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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不平等”

2018-02-22

西部广播电视 2018年4期
关键词:参与者媒介素养

丁 瑶

1 信息不平等及其发展

所谓平等是指社会参与者的权益或利益的完全相同、相等、无差别,在现实中则常以平均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不平等就是社会参与者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上地位和权利的不对等。平等是一种追求,绝对的平等是一种理想状态,任何社会都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包括信息社会。信息不平等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信息获取权利的不平等和信息能力的不平等三个方面[1]。

有效地拥有信息给社会生活各方面以良性的影响,因而信息平等是文明社会要达到的基本目标之一。但绝对的平等难以实现,从媒介环境的发展演变来看,信息不平等一直存在。

1.1 文字、印刷时代造成信息集权

铅字与纸张奠定了信息专制的基础。媒介传播及其使用都有一定的习得性:即便媒介是人的延伸,当我们使用媒介传播信息和获取信息时,我们还是要学习如何使用。媒介的创造就是为了信息的传递、谋取便利,其通常由少数人创造并推广。如文字的发明促进了知识的传播但也造成了有无知识的差别。而印刷术的发明则进一步巩固了这种差别,并形成知识精英阶级,逐步发展成这一阶级的信息集权[2]。

1.2 电子技术解构了信息集权

每次科技革命都会带来相应的媒介技术变革,每个时代都有其代表的媒介或媒体。工业时代的报纸,科技时代的电视以及信息时代的互联网,每个时代的代表性媒体相较于前时代的代表性媒体都可以被视为新媒体。电子媒介的出现和发展,作为人的“神经中枢”的延伸,提升了人们信息传播的能力,同时也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因而可以说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媒体在某种程度上解构了信息的集权。但如麦克卢汉所说,电子传播时代会造成人类社会的“部落化回归”。人的信息传播与接受活动会被困在“信息茧房”中,人们所接触的信息依然有限,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信息不平等。

2 信息不平等的负面影响

数字鸿沟这一概念揭示了数字化接触机遇的拥有者与缺失者之间的失衡状态。社会资源的分布不均是出现数字鸿沟现象的根本成因,因而这种数字化背景下的信息不平等具有深刻的社会属性。由于新媒体信息传播主要依托于互联网进行信息传播。网络环境的信息海量、实时性会放大“数字鸿沟”,进而导致网络社会资源分配的两极化,使“赢者通吃”效应尽显[3]。

信息不平等限制了一定程度的知情权,营造出一个局限于某一狭窄领域的信息茧房,即我们每天仍会接收大量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不是来自各个领域的多样化信息,进而会造成对社会参与者发展机会的限制。信息不平等限制了社会参与者的发展机会,意味着社会发展多样化受限,社会参与者为世界创造更多可能性的机会受限。

事实上,这正是我们追求信息平等的原因。但由于“信息平等”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在现实中基本无法实现;同时在新媒体背景下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平等也是必要的,这是保护个人及社会甚至国家信息安全的必然选择。

3 信息不平等的合理性分析

新媒体为人们更有效利用信息科技进行传播手段的创新、增强信息传播事实的能力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各种可能。新媒体环境使信息变得平易近人,创造了信息平等接近的可能性和操作性。同时,网络开创了对话精神——网络传播的开放、互动、多元、平等、去中心化与对话有着深刻对应性。这种对话精神赋予个体自主话语权,颠覆了传统大众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和社会地位赋予功能,使网络个体可以自己进行议程设置,并由网络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来实施社会地位赋予功能,如微博热搜是以用户搜索量进行排行。新媒体环境正在努力或无意地促成某种程度的信息平等。但是,信息不平等依然有其存在的理由:

首先,网络世界信息庞杂,新媒体用户的媒介素养尤其是信息甄选能力水平难以测定。因此新媒体环境下仍需要“把关人”(媒介组织)的存在,以对新媒体用户接收到的信息进行筛选。

其次,网络传播的交互性使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和社会地位赋予功能减弱。对于某些敏感信息或者会引起社会混乱的信息,一旦信息被广泛悉知,这些具有“话语权”的“网络个体”很有可能群被起而攻之,这将导致网络暴力甚至整个社会的混乱。

再次,信息不平等有利于促进竞争。人的本性是懒惰的。人类不断依赖科技发明创造为生活提供便利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社会发展到每个人可以平等接触到各种信息的阶段,意味着每个人接触每种信息的机会和所接收到信息的数量是均等的。但信息公平不等于信息平等,平等是衡量公平的价值尺度,我们追求平等,努力实现公平。有价值的信息值得信息的公平分配。由于新媒体用户的媒介素养是不可预测的,因此为了实现信息公平,促进人们争取同等的信息权利,适当的不平等也是必要的。

此外,网络传播中的传播符号具有可复制性,导致“独一无二性”的消亡。一旦信息的接触和使用得到“平等”这一概念的保护,就会侵犯到新媒体网络环境中信息原创者的权益。因此对信息平等进行一些合理限制(如知识付费)也是为保护原创的必要措施。

4 建议与展望

我们需要辩证地认识到:信息不平等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今后的信息平等。信息平等需要以发展良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环境为基础。在一个经济贫困、政治混乱和文化专制的社会里任何平等都是空谈。

此外,一切对信息平等负面影响的担忧都来源于新媒体用户媒介素养的不确定性。他们的媒介选择能力、自主创新能力以及道德素养都难以得到保证。实现信息平等,务必要培养和提高新媒体用户的媒介素养水平。

最后,需要通过法律规范手段来约束社会参与者的信息行为,以保证创作者的原创产权以及用户的个人隐私。这样才能更广泛地保障各方面的平等权益。

5 结语

新媒体环境以网络和数字技术为依托,特别是移动智能高端的发展与推广,以及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正在技术方面弥补媒介接触的不平等。同时,新媒体环境赋予了社会参与者自主意识及一定的话语权。但信息不平等依然是当前信息社会的普遍现象,我们需要认识到这种普遍现象与当前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等方面的影响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要正视信息不平等的问题,不能一味抱怨,而要通过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改善传播环境,为实现信息平等做出努力。

[1]新媒体环境下“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转型研究[C]//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第三届华中地区新闻与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会,2012:9.

[2]常立清.数据不平等: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不平等引论[J].西昌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84-88,92.

[3]曹荣湘.数字鸿沟引论:信息不平等与数字机遇[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1(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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