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02-22易路勇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24期
易路勇
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与区委政法委及公检法等部门协同作战,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挖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靶向打击,定点清除,确保全区社会安宁,群众幸福。
为切实解决扫黑除恶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办案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纪律保障等五大方面23条细则,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强化落实“一案三查”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协同作战。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到重要线索、重大复杂案件,区纪委监委会同政法和公检法等部门随时会商研讨,目前已召开6次联席会议。对不按规定通报反馈情况、移送问题线索、延误案件查处,跑风漏气、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工作推动和执行不力等違反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 对近两年来公安机关办结的39件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信访举报以及受到公安行政处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全区近年来受处分的村(社区)干部违纪案件,实行全覆盖式旧案阅卷筛查,共摸排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问题线索10条,已立案审查10件,其中3件已移送审理。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条,立案4件4人,其中3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作者单位: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 (责编:王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