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2018-02-13李桂娥
李桂娥
(仰恩大学,福建 泉州 362014)
伴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其“连接一切”的优势逐渐表现得淋漓尽致,并且以一种“横扫一切”的霸气向各个行业发起了冲击。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使得“互联网+”也随之成为社会发展主旋律[1]。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国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发展新常态,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当代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以期可以更好推动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互联网+”视域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全新解读
“互联网+”是创新2.0时代互联网和传统行业不断融合发展而成的新型发展模式,是将互联网应用于社会运作的内部,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先进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之间进行融合创新,进而不断发展壮大新兴业态,以打造全新的产业增长点。伴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其“连接一切”的优势逐渐表现得淋漓尽致,并且以一种“横扫一切”的霸气向各个行业发起了冲击,进而使得创业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扩展,使大学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形式,主要通过普及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认知创业环境以及模拟创业实践,以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观念和思维。创新创业教育在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实用教育,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大学生,只有让大学生在内心真正接受创新创业观念,并且敢于开展创业实践创新,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成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体现了“互联网+”时代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昭示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2]
二、“互联网+”视域下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1.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目前,国际竞争本质上而言是科技人才的竞争。我国要实现经济创新转型,就必须紧紧抓住“互联网+”发展机遇,重视发展知识经济,以更好地应对国际经济竞争。一方面,大学生群体最具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潜力,而且也是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重要力量[3]。另一方面,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而言,创新企业和创新产品日益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视,使得人才市场对于创新创业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更多优秀创新创业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而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观念和思维则成为全面实施综合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也是高等教育支持和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指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出更具开创性的个体,并且强调创业能力是学习者在新时代应该拥有的“第三本护照”,要求将创业教育提升到和文化教育、技能教育同等的地位[4]。伴随着人类开始进入“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活动作为先进科学技术最终转化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已经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各种调查数据也表明,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希望新招职的大学生员工具备良好的实干精神和创新精神,尤其是一些大型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已经逐步加大对创新能力的考察力度。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对大学生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以创新带动就业,不仅符合发展创新型国家的现实需要,同时更是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3.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地方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必然选择。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下,为地方乃至国家培养更多创新型优秀人才是地方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地方院校必须推动自身的发展转型,从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建设,创新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学校课程教学体系中,结合学校特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高校毕业生人才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保证、智力保证和科技支持,为地方创新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三、影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1.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科定位模糊。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已经在许多高校得以开展,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使得广大师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方面,许多高校错误地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功利化,将创新创业教育简单的理解成为“正规教育”之外的一种速成、精英式教育行为,而难以真正认识和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素质培养价值,使得高校并没有真正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学校人才培养规划中[5]。另一方面,许多高校教育管理者认为“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等同于技能培训,而忽略了对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思维等方面的培养。学科定位模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
2.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使得高校师资力量得以明显改善。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使得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门综合性、专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求教师不仅需要渊博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一方面,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一般由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教师或者学生行政人员担任,这些教师普遍缺乏创业实践经历,又缺乏系统的创业理论培训,使得其难以开展系统性的创新创业教育。另一方面,许多高校并没有邀请具有丰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来校指导大学生开展创业,或者其缺乏教学经验而使得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3.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不够完善。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对其课程的开发和设计处于一种相对零散且数量有限的状态。一方面,缺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统一教材,难以适应迅速发展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高校创新创业课程设计并没有体现出差异化和梯度化理念,难以有效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需要。面对多学科交叉、融合和渗透的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日益呈现出融合发展状态,使得行业边界不断模糊化,“互联网+”倡导的跨界融合更要求学校必须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主动融入到高校人才培养课题体系建设中[6]。
4.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估模式落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作为其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之一,但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薄弱环节,许多高校并没有重视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且适合本校发展实际情况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一方面,对于学生而言许多高校教育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简单地理解成其是否成功创办或企业是否盈利。另一方面,对于教师而言仍没有一套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师的科学评价机制,评价机制的缺失使得高校创新创业教师难以集中精力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反而将更多的注意力耗费到应付学校内部的传统评价机制,不利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水平。
四、“互联网+”视域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对策
1.营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良好氛围。先进的教育理念作为开展教育实践的先导,良好的社会文化是引领当代大学生形成良好个性和行为的旗帜,“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需要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和帮助,需要在社会中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科技、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只有全社会理解和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才可以增强青年大学生群体对“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的信心,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新创业实践中去。一方面,政府、学校和社会组织应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理念的宣传力度,从而使大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尊重劳动、知识、创新、创造的创新创业社会文化氛围[7]。另一方面,学校应将培养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作为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最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坚决去除教育的功利性,杜绝任何以短期目的而进行的临时性培训行为。
2.构建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是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思维对其进行多学科、交叉性和创造性的开发设计。在课程体系设计过程中,首先应重视教学的综合性和学科的互补性,积极构建一个跨学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将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教师和学生集合到课程群中开展多学科的创新创业教育,从整体上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其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优质的教育教材也是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关键内容。高校应创造各种条件积极鼓励和引导教师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开发出更符合教学实际的优质教材,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以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业热情。与此同时,伴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开始实施,要求高校必须进一步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学校人才培养体系,才可以实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行为的精准指导。
3.不断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中之重,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针对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高校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必须重视的当务之急。由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教育,理应成为所有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必须由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教师来承担这项教学工作。高校必须鼓励和引导在职教师主动开展和体验各种各样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身创新创业经验和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指导。同时,高校必须建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机构,专门负责对创新创业教师进行管理和培训。一方面,高校应邀请具备丰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到学校来和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不断扩大教师的视野以提升其实践水平。另一方面,高校还应积极为广大创新创业教师提供更多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机会,从而帮助其学习更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4.借助“互联网+”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科,具有更加突出的实践性特征。伴随着高校“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必须紧随“互联网+”产业发展步伐,不断调整优化,借助“互联网+”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应以创业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组织大学生前往企业中开展实践教学、实习见习、毕业设计等,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更好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与此同时,高校还应根据学科特点以及学生需求,主动为其实施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搭建起各类“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例如,财经院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点搭建起“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组织金融专业学生模拟互联网金融操作规程,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了解互联网金融客户的投资兴趣和实际需求,在模拟操作过程中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同时,学校应依托本科教学平台开展学科竞赛,引导大学生积极主动地申报和参与到各类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从而在实践训练中全面提高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5.高校应重视并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目前,许多高校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时更偏向于实施创业技能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创业思维尤其是法律意识的教育,从而导致许多大学生由于错误的法律观念而蒙受各种经济损失。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以增强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已经成为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完善的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理应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顶层部分,具有战略性的重要作用。在“互联网+”时代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体系,从而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意识。首先,高校应该在科学评估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环境以及政策的基础之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合理规划[8]。其次,高校应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之上,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进一步细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通识课,更好地满足不同创业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最后,应注重开展法律案例教学,可以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并且引导大学生通过群体讨论进入法律情景,进而循序渐进地掌握依法创业的实务。
高校在“互联网+”视域下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并非只是将“互联网+”和高等教育进行简单相加,而是将“互联网+”思维深度融入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每一个细节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正将“互联网+”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深度融合,进而更好推动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寿晓红.“互联网+”模式下创新创业教育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6,(17):39-42.
[2]白广申.“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J].广州职业教育论坛,2016,(02):01-06.
[3]陈勇.“互联网+”视域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究[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6,(02):84-86.
[4]赵争.“互联网+”背景下地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路径探索[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6,(03):64-66.
[5]王毓婵.“互联网+教育”内涵解读与发展路径研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7,(03):55-56.
[6]赖文辉.社会支持网络视角下的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构建研究[J].文教资料,2017,(15):98-100.
[7]刘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思考[J].教育科学,2011,(05):64-66.
[8]黄静.“双创”背景下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问题探析[J].长春大学学报,2017,(06):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