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路桥工程安全监理的难点及完善措施
2018-02-16范进城
范进城
湖南郴州汝城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湖南 郴州 424100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全国的建筑行业呈现旺盛态势。但是像路桥工程的大力实施势必会带来安全生产问题的多发。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目前路桥工程已经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第二大风险行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管。可见,工程安全监理在工程项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监管作用。作为一项智能化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应该遵行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的工作操守。最终是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果。
1 安全监理工作中的相关因素
安全监理工作从来不会独立运行,因为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管控均与之产生关联。第一是质量,因为质量是工程的第一要素。只有质量的保证,安全才会有。只有质量的保证,才会让施工人员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第二是进度。很多时候,我们发现为了能够尽早地实现资企回流,工程部会人为的压缩时间,这样做的后果将是增加了工程的施工难度以及加剧了危险系数。拔苗助长的后果往往是事故的频发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安全监理的形同虚设。最终导致路桥等工程不能按标准施工,无法保证施工安全,导致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第三是投资管控。资金是保障工程进行的前提保障[1]。但是由于部分业主的工资不到位,承包商又不愿过多资金投入,队伍的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安全事故隐患剧增。
2 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难点[2]
实际工程施工中,我们一直在强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确保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高标准,而旦也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关键因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安全监理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监理队伍制约机制尚不完善;工程建设所在地交管单位的监察力度不够强,再加上部分施工单位的刻意隐瞒。致使很多违章,违法建设依旧施行:在法规、行政、经济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工程监理行使着监督监管的职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同时管理着合同和信息。并在实际施工中协调项目参与各方的行为。但是只有生产组织者承担着重大的安全责任,这是目前的工程施工原则。因此。监理单位没有担责义务。
3 路桥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3.1 监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安全监理工作的好坏事关工程施工的有序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问题。事关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安全第一,责任重大。因此,完善路桥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必须解决解决以下问题[3]:①安全监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明。如何科学地理解安全监理工作,规范执法,统一执法,严格执法,也是行业内目前需要解决和考虑的问题;②技术人才缺乏。目前,如施工设备使用,标准的防火防灾技能以及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等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严重短缺,监理单位原有的质量监督人员难以胜任,所以急需培养和引进大批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③某些违法施工单位执行不力。比如底层脚手架不按要求满铺,脚手架扣件等施工设施缺乏定期按时安检。施工设备的安全隐患系数过高;④安全监理收费乱象严重。目前很多工程的安全监理费用无法得到保障,阻碍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还有一些唯利是图的监理企业非法抢夺客源市场。巧立名目的竞相压价,搅乱行业秩序,不正当竞争。降低了安全监理的质量。
3.2 完善措施
(1)政策扶持,政府奖惩分明。对于路桥项目施工建设,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引导政策,及其完善的管理措施,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提升工程质量,通过优质高校工程来获取更多的效益。比如:增设工程质量基金。项目专项经济补偿和补贴等。对于一直坚持安全第一。坚持高质量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要适时地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将其影响力扩大化,实现品牌效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要严厉的予以打击,严格执法。
(2)重新划定施工责任。明确权责。明确建设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或者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担责,至于设计方,监理方。安全生产的设备以及材料供应商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连带责任。总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加强监管。成立行政监管机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国家应该建立具有监管和执法效力的社会化,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适当增强其执法权力,通过强制措施对于施工高危单位子以严格管控。同时,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控职能。
(4)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保证金制度。安全第一,不管是什么施工。安全是每个人都要关注的问题。在路桥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设计方,承包施工以及监理方,根据自身在施工活动中的职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最终视工程验收质量,工期进度以及投资总额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保证金是否如数返还,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保证金的制度。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
4 结束语
路桥工程本身具有自己独树一帜的特性:从业人员流动性强。部分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属于高危行业的路桥工程,除了一些外在的因果原因外,还与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漏洞有关。市场经济的冲击趋势利益各方都在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利欲熏心,也就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不论是设计还是施工方面,当然与监理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有关系。因此,改善这种现状,不仅要使措施运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而且政府应该提供市场的平等,公平的环境。重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深刻探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思路和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