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要求·路径: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三重维度
2018-02-24李兰珍
李兰珍
(四川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61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科学判断,为新时代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基本依据。因此,回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演变,从新时代的新特征、转化的新要求和解决的新路径三个维度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解析,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国家建设方略,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信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演变
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主要矛盾又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影响并规定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事物是运动的,矛盾是变化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在不断变化。自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四次重大判断。1956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新形势,党的八大指出我国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这一判断,以我国当时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状况为基础,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判断。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加上当时长期处于革命状态而形成的阶级斗争思维,我们党于1962年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视为社会主要矛盾,从而陷入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误区,阻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纠正各种错误倾向,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重新审视我国所处的内外环境,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界定:“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这一科学判断,为党和国家之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并一直沿用到党的十八大。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现了很多新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11这一全新表述,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它指明了我们党和国家未来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方向。
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历程看,社会主要矛盾就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导航仪”,是正确制定工作路线和方针政策的重要前提。新中国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我们对社会主要矛盾把握得准确,党和国家事业就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不断取得新成就,反之,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产生严重损失。因此,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判断,有利于形成对我国所处历史方位的正确认知,进而明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方略的制定前提和依据。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呈现的新特征
新矛盾彰显新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界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的新特征是理解矛盾变化的前提。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本质表现。因此,我们从人民需求和社会供给两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呈现的新特征。
(一)“人民需求”的外延拓展性与满足程度差异性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需求方面由原来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现在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来理解这一转变:从外部来讲,“人民需求”这一概念的外延呈现出拓展性;从内部来讲,“人民需求”的满足度呈现出差异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求具有结构性和层次性,“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4]。就人的需求结构而言,人的需求不仅包括基本的物质需求,还包括生理、安全、情感等多种类型的需求;就人的需求层次而言,人们首先追求物质生活需求,继而才会追求精神文化需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已基本上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内涵和外延更加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3]11。这说明“人民需求”这一概念的内涵呈现延展性,不仅包括物质生活需要这些客观的“硬需要”,而且包括这些“硬需要”所衍生出来的“软需要”,主要包括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等[5]。可见,“人民需求”的延展性不仅体现在其范围更加广泛上,还体现在人民希望满足需求的品质的进一步提升上,表现为需求结构与层次的统一。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延展,但同时在人民群众内部,需求的满足程度还存在着差异性、层次性和复杂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区域发展差距也逐渐缩小,但是在农村贫困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中西部地区,城乡差距和人均收入差距仍然较大,部分地区差距甚至在持续扩大。例如,以2016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衡量指标,东部浙江省的城乡差距为 2.06∶1,而西部甘肃省的城乡差距为3.45∶1[6]。这就导致了人民群众不同需求主体之间的需求满足度差异性增大:高收入群体在物质需要方面得到了充分满足,并在其他“软需要”方面也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物质需要得到了基本满足,并且开始进一步追求各种“软需要”;而大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物质需要还未能得到基本满足,更不要谈进一步的“软需要”了。这充分说明,在人民需求的满足上仍然存在着层次性和差异性,并且这一方面的矛盾在现阶段表现得非常突出。
(二)社会供给的发展前景呈现上升性,发展现状呈现出不平衡性和不充分性
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在于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解决社会供给问题。因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供给方面由原来的“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现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为理解这一变化,可以着眼于两个方面:从发展前景看,社会供给的发展呈现上升性;从发展现状看,这一发展又呈现出不平衡性和不充分性。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在很多方面已经步入世界前列。例如,2016年我国在人均GDP世界排名中从倒数第2上升到了第69位,在世界经济总量中的排名稳居第2。这些情况表明,我国已经摆脱了长期以来社会供给不足的状况,“落后的社会生产”已不能真实反映我国的现实发展情况和水平。同时,我国的发展前景也呈现出上升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着眼于世情、国情和党情,通过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坚持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魄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快速稳步向前发展。
不过,虽然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生产能力已经显著提高,摆脱了“落后的社会生产”,但是发展又呈现出不平衡、不充分的阶段性新特征,这是当前我国发展的短板和不足,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3]11,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展不平衡,主要是指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发展不够平衡,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现象,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等;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指一些地区、领域、行业还存在着发展不足、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具体包括生产力发展不充分、资源利用不充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等。同时,由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充分性,一些处于发展强势端的需求主体过多地占用社会资源,而另一些处于弱势端的需求主体的需要却得不到满足,这就影响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是现阶段制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要原因。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提出的新要求
新矛盾提出新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呈现出的新特征,既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方向,同时也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一)需求侧与供给侧两手齐抓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根本上体现的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表明人民需求具有动态性、延展性和提升性,讲的是需求侧的问题;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讲的是供给侧的问题。解决需求侧问题的重点在于扩大社会需求来刺激经济增长,而解决供给侧问题的重点在于提高生产动能来刺激经济增长。依据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需求侧与供给侧这一对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一方面,需求侧为供给侧改革提供了良好基础。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使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求都得到扩张,产生并创造了很多新的需求,进而能够有效地刺激国内经济的发展,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的基础。另一方面,供给侧是解决需求侧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产能过剩而有效需求却不能得到满足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供给侧改革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生产动能,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进而刺激经济增长,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丰富需求,解决需求侧所面临的困境。而过去几十年,我们更多的是注重“需求侧”这一方面,生产企业大多数也只是单纯追求产品数量和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不注重产品质量,从而导致了产能过剩、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们不仅要看到需求与供给的对立,还要看到二者的统一,努力实现需求侧与供给侧两手齐抓,切实解决需求与供给的现实矛盾。
(二)人民性与发展性双轨并行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既要求我们的发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求我们切实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就是要求在解决矛盾过程中做到坚持人民性与发展性双轨并行。所谓人民性,是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坚持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为了人民,切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终极目标。所谓发展性,是指要始终坚持以发展解决一切问题,要改变原有的发展模式,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抓手着力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高有效供给的水平和质量。在过去一段时间,我国有些地区为了单纯追求政绩和发展,置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于不顾,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导致群众产生负面情绪进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使社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激化。在当前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矛盾的次要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只有协调好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做到人民性与发展性并行,才能做到始终坚持发展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
(三)矛盾的时间适应性与持续性二者兼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12。这一现实判断,要求我们在理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时要准确把握“不变”与“变”的关系。所谓“不变”,是指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没有变,这要求我们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要有强烈的历史适应性,即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时要适应两个 “没有变”,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目标和任务。所谓“变”,是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新的发展阶段出现了部分质变,即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新矛盾取代了过去的旧矛盾,要正确认识这一变化的时间张力,即其不仅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而且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要求我们既要适应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的“不变”,又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阶段性质变,努力做到兼顾矛盾的时间适应性和持续性。
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解决路径的新理解
新矛盾需要新的解决路径。根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一系列新战略、新方法,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指明了新路径。
(一)认清新方位,理解新思想,认清新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一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审视矛盾的转化,认清新时代我国所处的新方位,理解新思想,认清新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3]10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是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充分了解新矛盾,就要采取逆向思维,从“破解”新时代,即领会什么叫新时代、为什么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意义等来把握我国发展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入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八个“明确”界定了其基本内容,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就是其中之一。理论来源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理论反作用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为我们认识和应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因此,只要准确把握二者的关系,正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就能为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根本上讲是人民需求与社会供给的矛盾。因此,要理解当前新的矛盾状况,就必须从人民需求与社会供给的矛盾关系入手。首先,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整体需要状况,不仅包括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包括在民主、法治、公平等方面衍生的需要;其次,要充分了解社会目前的整体供给状况,也就是了解目前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现状;最后,要充分了解社会供给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只有把这三者搞清楚,我们才能在解决矛盾时真正做到对症下药。
(二)坚持发展新理念,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影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解决的主要因素,是制约人民群众需求满足状况的主要原因,相应地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也是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根本途径。因此,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根本抓手仍然是发展。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7]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因此,社会生产力就是影响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具体体现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上,就是指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具体而言,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人民的物质需求显得更加突出,而精神文化需求则受到了抑制,“落后的社会生产”是制约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要因素;在我国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人民的物质需求水平提高,并且在此基础上释放了更多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又成为影响人民 “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要因素。因此,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生产力水平一直都是影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要解决矛盾就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用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3]11-12由此可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当前和今后我们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发展的基础上,改变传统的单纯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发展模式,向追求质量和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努力实现发展数量规模和发展质量效益的互促双赢。为此,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战略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升级转型,打好扶贫脱贫、改善环境和提高创新能力“三大攻坚战”,更好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