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项目造价控制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2018-02-16贾景超
贾景超 刘 涛 李 璐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80
1 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项目共计7站8区间,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60 000 m2,区间长度近10 km,最大基坑深度25 m,投资额约35.6亿元人民币。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对本标段内的车站及地下轨道区间的土建、装修、车站级的常规机电安装进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的监理(不含管片制作监理)。
与造价有关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预算的审核,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工程付款签证、工程结算等的审核,对业主方供材进行管理,以及委托人规定的其他内容。
现有6家土建施工总包单位已陆续进场施工,1家金属公司提供业主方供材(钢筋)[1-2]。
2 风险分析
2.1 工程量计算误差过大的风险
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图纸并完成设计交底后,应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独立的计算,并将计算底稿提交委托人。如准确率低于一定的限度,将对其进行违约处罚……监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更新、工程计量、现场工程签证等进行审核后,经委托人审核工程量偏差超过10%(含)的,按核减金额的2%扣除监理费。”
2.2 计量支付、现场签证的道德风险
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负责对该标段的管线切改和迁移物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实签证,对管线切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控制,按进度以中间计量表的形式,将完成的工程数量报送到委托人。”
监理合同约定:“如在计量支付和现场签证中发现监理人员随意签字、虚报、多报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违约处罚。”
2.3 对承包人经济处罚不当的风险
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有权依据国家和地方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规定,代表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2.4 业主方供材管理的风险
根据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对业主方供材进行管理”。在以往项目中,有因业主方供材使用量超过工程量清单更新量过多,而对监理方进行处罚的先例。
2.5 投资使用偏离计划过大的风险
工程进度延期、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等致使投资使用偏离计划过大,导致监理方产生造价控制风险。
2.6 文明施工措施费超支风险
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已经确定,在合同履行中,如果超支过多,则可能导致费用不足。
2.7 材料差价调整不及时造成进度款计价误差的风险
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各标段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要进行调整。如果调整不及时,则将造成监理方造价控制缺失。
2.8 合同外项目审批滞后风险
合同外项目审批时间一般较长,有可能造成完成项目在当期进度款内不能及时支付,如果金额较大,则有可能由于资金供应不足而对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3 风险控制措施
3.1 工程量计算误差过大的风险控制措施
3.1.1 确保工程量清单更新的审核质量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以及之后的设计变更是工程量更新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纸是以招标阶段的图纸为基础,经进一步深化、细化,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设计交底能对施工图纸中不明确或相互矛盾的内容进行澄清;设计变更是对原施工图纸的修改、完善、优化或补充,是工程量清单更新的重要内容。
对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内容充分理解,对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施工方案等内容熟练掌握是避免出现过大工程量计算误差的基础。
设计变更下发滞后或不全,对工程量清单更新质量将造成负面影响。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更新是完成高质量工程计量的基础。
为高质量地完成工程量清单更新,除提高审核人员的个人素质、增强责任心外,与同行的充分沟通也是很重要的,通过充分沟通也能降低计算误差。在技巧层面,采用多种算法、多种手段进行对照、比较,比单一方法更能有效地降低误差。
3.1.2 认真完成每期工程计量的审核
1)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更新是完成高质量的工程计量的基础。
2)及时完成工程量清单更新的再更新。工程量清单更新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工程的进展,可能发生新的设计变更,应实时掌握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再更新,消除工程计量误差。
3)每期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统计要客观、真实、准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认的形象进度的统计要客观、真实、准确;中间交付证书的质量要满足计量要求。
3.1.3 现场工程签证的审核要客观、公正,证据充分
现场工程签证是最能体现监理价值的地方之一,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或产生腐败的地方之一,在进行现场工程签证时要慎之又慎[3-4]。
1)以合同为依据,确定现场工程签证事项是否成立。不成立的,不予办理。
2)联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地确认现场工程签证,秉持客观、公正原则。
3)现场工程签证资料及附件要齐全、有效。尤其是所附照片要能说明现场实际情况,体现工程量,关键工程量照片不能缺失。
4)办理要及时。现场工程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如果错过时机,有的部位被隐蔽,则对其工程量的确认就会很困难,强行确认可能产生较大误差。作为监理方,一方面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另一方面监理人员要做好记录,留好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3.2 计量支付、现场签证的道德风险控制措施
1)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3)严格程序管理。坚持把质量合格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坚决不予计量与支付。对合同执行期间因设计、现场变更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在与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后,经业主批准重新定价格,并将其作为调整支付的凭证。施工图设计或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或施工材料超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须报监理工程师核定确认单价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其数量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核验方能纳入计量、计价。现场签证必须依据合同,尊重事实,严格按程序进行。
4)健全制度建设。5)加大内部奖惩。
3.3 对承包人经济处罚不当的风险对策
依据监理合同,监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但经济处罚必须以国家和地方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规定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
如某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5.2第7条规定:“承包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不能达到发包人的要求或被天津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文件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扣除违约金。”代表委托人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必须有理有据有实,经济处罚只是手段,目的是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要求,要避免过度的经济处罚造成的负面影响。
3.4 业主方供材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将业主方供钢筋用于其他项目,可以节约资金投入,一旦被发现并追回或扣款,则对施工单位没有什么损失;或在所承包项目上钢筋损耗过大,那也是施工方自己的责任。
如果发生上述2种情况,监理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就要承担业主方供材管理风险责任,或被经济处罚。为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需采取如下措施:
1)尽早完成工程量清单更新,控制住总量。
2)进行工程量分解,定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核对计量钢筋用量和实际钢筋用量。
3)控制业主方供材计划用量。根据工期计划,确定业主方供材进场时间及用量。发现偏差,应及时纠偏。
4)严格、及时记录业主方供材进场时间、数量,业主方供材料退场要进行报告、登记,避免不良施工单位浑水摸鱼,多报少进,或用于其他项目。
3.5 投资使用偏离计划过大的风险控制措施
3.5.1 工程进度延期
对于工程进度延期[5-6]:
1)地铁项目除总的投资使用计划外,还有投资年度使用计划、投资月度使用计划。投资使用计划是建设单位筹措建设资金的依据,借入资金过早,不能投入工程,将承担过多的利息等成本;借入资金过迟,将会延迟工期。同样的,施工进度较计划提前,就会产生资金缺口;施工进度滞后,就会产生资金的浪费。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对造价控制具有重大影响,要规避投资使用偏离计划过大的风险,监理方应先规避施工进度偏离计划过大的风险。投资使用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是相辅相成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编制投资使用计划的基础。在施工合同中,都有合同工期要求,进度控制是监理三控之一,但进度控制有时常常被忽视,尤其是在施工阶段的前期。要加强进度控制,及时纠偏。
2)应重视工期索赔。施工单位往往重视费用索赔而忽视工期索赔,或对工期索赔不积极,这样会造成风险的责任分担不清。
3.5.2 重大设计变更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应控制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大设计变更。
3.6 文明施工措施费超支风险的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一般是一次包死的,但如果工期一再拖延,势必会造成在文明施工方面的实物、人力、时间投入等超过原计划,且随时间的延长也会增加一些意想不到的风险。保证工期是降低文明施工措施费超支风险的方法之一。
另外,天津市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严,相应的对文明施工的投入也越来越高,根据市场规律,有提高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可能。
根据施工合同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国家对规费和税金作出政策调整时,未实施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的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进行调整。”如果有政策调整,则应及时进行索赔,这也是降低文明施工措施费超支风险的方法之一。
3.7 材料差价调整不及时造成进度款计价误差风险的控制措施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各标段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在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要进行调整。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钢材(不含临时使用、措施性或周转性使用钢材)以工程实施当月《天津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准价格为依据对计量工程量进行差价调整,涨幅在投标当期《天津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准价格±8%范围以外的须进行调整。损耗按定额损耗计取,材料差价每季度调整一次,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混凝土以工程实施当月《天津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准价格为依据对计量工程量进行差价调整,涨幅在投标当期《天津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准价格6%范围以外的须进行调整。损耗按定额损耗计取,材料差价每季度调整一次,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
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材料差价调整。
3.8 合同外项目审批滞后风险的控制措施
合同外项目,应先报建设单位批准立项,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定单价及数量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纳入合同外项目给予计量、计价。
合同外项目审批滞后,主要是合同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审批滞后。审批滞后,意味着该部分已完工程量不能及时在工程进度款中支付,如果金额较大,施工单位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回收,会造成资金短缺,影响下一步施工[7-9]。
作为监理方,一方面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审批,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协调,推进审批速度,降低风险。
4 结语
要做好地铁项目监理方造价风险控制,就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落实监理规划,求真务实,履行好监理方造价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