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地方实践与成效评价
2018-02-18谢涛
【摘 要】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是中国在1990年代后期进行的一次捍卫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抉择。作为国家抵御危机的前沿阵地,广东在这场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央部署,广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国际惯例处理“国投破产案”和“粤海重组案”,较为稳妥地整治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积极的外向带动战略。总体上看,广东及时遏制了金融风险的蔓延,保持了外向型经济的稳定高速发展,为国家抵御金融风险提供了一个地方实践的范本。
【关键词】亚洲金融危机;广东;地方实践;成效;对策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8)06-0045-09
1990年代后期,席卷整个东南亚及东亚地区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受此影响,亚洲不少国家和地区遭受重创。相比之下,中国政府未雨绸缪,既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又坚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条不紊地应对危机,维持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高速发展。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区,风险来临时,广东承受着比其他地区更大的压力,是抵御危机的先锋。历史证明,广东在这场危机中发挥了先行一步的担当,为国家抵御危机的总体部署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广东面临的金融风险
改革开放初期,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凭借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及自身特有的先天优势,广东得以从全国众多省份之中脱颖而出,开创出外向型经济格局,成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
作为一个先行者,广东的改革开放成就固然瞩目,但是,它同样需要承担与其他省份不一样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所必须要先面对的市场漩涡和全球化挑战。在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的经济发展具有外向型产业尤其是对外加工贸易单兵突进的特点。通过大力推进以对外加工贸易为核心的外向型产业,广东的经济高速发展,蛋糕在短时间很快做大,可是,在面对全球市场巨大而未知的风险时,广东的配套改革(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没有跟上来。因此,需要补齐的短板仍有很多,金融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作为巨额资金的集散中心,金融业是现代经济良性运作的关键,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正如邓小平所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①作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广东的金融体制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取得不少成绩。然而,相比外向型经济,广东金融业的发展仍显滞后,尤其是1990年以后的几年中,广东金融业占GDP比重、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都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金融业占GDP比重甚至还跌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此外,在金融业监管和健康发展方面,广东在1990年代中前期也积累了不少问题。较为突出的是,违章操作和违法犯罪活动开始频繁出现,受泡沫经济、金融机构粗放金融、金融监管不力、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等众多因素影响,广东的支付风险一度蔓延,成为全国的高风险地区。①
1993年前后,广东开始出现“三热”(即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股市热)和金融“三乱”(即乱集资、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现象,不仅影响金融业正常运行,而且对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很大危害。1994年至1997年间,广东先后出现证券回购违规、账外金融违规、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等问题。1997年末,广东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43.8%,逾期贷款占比22.9%、呆滞贷款占比19.7%、呆账贷款占比1.1%;全省农村信用社亏损面达25%,资本充足率只有5.9%;全省城市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仅为2.02%,远低于8%的要求,资不抵债的高风险城信社达到30家;全省信托投资公司普遍资本金不足,资本充足率低,长期超负荷经营,资产质量差,资金回收困难。更有甚者,由于发债企业效益不佳,所发债券无法如期兑付,全省出现严重的兑付困难。一些地方和部门违规高息引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断引发社会矛盾,以致对社会稳定已经造成一定程度冲击。②1995年至1996年间,恩平市先后两次出现挤兑潮,金融风波直接上升为严重的社会事件,引起中央关注。事件发生以后,国务院对“恩平市政府干预金融工作造成严重金融风险给予批评”,并“责成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③
二、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对广东经济的影响
1997年7月,泰国货币暴跌引发东南亚金融危机。不久,危机由东南亚国家扩展到包括韩国、日本在内的东亚地区,进而整个亚洲地区都陷入金融危机的泥沼中。由于保护性货币兑换机制和特有的社会主义金融体制,客观上存在的对外开放度不足实际上构成了对此次金融危机的防御。因此,相比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突然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所形成的冲击要小一些。尽管如此,作为世界经济体系和全球市场的一部分,中国同样不可避免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尤其是外向型经济最为发达的广东,影响更为明显。
综合看来,与亚洲金融危机对其他经济体造成的系统毁灭性打击不同,亚洲金融危机对广东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造成冲击;二是对本已存在的金融风险形成叠加,使之加重;三是对旅游业、房地产、就业市场等领域的局部有限冲击。其中,前两个方面最为明显,后一个方面主要是受前两个方面影响而产生。1997年,广东的进出口相当于全省GDP的150%,出口相当于全省GDP的86%,出口依存度高达80%以上。④此次金融危机冲击最为严重的区域刚好是广东外资的重要来源地,特别是香港,可以说是珠三角地区最为重要的资金中转及来源地。随着1997年7月以后东南亚及香港等地在金融危机中依次倒下,广东外贸很快感受到危机的严酷。1998年的上半年,由于亚洲市场订单急速下降,广东出口急速下降,企业开工不足现象开始出现。⑤1998年5月,广东对东盟出口的大宗商品出现大幅度下降,其中计算机下降82%,汽车零件下降70%,中药材下降74%,船舶下降67%。与此同时,由于东南亚国家货币贬值,广东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下降,价格被客户大幅度压价,欧美市场上广东产品普遍被压价20%至30%以上。此外,一些企业因资金紧张,被迫压缩生产规模,大举裁员,个别企业甚至直接倒闭走人。①广东在金融方面本已存在的某些问题则被亚洲金融危机催化,危害不断显现出来。比如,广东的信托投资公司长期盲目扩张,资不抵债,受危机影响,1998年10月,全省境内外机构总资产资不抵债达146.94亿元,为广东最大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埋下伏笔。②又如,受危机影响,香港股市进入熊市,国际投资者对中资企业在港上市的态度趋向审慎。广东驻港“窗口”企业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不仅筹资能力大降,而且出现被债主催债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從内地涌入广东的“热钱”同样开始撤场,内外交织中的金融支付危机逐渐出现,并蔓延开来。
三、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对策与实践
亚洲金融危机对广东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外经贸和金融两个方面,这无疑是广东应对危机的主战场。另外,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夕,广东本身的金融风险已经显现,并引起中央的重视,中央还委派王岐山南下广东主持相关事宜,为此,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举措,不仅开展得比较早,而且是在中央的领导和指示下直接展开的,具有中国迎战亚洲金融危机前沿阵地的特点。可以说,作为中国外向型经济的火车头,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关乎中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败。
(一)制定服从中央总体部署的总体方针
从1990年代前期起,随着我国经济过热现象出现,中央领导层逐渐意识到应当未雨绸缪,将防范金融风险视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当时中央总体思路是: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以既积极又谨慎的方式推动金融改革。正如时任总理李鹏所指出: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能太快,我们有几道防线,不能轻易放弃,像金融市场的开放,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都是必须十分谨慎的。③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更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管理,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注意掌握调控力度”。中央先后召开几次会议,对防范、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中国造成的影响进行部署。江泽民在1997年1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游资充斥,金融投机活动猖獗,金融危机迭出”,“我们既要继续积极稳步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又必须高度警惕和十分重视防范涉外金融风险,防止国际游资、金融投机活动和利率汇率波动对我国包括证券在内的金融市场造成冲击”。④1997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具体部署。1998年初,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显现,尤其外贸出口受到较大冲击,中央在十五届二中全会上专门讨论防范亚洲金融危机问题。江泽民特别指出:“我国的出口、利用外资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既要看到这场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又要看到它可能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某种机遇”,“不利和有利两个方面都看到了,才能采取正确的对策”,“中央认为,我们总的方针应该是:坚定信心,心中有数,未雨绸缪,沉着应付,埋头苦干,趋利避害”,“只要按照中央确定的这个方针去做,我们就可以从容应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冲击。”①
对于前沿阵地广东如何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央领导多次专门指示。1998年3月,江泽民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讨论时强调,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广东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千方百计扩大出口,适当增加出口”。②1999年3月,江泽民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讨论时指出,广东要“整顿好市场秩序特别是金融市场的秩序”,“采取积极的措施,实行标本兼治,努力改进金融工作,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国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提供更多的有益经验。③根据当时广东所面临的国际和自身经济形势及中央领导对广东处理相关问题的指示精神,再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广东提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总体方针。
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主要从两个领域着手。一是金融排雷。遵循“深化改革,完善体制;依法规范,强化监管;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犯罪,防范道德风险;坚持在发展中化解金融风险”的原则,④历史、全面、辩证地看待在金融工作及对外开放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采取“不刮风、不争论、不埋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和“内紧外松,标本兼治,分级负责,未雨绸缪,维护信用,确保稳定”的方针,坚持“谁的孩子谁来抱”和“鼓励改革者,支持创业者,教育帮助失误者,鞭挞空谈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千方百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⑤二是增创开放新优势。对外开放是广东发展的命脉,能否成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与其自身能否提高外向型经济的竞争力,增创出对外开放的新优势密不可分。为此,广东在这一关键节点提出,要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希望把广东对外开放的形象更高地树立起来,从而在外向型经济的转型发展中走出被金融危机波及的困境。
(二)策略性化解金融风险
1990年代中期,广东面对的金融风险本身就比较复杂,所有这些风险,在一个关键点上体现出来,就是支付危机(包括要支付给国外投资者的外债和国内其他地区流入广东的“热钱”)。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种支付危机受到外部冲击,变得越来越严重,出现大面积蔓延趋势。因此,如何妥善地处理好这些支付危机,成为广东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在实践中,广东不断探索,使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分类地解决了各种支付危机,最终成功化解了各类金融风险。
1.牵牛鼻子,抓大案要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全省金融机构林立和债务庞杂的情况,广东一方面采取“分散处置、分别退出金融市场”和“统一处置、集中退出金融市场”两种办法,让违规经营、负债严重的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退出金融市场,另一方面,则牵住牛鼻子,狠抓了几个大案要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以带动全局性工作的顺利展开。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指示集中力量抓了“广东国投破产案”和“粤海重组案”两大主要矛盾,通过牵住这一牛鼻子,带动了全省金融排雷工作的迅速推进,在短时间内重塑了广东金融的形象,给了国际社会一个交代。①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投),在当时中国信托业中规模位居第二,是广东最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一家具有全国对外借贷和发债“特权”的窗口公司,广东国投在广东改革开放中曾起到过不可替代的融资作用。一直以来,由于有政府作为担保,广东国投的国际信誉度一直都很高,常常能在关键时刻从国外借到大笔紧缺资金。然而,这种高信誉度背后隐藏着的,却是广东国投长期盲目举债、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经营管理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1995年,国务院加强对外债的管理,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发债,政府也不得为窗口公司进行担保。②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广东国投出现严重支付危机,而此时,已不能像以前那样直接由政府来担保并提供支付援助了。内外交困之下,广东国投没有其他出路,经请示,不得不申请破产,宣布关闭。1998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关闭省国投公司有关善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省国投公司关闭后的善后工作,并加大对金融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③1999年1月,广东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别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与此同时,广东高院成立广东国投破产案领导小组,确立了审理该案的六项基本原则:一是确保社会和广东国投本身稳定的原则;二是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原则;三是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则;四是依法办事原则;五是积极慎重原则;六是严格置于党委领导下的原则。④在广东高院裁定宣告广东国投破产还债后,广东依法成立由省政府省长助理武捷思为首的广东国投及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组,广东国投破产案领导小组和广东国投及全资子公司破产案合议庭也分别成立。因为涉及490多个境内外、国内外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高达467亿多元人民币,广东国投案的审理非常复杂,参与人员之多,突破力度之大,经历时间之长,在当代中国民商审判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为解决好国外债权人的申诉,广东法院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参照国际惯例,引入国际上高度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来协助处理相关清算和境内外法律事务。面对境内2万多自然人5.9亿多元存款兑付和属下9家证券营业部8万多股民保证金被挪用两大难题,广东高院向广东省政府提出司法建议,要求省政府发布公告,申明省政府作为第三方委托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收购广东国投的个人储户存款债权,同时对涉及8万多股民的广东国投属下9家证券营业部采取其他证券公司先托管经营,在破产清算中进行整体竞价转让方式解决。⑤1999年1月到2003年2月,从广东高院裁定宣告广东国投破产到广东国投案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宣告终结广东国投破产程序,保留清算组继续完成对外债权追收和追加分配等善后事宜,前后歷时4年,广东国投及其3家全资子公司破产案基本审结,实现较高债权清偿率,获得国内外一致肯定。⑥
除了“广东国投破产案”,“粤海重组案”也是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轰动一时的案件,被《国际金融评论》杂志称为亚洲有史以来最大、最复杂的债务重组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在港澳的中资企业面临巨大困难,其中,广东省政府在香港的几大“窗口”公司首当其冲。这几大“窗口”公司包括:广东省政府在香港创办的全资公司——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并上市,被粤海企业(集团)公司持有56%股权的广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8.81%股份的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政府全资拥有,在澳门注册的南粤(集团)有限公司。①1998年8月,南粤公司出现支付危机,首先向广东省政府告急:公司已处于到期债务不能偿还和资不抵债的境地。很快,粤海公司也告急:公司将面临交叉违约的风险,如不尽快救助,破产是迟早的事。接到告急后,广东省政府没有简单出面注资,而是聘请国际知名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粤海和南粤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以便进一步决策。毕马威的审计结果让广东省政府大吃一惊。原来,毕马威审计出来的资不抵债数目是粤海自己报上来数目的两倍。毕马威的审计报告进一步预测,要使粤海在市场上恢复融资的信誉和在竞争中有生存的能力,其代价是要广东省政府至少注资157亿港元现金。②显然,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样的注资行为不仅不可行,而且不能行。几经权衡,并经中央和省委同意,省政府决定,对于以粤海为主体的这几大“窗口”公司,不能不救,但也决不能简单地输血,而是要通过国际通行惯例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使其建立良好机制,重新活过来。大方针确立后,省政府迅速成立包括重组南粤在内的重组粤海工作小组,启动重组工作。1998年12月16日,省政府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粤海和南粤因为资产质量严重低下,不能支付巨额到期债务,决定重组。”发布会上,省政府当场聘请高盛为粤海重组顾问,毕马威为粤海重组财务审计师,谢尔曼和齐伯礼为粤海重组法律顾问。③与广东国投破产案一样,粤海重组同样阻力重重,在长达两年的拉锯战中,重组方案一度陷入困境。省政府强硬表态:如果重组实现不了,将停止为粤海向境外债权人支付利息。如果出现这种局面,粤海只能以清盘告终,这样,债权人几乎将血本无归。几经权衡,加上省政府也最大程度表达出诚意,表态可以将东深供水工程这一优质项目资产注入粤海,债权方从最初的拒不接受重组重新回到了谈判桌上,并于1999年12月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粤海重组的成功完成,可以说为陷入亚洲金融危机的驻港澳中资企业解困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
2.分类别、统一整治各类金融机构。在关闭广东国投,重组粤海的同时,广东还分类别、统一对全省各类金融机构进行整治。1999年10月,省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制定《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及农金会处置方案》,提出从解决自然人债务和合法外债入手,对全省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和农村基金会的金融风险进行统一、全面处置。这一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根据方案,广东对全省150家城市信用社、16家信托公司及14家办事处、843家农村基金会统一进行停业整顿。④11月23日,广东成立以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岐山为组长的“广东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并召开全省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及农金会金融风险工作会议专门布置工作。
在具体操作中,广东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采取了不同的整治方法。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采取剥离不良资产,建立防范机制,按照现代银行标准进行综合性改革,增强其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对招商、广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采取完善法人治理,充实股本,促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形成业务特色的方法;对林林总总的诸多高风险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采取重组、行政关闭、关闭破产、新设合并、改制更名、组建单位收回等,最终让其或分别,或集中地退出金融市场的方法。在这次整治中,广东全省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共400家,资产规模达1000亿元。①相比城市,农村金融风险的化解有其独特之处。农村金融风险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的负债和呆账及相关支付危机。由于农金会的复杂历史背景,加上其本身十分混乱的内部管理,对于它的整治也要费周折得多。从1999年4月开始,全省各级政府就开始专门抽调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全省的农金会进行全面清查。到2000年11月,相关工作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专门下文推进,为此,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2000年以后还在缓慢进行。不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农金会的整治工作在兑付个人股金、并入农村信用社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绩。在整治各类金融机构的同时,广东对于金融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毫不犹豫地查处和打击。这些举措包括:严格处理非法集资、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继续查处非法办理金融业务、查处外汇外债违反法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逃废债务等。②分类别、统一整治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主要集中在1999年至2000年末的两年间,虽没有完全结束,但阶段效应却是较为明显的,尤其是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这样的工作非常有必要。为及时支付信用社和农金会的国内欠款,稳定社会情绪,广东不得不向中央借款。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广东向中央借了350亿元,加上国家四大银行增加投放70亿元,广东获得了420亿元的巨量现钞,这笔巨款虽然在两个月就用完了,但是,群众的情绪很快得以安定下来,可以说是非常及时和必要。③
(三)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增创外向型经济新优势
亚洲金融危机对于广东的冲击,除了加重金融系统本身的风险以外,对外向型经济的冲击最为明显。对此,中央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广东也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判断。
1998年3月,江泽民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就说过:现在形势还好,5、6月份恐怕风暴的影响就要显现出来,广东要沉着应付。他还具体对广东外贸该如何应对提出一些指导性方针。④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初现后,时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吴仪专门到广东调研,摸底外经贸工作。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谈到亚洲金融危机时特别指出:“由于我们跟东南亚的经济关系比较密切”,因而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我们的“出口和引资”产生影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也是广东追赶亚洲‘四小龙的好机遇,是我们调整出口结构,开发多元化国际市场的动力”,“在国际市场上长期单纯依靠哪一个国家和地区,本身就是不保险的”,“所以我们要借此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多元化,这不是什么坏事。”⑤为了化危机为转机,广东首次提出把外经贸作为经济发展“命根子”的号召。1998年5月,中共广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针对如何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背景下贯彻、落实好中央对广东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目标做出具体而明确的布置,提出要实施包括“外向带动”在内的三大战略,增创广东在开放等方面的新优势。在“外向带动”方面,要求全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必须“通过提高开放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按国际惯例办事,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实施大经贸、多元化市场和‘以质取胜的外贸发展战略”。①从1998年开始,广东全力贯彻落实“外向带动”战略,为推进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外经贸部门与海关、商检、外管、国税、金融等部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为改善企业出口环境而努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制定了落实外经贸目标的责任制,同时还多渠道筹资建立起专项扶持资金和出口奖励资金,以此来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扶持力度。由于在全国占比非常大,中央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广东外经贸的稳定尤为关注。1999年5月,国家外经贸部专门在广东召开现场办公会,帮助广东解决实际困难。在中央和广东的共同努力之下,广东外向型经济在2000年重新進入发展快车道,实现进出口额比上年大幅增长21.2%,出口增长18.3%,彻底走出亚洲金融危机阴影。②
四、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成效评价
经过两年左右的实践,作为中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前沿阵地,广东成功渡过“难关”,同时,完成为全国防范金融风险探路,积累经验的任务。对于自身而言,广东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大风大浪中不仅基本化解了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积累的不少金融风险问题,而且在这场风浪中保持了经济尤其是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在21世纪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保持住外向型经济高速发展延续性
亚洲金融危机让亚洲大部分以外向型经济为支撑的经济体遭受重创,经济增速出现大幅度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现象。相比之下,同样以外向型经济为支撑的广东,在这场危机中全身而退,令人刮目相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1996年至2000年,广东经济基本上在一个平稳区间运行,既没有大的升幅,也没有大的降幅,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11.1%、11.1%、11.0%、11.0%、11.1%。考虑到1998年、1999年两年广东外经贸所遭遇的严峻形势,能交出如此答卷,实属不易。③在受冲击最为严重的外经贸领域,广东各项重要数据虽在1998年至1999年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大幅下跌,④但这一局面并未持续多久。1999年年末,广东的外经贸就已经止跌,2000年开始,再度乘势而上,进入快速增长轨道。
(二)开创新中国利用国际惯例处理涉外金融债务先河
从改革开放初期“白手起家”到成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走出一条“举债发展”的路子。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让“外债”众多的广东面临内外支付危机夹击的危险。在中央支持和领导下,广东抓住“广东国投破产案”和“粤海重组案”两大矛盾,提纲挈领地解決了这一难题。虽然这只是两个区域性个案,但是,其在中国金融、外经贸、民商法史上都是一个重大创新,具有多重价值和意义。在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时任总理朱镕基说:广东国投申请破产这件事情,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李长春非常关心广东国投破产案,他在多个场合谈及此案,并在会见法国驻华大使时明确指出,广东国投破产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这样处理符合国际通行原则和我国金融改革方向。当时具体领导处理这两大案件的王岐山更是一针见血指出:我觉得广信先关闭、后申请破产,用这样的方式“引爆”广信的债务危机,也有可能把一件坏事变成好事。中国的金融机构也能按照市场准则和法律申请破产,其实这表明我们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往前大大走了一步。①可见,这两个案件并非两个单纯的涉外金融案件,在我国改革开放史上注定会留下浓重一笔,它可以说是终结了一个时代,即由政府担保各类“窗口”公司并在投融资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如时隔多年,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所说:以前,普遍存在一种错误的想法,即银行借给中国国有企业的钱,都是由中国政府担保的,企业向银行借的钱或是由政府担保借的钱,最后都由政府来还,从那以后,政府就不再随便给企业做担保了,也不再把市场风险往自己身上背了,市场规则越来越受到重视,银行借钱给企业要自己承担风险,企业的诚信意识也逐渐树立起来。②
(三)借集中治理金融沉疴推进金融体制深入改革
辩证地看,“举债发展”方式为广东发展提供了财力,同时,也为其在多年发展中积累大量金融风险。这些风险是与整个广东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交织、伴随在一起的。③到1990年代中期,这些积累的金融风险不断爆发,个别案件甚至成为全国性重案,如果不及时处理,系统性金融风险就会形成,对经济社会安全产生巨大冲击。亚洲金融危机正好促成广东对这一历史问题的集中整治。经过对上千家中小金融机构的统一整治,广东对全省的金融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基本化解各类大大小小的支付危机,遏制住大量若隐若现的金融风险,让影响全社会的系统性金融危机没有能够爆发。到21世纪之初,广东金融秩序开始明显好转,呈现出良性发展趋势。随着金融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的纪律性和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也不断得以加强。④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广东的金融改革不可能因为这次整治而“毕其功于一役”。从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段来看,1990年代末期这次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全省性金融整治,仍留下不少没有完成的任务,一些问题的整治一直延续至今,同时,还产生了一些由于整治而出现的新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取得成功,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自身举措得当,另一方面,则离不开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正如李长春谈到广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所说:“江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明确表示,广东是中国的广东,广东问题中央还是要管的”,“朱镕基同志在关键时刻到我省作重要讲话,为我们统一思想提供了思想武器”,“春节前,中央直接调度资金,帮助我们解了燃眉之急”。⑤没有中央作为坚强后盾,广东很难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
(谢涛,历史学硕士,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