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检疫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
2018-02-14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商水 466100)
进出口检疫和国内检疫这两大部分组成了动物检疫。进口或出口的家畜及其产品以及观赏动物和野生动物等在到达国境界域时所受到的检疫称为动物进出口检疫。一般的检疫对象为国内尚未发生、而国外已经流行的疾病,为害较大而又难以防治的烈性传染病和重要的人畜共患病等。
其中国内检疫可分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前者如集市或牲畜市场检疫,或产地收购检疫,这一部分可以在贸易过程中进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屠宰病畜、散布病原,造成非病区传染;后者指交通运输部门对托运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检查产地签发的检疫证书,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托运的决定。
除此以外,还有国际邮包检疫和过境检疫等检疫方式。检疫手段一是隔离观察;一是实验室诊断。我国规定凡从国外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在到达边境口岸后由国家检疫机构按规定要求检疫。输出动物及其产品由外贸部门负责管理,对合格者签发“检疫证明书”,准予输出。
1 国家执行动物检疫及其执行意义
1.1 动物检疫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病原体中大部分是微生物,小部分为寄生虫,寄生虫引起者又称寄生虫病。传染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
动物检疫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动物检疫为这一大型保护工程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与其等到疫病流行后去想尽办法去治理反而不如把重心放在预防疾病的预防检疫上。
按照不同的方式来分类,可以把动物检疫包括动物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这两部分.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维持养殖业生产的稳定以及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由法定的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检疫标准,采用法定检疫程序和方法,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带有疫病以及所携带疫病的定性和处理。
1.2 动物检疫意义
为了对国家这个大生活环境负责,政府有权利进行检疫行为,国家机关作为强制力机关会保证检疫行为完全完整的执行下去,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自觉接受检疫,不应当逃避自己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动物检疫管理部门相对应的应当对给出的意见结果负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标准对申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许可。并对检疫结果出具详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议结果。动物检疫部门任重而道远,保证人们食品安全的重担落在了他们的肩膀上是国家赋予的权利。为了促进我国畜牧业经济的良好发展,也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保证人民的人身安全,就必须执行严格有效的实施动物检疫工序。保证食品健康的重要民生问题。
2 动物疫病对检疫工作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餐桌也越来越丰富,我国畜牧业发展迅猛。但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因素直接影响到我国畜牧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比如乱用抗生素、饲料激素超标、环境污染、卫生条件差等问题都困扰我国畜牧业发展[1]。
这些因素畜产品的影响只是一部分,其他还有很多方面,比如动物疫病,其中对人类安全生活影响最大的是人畜共患病。人与畜禽共患疾病包括由病毒、细菌、衣原体、立克次体、支原休、螺旋体、真菌、原虫和蠕虫等病原体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人与畜禽共患疾病的疾病,大体上是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这两大类。传染病是由病毒和细菌等病原体引起的。在人与畜禽共患疾病之中,当前最重要的传染病有狂犬病、炭疽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鼻疽、钩端螺旋体病、土拉杆菌病、沙门氏菌病、鹦鹉热、日本吸血虫病、日本乙型脑炎和禽流行性感冒等。一旦动物患上这些人畜共患病,那么动物的畜产品也会携带病原体,人们通过进食畜产品便也会得这些疫病,对人们的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原本通过动物检疫是可以检测出这些动物疫病的,但是乱用抗生素,饲料激素超标等等这些人为因素影响着动物检疫工作的进行,从而检测出的建议结果也就没有想象中的准确,进而也就无法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使得动物检疫这一工序无法发挥到它原有的作用。
3 检疫方式及所发挥的作用
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
3.1 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指对县境内流动的动物在离开动物饲养产地之前实施的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指定的地点检疫。在产地检疫通常可以较早发现动物疫病,能够及早预防病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减少疾病传播,保证人们的安全[2]。
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也是把疫病消灭在产地的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的关键措施。
近年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动物屠宰源地实施产地检疫时,同步实施对违禁药物的抽样检测,从产地上有力的保障了动物及其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是动物检疫原本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能够直接在源头控制带有疫病的动物及其畜产品的上市,从起点降低动物疫病的传播。所以,产地检疫能够更快速的预防有病动物进入屠宰环节,降低处理携带疫病动物所花费的时间.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3.2 运输检疫
昆明市人民政府于1989年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对畜禽及其产品实施运输检疫的规定。为预防畜禽疫病的传播,维护社会公共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这一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必然的。
需要运输的畜禽及其产品,均应执行运输检疫制度。运输检疫工作,执行单位由市、县(区)畜禽检疫站按辖区范围分工担当,铁路运输由铁路兽医检疫站专职负责。
畜禽检疫管理部门可在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和机场设置检疫站、点,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提供工作条件。实施运输检疫的品种如下:家畜家禽,实验动物,观赏动物和演艺动物。动物产品为未经加工熟制的肉、脂肪、脏器、腌腊制品、血液、乳、毛、骨、角、蹄、种蛋、皮张、冷冻精液等。
从外地运进本市的畜禽及其产品,须有检疫合格证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或证明逾期的,由到达地的市、县(区)检疫机构进行补检并按规定收取检疫费。不合格的,不准进入本市或上市交易。运往外地的畜禽及其产品,由货主持产地检疫证明或预防注射证明,在启运前3~5日向当地畜禽检疫站报告,合格的出具运输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按检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证件逾期或证件不符的,就地进行补检[3]。
进行运输检疫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未经过产地检疫的小型生产厂家通过偷巧的方式使携带疫病的产品走出产源地,而对人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情况发生,而执行的检疫制度。
4 结论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动物检疫可以有效保证国民人身安全以及食品安全。同时,我国畜牧业想要继续稳定良好的发展下去,执行动物检疫是唯一出路。执行动物检疫的国家机构以及机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执行资格,并且具有社会责任感,将人民身体安全重任视为己任。只有通过国家机关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用心努力,才能使我国畜牧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使畜牧业再创辉煌战绩。
[1] 庞红霞.动物检疫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J].北京农业,2014(12):158.
[2] 胡仁霜.动物检疫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探析[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6(9):24-26.
[3] 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及其产品实施运输检疫的规定.昆政发[1989]135号,1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