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安装的问题
2018-02-14孙惠择
孙惠择
(贵阳市建筑管理处 贵州贵阳 550000)
1 消防器材指
1.1 灭火类
(1)灭火器具包含: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酸碱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器挂具、机械泡沫灭火器、水型灭火器、其他灭火器具等。
(2)消火栓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上和地下两大类,室外消火栓在大型石化消防设施中用的比较广泛,由于地区的安装条件、使用场地不同,受到不同限制,石化消防水系统已多数采用稳高压水系统,消火栓也由普通型渐渐转化为可调压型消火栓。
(3)破拆工具类,包括消防斧、切割工具等。
1.2 报警类
(1)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具体包括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紫外火焰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红外对射火灾探测器。
(2)报警按钮。
报警按钮包括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
(3)报警器。
报警器包括火灾声报警器、火灾光报警器、火灾声光报警器。
(4)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报警主机、CRT显示器、直接控制盘、总线制操作盘、电源盘,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5)多功能报警器。
多功能报警控的主机主要有一个有线的无线防区(八路无线四路有线防区):即可以连接有线探探头、有线门磁、有线煤气探测器。可以使用遥控器进行操纵,拥有多种操纵方式:可以使用电话机对系统进行操纵;也可以在别处用电话进行操纵;可以及时将各种报警信号以数字的形式传至报警中央;还可以设置六路电话号码。具备提高前辈的抗干扰、防雷击特性。
2 建筑消防设施指
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在1987年后颁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中,规定了在一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大体量的建筑中,强制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30年来,在扑救建筑火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经济发达国家建筑消防设施建设比较成熟,例如美国在1904年就立法,强制现代建筑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据美国消防学会统计,最近69年中,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中发生火灾,消防设施的有效率高达96.1%。确实起到了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作用。
我国的城市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较差,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的力度,提高建筑物消防施工水平,保证公民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对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巡查时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层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不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沟槽式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未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有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裸露。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3 专业安装人员提高施工安装水平
3.1 灭火系统的安装技术要点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大于100mm采用法兰或卡箍式连接。阀门通常采用闸阀或蝶阀。消火栓箱安装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安装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消防水泵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在室外的地上、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温度在-20℃以下时应采取相适应的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公称直径≤100mm时,应用螺纹连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喷头布置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火灾危险等级确定。报警阀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在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应方便检修。
(3)干粉灭火系统管道包括气体管道和干粉管道,这两种管道要求洁净,不能锈蚀。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技术要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管、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感烟或感光探测器、气体探测器和复合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探测器安装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0.5m,探测器周围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的水平距离≥1.5m,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地面(楼)高度1.5m处。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10cm以上的余量。
3.3 高层建筑送风、排烟系统施工要点
(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采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作。
(2)送风、排风口的安装,须在风口外配δ=2.0mm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最后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连接。
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高层建筑要根据自身火灾危险性,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避免经营单位由于资金原因,随意削减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和业务开支,致使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灭火器具得不到更新和补充、抗御灾害能力低的现象。一些初期火灾不容易被人们察觉,因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终酿成重大火灾的发生。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
建筑物消防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宽度和高度要满足规范要求,不能被占作它用。
公安消防机构应对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和要求,掌握在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和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引导群众疏散。对火势扩大的火灾,能从容不迫地引导群众安全疏散。
大力举办消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各种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