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发行机制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018-02-18张伟张笑阳周光友
张伟 张笑阳 周光友
一、引言
我国央行从2014年开始将数字货币的发行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尽管目前仍处于研发阶段,业界对于其必要性和机制设计早已进行了多方位的深入探讨。关于数字货币发行的必要性,主要的论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现金交易的完全匿名性滋生了腐败、逃税、洗钱等犯罪行为,因此应该被更为高效透明的数字货币取代;另一种观点则对近年来全球支付手段的显著变化进行了考量,认为电子支付模式有其内在的优势,因此支付手段的电子化会成为长期的发展趋势。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具体机制设计,Broadbent(2016)最早提出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的概念。范一飞(2016)进一步指出了数字货币属于M0范畴,是加密数字存储于数字钱包并运行在特定数字货币网络中。姚前(2017)提出了基于账户和基于钱包的数字货币概念,并设计了一个基于银行账户和数字货币钱包分层并用的架构。Koning(2017)也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账户两种模式。徐忠、汤莹玮和林雪(2016)则从理论角度,在完全开放系统、联盟系统和完全封闭系统三种情况下探讨了分布式记账技术在央行数字货币上不同程度的应用。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与去中心化的电子货币(如比特币)有着明显的不同,其发行必然会引起货币发行和流通机制的变化,从而对商业银行产生影响。为此,本文从分析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入手,探讨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进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机制
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全新的电子货币,它的发行和流通与传统的货币流通机制有明显不同。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是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发行;而且,其发行量、供给关系以及创造机制可以通过政府货币政策进行调控。此外,正如现钞的发行和回笼所采取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体系,数字货币仍将搭建在该二元体系之上(周小川,2016)。二者的不同点则在于“数字”二字,即新的数字货币的运送与保管方式都从物理层面的变成了电子层面——运送方式从物理运送到电子运送,保存方式从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改变,数字货币会较现钞更安全、更高效。
从法定数字货币的宏观要素设计角度看,整个发行机制包括一朵“云”、两个库、三个中心。其中,法定数字货币私有云又称基于云计算的可信服务管理模块,是服务于整个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与流通机制的底层基础设施,包含云计算、大数据、可信服务管理(TSM)等技术。数字货币的发行与储存功能则由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和数字货币发行库来担任。“三个中心”都与用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密切相关——认证中心负责集中管理数字货币相关机构和用户身份信息,负责签发相关证书,并为数字货币的交易各方提供安全的支付通道;登记中心则是记录了数字货币与用户身份的对应关系,记录数字货币的交易流水;大数据中心则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分析市场交易行为,以保障其安全性,防范洗黑钱等犯罪行为。
央行拟发行的数字货币本身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类似于电子现金,即现金和铸币的电子版,通过一串来源于数字钱包的普通数字记录货币的数量。这样的形式十分简单,在现有的支付体系上稍加改动即可成形。然而,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早已过度饱和,这种形式对交易支付的便利程度等方面提升效果有限。二是借鉴私人数字货币的经验,采取“记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码学与共识算法验证的数字”形式,进一步通过分布式记账技术等应用于移动终端、PC终端或卡基上,将显著提升交易的便利程度和透明度,降低了解客户与反洗钱成本。但也不得不指出,这种形式需要构建全新的生态系统,无论是技术研发还是运营维护的难度都不容小觑。
三、数字货币发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在货币数字化进程中,主要会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货币发行、流通效率提高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将提高货币发行与流通的效率。货币的发行、流通与回笼,包括传送、转移、结算和储存等过程,都将从物理层面提升至电子层面,为银行支付体系,尤其是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带来显著的效率提升。这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对银行物理网点的需求下降,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不再需要物理网点。因此,银行会重新设计其物理网点的布局与数量,并减少ATM机等现金业务相关设备的数量。二是对人才结构的影响。对出纳、柜员等现金业务相关人员需求下降,对科技金融创新人员、金融大数据分析员等需求上升。
(二)可能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
法定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的冲击,与其账户性质以及有无利息等密切相关。孙立坚与杜建徽(2017)指出,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存款的挤出效应不是必然的,只有当央行直接对公众开放账户,并且支付利息时,商业银行才会有脱媒风险。即数字货币影响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央行直接对公众开放账户——非银机构和机构用户绕过商业银行,直接在央行开户,银行的资产与负债具有同等流动性,形成所谓的“狭义银行”。这会导致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丧失。(2)法定数字货币账户支付利息,与商业银行存款构成竞争关系——法定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存款越相似,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会体现得越明显。由于法定数字货币主要作为传统货币的替代品,其流动性必然是最高等级的,同时,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由央行背书,其安全程度也较商业银行活期存款更高。人們对法定数字货币和商业银行存款的需求将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交替,随着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并进一步波及其相应的信贷供给能力。而在我国,以上两种情形基本不可能出现,周小川和范一飞等都强调了新的货币发行体制中,仍将延续原有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最可能的情况还是继续沿用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并结合共有链等技术,继续为个人用户提供交易的验证服务与记账服务,以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来分散转型期间的风险,并加快服务创新。
(三)区块链技术可能加剧金融“脱媒”
运用区块链技术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原有清算体系可能被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记账功能所取代,可能加剧金融“脱媒”的程度。但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最大区别在于中心化与否。范一飞(2016)指出,央行数字货币“变扁平网络为层级架构,变公有链为联盟链,变竞争性记账为合作性记账,并让一些关键节点参与到记账体系中来”,商业银行仍将参与记账的过程,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脱媒”的程度,保持了商业银行对于交易信息的把控,但手续费收入的减少难以避免。
(四)商业银行业务重心转向金融服务
在新的数字货币体系下,央行仍将沿用原有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一方面是出于成本和技术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商业银行积极性的保护,促使其完成在全面数字化时代的职能转型。商业银行可以向央行申请数字货币,并通过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来记录数字货币的流通与信贷情况。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所记录的海量信息,与大数据分析、云计算技术等综合运用的结合,将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要求商业银行将业务重心放在金融服务上。
四、对策建议
(一)运营从线下迁至线上
从成本角度考虑,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应当进行重新布局,在方便客户的前提下,合理减少其数量。应当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线上交易,当前线上支付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抢占了先机,而未来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将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第二次机会。商业银行要把握这次机会,注重观察客户的行为习惯与交易形式等要素的变化与发展,对其服务模式,如移动客户端的设计、清算体系的构造等,做出相应的调整,体现出智能化、便捷化特征,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
(二)主动投身于数字货币的研究
商业银行应对数字货币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对其所需的技术和可能发生的問题有更全面的了解与把握。商业银行的研究也可以为央行的数字货币架构设计提供参考,使得两者的步调更为一致,从而在货币发行体系及相关功能设计上无缝对接。
(三)银行支付体系的风险防范
法定数字货币的一大特征在于其利用分布式记账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的点对点支付,交易具有匿名性。一旦出现货币欺诈、操作失误等需要撤销支付行为时,如何追踪交易信息以及保障用户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此外,数字货币的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认定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