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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阶段监理日志的规范化管理

2018-02-17刘勇

建筑与装饰 2018年3期
关键词:日志监理规范

刘勇

天津市方正园林建设监理中心 天津 300203

1 监理日志的重要作用

1.1 监理日志相关概念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以下简称“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好监理日志(dailyrecordofprojectmanagement)的记录工作,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是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规范明确要求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形成的文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监理日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②当日施工进展情况。③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④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⑤其他有关事项。

1.2 监理日志的重要作用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活动全面而又连续的记录,是实施监理过程的原始记录和监理工作状况的真实反映,监理日志和其他监理资料一样既是监理人工作量及监理服务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发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监理日志也是施工活动全面而又连续的监控记录,是施工监理过程中各种无法用监理审批验收表格来反映记载的监理工作的重要记录方式,是各种验收表格的重要补充,它使得项目整体监理资料和监理活动记录更加全面,连续,有效。

监理日志还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水平的反映,一份好的监理日志,记录清晰而有条理,对问题的处理有事实描述,有原因分析,有处理过程和措施,有处理结果和复核意见,能够反映出项目监理机构整体的监理工作状态和水平,同时,它也是监理公司考核下属各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

2 监理日志记录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2.1 监理日志记录情况现状分析

笔者多次参加本单位下属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日志的检查评比工作,近年来也多次参与了市监理协会组织的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等检查评比活动,这其中就涉及相关监理日志的检查工作,感受到目前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监理机构之间,监理日志记录的水平和能力是参差不齐的,在监理日志记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这几个问题:

(1)监理日志使用的文字不规范,用词不当,出现非专业用语;或是字迹潦草,乱写乱画,词不达意。

(2)监理日志记录基本内容不全,过于简化,内容空泛笼统,不系统,不规范,不完善,没有重点,无法说明监理的工作情况,例如:一天的日志只写了“今天放线,要求按图施工”或是“今天32#楼砌砖墙”,有的干脆就三个字“无异常”。

(3)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日志的管理不严,重视不够,制度缺失,没有专人负责,未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和审核。

(4)监理日志记录时效性差,隔三岔五才记录一次,缺少一两天记录是平常之事,多的竟长达十多天不做记录。有的补写记录常常就是一句话,太过简单随意。

(5)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真实,不全面,可追溯性差,大多无实质性问题记录;有记录的内容混乱,时间,工序,不对应,不吻合,不闭合;有的存在无中生有编造的情况;有的只写整改要求没有记载复查复核整改情况。

(6)监理日志或安全日志中安全检查内容记录太过简略,安全隐患漏记或记录不全,隐患整改要求不明确,复核情况无记录,无法证明监理履行质量和安全相关职责。

以上问题反映出目前现场监理人员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现场监理工作不够深入;部分监理人员对监理日志不认真不重视,甚至分不清自身所从事行业所肩负的质量与安全的法律责任;还有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够,监理资料日志无法追溯其是否履行了监理职责,存在重大责任隐患;部分监理企业对监理日志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及其他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严格。

2.2 监理日志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监理日志记录中的小问题反映了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大问题,为了适应新常态新形势下监理工作的发展需要,通过规范化监理日志记录内容的方法,以小见大的来规范监理行为,督促监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增强工程监理的责任心,提高工程监理水平,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监理人员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所肩负质量和安全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监理日志的内容必须规范,并确保其真实,准确,科学,完整。

3 监理日志记录规范管理的方法和要求

3.1 建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

(1)建立管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总监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编写日志,并根据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安排好监理日志,安全日志,专业监理日志的记录层次,或合并或拆分,但都要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如遇项目监理机构变更人员或人员调整时,要做好人员调整及时指定专门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建立总监审核制度。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总监要对监理日志给予充分的都重视,应经常对监理日志的编写进行检查指导点评,对重大事项要做补充记录,项目总监要定期审阅并逐日签字,检查内容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3)建立监理日志检查制度。由监理企业技术部门定期抽查并进行评比和奖惩,将记好监理日志作为项目监理机构业务考核的指标之一。

3.2 监理日志记录内容的要求[3]

(1)监理日志记录要求语言简练,文字正确,条理清晰,不允许记录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2)监理日志中记录的闭合性,日志记录的内容和问题要明确,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对问题描述要清楚,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要跟踪,记录完整,形成PDCA闭合循环,实行动态管理,不能有头无尾。如有必要对于重大问题要按时间表式进行记录,理清事件的前因后果,成为处理索赔的重要依据。确保记录内容,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的闭合性和可追溯性。杜绝流水账式记录杜绝含糊用语。

(3)监理日志记录的时效性,日志记录时间要准确,养成当日日志当日完成的好习惯,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记录监理日志的专用时间段,尽量避免事后补记,监理日志记录时间要从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保持连续性,不能间断。工程即是停工,不仅要记录停工原因,而且要记录工程停工后每天的施工现场情况,公休日、节假日都要记录值班人员工作情况,确保监理工作连续性与可追溯性。

(4)监理日志记录的真实性,日志记录要真实禁止作假,不能为了某种目的修改日志,不可胡编乱造,更不能编造日志,日志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严谨科学全面规范。

(5)监理日志规范化记录宜实行表格化管理,将所要记录的内容明确到表格中分类记录做到易于理解,内容明确,好用易用。(参见附表一:监理日志规范化记录示范表格)

(6)监理日志应存放在监理部专用档案盒内,保持整洁,未经总监允许不得外借传阅,在工程竣工之前不得移至他处。

附表一

[1]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胡长远.浅谈监理日志规范化管理[J].北方交通,2008,(5):218-219.

[3] 郭秀玲.浅谈施工阶段监理日志的填写整理[J].天津建设监理,2009,(5):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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