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大学生创业政策调研研究
2018-03-01岳瑞
岳瑞
【摘 要】郭德侠,楚江亭(2013)指出,一个国家大学生创业参与率的高低与国家的创业精神与文化、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市场的完善程度等都相关联。大学生创业政策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其中涉及的内容环环相扣,虽然新疆政府相应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是在大学生创业政策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36-0261-003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36.112
【Abstract】Guo dexia and chu jiangting(2013)pointed out that the entrepreneurship participation rate of college students in a country is related to the entrepreneurship spirit and culture of the country,the entrepreneurship support policies of the government,and the perfection of the market.University 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policy is a complex complex,which involves interlocking contents.Although the xinjiang government has issued corresponding policies and measures,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university 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policy.
【Key words】University students;Policy;Research
1 大学生创业政策调查结果
1.1 创业政策实效不强,创业融资通道不畅
在調研样本总数中,在大学生创业中遇到困难的选项中,“缺乏充足的创业政策服务”的选项点击量排名第二,占比28.8%,45.11%的大学生认为政府的政策支持应作为大学生创业帮扶中加强的内容,在调研总数中占比位居第二。从政府服务中制定政策和落实政策的角度出发,调研结果反映出政策的制定不能满足当前大学生创业的需要,政策落实的实情不能惠及到每一位有需要的创业大学生。调研样本总数中26.63%的大学生认为资金短缺是创业过程中的难题,认为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支持需要加强的占比45.65%,在调研总数中所占比例位居首位,反映出创业资金是关系到大学生创业效果的关键因素,享受政策的准入门槛太高、融资渠道不畅是导致此项困难的影响因素。
1.2 创业环境氛围不浓厚
创业环境氛围的营造离不开政府、大学生创业工作具体实施者及各类线上线下媒介的宣传。调研中,大学生创业群体获得创业政策及相关知识的途径占比由高到低排序:网络渠道、创业讲座、传统传媒介质、政府等官方渠道。显然,在此过程中政府没有很好的发挥其官方的主导作用。
2 大学生创业政策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依据调研现状,本节将从政府维度就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不具整体性和体系化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阐述,指出了问题形成的原因所在,为改进措施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2.1 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在宏观层次上的问题成因分析
创业政策体系构建中欠缺前瞻性、长远性和统筹性,主要是政策目标设计的功利性导致。就业问题的应对策略催生了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且落脚点仍是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而不是促进创业。大学生创业政策出发点的不明确致使宏观创业政策制定主体之间各自为政,结合各自业务系统制定政策,结果就会导致相同内容的政策执行的指导意见、依据的不统一,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无法明确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国家层面制定发布的政策主要是指导性意见。总政策的宏观调控指导,没有作用在具体政策上,而具体政策在某些方面也与总政策或基本政策没有关联,具体政策就会显得混乱,不能达到制定政策的初衷。
2.2 创业政策碎片化、断层成因分析
目前,作为政策制定主体的国家各相关部委、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了其多元化的特点,创业政策散落于各类行政部门相关政策中。随着就业环境阶段性的变化,包含于就业政策中的创业政策过于零散,出现政策碎片化严重的现象。创业政策的重复、交叉主要源于制定政策主体的权责不明确,政策顶层设计的整体性缺失带来了权责混乱、政策层次结构不清甚至出现断层现象,导致了政策执行过程中阻碍大的困难。
2.3 融资政策普遍不强成因分析
按融资形式分类,当前已财政专项、创业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为主要融资形式,财政专项更倾向以按行业划分,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行业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创业项目,这就对科技含量和资本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大学生作为创业起步阶段的新生力量,综合竞争实力无法抗衡,反映出某些融资政策的正对性代替了普遍性。
2.4 商务支持政策效力低的影响因素
2.4.1 市场准入政策治标不治本
现行创业实体落地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降低门槛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放宽准入门槛的措施,以推进大学生创业为出发点合乎逻辑,但实际推进的效果并不明显。这一政策看似创业项目落地的途径更加便捷了,但实质却埋下增大失败的隐患。虽然其目的是通过此举不断壮大大学生创业队伍,但在创业成功率极低的现实面前,那些失败的创业项目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选择困境。
2.4.2 税收优惠政策功效有限
优惠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以增大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可能性为目标。可是优惠的广度和深度却不能满足创业者的需求。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创业项目的开创过程中没有发挥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主要原因如下:面向高校创业群体的税收优惠项目少、期限短、限制多的约束性致使政策基本处于无效状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不丰富。
2.5 创业环境亚健康成因分析
2.5.1 对创业环境营造力度不够
在创业热潮中,客观环境因素和人们对待创业的看法都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的因素。在以求稳为主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创新创业似乎不被过分关注。公众包括很多大学生家长认为创业是无法就业的下下策,这对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正确认识创业的价值影响颇大。“功利性”是推动以就业为目的的创业活动的标签式特点,而弱化了创业本身对促进国家昌盛、个人成才的实际意义的宣传。
2.5.2 创业服务不到位
服务是创业必备要素,是推进创业的外部因素。对于在校创业大学生而言,创业服务是其在创业路上创造佳绩的强大后盾支持。鉴于我国大学生创业服务政策的现状,服务体系中管理平台的建立与规范有待完善,服务的模式有待丰富。
2.6 大学生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政策实施的组织保障不力主要原因涉及某些地方政府和高校对政策执行不力,资金保障不足是阻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而执行政策主体的业务管理素质将直接影响政策的推进,政策的监督机制和评估健全与否对政策的落实起着助推作用。
3 完善高校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策略
张可(2013)指出,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以大学生为目标群体的创业政策和措施,即大学生创业政策。2015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将切实抓好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放在首位,强调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畅通”。要从以下方面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
3.1 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需要完善
由于我國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系统化不强,本文将从组织结构架设和宏观设计两个方面提出解决措施。首先,创业政策体系整体性不强、层次不清晰是当前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中的突出问题,要规范政策主体组织构成,优化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其次,要强化顶层设计实现与地方政策的协调与统一,要从战略规划的高度和政策体系范围的广度为切入点加强顶层设计,落实权责关系,以达到二者之协调统一,有利于政策体系整体性和系统化的协调统一,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须多措并举。
3.2 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自上而下创信誉担保机制,受众面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建立由政府出资的大学生信用担保保证机制,解决大学生创业贷款中存在的困难。
3.3 强化政策导向,拓展创业融资渠道
安全的创业融资环境的建立需要健全的法制法规来护航,融资政策要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家政策与社会资本有效结合的双重功效,全面拓展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
3.4 加大税收的优惠点
要以市场为导向,增大税收优惠的额度,扩大享受政策的范围,加长税收期限,充分体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机制在大学生创业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3.5 加强大学生创业环境政策的软性驱动
一要加强激励型的软环境建设,营造创业型社会文化氛围;二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公平诚信的创业环境;三要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优化创业公共服务环境;四要搭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建立更加智能化的信息服务平台:五要发挥政府职能,为大学生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
3.6 大学生创业政策要有效实施
首先要大对大学生创业政策宜传力度。新闻媒体要把创业政策宣传做到位,政府要重视带动各级各类部门的宣传工作;二是强化大学生创业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要设计科学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扩大社会舆论和大众监督的参与度。
【参考文献】
[1]郭德侠,楚江亭.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评析[J].教育发展研究,2013,07:65-69.
[2]张可.大学生创业政策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