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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公民主体意识及其培养初探

2018-02-14吴大兵

理论导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培养内容

摘要: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这一“革命”的重要内容,而增强公民积极的主体意识是其重要一环。从当前来看,关键是要增强超越意识,这种超越既体现于思维上的突破、理念上的理性回归,更是在复杂多元的社会意识和价值取向中明辨是非,决断取舍;要增强主体意识,重点是致力于树立平等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激励,使公民政治参与富于理性和科学,增强进取意识。

关键词:公民主体意识;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容;培养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2-0044-05

基金项目:中宣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7YZD14);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研究”(16ZTZ06)的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吴大兵(1969-),男,重庆人,重庆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与党的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这一“革命”的重要内容,而培育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意识首当其冲。就公民政治参与在观念上存在问题的现实来看,历史上长期的封建专制文化影响没有消除,“官本位”思想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教育与引导的缺位进一步造成了“臣民”思想的延续,这些都将在思想观念的深处消解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此,将直接影响着公民政治参与过程的方式、手段和效果,进而影响和制约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在走向善治的目的下,增强公民主体意识,关键是要增强公民的超越意识、主体自主意识和主体进取意识。

一、以实现思想再解放为基础,增强公民的超越意识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思想解放是首要任务,所谓不破不立。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当下,解放思想的根本含义不仅在于解放,更在于超越,这种超越既体现于思维上的突破、理念上的理性追求,更是在复杂多元的社会意识和价值取向中明辨是非,决断取舍。

(一)超越惯性思维

惯性思维是一种习惯,习惯用固定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和观察事物。作为一种既有的经验、启示或理论,这种习惯无疑有它独有的认识论意义。但仅仅作为一种常规的习惯性思维显然是不科学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这种“习惯”集中表现为一种受之经验和教条思想禁锢下的思维定势、情感的麻木乃至意志的消沉。在具体领域中,依然会以计划经济的思维去认识和思考当下的市场经济运行;依然会认为政府是能“包办”的全能型政府;依然会崇尚贤人政治、“臣民”政治,等等。受这些惯性思维影响,公民的政治参与,往往是被动、消极的,乃至是麻木的,其实践成效往往也是形式的、虚假的和无效的。这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身的要求背道而驰了。那么,要解决这一时代发展诉求与民众思维定势的严峻对立矛盾和问题,唯一的路径是,也只能是超越,而绝非简单的变革和转变。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要超越惯性思维,可着力培养和锻炼超前思维、深入思维、超障思维、创新思维等。超前思维,就是要站在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站在政治参与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巨大推动力的维度,使思维富于前瞻性、预见性,未雨绸缪。深入思维,就是洞悉政治参与的本质与经济发展发展的实质,切实把握实践中的每一具体环节和重要因素,厘清问题或矛盾的本源,保障思维的正确取向。超障思维,就是超越思维中的障碍,看清事物发展的方向和本质。在政治参与中,包括排除参与过程中的心理障碍、知识障碍以及人为因素的机制体制障碍。创新思维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驱力,惯性思维的突破本身过程就是创新过程。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这一创新包括观念、心理、认知更新,更具化到实践层面的路径和方法的开拓。

(二)扬弃传统思想

如果说惯性思维和僵化思维决定人们对事物认识和判断的起点,那么在这些思维影响和制约下所形成的既定思想观念,势必会先入为主地影响结论。当下,我们探究人们政治参与消极的原因,就会发现一些落后陈旧的传统思想观念依然在骨子里发挥着它们的抑制作用。这些思想主要包括:忠孝之道、君臣之道的臣民思想,崇拜王权主义的贤人政治观念。臣民思想的背后既有对国家的忠诚、对民族的热爱,但更多呈现的是奴化心态,是对政治参与的漠视,对封建等级制的认同。王权至上的政治观念,既有对政体的认同、对精英政治的服从,但更多呈现的是对政治的无知,是对自身基本权利的根本放弃。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这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扬弃”,其结果不仅可能导致更多消极思想的变种,更有可能在这些固化的思想观念影响和制约下,使得推进战略的实现举步维艰,乃至成为空中楼阁。

鉴于此,對传统思想进行“扬弃”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从实践路径来看可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本着科学理性的态度认真梳理当下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思想观念。对积极的成分予以弘扬,比如爱国观、民族观、和谐观等,这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基本因子。对消极的成分,比如奴化的思想、愚忠理念、等级观等,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清除。以此,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把有序的政治参与演化为人们自觉的实践行为。另一方面,把公民政治参与的活动始终置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通过学习、教育和锻炼,着力提高人们的认知水平,增强人们对政治参与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的锻炼,纠正人们在思想认识、实现方式上的不足、缺失和错误,不断提高人们政治参与的实际能力;通过详细的制度设计、规则细化,引导民众政治参与的有序推进,增强民众政治参与的自信。

(三)甄别社会思潮

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所存在的多元思想和观念,同样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在政治思想方面由于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还不完全匹配,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考验,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封建意识和落后思想残存;在法律思想方面,由于“重经济、轻法治”的价值导向,人们的“人治”思想依然较为浓厚、“权大于法”的意识依然较为严重;在哲学思想方面,由于理论转型没有跟上社会发展,文化交流加剧西方思潮的影响渗透,市场经济刺激个人欲望的过度释放,认识论上的怀疑主义、历史观上的虚无主义、价值观上的功利主义残存;在道德思想方面,由于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社会主义主流道德建设的乏力,使人们道德认知的困惑、担心忧虑情绪在加深,道德观念的迷误、泛道德化倾向在加重,道德标准的虚化、相对主义在蔓延;在文艺思想方面,由于认知的缺陷,依然存在“非意识形态”化倾向、消费主义和功利化倾向、泛娱乐化倾向等。这些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影响是重大的甚至是致命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要加强公民权利观教育,增强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意识。一个国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密切相关,我国政治发展道路更当遵从这一规律,纠正和清除人们对西方政治制度体制的盲从和追逐。二是加强公民的理想信念和民主法治教育,筑牢抵御西方思潮的思想根基。要以“中国梦”为引领,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地生根;将民主法治贯穿政治建设的全过程,特别是通过提高广大公民的认知,提升其民主法治观念和思维方式,形成一个民主法治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努力解决当前人们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通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来赢得民心,特别是要围绕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保、收入分配等方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增进民生福祉。如此,从思想观念上给社会和大众以正确的引导。

二、以推动关键环节突破为重点,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

如果说思想的解放开启了行动先导,那么主体意识的自觉则是实践推进的最根本驱动。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下,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当前应致力于树立平等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

(一)树立平等观

平等无疑是公民有效实现政治参与的必要前提。平等,包括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地位平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现实社会实践中,对于平等存在不少误解,在践行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受历史上传统平均主义思想、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平均主义的影响,以及对“共同富裕”概念的曲解,把平等简单化为平均主义。二是特权思想影响依然存在。这源于特权主义和官僚主义同我国实行的管理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与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流毒有关系。三是效率和公平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公平优先的分配政策,以及由效率优先带来的贫富差距扩大,导致了对平等观的重要影响。四是面临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以实现的挑战。这里包括由于人们个体的差异,人们的法制观念参差不齐,在法律实践上存在着“人情大于法,金钱大于法”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现象。这些,对平等观实现都是尖锐的挑战。

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公民的平等观,一是要转变领导干部角色,促使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化。官本位意识作为专制社会官僚政治的产物,是一种与现代文明相悖离、与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宗旨严重对立的社会意识。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领导干部应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地位关系,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民本意识。二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应采取强有力措施抑制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努力使全体人民既能获得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又能公平地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活动。三是强化法律平等,维护法律尊严。要使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各类法律,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習惯,杜绝权大于法、以权废法现象的发生。要大力发展和普及全民教育,不仅要从认知上增强,更要从思维观念上改变和提升,从能力上展示。把“法治”与民众的生产生活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办理和处置现实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加大社会的法律救助,增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有效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二)增强权利观

权利在本质上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它涉及经济、政治和文化多层面。在这里我们着重在政治参与背景下探讨政治权利。就这一概念本身来说,学界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这一定义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权利本质上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要求;二是政治权利以建立在特定经济关系和利益基础上的政治权力为前提条件和后盾力量;三是政治权利体现着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四是政治权利是法定的资格性规定。在具体形式上表现为: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包括罢免权、复议权、请愿权;公民的联合行动权,包括政治结社权、游行示威权、发表政治见解权;知情权等。公民的政治权利在实践的实现上还存在差距。

政治权利作为公民政治生活的重要前提,增强政治权利观,一是要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培育合格的公民。思想观念上,树立公民政治参与的自尊、自信,强化权利主体意识;通过培训教育提升公民的知识素质;通过实践锻炼,增强公民的判断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监督能力等各项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要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载体平台。本着简便、有效的原则,分门别类地提供各项实践载体,使公民参政、议政、建言、监督等作用多维度展开,全领域推进。三是优化社会环境。要通过党委政府的积极推动,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合作,清楚公民政治参与的种种障碍、阻力,营造良好的公民政治参与氛围。四是健全制度保障。巴克曾说:政治自由的实现依赖于现实制度的细节和要素。各国实践也表明,公民政治权利的顺利行使必须通过一套健全的法律制度,离开这些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便不复存在。

(三)增强义务观

政治权利本质上是政治权利主体单个成员利益与全体成员共同利益之间的利益关系,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是矛盾的统一体,其最终指向都是特定利益的实现[2]。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民主法治的进步,对权利的保障不断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也日益增强。但在权利意识增强的另一面是对“义务观”的熟视无睹,甚至是恣意践踏。小到对社会行为规范的不遵从,对生产生活规则的不遵守;大到对集体的不作为,对国家、对整个民族发展的漠视和不担当。进一步分析,可看到,健全的人格、基本的诚信、与人的友善、规则的认同、法治的理念、民族的自信、社会的责任等,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现实中义务观的这一困境,根源于对权利的无度追逐、对义务的残缺理解和缺乏重视,因此,在时代前行的大潮中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就显得极为急迫和重要。

从普通公民来看,增强义务观,重在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认同、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和自信。包括用爱国情怀、民族精神激发公民的义务观;用崇高信念、远大理想培养公民的义务观;用集体观念、团队精神,增强公民的义务观;用诚实做人、守信办事,树立公民的义务观;用遵纪守规、严格公正执法强化公民的义务观。就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而言,增强义务观,重在增强党性,增强党员使命感。也就是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应牢记党的宗旨使命不动摇,严守党的纪律,成为守法的模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成为社会生活中自觉而高效履行义务的先进示范。从整个社会环境来说,要通过教育、宣传、鼓励和鞭策,形成人们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1]。

三、以优化政治参与的环境为助推,增强公民的进取意识

社会性是人作为政治动物的本质。一方面我们看到,政治生活本身的程序性、纪律性和专业性,必然要求政治参与的严肃性。另一方面,情感是动机的先导,又要求政治参与中政治主体的情感激发和调动。也只是对这种情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激励,才有可能使其富于理性和科学。

(一)激发政治参与热情

一般认为,在一个完整的政治活动中,政治认知是前提,政治情感是动力,政治意志是保证,政治理想是目标。政治情感源于政治主体的内心活动,它发动和导向人们的政治行为。而情感本身的多重性和复杂性,使得政治情感同样是复杂多变的。一个理性的政治情感应该是积极正向的,相反,一个非理性的政治情感可能就是消極的或负向的。就当前我国公民政治情感实际观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成功推进,对广大公民树立民族自信、国家自强以及对政党的认同和政体的维护夯实了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但在另一方面,传统落后的消极思想,比如“臣民”心态,西方政治思潮和价值,比如无政府主义、怀疑主义等,这些因素在认知上也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判断,从价值上影响着人们的正确选择。在政治情感的层面,将造成政治行为主体对现实政治的激情或者冷漠,情感本身的非理性将会愈发突出。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观念的转变和利益的调整都是前所未有的,如何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正向热情也就更有实践的价值了。

基于当前存在的问题,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正向热情可从两个层面思考,从内容上来看,要加强公民政治观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教育为引领,把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精髓渗入教育当中,坚定发展方向自信和民族文化自信;要加大国情教育,从历史的维度正确理解我们的发展目标,正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树立公民正确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积极提升公民的辨别力,认清不同文化、国情背景下的文化价值差异,调整自己的政治情感冲动。特别是应清除那种唯利是图的“单向度的人”思想。从方式方法上,要摒弃传统的说教“灌输”方式,从载体打造上吸引民众,从平台建设上锻炼民众,从实现路径上便捷民众,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民众,并积极优化社会环境,从而激发和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热情。

(二)增强政治参与自信心

如果说情感是动机的先导,那么自信则一定是行动持续的动力保障。在全面深化改革下,加快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需要情感,更需要自信。这种自信是基于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远大理想的认同,集中体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当前实际来看,民众在政治参与的自信度上由于认知上的缺失,以及受外来文化因素的干扰,还是有不少问题的,比如形式主义、“无用”论、政治冷淡等突出,以致在学界还有部分人“不谈政治”,回避所谓“意识形态”。在另一面则是“西方”化的一边倒,把西方的民主“范式”奉为标尺,到处丈量;相反,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则大肆贬低、无端指责。民主政治是经济发展的保证,公民对政治参与的自信,无疑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动力,更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保障。

增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自信,一是要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道路自信”。国情、历史与文化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道路自信”,就是要培养公民的国情认同、历史认同和文化认同。针对发展中的不足和问题,需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完善相应的运行机制,使其不断优化,促进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不断发挥活力充分彰显。二是要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理论自信”。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理论,既是经验的总结也是教训的启示。这一理论源于科学的理论指导,坚实的实践支撑,并被实践所反复证明是正确理论,也是发展开放的理论。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理论自信”就是要让广大民众认识、理解、掌握和运用这些理论,并以科学的态度辨识各种歪理邪说,把理论的自觉践行于伟大的社会实践中。三是要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自信。着力培养人们的制度认知和制度意识,并通过实践的锻炼和广泛的宣传,使政治参与主体真切体会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同时,积极推进我国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真切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充分彰显我国政治制度的旺盛生命力。

(三)增强政治参与开拓性

政治参与的开拓性也就是创新性,指的是政治参与的主体善于运用已掌握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性地参与政治活动。实际上,政治生活本身就是不断发展的,既有的理论与方法都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不断发展和丰富,即便是最基本的原理也需要与实践紧密结合才是“求真”的内在要求和本色。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所创造的革命建设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是遵循这一“开拓性”的典范。在实践中,由基层民众所创造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同样是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上,没有现存的经验,更没有既定的方式,相反是更多的“险滩”“激流”和“礁石”,这就要求增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开拓性。

基于当前有的人怕越“雷池”的畏缩状态,有的却肆意损害或破坏民主政治的无序参与,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开拓性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思考: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的立场和观点不能动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宣传和大众化,使之成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强大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指导。二是增强公民政治观教育,包括政党观、民族观、民主观、自由观、权利与义务观等,在促进公民政治认知的同时,着力提升他们的主体地位意识。三是注重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实践创造。特别是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针对实践能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突破旧有的惯性思维的制约、传统经验的羁绊,提出对既定制度设计的完善设想、对现行路径改进对策的思想和做法,都应积极鼓励和保护。四是及时纠正实践中的无序参与行为。从制度、法规和程序上畅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和形式,保障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和有序性,清除那种把政治参与作为不受约束的个人生活行为的荒诞怪论[3]。

参考文献:

[1]颜世颀.公民政治权利实现:条件制约因素与路径[J].理论探索,2011(6)∶120-122.

[2]任志安.经济与政治之间:中间变量的变革[J].学术界,2001(6)∶181-185.

[3]金霞,刘峰华.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价值维度:有序基础上的有效[J].理论导刊,2018(7)∶20-24.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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