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举措
2018-02-14普华扎西
普华扎西
(青海省门源县圈泉口镇兽医站,青海 门源 810300)
青海省现代畜牧业是在传统畜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随着社会精神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区域内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地方各级党政和业内的重要任务。
1 我区现代畜牧业发展概况
1.1 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具体表现在标准化养殖小区规划布局与圈舍建设、粮草及草场配套建设、基层防检疫技术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可溯源管理等亟待完善和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区域内畜牧业发展不平衡、发展速度滞缓、科技化水平、综合生产效益不高等。
1.2 人才及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滞后
区域内现代畜牧业发展最有利的支撑就是专业技术人才与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我区农牧推广体系存在基层队伍人员结构不稳定、人才奇缺、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制约因素,由此农牧科技创新与转化不能及时跟进,因而总体上现代畜牧业推进进程较为缓慢。
1.3 资源配置短缺
主要是农牧区适度规模养殖、散养户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以致于难以达到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良种化、产销一体化”等要求;我区近年推广草食畜规模化养殖,逐渐出现了严重的“草畜负荷失衡”,天然草场难以满足当前畜群的饲草料供应需量,已经成为现代畜牧业的瓶颈制约问题。
1.4 农牧业供给生产结构不够合理和优化
草食畜规模化养殖发展相对较为滞缓,这与“种草养畜、作物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农业循环利用”不能及时跟进有关,种养结合不配套、循环链不畅、畜禽养殖废弃物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等都是农牧业供给侧的短板;养殖生产经营全程明显断链脱节,龙头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较少、农牧专合社运行不畅,从而导致产业链条短、产销衔接不紧密、产供销不一体化,家畜的综合生产性能和养殖利润都受到严重影响。
1.5 生态环保矛盾日益尖锐突出
近代规模化家畜禽养殖面临艰巨的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多部分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置设施设备并不完善,不仅造成农业有机肥资源浪费,而且对养殖场周边环境构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危害,严重者对区域内的空气、土壤、地下水源等都造成了污染。
2 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举措
2.1 解决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通过区域内监管指导与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布局“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集约化”养殖园区,逐步取代“成本高、效益差、生态环境压力大”的散养(半散养)模式,逐步完善养殖污染物集中处置、无害化处置设施,并将畜禽粪尿等有机物加以开发再利用;逐步完善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置与开发再利用工艺系统建设,减轻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逐步完善基层兽医实验室、基层动物防检疫机构队伍建设,通过高标准的检验检疫与防检疫相促措施,推进区域内“无疫区”建设;大力推进“种草养畜”与农作物秸秆就地转化增值再利用配套建设,降低养殖投入成本、提升当前养殖效益、减轻区域内草场载畜负荷。
2.2 推进基层农牧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科技转化
根据区域内畜牧养殖业特点需要,按需配置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与技术人才,逐步实现由最专业的技术人员监管指导畜牧养殖生产,同步推进“科普”与“普法”,通过加大农业技术科普示范场(户)建设辐射带动整个区域内畜牧养殖产业稳健发展;通过科普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畜牧业科技转化水平、提升农牧民养殖效益、缓解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通过全覆盖普及、宣传相关农业惠农政策与约束管理法律法规,保障辖区内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2.3 加快畜牧养殖示范园区土地流转与统筹使用建设
地方政府要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大力推进规模化、适度规模化养殖,逐步达到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良种化、产销一体化”的标准;通过科学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使用,加大招商引资,鼓励有技术资质、懂管理、资金投入能力足的专业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专合社”,推进“订单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管理。
2.4 优化区域内农牧业供给侧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当前畜牧养殖业发展现状,尽可能利用好自身现有资源优势、规避各种发展制约因素,按照党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结合地方现有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养殖“品种良种化”与“杂交改良”,促使畜牧养殖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种草养畜”与“种养循环”良性经营模式,以“绿色”发展理念、“绿色生产方式”促畜牧养殖生产,增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地方党政与畜牧技术职能部门加大监管指导、惠农政策兑付实施,为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积极探索畜牧业“科技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改革”,激活农牧区内生发展动力、拓展农牧业产业链价值链,引领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
2.5 完善属地责任管理措施
(1)党政部门与业务部门充分调研论证,逐步完善符合地区实际的政策保障与监管措施;(2)依法依规严格兑现落实相关惠农政策,国家和上级制定的相关畜牧业发展政策与法规等要跟进宣传、全覆盖宣传,坚决不打折扣予以落实;(3)强化属地监管指导与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逐级签订“畜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科技示范”场(户)予以适当奖励鼓励,不断提高区域内总体养殖水平;(4)强化属地监管指导与目标任务落实管理,逐级签订“畜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科技示范”场(户)予以适当奖励鼓励,不断提高区域内总体养殖水平;(5)对各级业务技术监管与指导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实施有效的考核与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记功、奖励,严格兑现相关绩效考核(半年、年终考核),切实保障区域内现代畜牧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