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首次亮相!
2018-02-19
消防界(电子版) 2018年16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受国务院委托,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黄明作了关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一词首次出现在新闻中。
此次“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一词的出现,说明国家正在明确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关系、指挥层级和指挥责任,建立全新的消防救援衔制度。同时,消防救援衔的授予与晋升,也会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