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思想
2018-02-22姜明伍李琪宋长虹
姜明伍+李琪+宋长虹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反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唯心主义公平正义观,提出社会经济基础是公平正义的决定因素,消灭阶级和私有制是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人的全面自由解放是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从而实现对唯心主义公平正义观的超越,建立起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公平正义思想。
关键词:公平正义 马克思 恩格斯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9-5349(2018)02-0210-02
公平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目标,是社会生活的永恒价值主题。作为政治哲学探讨的核心问题,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家从不同视角、以不同方式对公平正义进行了阐释。当代有些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作为“道德虚无主义者”,不关心公平正义问题,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之外。但是,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虽然其中没有专门的文章讨论公平正义问题,可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他们终其一生都在为人类公平正义事业奋斗,创造的理论就是要为建立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共产主义所服务,其理论必然蕴含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学习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公平正义思想,对于纠正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认识其科学性与真理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经济基础是公平正义的决定因素
(1)理解公平正义的唯物主义视角。早期由于受到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康德、黑格尔等哲学思想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基于唯心主义视角理解公平正义,认为国家的法律就是公平正义的原则和体现。但在参加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目睹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后,马克思遇到很多理论困惑,对原来的理论产生了质疑,由此导致其理论发生变化。马克思意识到,理解法的关系“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①,法的关系和公平正义都来自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这样,马克思关于公平正义的思想,就从唯心主义指导下的公平正义观,转变到用唯物主义视角重新理解公平正义。
(2)公平正义来源于物质生产实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来源于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其性质和内容由经济基础决定。公平正义不是人头脑中抽象虚幻的意识,判断的标准也不应该到法律条文中寻找,而是要从人类的生产方式里挖掘。马克思指出,“只要与生产方式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②同时,人们关于公正正义的判断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发生变化。马克思说,希腊人和罗马人认为奴隶制是公正的,封建社会却宣布那是不正义的、封建制度才是正义的,而资产阶级则要废除被宣布为公正的封建制度;资本主义社会实行市场经济,以平等交易为原则,但有人以欺瞒、哄骗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商品交易,那也是违背正义的。总之,不同的阶级或集团对公平正义有不同的看法,剥削阶级理解的公正,被剥削阶级则可能持有完全相反的看法,而决定这些观念的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
(3)公平正义具有历史性、相对性。从唯物历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具有历史性、相对性,不存在也不会有“永恒的公正”。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时指出,蒲鲁东从与商品生产相适应的法权关系中提取永恒公平的理想,是小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恩格斯批判蒲鲁东的“永恒的公正”时指出,平等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都是历史的产物,其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是永恒的真理。”③恩格斯同时指出,每个人的先天条件、生理与心理等不同,也会导致不公平的产生;两个人甚至就其本身在性别上是不平等的,人与人间在能力素质上也存在着不平等,幻想道德上完全平等的两个人是根本没有的。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天生的差别,使得每个人的禀赋不同,致使根本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人们追求的只能是达到相对公平,是在承认天生不公平的条件下,建立在特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公平。
二、消灭阶级和私有制是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
(1)批判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后,揭露出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的虚伪性、欺骗性。资产阶级习惯并善于运用欺瞒和伪装的方式,用表面平等的商品交易和雇佣工资制度,作为鼓吹和曲解公平正义本质的借口和谎言,以此对工人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实现资本家对工人劳动的无偿占有。马克思曾明确地把资本家的剥削谴责为抢劫、盗窃,说资本家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持续增长的财富是通过“不付等价物而窃取的”,是从工人那里“掠夺来的赃物”。恩格斯指出,资本家坐享其成,不顾工人死活;工人阶级拼命干活,却不能养家糊口;工人劳动条件极其恶劣,连生命都难以保障,还谈论什么公平正义;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资产阶级向工人阶级宣扬的公平正义的理想王国,实际上是“一个公开实行阶级恐怖和有意侮辱‘群氓的体制”④。
(2)资本主义社会不公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现实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发现并创立剩余价值学说,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根源在于存在私有制和阶级。资本家运用残酷暴力的手段取得物质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通过占有生产资料控制工人的生产,并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无偿占有。马克思曾明确指出,资本家不付等价物占有的别人物化的劳动,并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⑤而且,这种不公平不仅仅存在于生产领域,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也都存在,直至从经济上的不公平延伸到政治上的不平等。由此,马克思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公正,就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彻底的变革,消灭阶级、消除私有制,使生产资料重新归工人所有。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⑥由此,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立基于工人阶级对生产资料所有权上的平等,揭示资本主义不公正的根源,为无产阶级寻求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找到现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3)争取公平正义首先要消除阶级和私有制。既然资本主义公正观具有极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资本主义社会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阶级和私有制的存在,那么,无产阶级谋求自己的公平正义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推翻产生不公正的根源,消灭阶级和私有制。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不仅是经济不公的根源,也是资产阶级奴役和压迫无产阶级的基础,所以,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压迫,才能真正实现无产阶级的公平正义的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任务,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的统治,消除资产阶级赖以存在的私有制,进而推翻资产阶级本身、消灭资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公开宣布并鲜明提出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消灭私有制”,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对于那些企图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谋求公平正义的人,马克思提出尖锐批评和严重反对,认为是幼稚、可笑的幻想。马克思说,要摒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的想法,在革命旗帜上写下:“消灭雇佣劳动制度!”⑦endprint
三、人的全面自由解放是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
(1)公平正义要求人的全面自由解放。人类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首要的是以人的全面自由解放为目标。只有在人的全面自由解放的前提下,人的素質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才能依据兴趣爱好、能力等选择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才不会为生存而被其他人或其他阶级所压迫和剥削,人的意愿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是一个以自由人为联合体的社会,物质生产实践是以自由联合的方式进行的,现存的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压迫与剥削、劳动的异化等不公正的现象都将不复存在,每个人都能够实现全面彻底的自由解放。
(2)共产主义是人的全面自由解放的社会。在揭开资本主义的虚假面纱、深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描绘了他们关于未来人类理想社会的美好图景——共产主义。在共产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的政权将被无产阶级所取代,作为专制统治的国家不复存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差别消除,剥削与压迫现象也将不复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将被公有制所取代,社会化生产实现一体化,自私自利的独立私人生产消失,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只有分工上的差别、无高低贵贱之分,被迫的生产分工制度也将被废除;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社会物质财富变得非常丰富,每个成员都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得到相应的分配。正是在这样的社会,不仅在生产领域,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也都实现公平正义;不仅是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也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每个人才真正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3)实现共产主义的两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同时认为,由于社会发展受到历史客观条件的制约,实现共产主义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共产主义的公平正义的分配方式需要经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十分发达,社会物质财富生产能力相对还不足,物质产品只能按劳动贡献程度进行分配,即实行“按劳分配”,这是不可避免的阶段。在第二阶段,社会生产力得到不断提高,社会物质财富变得十分丰富并且存在富余,在这个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所有物质产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社会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得相应的分配。总而言之,在共产主义社会,私有制被完全废除,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旧式分工消失,社会成员不会在剥削与压迫下勉强地维持生活,社会财富实现全体共有、人人共享,每个人实现全面自由发展,人类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⑧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91.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79.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3.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6.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64.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l].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84.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9.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l].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4-36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