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优秀传统乡土建筑 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8-02-14王鑫
王鑫
(大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大同 037000)
在一些古乡村来说,乡土建筑根据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保护状况等为基础,而且也在当前环境下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和重视,如福建土楼、永康后吴古建筑群等。通过对其深层次因素进行分析,主要有两个部分,首先,是因乡土建筑具有丰富的历史以及文化和社会信息认识与价值,也就是说乡土建筑价值是体现在文化以及社会两个方面上,能够有效的将某种独特生活方式更好的展示出来。可以说乡土建筑如果失去这一活力,其价值也将会失去。其次,就是要分析保护乡土建筑对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以及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等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协调该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以及“开发”间关系,这是解决乡土建筑保护问题的重要环节。
1 新农村建设当中乡土建筑存在的问题表现
结合地域间独特性表现,中华文化的一种多元性体现的形式。因此也表现着,保护乡土建筑属于人们必须要做的工作。而且对于乡土建筑的保护价值也不仅仅表现在这些方面,其现实意义是能够更好的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进而能够为当前居住环境进行改善,并能够提供更多经验以及借鉴等,实现当前经济稳定长远发展。可是从实际角度进行分析,该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面就针对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依据和信息。
1.1 欠缺对乡土建筑文化内涵的正确认识
之所以要对乡土建筑进行维护,主要因其具有丰富文化以及艺术价值表现,通过建筑形式能够将某种独特生活形式表现出来。但关键部分不单单要明确乡土建筑的文化价值,也要对其所包含的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进行明确。但对于这一点,正是当前乡土建筑保护工作中最薄弱的部分,而正是该问题的出现,导致在保护工作中常出现忽略乡土建筑珍贵性现象;对于乡土建筑的保护措施不明确以及当前乡土建筑为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状态等表现。
1.2 村民欠缺正确保护意识
由于乡土建筑的文化内涵存在模糊性,使得很多村民存在欠缺乡土建筑正确保护意识的现象。而导致该现象出现的因素就是因农村长时间属于闭塞的状态,一般以农耕为生产形式,因经济利益的驱使影响,使得很多村民会为扩大接待能力,选择私自建设现代的建筑,而正是这些新建筑物的建成,使得这些装饰和原有的建筑有很大的不同,这样会对古村落遗产的原真性以及整体性带来破坏,因此会对其审美功能带来影响。
1.3 在保护乡土建筑时欠缺内涵性
因乡土建筑价值是从文化和社会两方面体现出来,也能表现出某种独特生活形式。因此可以看出如果乡土建筑失去这一表现,其价值将黯然失色。对于乡土建筑保护工作中,却存在忽视乡土建筑代表文化以及社会价值的表现,如果在工作中运用那些不恰当的保护形式,将会严重的影响到乡土建筑的保护工作,使得乡土建筑失去生命性和价值意义,建筑可以随时被复制和重建,将会导致乡土建筑核心和内涵出现遗忘现象。
2 科学保护乡土建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1 明确内涵,增强意识
对于该措施,主要就是对乡土文化内涵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村民的保护意识,因此该工作应有政府部门以及学者间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可以说政府应邀请相应专家,对乡土建筑的文化内涵进行探究,积极的向村民宣传这些内涵的同时,使得广大村民能够意识到身边乡土建筑所代表的意义,使其能够意识到乡土建筑蕴含的意义以及价值,以此来提升村民对乡土建筑进行保护的意识以及能力。而且也要不断深入明确乡土建筑中承载的传统文化内容,也要正确的认识民居形制和民居装饰的文化内涵等,这样才能由政府部门制定出更为具体、明确、有效的保护策略,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土建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
2.2 注重软硬兼施原则
在《中国建筑美学》当中就提出了“硬传统”与“软传统”两个概念。硬传统主要就是建筑传统说呈现的表层结构,属于建筑传统物态化的表现,更是凝结在建筑载体当中,以建筑载体表现出建筑遗产形态以及特征等。就如同传统建筑的木构架结构、斗拱以及彩画等形式,这些都是硬传统中的内容。而对于软传统,其就是传统建筑中深层次的结构,属于建筑传统非物态化的表现,属于漂离于建筑载体以外,但却隐藏在建筑传统形式背后的部分,通过建筑的硬件遗产能够展示出其传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思维、行为等内容的部分。这些都是不能直接看到,但是在建筑遗产中必须体现的部分。因此在乡土建筑保护以及继承中,也必须要重视这两个部分,实现软继承以及硬继承。在当前全球化环境中,对本民族的文化进行多样性的保护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工作,不仅仅要对乡土建筑的本身进行保护,实现其原来形态长久延续的要求。也要真正保护和延续其乡土建筑背后包含的文化内涵,科学将其文化价值更好的展示出来,进而使得这着独特地域文化以及民族文化等实现长远稳定的发展。
2.3 注重完整性以及真实性原则,制定动态保护策略
村落是由于完整且基本的居住场所,其居住建筑以及宗祠建筑和街巷等自然环境,都属于村落视觉观构成的关键部分,对于人的行为、耕种、祭祀以及交往等等,都属于村落生活中气息构成的重要部分,而其底蕴就是历史和文化,所以在对古村落制定保护规划时,必须要注重对其整体环境以及构成村落环境的要素外貌特征为重点部分,科学开展整体保护工作,确保完整保持现状的同时,能够对乡土建筑的价值进行保护。而且也能满足村民居住生活发展需求。更重要的是,村落属于村民赖以生存的重要部分,其是需要不断的发展和进步的部分,所以其保护方法不能是迁出居民后实施静态的保护工作,应是根据古村落实体环境,结合居民生活的社区环境。就是在开展乡土建筑保护工作中,要注重维护社区稳定以及居民生活正常秩序的要求,在能够保障古村落历史文化传统的同时来保证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进一步增强其居住水平,满足发展动态有机更新的保护要求。
2.4 科学制定完善的保护规划制度
将乡土建筑保护渗透到新农村建设规划当中去,结合国家颁布的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的制度体系,科学有效的对乡土建筑开展更为完善且有效的管理,更要对其保护范围进行明确,从而更好的开展乡土建筑的保护工作。
(1)要积极有效的制定新政策。要结合国务院相关部门积极的制定完善的管理政策,在满足能够解决民居保护以及对居民生活进行改善的同时,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将新的发展和建设政策深入到基层,这样不单单能够对历史文化村镇以及传统乡土建筑的保护以及发展提供良好的“历史空间’,也能确保其完整性,将其魅力更好的传承下去,跟更为村民实现现代生活的要求提供良好的保障,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
(2)注重法规建设。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管理,必须要将该工作渗透到法制化以及科学化甚至是规范化的轨道当中。而且可以说,法规建设属于推动历史文化村镇以及传统乡土建筑实现保护要求的前提部分。所以应结合以往的制度以及法律,对其进行修改,分析当前实际情况的同时,对那些传统和失去意义的制度进行完善,从而通过法律体系来加强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样才能为乡土建筑的保护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障。
(3)加强技术指导。在实施传统乡土建筑的资源普查中,相应的国家文物局必须要对技术规范进行完善,制定完善且有效的保护标准,通过将要求渗透到各级人民政府中的文物行政部门,以此来在当地开展相应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通过这样的形式才能明确真正具有价值、历史文化的村镇以及传统乡土建筑的村落有哪些,之后在制定更为完善的保护策略。
(4)制定遗产保护的新方向。关键就是要积极的鼓励和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向乡土建筑保护机制提供更多基金支持,而且也要鼓励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到投入工作中,通过多渠道的形式去筹集保护资金,以此来对保护资金不足问题进行解决,这样才能为传统乡土建筑的保护工作提供保障,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