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
2018-03-02潘熙宁
潘熙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进行伟大斗争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进行到底。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一直以来,敌对势力从未停止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从未放弃扰乱社会主义秩序、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图谋。在我们越来越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兴风作浪不会减弱,我们必须开展长期斗争。与此同时,我国改革发展道路上矛盾交织、利益格局多元,凝聚思想共识的难度有所增加;宣传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日新月异的传播格局,舆论空间上还没有完全杜绝杂音,话语权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论坛讲坛活动偏离正确导向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对重大问题认识含糊、态度暧昧,一些普通民众政治观念淡化,等等。这些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情况,都是我们不能回避的挑战。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要勇字当头,敢于“亮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说,意识形态斗争不仅仅是信仰之争、主义之争,更是盛衰之战、存亡之战,是各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对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心里都要“有本账”,在大是大非問题上,永远保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敢于“亮剑”,勇于站在风口浪尖,关键时刻不失语、重大问题不缺位,做政治原则问题的“强硬派”。对任何歪曲、否定党的历史的言论,任何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行为,都要挺身而出,理直气壮地予以批驳,绝不能“爱惜羽毛”、态度摇摆;对任何哲学社会科学类论坛、讲座,都要防止错误观点、争议人物出现,绝不留任何商量余地、迂回空间;对任何导向错误、内容低俗的文艺节目和出版物,都要坚决叫停,绝不能只顾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对互联网空间任何反动言论、噪音杂音,都要盯住盯死、坚决斗争,绝不能以牺牲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为代价,纵容所谓的“网络自由”。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要提高本领,善于斗争
意识形态较量无声而惊心动魄,没有硝烟却刀光剑影。没有高超的斗争本领,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就是一句空话。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才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才有打赢意识形态斗争的坚强底气。要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矢志不渝,对党的理论知识了如指掌,在笔头口才等方面“有几把刷子”。要贴近基层,锐意创新,理论文章不能一味“高大上”,要通俗易懂、切中要害,理论宣讲要既上讲堂、又走田间,善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宣传手段要载体多样、形式灵活,新闻语言要“冒热气”“带露珠”;文艺作品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情真意切、感人肺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类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使其“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处不有”。要树立“大宣传”工作理念,形成全党动手、多线推动、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善打“整体战”,能出“组合拳”,会奏“交响乐”,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取得胜利。
(责任编辑:杨连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