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造价审核
2018-02-14杨建秋
杨建秋
(黑龙江省明光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 150000)
1 引言
工程的建造价格可以将一项工程在结束之后所实际应用的经济成本全面的显现出来,而与此同时对工程最终建造价格的审查核对工作也是直接影响到工程之中甲乙两方面的实际利益,也直接关联到投资方获得的投资效益以及工程承包方自身所得的经济利益。正因如此,一定要对工程建造价格的审查核对工作之中存在的一些经常会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且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结局,将审查核对的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始终,这项工作是目前在实际进行工程建设工作的过程中与工程相关联的各个方面所共同重视的关键工作。而且与此同时,从负责造价工作的工程师自身的角度来看,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全面研究工程建造价格审查核对工作之中存在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也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一项工作,需要在最短的时间之中完成,从而对施工企业方面的经济利益作出根本性的保障。
2 工程结算过程中审查核对工作容易发生的问题分析
在实际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无论是使用定额计价的方式还是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工程整体建造价格的审查核对工作都一定要重点关注下面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
2.1 签证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1)业主方面派出到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代表缺少对现场签证的重视程度,而且对于建造价格方面掌控的思想意识不足,没有将各方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就直接进行了签证,这就会使得总是会出现签证之中所表达的内容和实际的施工情况不相符合的问题,直接的造成了大量经济方面的意外损失。
(2)在变更工程施工材料方面的实际要求之前并没有经过负责工程整体设计的设计师统一,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大量经济成本方面的浪费问题。
(3)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的日期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果一旦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那么工程的承包方在现场负责的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足,两方只是通过口头进行商议,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签证,在事情解决后在进行签证的不办,这就出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也就是在工程之中所有预先计算的定额、各种施工材料的知道价格以及人工方面费用的改变都是存在着时间方面的制约的。
2.2 工程量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1)如果该工程属于大型群体的工程,那么通常情况下是由几个施工方一起承包建设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很容易发生施工界限不明确、存在交叉施工的范围被重复计量的现象,如果交叉施工范围内的各个工作负责该范围施工的所有单位都进行了价格上报那么就产生了建造价格计算重复的问题。
(2)部分工程在实际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最初的设计进行了改变,对整体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整,在实际进行计算的过程中改变了临时添加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但是却没有将最初设计图纸中原来的工程量进行删除,这也直接的造成了工程量计算重复的问题。
(3)部分施工项目的工程总量已经存在于定额的含量之中,有重新进行了单独的计算,比如说找平层厚度的过程中并没有对结合层的厚度进行去除,这就直接的造成了工程量被重复的进行计算的问题。
2.3 合同问题
(1)施工合同中技术标与商务标的脱离。结算时一些施工单位又往往把属标内应考虑的技术措施费的一些项目列入结算,计取工程费用。
(2)承包方曲解合同条款,钻合同规定不严的空子。
3 工程结算过程中审查核对工作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
3.1 签证方面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
(1)如果签证方面出现了问题解决的方案一般情况下都是:①签事件的真实情况,不直接签事件的最终结果;②签最初的实际情况不签量;③签建筑施工工作的总量,不根据事先的约定或者通常情况下的管理进行计取;④价格方面要签单价不能签总价。
(2)要对目前工程建设的定额进行全面的了解,对其中所包含的具体工作也要进行掌握,如果在实际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了相关文件中已经确定的规定就不可以进行签证;要全面的掌握合同以及清单计价的具体规范,从而从根本上减少重复签证的问题发生。
(3)在实际进行现场签证的过程中,签证的内容、项目、整体的数量、具体原因以及时间等等一定要记录清楚。
(4)在实际进行签证的过程中应该有负责施工的各方在施工现场共同进行测量的工作,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的进行记录,如果有必要应该讲测量的现场进行拍照或或者通过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并且现场的负责人员也要进行审核的记录,为以后的查看做好准备。
3.2 工程量方面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
(1)对于大型群体工程等有多家施工单位参建的项目,一定要注意书面资料和现场实际相结合,弄清楚各交叉单位之间的实际施工区域,避免重复计算。
(2)计算工程量时注意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的对比。
(3)注意各分项工程包含的施工内容,避免重复计算。
(4)审核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与定额规则或清单规则保持一致。
(5)审核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是否与套用定额或清单一致。
3.3 合同方面不足之处的解决方案
(1)造价审查时应注意的合同问题有:①有些项目是总价包干的项目,则在竣工结算时包干部分就不再调整工程造价,而是按合同包干价结算,结算时只对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调整合同价款。②有些项目合同中已经约定了风险包干范围,也计取了一定的风险费用,审查时应注意这部分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工程结算价款中。
(2)对曲解合同条款的处理:造价人员应认真核对施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规定明确的执行合同规定。
[1]高爱明,宋海生.浅谈工程造价审计[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7):135~136.
[2]张海红,徐慧光.浅议工程造价审计中的相关问题[J].中国科技博览,201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