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风险、网信事业变革与虚拟社会善治
2018-03-04郭腾宇
◆郭腾宇
虚拟社会风险、网信事业变革与虚拟社会善治
◆郭腾宇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192)
加强党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国实现从网络大国到网络强国迈进的制度保障,是信息化时代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赋予党中央的神圣使命。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从“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到“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再到最后强调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阐明了虚拟社会存在风险,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决心,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推进网信事业变革,最终实现虚拟社会善治。
虚拟社会;网信事业;社会善治
0 引言
计算机互联网通讯技术诞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到今日,互联网系统塑造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各行为体密切相关的虚拟场域。这一场域打通了“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联系,多用于其信息化取向,使现实社会信息流动加快,各地区文化交流更加便利,其发展状态与国家综合实力和网信事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中国要建成网络强国,就必须大力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变革。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1],要客观认真地对待中国虚拟社会存在的风险,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网络实力竞争,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推进网信事业变革,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治网之路,最终实现虚拟社会善治。
1. 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存在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又彼此冲突的关系
互联网从1994年进入中国以来,中国虚拟社会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虚拟社会并不是“虚拟的存在”,其实质是中国主流媒体一片形势大好,而互联网络平台上,交流方式、议题选择、关注热点都不一样。这反映了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两个层面会发生碰撞,传统社会和虚拟社会存在冲突与对抗。
虚拟社会风险始终处于一个临界值的高危状态。虚拟社会蕴藏着很大的不稳定性,突发性网络舆情和虚拟社会风险事件所产生的危害,以及事件所具有的衍生效应和次生效应都是不可估量的。在虚拟社会平台缺乏管理和秩序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加强对虚拟社会风险事件的复合性认知。尤其是在互联网2.0时代,形势变得异常严峻,“小麻烦”可能经过虚拟社会的酝酿之后发酵成为“大动乱”。
在虚拟社会中,我们得益于其开放性与共享性。每个人都可以开设自己的网络空间,分享信息知识,成为自媒体玩家。相对于现实社会的稳定有序,中国虚拟社会是由每一个网民独立意识形成的,由无序的组织和无底线的话语权自由地形成自生秩序,由于缺乏监管,网络暴力行为频繁出现。中国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松弛”和“紧绷”不平衡,两个层面的社会关系也脱离了平衡运行的既定轨道。
2 虚拟社会是反映社会现实的场所,是政府解决问题的渠道,网信事业变革有助于应对虚拟社会风险事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就是认识到社会已经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在传统社会中,政府的力量是高度集中的,信息的传递层层下达,社会分层显著,民意传达不上去,囿于社会体制和机制的原因,民众的声音发散场域较小,不会造成很大的动乱。
然而,自从有了虚拟社会这个平台,它就成为了信息的集散中心,需要及时搜集整理网络舆情,了解底层人民的思想生活,把握上网群众的精神需求,引导网络舆论的发展走向,保障上网用户的实际利益。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提升信息化能力,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对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作为服务性政府,提前充分准备,对于虚拟社会中所发生的突发性网络舆情事件建立完备的应对体系,科学应对虚拟社会风险事件[2]。在突发性网络舆情等虚拟社会风险事件的引导策略方面,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各地区各部门需高度重视建立及时有效的发布权威信息的机制[3]。
就推进网信事业变革而言,其关键的核心在于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网信事业发展上,就是要加快信息化普及程度,降低互联网企业运营成本,顺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让互联网提供统筹、高效、协同、开放、即时的服务,让互联网成为惠民、便民、利民的一大“利器”。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4]我党的根基在于人民,同理,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以贯之地运用到网信事业发展上就是变革的核心,把人民群众和互联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把老百姓和电子政务高效的联系在一起,把网民举报和反贪反腐切实的联系在一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衡量网信事业发展变革的试金石,是网信事业发展变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要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基础上,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人才创造智慧提供有力的保障。建立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突出创新人才的核心驱动作用。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网信事业变革,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构建完整的部门协同工作流程,要改变传统的围绕部门条框配置人才的引进办法,从政策规划、审核标准、信息管理、指导监督四个方面进行创新变革。研究制定网信领域人才引进整体方案,变革成围绕具体人才而实施工作,实现政府内部跨部门区域合作,完善分配制度,发挥互联网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也就是说,从传统人才引进模式到网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务流程转型,是实现以广域条框配置资源为重点到精准按需配置资源为重点的优化转型。
3 虚拟社会善治需要法律层面和舆论层面的共同进步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依靠完善法律法规和利用社会舆论自治两个层面着手,实现虚拟社会善治。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上,虚拟社会管理的法律条文要具备可实施性。在给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制定法律时,需要从多个角度给出明确的规范准则,要明确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互联网虚拟社会中的信息传播方式,相关的法律条文要成体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中国也不允许有法外之地。虚拟社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可以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律条文作为判定依据,并以此为依托,延伸出更专业的、跨层次、跨领域、更为细化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使得虚拟社会治理在法律层面变的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国际政治领域“治理”的意义更为复杂,其本质特性是去政府化,虚拟社会作为一个自由的自生秩序,它的建立和实施都在自我管理的基础之上,将自我管理和依法管理二者有序地结合起来。利用互联网的影响范围和影响深度,使社会舆论参与到虚拟社会治理之中,执行一部分惩戒效应。“法律不是万能的,他不能满足社会的全部要求”。[5]与死板的法律条文相比,社会舆论的功能更单一,执行过程更便捷,执行行为更高效,更适用于轻微的网络不道德行为。
4 结论
面对虚拟社会风险,应及时有效地分析识别社会风险事件,加强控制和管理事件造成的危害,提前预警。以完整的体系,循序渐进的工作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力倡导“以人民为中心”“人才支撑”的发展理念,共同致力于网信事业变革。全面提高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的治理能力,从而有效应对各种虚拟社会风险事件,并加以预防、把控和科学处理,坚决保障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稳定有序运行,实现虚拟社会善治。
[1]习近平.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
[2]王娟.网络舆情的分级响应与处置[J].人民论坛,2012.
[3]肖文涛,范达超.网络舆情事件的引导策略探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
[4]习近平.习近平用典[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