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产经”杯摄影大展参展及评奖规则
2018-02-20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作品大展时间:2016年8月—12月
二、参展对象
专业的媒体摄影记者、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参展规则
(一)彩色、黑白胶片和数码作品均可参展,但非数码类作品请将底片自行扫描制成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后再投稿。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多幅,单幅作品的电子文件不小于500KB,不超过2MB,多幅照片的组图,要求不少于4张,最多不超过8张。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展主题。允许参展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二)参展者须完整填写“摄影大展作品表”,见附件。
(三)参展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四)本届大展不收参展费。
(五)参展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六)参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涉及到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事务一律由作者负责。
(七)参展作品恕不退稿。主办方尊重参展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同时主办方亦享有大展参展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包括在媒体上公布评奖结果,或者各种途径的展示、展览、画册等用途。
主办单位对本次大展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大展评委会不接受任何申诉,凡参展者一律视为承认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四、大展流程
(一)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年8月1日
地点:中国记协一楼会议室
(二)作品征集
参展选手按照活动要求和活动时间将作品报送至大展组委会指定邮箱:XWSYZYWYH@163.com
(三)初评入围
由专家评审组每月对作品进行初选,初选的优秀作品将刊登在《新产经》杂志上,并自动入围年度图片评选名单。
(四)公众投票
作品征集截止后,《新产经》杂志上刊登的作品将在网络和手机客户端上进行发布,并同时面向社会发起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前30幅作品将进入最终评审。
(五)终评
专家组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二次评审,确定奖励等级。
(六)颁奖
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七)影展
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将在北京展出。
(八)画册
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将集结成册并出版发行。
五、评审专家委员会
主任评委:
中国产业报协会 姚 军 会长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徐祖根 会长
评委成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罗 民 主任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赵建伟 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人民日报社 雷 声 摄影部副主任
经济日报社 李景录 摄影部主任
中新社 任海霞 摄影部副主任
中国产业报协会新闻摄影专业委员会 丁幼华 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产经新闻报社 张力中 副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