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媒体亟需监管转型:他律与自律平衡
2018-02-22周笑
周笑
国家广电总局2018年4月10日责令今日头条永久性关闭其视听产品“内涵段子”,原因是导向不正,格调低俗。此前,快手也曾被责令关停三天。众多受争议的网络视听APP受到影响乃至下架,其中包括凤凰新闻、网易新闻和天天快报。不过,内涵段子永久关闭引发的用户争议最为突出。
如果用积极的心态和思路来深入分析这一波事件,这是件好事。我们可以把内涵段子永久下架作为一个可能的拐点,以触发并期待由网信办和国家广电总局主导的社会化新媒体监管能逐步完成重要转型:将硬性的“一刀切”他律监管模式,逐步地合理转向相对软性的监管模式,即更多采用“密集针灸”式的监管思路和策略,让外在的他律与内在的自律得以平衡,实现标本兼治。
转型的必然性源自社会化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本质化差异。笔者以为:社会化新媒体的本质不再止于内容及其传播载体,而是直接转化为特定人群及其人际传播,而传统媒体的本质则局限于特定内容生产及其传播载体。广电总局可以通过关停某个低俗视听节目来实现视听环境的净化,但在新媒体语境下则意味着直接斥责和消泯某一特定人群。
正是基于这种认知,笔者认为网络视听媒体亟需监管转型,以建构并最终实现网络视听媒体他律与自律的平衡,为中国快速发展的新媒体产业,尤其是内容创生型的社会化新媒体提供必要的健康而稳定的制度环境与治理机制。
“密集针灸”式监管,是指开发和运用“点对点”的技术型政策工具,精准地插入到出问题的“点”上,进行高度精细化和个性化的“微惩治”或者说“微管理”。无论这个“点”是一个人,一个群,还是一段视频或者一个主题弹幕,都能得以很好地基于同一价值判断标准和管理原则,从技术形态上加以必要的区别化处理,予以分阶段、分层次的适度惩治,进而营造出高度透明的“自我约束与自我负责机制(自律)”与“法规监管机制(他律)”深度融合的双轨机制。
这种双轨机制从技术层面上讲,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有效的方面:
1.点对点分类标识;
2.点对点分情况警示;
3.点对点分阶段惩治。
上述三个主要方面,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前提,与社会化平台上的众多企业达成互利多赢的精诚合作。
双轨机制的另一个重要落点,是合理制定公认度高、价值观鲜明且简明稳定的惩治原则,这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这一原则应纳入建构中国新时代主流价值观体系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当中。因此,它需要下通民意,上通国策,又要简明稳定,不宜太复杂多变。在此,或许可以参考古希腊和古罗马在出版界采取的,类似“负面清单”式的监管机制:即明确只会惩治那些“渎神和无神论的文字,以及诽谤中伤的文字”,其余的皆可自由出版和传播。其监管的客观结果是文化极大繁荣。
借此,在具体实践中可重点考虑采取“负面清单”式的治理模式。关键是清单上的核心原则须简明有力且相对恒定,清单上的操作性原则宜采用多边协商机制,尤其是要明确把用户合理纳入协商主体之中,共同来制定操作性原则,并公开进行社会化发布,以期达到明规共依,众志成城,标本兼治。
这里所谓的“标与本”,是指内容低俗只是现象,主流价值观缺乏才是根本。
事实上,网络视听媒体监管的最大问题,是相当数量的用户缺乏必要的、积极的社会共识和成熟稳定的价值观。其中,不乏社会精英(笔者曾对此做过一个小范围的专题调查)。这样一来,即使短期监管措施通过下架特定内容产品强有效地遣散了社会化平台上的特定用户群落,他们会再找一个类似的平台重新聚集。在这一过程中,另一种巨大的风险油然而生:这些缺乏稳定价值观的精神游民,不停地在社会化大平台上四处闲逛且又高度分散,同时又可能随处聚集。监管者难以确知他们的动向,从而不得不面对监管对象的高度不确定性。在以软实力竞争为主体的信息时代,这种风险往往难以承受,不论是对于国家政府,还是对于普通民众。
眼下,面对超规模垄断形态下的网络视听媒体,视听监管机构正处在一种全面感知到问题迫切,并努力探索新路径的阶段。他们不断探索着新的治理方式,同时又受制于要马上解决一系列棘手的现实问题,一时间难以求得权衡之法。毕竟,这是一个长期、中期和短期的治理目标纠缠在一起的复杂性问题,需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平台、不同语境进行仔细鉴别,区别对待,然后分头治理。但如果问题出得太多太大,就会导致中长期目标反过来屈从于短期目标,而不是持续调整、完善短期目标,让它来适应并促进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这正是为什么监管机构往往不得不继续沿用管治传统媒体的“一刀切”思路,来管理已经复杂到属于“不同物种”的网络视听媒体。这不仅导致监管效果受影响,治标难治本,而且容易引发争议乃至政策误读。
在此次的“内涵段子”永久下架事件中,网上已有许多正式和非正式的评论文章,并颇为有效地混淆了视听,引起众多误解。
有鉴于此,需要根据广而告之的基本治理原则,开发和利用有效的技术工具,精准地分类标识内涵段子的不当导向和低俗格调,并及时以合理方式公之于众,给予明确的“点对点”警示和充分的自律自检机会。在警示无效后,再果断采取下一步相应的惩治措施。
总而言之,完全可以把网络视听媒体平台上人群的聚集理解为1,人群的消散或分散理解为0。从0发展到1,意味着新媒体社会中的公共财富和国家财富的生产与积累,须倍加呵护。不仅因为从0到1需要消耗大量社会资源,更因为它是导向社会财富再生产的社会化基础。
现阶段,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更多的1。
因此,对于网络视听媒体的监管,需要建立在促进和保护现存1的原则之上。而对于任何要把1变成0的监管举措,需要格外慎重,尽早设立必要的公议程序和机制来具体实施,以避免伤及正在逐步形成进程中的社会共识和主流价值观。毕竟,这一进程来之不易。
此外,内涵段子事件还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在有效惩戒的同时,还需要着力于用“点对点”的思路与政策工具,以全面刺激和培养积极正面的“点”,就此燎燃整个社会化媒体平台。这不仅可有效促进内生性的自律机制,也有利于快速构建起新时期的主流价值观,正本而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