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 “小手牵大手”,小手牵得动吗
2018-03-01叶存洪
叶存洪
这些年,基础教育界有很多时髦的提法,其中就有“小手牵大手”,简单地说,就是要学生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家长。比如,“小手牵大手,安全一起走”“小手牵大手,共护中国蓝”“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齐步走”“小手牵大手,公益志愿行”“小手牵大手,快乐学科普”等等,少说也有几十个。
我丝毫不否认提倡者、举办者的用意,也丝毫不否认这些行动能带来一定的效果,毕竟教育也是一种“相互作用”。但我困惑的是,什么都要“小手”去牵去拉,这“大手”是怎么了?稚嫩的“小手”能牵得动“大手”吗?有人说“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这句话用在此处也许再贴切不过。比如,每天早晨,在十字路口都能看到這样的场景:家长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如入无人之境,不管红灯绿灯,在他眼中根本就没有灯!有的家长出口成脏,包括对老师出言不逊。有校长告诉我,一些家长平时见不到人影,就是家长会也不来,但一旦听说孩子在学校受了什么“委屈”,就会一天跑三次学校,对班主任、校长横加指责,无理取闹。老师在课内、校内苦口婆心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事,一回到家,就被种种“反教育”的力量给抵消了,这就是“5+2=0”现象。俗话说,什么树开什么花,什么花结什么果。
因此,我更愿意提倡“大手牵小手”。道理很简单,三句话足够说明问题:第一句,孔子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第二句,列宁说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第三句,不知谁最早说出但大家一直都在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而且,强调“大手牵小手”,也有利于强化家长的角色意识,让他们慢慢觉得这是为人父、为人母的一份义无反顾、责无旁贷的责任。
为此,对家长要大力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宣传、引导,明确提出要求。实话说,绝大多数家长不是存心要在孩子面前起“坏作用”,而是一种无意识。按照“有心错,视为恶;无心错,视为过”的原则,是可以教育转化的。现在什么都要培训,比如当校长,新任职时要接受“任职资格培训”,以后每五年要接受一轮“提高培训”,到了一定时候还要参加“高级研修”。唯独当家长不用“岗前培训”,不用“持证上岗”,所以,十分有必要补上这一课。
那么,谁为主体来做这个事?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说起社会,如同“天气预报”预报“局部地区有雨”,始终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个“局部”是哪?如果不能清晰界定,“社会”责任就极易落空。个人以为,责任主体要缩小到社区、街道、村委会,基层组织要有意识地将这方面的宣传、教育纳入到工作职责范畴;媒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不要满屏尽是“清宫剧”“抗日神剧”,要有一些好的教育电影、电视、谈话类节目、科普类节目,对社会公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我国意识形态管理的机制及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只要重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二是学校。学校不仅仅是教育学生的地方,还应该是影响家长的地方。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引导、教育。家长会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要开成单一的分数通报会,可以开成研讨会、培训会。家长会也不只是班主任的事,校长要出面,要讲话,上海甘泉外国语学校原校长刘国华给自己定下规矩:“学生在我校读书三年,我要让每个家长至少直接听一次我的讲话。”还要开设家长课堂,对家长课堂三年、六年的课程有一个总体设计,通过较为系统的课程,逐步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使之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形成高度合力。
家长素质高了,常能主动、积极、恰当地“大手牵小手”,则教育就更好做了。这既是学校教育之幸,更是儿童健康成长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