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正从1.0阶段加速向2.0阶段跃迁
2018-03-01孟月
本刊记者│孟月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
信息消费是信息时代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发展信息消费的坚实基础和良好环境,信息消费发展势头强劲,新型智能硬件、虚拟现实等产品层出不穷,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全球潮流。
信息消费推进联盟成立
在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文),从“着眼消费、着力供给、优化环境”3个方面为信息消费的发展指明方向,并指出将“信息消费”推向“信息+消费”发展新阶段。信息消费应聚焦在“生活、公共服务、行业和新型信息产品”等四大领域。指导意见同时指出,2018年,中国将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
近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主办的“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上宣布正式成立“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并举行了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四大行动”启动仪式。
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秘书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何桂立介绍,联盟的工作将主要围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加速激发市场活力、整合产学研用资源等内容展开。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理事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表示,联盟将围绕深化网络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新型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不断加强联盟的组织建设,构建政企纽带,持续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
信息消费发展步入新阶段
此外,在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对《中国信息消费发展态势暨综合指数报告(2018年)》进行了发布、解读。
《中国信息消费发展态势暨综合指数报告(2018年)》显示,过去5年,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演进升级,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更加深入,信息消费正从1.0阶段加速向2.0阶段跃迁,即从“信息的消费”转向“信息+消费”,由线上为主的消费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形态转变,消费主体不断增加、边界逐渐拓展、模式深刻调整,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快速增长。
鲁春丛指出,信息消费2.0展现出新的态势,具体表现为5个特征。新主体,目前以80后、90后、00后为主,中国的网民呈现正态分布,20~29岁最多,其次是30~39岁,再次是40~49岁,并且60岁以上的群体在快速增长,老年人使用信息消费在进一步扩张。新产品,传统PC、平板电脑、智能手机趋于饱和,新的动能来自新型的智能连网硬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服务机器人、无人机等。新方式,1.0时代更强调线上消费,强调电子商务、智能终端、流量消费,2.0时代强调线上线下融合,很多消费场景都在向线上迁移,信息带动线下消费。新场景,信息消费1.0时代是有限的场景覆盖,主要是网购、游戏、视听、娱乐,2.0时代是全场景的,从衣食住行到娱乐旅游医疗教育各方面都有信息消费APP。新理念,分享经济作为发展的第三张名片,新的理念是使用而不购买,使用没有所有权,用户可以为高质量的服务付费,有些视频、音乐数字内容,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后开始向用户收费,这种新的理念也在快速发展。
展望2018年,新生态正在加快构建。鲁春丛表示:“2018年信息消费将引发3个重要变革。第一,质量变革,消费和生产融合以后,消费侧通过互联网+和供给侧融合。第二,增加了效率变革,信息消费的新生态正在加速构建,一个平台集聚了供给和需求及产业链的各个方面,效率非常高。第三,动力变革,信息消费充分体现以互联网为主要驱动力的消费变革,信息消费是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实体经济新兴业态一定会推动信息消费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