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城管如何执法
2018-02-18千年士心
千年士心
唐宋时,长安、洛阳、开封等大城市人口动辄上百万,可以想象,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的场面,商贩占道经营、制售假货、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城市病”少不了。北宋汴梁,商贩云集,商铺林立,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问题严重,当时叫“侵街”,以至偌大的京城竟找不到一条稍宽的巷子,街面上马车更是无法通行,古人形容“坊无广巷,市不通骑”。占道经营如此严重,百姓怨声载道,也影响皇帝和高官出行,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城管队员执法,是难以想象的。
古代城管究竟何时出现?城管队员职责是啥?城管执法是否有法可依?古代城管有暴力执法吗?
何时有城管?早在2500年前的春秋战国就已出现,《庄子》一书中提到,战国时代各国都有“监市”,“监市”承担的职责,就是当下的城管职责。
古代城管究竟属于哪个部门管理?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古代早期城管一般由士兵充当,即军人管理。东汉末年,曹操刺杀董卓未遂,逃难到小县城,城门口的士兵会上前盘查,履行的就是城管职责。北宋东京,政府便设有城管队,当时叫“街道司”,执法队伍由500名兵士组成,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治安问题和环境卫生。城管何以由士兵担任?这是因为,古代城市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为了军事防御,自然由军人把守。到了后来,当城市功能不仅是为了军事防御,而且还承担经济金融、文化教育等功能时,城管工作才从军队士兵掌管,逐步转移到政府衙役胥吏来承担。清朝,北京就专门设置了“督理街道衙门”,由政府官吏担任各项职务,其职能与当下城管局接近,主要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公用设施等。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又改由警察承担城管职责。如天津警察厅,除了管理城市治安外,还负责市容市貌、交通、市场秩序的管理。
城管人员究竟承担哪些职责?从秦汉到明清,一直实行的是“大部制”,不像当下分得很细、各管一块,足见当下机构改革任重道远。古代中央政府的核心部门是“六部”:即吏、礼、工、户、刑、兵。到了省城特别是市、县等中小城市,国家编制越来越少,不可能设置专门的部门,城管队员一般由县(市)长们自己花钱聘请,负责所在城市的综合执法,相当于拥有当下公安、交通、工商、税务、质监、药监、城管等多个部门的职权,权力很大。
古代城管也有执法依据。唐朝很重视城管立法,围绕“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这两大顽症,制定了许多法律规定,走在了世界城管史的前列。《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5米以外。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恢复原状。唐代长安、洛阳,不少商户为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外占道经营。朝廷发布了一道“城管禁令”:“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朝还规定,对乱倒垃圾的,不仅对责任人打屁股40杖,而且“城管队长”也要受罚,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宋刑统》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明朝朱元璋治国理政以凶狠著称,城管工作也毫不含糊。据《明会典》记载:“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然而“占道经营”,一直是古今中外难以根治的顽症、毒瘤,四平八稳的日常城管执法往往难以奏效,非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可,史上首创集中整治行动的,当属宋太祖赵匡胤。开宝九年(976年),赵匡胤在会节园宴请大臣之后,经通利坊返回宫殿,出人意料的是,途经通利坊时,商铺老板纷纷占道经营,拥挤的街道竟然使堂堂皇家仪仗无法展开,赵匡胤勃然大怒,第二天便下令要狠狠整治侵街现象。宋仁宗在推进城管联合执法上还有一些“微创新”,值得借鉴。宋仁宗要求开封府官员在强拆违章建筑时,还特别指示司法机关配合“开封城管”行动,联合“惩治侵街者”,以提高执法效率。为防止“侵街”行为,宋代城管还想出了一个法子,就是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如出一辙,一旦超出“表木”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根据“表木”查验执法。
在古代也存在“执法大检查”。在北宋,宋真宗赵恒便曾下诏开封府,要求开封的“城管队”拆毀京城的违章建筑。其继任者宋古代城管是否存在暴力执法?肯定有,因为法律本身就有授权,只不过那时没有互联网,暴力就暴力了,没有传播,也就没啥大的负面影响。
古代城管在岗时,都带着鞭子或兵杖,遇到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不服从管理这类事,往往执鞭抽打,挥杖追赶。但也有城管怕激起民变或群体性事件,睁只眼闭只眼不作为,也有的是收了好处不作为。在《清明上河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门洞前,有一群很像街道司的城管队员在歪着身子睡大觉,面对大量占道经营的商贩,他们究竟是不想作为还是难以作为?是怕激起民变,还是“吃了别人的嘴软”,不言而喻了。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