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生猪屠宰环节“十承诺”严控非洲猪瘟
2018-02-13
湖北畜牧兽医 2018年11期
为进一步落实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切实降低疫情传入传播风险,保障屠宰行业生产安全,洪雅2个A级屠宰企业和6个B级屠宰企业以“十承诺”严控非洲猪瘟。
一、切实履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细化防控举措,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生猪屠宰安全、平稳运行。
二、禁止从省外调入生猪,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三、和经纪人签订承诺书,严禁为运输生猪换证或者“隔山开证”收购运输生猪。
四、进场生猪做到六符合,即到达时间、到达地点、运输车辆、动物数量、耳标号、跨省运输经指定通道符合。
五、进场生猪必须查验生猪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不得收购、屠宰无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不规范和畜禽标识不全的生猪。发现生猪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六、加強待宰圈巡查,发现异常情况,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七、严格实施屠宰厂(场)肉品品质在线同步检验,检验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八、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处理台账,严防流出屠宰厂(场)。
九、实施严格的消毒制度。对进出屠宰厂(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自觉做好进厂、圈舍、环境、人员的消毒工作。
十、加强对进出屠宰厂(场)外来人员管理,限定活动区域,并定时对厂区巡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