巨大的时代,也是城市风险不断深化的时代。

在当代城市社会,也就是以空间文明、信息文明为基础的大都市社会发展阶段,人们开始遭遇全球性的风险生态。正如贝克所说,当今世界已经在成为一种世界风险社会。“在人为不确定性的全球世界中,个人生活经历及世界政治都在变为‘有风险的’。”[13](P6)现代性风险成为全球所有区域共同面对、共同承担的风险。“风险社会制度是一种新秩序的功能:它不是一国的,而是全球性的。”[13](P4)全球城市化浪潮使城市发展成为一种利益性、金融性的活动。从功能看,不断发展的城市为人们的生活、居住、消费、娱乐提供了更好的空间与条件;从属性看,城市日益成为一种空间产品、经济产品、金融产品,逐渐失去了其本源的属性;城市的使用功能日益从属于价值属性,空间与城市日益从具体走向抽象,日益成为一种单向度的抽象存在。正如列斐伏尔在《城市革命》中所认为,“在理论层面,这个机制是明显的:具体空间被抽象空间所取代”[14](P182)。同城市的这种抽象化、在本质上的非功能性相统一的,是城市发展日益突破自然、社会与人自身的限度,是人们日益失去了对自然、社会、人自身的尊重与敬畏,是当代城市世界、城市社会,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全球性的城市风险社会。

反思城市与风险的历史关联、历史变迁,可以发现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一部城市史,既是一部文明不断推进,人们不断克服不确定性、获得综合安全的历史,也是一部人们与风险始终相互伴随、相互作用的历史。随着城市的发展,随着以城市为载体的人类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类所遭遇的风险边界、形式与程度也在不断转换与深化。农业文明时期的城市社会,主要面临是全面的生存性风险,即如何克服来自自然、社会与人自身的问题与风险。人们选择以城镇这种群体、集群的方式获得个体与种群生命的延续。这个时期的城市风险更多带有自然性,更多来自未经深度人化的自然、社会与人自身。工业文明时期的城市社会,人类开始更多地遭遇由人本身的活动、创造所导致的经过更为深度的人化的自然、社会与人自身的风险。这个时期的风险已经日益具有人工性,在本质上源于人的生产和实践的两面性。当代大都市社会,城市在全面进步的同时,开始遭遇更为深刻的风险,人类开始更为全面、深刻、深度地改变自然、社会与人自身,也开始更为全面、深刻地遭遇全面由人自身的作为所导致、引致的系统深度风险。

其二,从迄今为止的历程看,风险是同人类社会、城市社会始终相伴随的一种本体性现象,希望永久性地消除风险,可能只是一种虽然良好却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在汤因比看来,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机制就是挑战与应战。正是在对各类挑战的应战中,人类文明得以不断进步、推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直存在并不断以新的形式出现的风险,恰恰是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客观力量。对城市社会而言,城市社会的不断进步过程,也正是不断克服已有风险,又不断遭遇、激活新的风险,再不断予以解决的过程。城市社会的每一次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找到了应对所遭遇风险的解决办法;与此同时,又会必然性地激活了一些新的或更深层的问题、风险。用黑格尔的话语来表述,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风险正是一种推进人类文明、城市社会不断进步的“恶”动力。也就是说,风险是城市社会必然遭遇也必须遭遇、对文明与城市发展有激发作用的客观而辩证的力量。当一个城市与社会认为自身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风险与问题,可能更多是意味着这种文明与城市丧失了对风险与问题的感知能力,甚至已经停滞、走到尽头,正在积聚、遭遇未被主体认知的根本性、毁灭性的致命风险。

其三,人类文明、城市社会始终具有生命性、生态性,同人类文明、城市社会的变迁相伴随的风险也一直具有生态、生命性,城市社会的风险从来不具有孤立性,始终是一种生态性、生命性的风险。从起源、变迁到今天,城市社会始终是人类社会与天地自然等相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始终涉及自然、社会、人自身,涉及自然环境、社会交往环境、政治制度、文化宗教等众多因素。也就是说,城市始终是一个多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嵌入、相互对立与相互催生的生命与生态有机体,一个始终处于变动的生态体、生命体,复合意义上的生命性、生态性始终是城市与文明的内生性特征。在目前的流行理解中,人们更多地把生态理解为自然,甚至等同于自然。这实质上是在用一种分割性、非有机性的思维与眼光看待具有生命特性的城市与文明,是把文明与城市生硬地分割为自然、社会、政治、文化等要素,并以这种分割性思维来看待城市及其风险。笔者认为,城市社会及其遭遇的风险,是一种整体性风险、总体性风险,涉及城市社会运行、发展的所有环节与要素。城市社会的风险当然包括自然生态、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层面的风险,但更包括以生态、生命关系存在的社会、政治、文化、人自身等层面的风险。需要对城市风险的生命生态本质及其应对之道进行更为具体的揭示与研究。

三、 城市风险的生态、生命治理

反思城市史、文明史,城市与风险、城市发展与风险转换一直相伴而行、相互推动。风险在本质上源于人的行为,是人在改变对象的过程中所引发的对人自身有负面效应的问题与代价。风险不同于灾难。灾难是一种对人不利的事件与问题,但引发灾难的原因不是人本身,其来源是外在于人的对象世界。风险的起因则是人的行为,是一种由人本身的行为所引致、导致的对人不利的结果。当贝克把风险的原因归结为人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时,正深刻揭示了风险的属人性。灾难与风险都对人具有破坏性,但比较而言,灾难是外在对象强加于人的破坏,风险则是人自身的行为结果,是人的造物。具体分析人引致、激活、创造风险特别是城市风险的原因,是探索城市社会风险治理对策的前提。反思历史与现实,造成、推动城市社会成为风险社会的原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城市行动、城市发展的辩证性、负面性。城市是人调适与改变“天地人”关系的主要实践方式。这种改变虽然涉及“天地人”关系的所有方面,但在本质上是以人的尺度为核心标准、人的需要的满足为核心目的。城市的发展,人对“天地人”关系的调整与改变,在本质上是一种熊彼特所说的破坏性创新。只有通过对已有自然、社会、人自身的生态关系的改变,城市才可能兴起、发展、转换。也就是说,城市发展是一个必然的有代价和风险的过程。从逻辑上讲,发展、实践、生产本身具有负效应,城市发展作为一种具体的综合性的实践过程,必然生成与遭遇综合代价、综合风险。反思文明史,城市是文明的核心成果、核心标志,城市化、城市发展是规模性改变自然、社会、人的原有生态与生命状态的一种活动,是人类最具规模破坏性的实践活动,一种可能生成规模性风险的人类活动。城市把大量的人口聚集在一起, 这种聚集在为社会带来机遇、效率的同时,也可能聚集起未知的风险,甚至放大风险的后果。城市史上,曾经出现的疾病暴发导致人口大量死亡,城市及周边自然环境破坏使整座城市不再适宜人类生存等现象,在本质上都源于人类本身的规模化城市发展行为的不合理。城市化过程是一个综合改变世界及人自身的过程,而人类对这种改变的结果往往很难有预先的准备。当人们出于单一的目的,比如经济发展来推进城市发展时,更会加剧城市发展的整体性风险。城市实践、城市行为本身的问题性、非全面性,是导致城市风险生成与放大的重要实践论、行动论原因。

其二,城市观念、城市认知的滞后性、片面性。人对自然、社会、人自身构成的认识走向成熟有一个过程,对城市的认识也是如此。虽然人类文明史、城市史已逾万年,但人对城市、对文明的认识仍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城市是人对人地、人天、人人等矛盾的一种创新性解决,城市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一个只能在试错中才能不断取得认识和实践进步的过程。在汤因比看来,人类还会在地球上存在20亿年,城市将是人类在地球上存在的主要形式。人类的城市史才万年左右,从这个时期维度看,人类对城市的探索与认识只是起步阶段。城市认识的起步性表现在这些层面:人对自然规律,对城市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人类对地球起源、运行规律,对大气、海洋、土地等变迁规律的认识虽然不断进步,但仍未达到规律性把握的程度。人对社会规律,对城市与社会的关系的认识也处于相对初期的阶段;人们虽然通过城市社会学等形式努力把握城市语境中社会运行的规律,但在总体上,人们对城市中社会运行、变迁的机理、趋势与方向的认识远未达到规律性这个层面。人对自身规律,对城市与人本身关系的认识也处于相对初期的阶段;在一定意义上,城市也就是人本身构成的一种外化,而城市一旦生成,也会对人自身的构成发生作用,人们目前对这种相互生成关系的认识还于相对抽象的阶段,对其作用机理与机制的认识也远未达到规律性阶段。以上三个方面的现状都说明,人们的城市认识在总体上还具有相对的抽象性、片面性、滞后性。城市认识的相对不成熟,是导致人类城市实践仍充满风险的重要认识论原因。

其三,城市运行、城市建制的问题性、脆弱性。反思城市史,在以农业为基础的早期城市社会,人类营建城市时只能选择比较适宜于人们聚集与存在的区域,也就是水、土地、能源等资源相对良好、富集的区域,这个时期的城市更多的具有自然性。到了以工业为基础的城市社会,以不断进步的运输、生产等工具为基础,人们有能力把不太适宜人类生存的自然区域改变成能够进行生产、生活的区域,开始建设更具人工性、非自然的城市,这个时期的城市开始更多在具有非自然性、人工性。到了当代大都市社会、全球城市社会,以更为发达的技术与工业为基础,人类几乎可能在地球上的所有区域建设城市、居所,甚至在沙漠、南极等这类不适宜人类聚集的区域建构依靠外域资源支持的人类聚集点。当代城市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全面的人工社会,其运行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都需要人为设计、人为建设、人工的系统与持续关照。人类通过专业化的劳动与组织分工、专业化的区域分划与分工、专业化时间分段与管理,建构起一种几乎完全依靠人工来维持的城市社会。这样一种全面、完全人工化的城市,其所有的资源、运行的每个过程与环节、产生的所有终端物,都需要自觉的人工干预、人工处理。这种系统人化、全面人工化的城市系统似乎在不断周全。但问题在于,这种城市运行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重要环节都不允许出现问题。一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电力,城市运行的所有方面都会出现问题甚至产生系统性崩溃。这样一种人工建构的巨大城市体,在带来巨大成就与城市奇迹的同时,也使城市的脆弱性、风险性不断加剧。

笔者认为,城市是一种总体性的属人存在,是同作为总体性的人相契合的一种总体性生命存在。城市风险也具有总体性、属人性,是城市行为总体性失调的产物,涉及人与城市存在的方方面面,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自身等诸多方面。治理与防范城市风险,需要对人与城市的诸多关系进行全面自觉与全面调整。

其一,推进城市社会的文明自觉。应该看到,虽然城市有其风险性、问题性,但应该看到,城市是人类文明转换的方向,是人类经过不断的试错与探索所确定的最为合理、最为适宜的聚集方式。同时也应该看到,城市是文明的核心代表与发展方向,并不意味着城市是一个没有问题的理想世界。城市化的后果具有辩证性,城市本身是文明性与野蛮性的统一。城市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而是复杂的人间。城市作为一种辩证的总体性进程,其后果的辩证性、风险的必然性,表现在社会学、人类学、生态学、政治学、心理学等诸多维度。防范城市风险的关键,在于不能用一种单纯的成就思维或单纯的问题来思考与要求城市,而需要确立一种过程性思维,一种在探索中不断进步,在试错中不断前进的城市思维。一方面,需要确认城市社会的方向性,另一方面,也需要用敬畏的心态看待城市。既不能走向盲目的城市乐观,也不能走向盲目的城市悲观。确立一种历史辩证的城市文明观,推进城市社会的全面文明自觉,对于化解、应对城市风险具有基础意义。

其二,推进城市社会的生命自觉。城市不是孤立的空间生产或经济发展过程。一方面,城市是一个涉及人自身的全面生态、自然的无机与有机全面生态、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等全面涉人要素、涉人生态的总体性过程;另一方面,城市所涉及的所有要素及关系又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其中任何一个城市与文明要素的变化,都可能引发其他相关要素的变化。也就是说,城市是一个全面的生态体、生命体,城市化是一种全面的生态、生命营建与改变过程。当我们言说生态生命城市时,不仅意味着城市有良好的自然要素、自然生态,也意味着城市的所有环节与方面都处于良性的互动、互嵌状态。如果一个城市的社会关系紧张、城市主体的身心关系失调、同自然生态的关系紧张,这个城市不可能是一个良性运行的生态城市。一个真正的生态城市,一定是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人的身心生态都比较和谐的城市。推进城市社会的生态、生命自觉,需要从自然、社会、人和谐互动的角度理解生态与生命,而不能把生态仅仅理解为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把生命仅仅理解为动物性的有机体。推进城市社会的生态、生命自觉,对于城市社会的风险防范具有基础意义。

其三,推进城市社会的伦理自觉。城市社会是一种总体性存在,城市发展是一个总体性过程,城市社会越推进,人的因素越强大,越需要人的自觉干预,越需要人的主体自觉、伦理自觉。从早期的城市社会到现代城市社会,人的主体性主要沿着自身的主体的成长与扩张这个进路推进。人们在建构城市时,思考与解决的主要是如何使人在复杂的环境中获得生存,成为主体。也就是说,在现代性条件下,人们推进城市时的伦理基础主要是一种扩张性伦理。这种扩张性伦理在人的主体能力相对有限的语境下,当然有其地位与价值。但随着人的主体能力的提升,随着世界与文明逐渐步入城市型世界、城市型社会,这种以扩张自身为基调的城市伦理开始呈现出问题性。城市是一种由自然、社会、人诸多要素构成全面生态关系,而所有的关系与要素都已经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运行节奏,这样,更多地以人为中心,甚至以个体为中心的城市伦理,就成为导致城市总体关系受损的重要原因。推进城市伦理的约束性自觉,推进城市伦理从扩张性伦理向约束性伦理转换,对深层化解城市风险,具有基础意义。

其四,推进城市主体的身心自觉。城市是人从自身的身心条件与身心需要出发,改变对象世界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城市来改变、调适人自身的身心构成与身心运行方式的过程。伴随城市的发展,人自身日益成为一座城市。城市日益身心化,身体化、心性化。每个人都成为一座城市,成为需要自觉、反思、营建其运行机制的身心之城。一方面,经过数百万年的前城市化时代的进化,人已经形成了同前城市化相适应的身体与心性结构,目前不过万年左右的城市化显然不足以改变这种身体与心性结果,而是需要适应、符合人已有的身体与心性结构与运行惯性。另一方面,面对日益广泛深刻的人化城市社会,人的身心特别是其具体的运行方式,比如生活方式,也需要进行调适,已适应这个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否则城市系统很难良性运行,人自身也很难良性存在。也就是说,城市社会的良性可持续,是不断调适的城市与不断调适的人自身这两个进程的同一。在维护身心已有节奏的同时,推进城市主体的心性自觉,对克服、应对城市风险具有基础意义。

总之,当代城市社会已经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城市社会,城市社会的风险日益具有生态性、生命性、总体性。人对城市社会、城市世界的建构可能,人对城市世界的破坏可能都日益增大。人是城市的创造者,也是城市风险的根本源头。减少与防范城市风险的根本路径,是人自身的新启蒙、新觉醒,是人对城市所有涉人关系进行更为全面的体悟、自觉的把握,特别是人自身的身心与行为的约束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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