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错误与误区

2018-02-28上官娅荣

现代农业研究 2018年12期

上官娅荣

【摘  要】 基層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对于种子质量的保障有很大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将针对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错误状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部分程序可简化、检验性质问题可委托、复验处理不采用容许误差等误区,希望可以促进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措施的改善。

【关键词】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农业行政主管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mistakes and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 of the seed quality of grass roots crops

ShangGuan Yarong

(Shanxi yongji seed management station    044500)

[Abstract] The scientific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 of grassroots crop seeds has a great impact on the guarantee of seed quality.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the errors of the grass-roots crop seed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 and then put forward some mistakes, such as some procedures can be simplified, the nature of the inspection can be entrusted, the reinspection process does not use allowable errors, etc., in the hope of promo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grass-roots crop seed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 measures.

[Keywords] crop seed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 Head of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ion

现阶段,我国的基层农作物种子在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错误与误区,而相关的理论研究也还不够成熟,所以本文针对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错误与误区的研究分析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1  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错误状况

1.1  样品不符合规定

1.1.1具体表现  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样品不符合规定的错误状况。根据我国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扦取种子作为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重要环节,其抽查的样品的代表性关系到抽查结果的有效性、科学性以及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种子的具体生长情况以及农作物的产量以及经济价值。但是,现阶段,由于扦样员职业道德较低,扦样方法不科学,对于种子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不够等原因使得所扦取的样品经常出现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例如,抽样不具代表性、封样方法不合理、样品记录有误差等。甚至,有些企业提前准备好小样以及假样来让检查者抽取,不但影响了扦取样品的代表性,不能真实反映出种子质量,对市场的销售、农作物的生长也有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

1.1.2案例分析  例如,某地区种子执法机构在进行种子抽样的过程中,首先,缺乏《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在进行检查时只出具了行政执法的许可证,由此可见种子质量的抽查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而且没有按照正确的执法程序进行质量的监督抽查,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次,该机构的扦样员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种子样品的扦取。也就是说,被检查者的D品种种子数量只有30k,按照规定应该以30k为基本单位,进行5袋样品的扦取,但是该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直接进行了一小袋种子的接取,并分为3份作为样品,这样一来,不仅数量上没有达到样品送检的最低要求,还存在着检验结果没有有代表性的一系列隐患,也就是说,该样品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该批种子的实际状况[1]。

1.2  检验报告不规范

1.2.1具体表现  检验报告不规范同样是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的常见错误形式。检验报告作为检验机构在开展种子检验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唯一产品,按照相关的规定,不仅要保证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以及有效性,还要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的相关人员体系设置符合相应的条例,而且产品要经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才具有一定的价值。通常情况下,种子的检验是需要通过相关机构检验工作的每一个部门或是流程的,这关系到检验报告的质量以及公信力,也就是说,如果种子检验机构的是质量检验的程序或者是运行维护以及改进等任何一个环节不够合理,都会影响到种子检验报告编制、审核、批准、发放、更改、存档等环节的科学性,进而影响种子检验报告的准确性。但是目前,很多基层的种子检验机构,还存在着相关措施的不完善现象,很多时候检验结果的科学性还主要依靠检验人员的自觉以及职业素养,进而使得检验报告不规范的现象屡屡发生。

1.2.2案例分析  例如,某县级检验机构在经过一系列的种子检验后,出具的两次检验报告,但是在两次的报告在样品重量以及商标栏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差异,其中第一次检验为350g。而且对于样品状态的描述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分别是“牛皮纸袋封装”和“塑料袋非密闭包装”,而且抽样地点并没有进行填写,送样与检验结论打印在日期上与制表、审核、批准等人的日期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也就是说,该检验报告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性,不具有代表性,具体原因在于,样品重量不达标,报告差距大,非密闭包装,抽样地点模糊、日期冲突违背了发芽率检验常识。所以说,不管是第一次检验还是第二次检验,都不具有代表性与真实性,并不能作为种子质量的有效保证[2]。

2  基層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常见误区

2.1  部分程序可简化

部分人员认为,对于农作物种子的质量监督抽查,不同于市场抽查,所以可以不受相关管理办法以及规程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扦样来说,部分程序可以进行一系列的简化。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全面的,不正确的。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监督检查是指“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所以说,各个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机构对于种子的抽查也要根据一定的方法、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具体来说,在进行生产企业监管的过程中,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机构要有全局性,把握好种子流通前的质量把控,对于经销者的监督抽查,主要表现在针对销售产品流通领域的市场质量抽查,通常情况下监管难度较大,相关的机制也还不够完善,所以对于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机构来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十分重要。

2.2  检验性质问题可委托

根据我国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进行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活动的组织,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抽查结果的公布和处理。也就是说,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机构开展一系列的检验活动,并在检验完成后,将检验报告交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基层机构要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结果的处理。但是,现阶段,很多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机构,还存在着人员分流、检验设施陈旧老化、机构规范性差等问题,种子检验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

2.3  复验处理不采用容许误差

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还存在着复验处理不采用容许误差的现象。这也是当下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的常见误区。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对检验结果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相关企业可以在受到结果的十五天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异议,进而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进行处理意见的及时告知。如果逾期,则表示被抽查的企业认可抽查结果。在复验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复检任务依旧是由原检验机构来进行的,原机构可以针对企业所提出的异议来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进行一系列复核。一般来说复验是以原抽查方案为基础进行的,在复验的过程中,通常会针对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等指标进行再一次的检查,而一般情况下,复验的净度、发芽率会与第一次的检验抽查结果有很大的不同,而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考虑容许误差,来确定检验报告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3]。

我国的基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错误与误区,是限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准确性提升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我国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所以明确误区与错误,并进行针对性改革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 侯银娟,王周玉,魏小社.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扦样工        作的注意事项[J].种子科技,2015,33(07):41+43.

[2] 葛鹏飞.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J].种子         世界,2015(06):13-14.

[3] 邹淑琴,陈 新,成 湘.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检过程中注意事      项[J].草业与畜牧,2012(04):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