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探析*
2018-02-13
(济宁医学院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济宁 272067)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性文件。《意见》明确指出:应“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双师型”教师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水平较高的教师群体[1],是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体现。发展高等医学教育是夯实优化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础,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是高等医学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等医学院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能从事理论课教学又要能胜任临床诊疗工作,这样才能培养具备医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和完善医学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领域定位
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政府层面和学界研究的内容各有侧重点。据《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1]17号)等政策文件,“双师型”教师的最初标准即为“双证书”标准,即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的教师。随着教育标准的不断变化和教师专业多元化发展,学术界对于“双师型”教师的研究除了“双证”观之外,又提出了“双职称”观,即教师除获得教师职称外,还需获得技术职称。另外,还有“双能力”观,即从教师在实践工作中紧密联系专业技能的角度出发,把既有理论教学能力,又有指导专业或行业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师作为“双师型”教师的标准[2]。
综上所述“双师型”教师应是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职业素质,同时拥有教师职称与行业技术职称,并熟练掌握专业实践技能及实践教学能力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但应明确的是,“双师型”教师应限定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领域,在医学院校中即指医学类学科教师。因为医学教育的高技能要求更需要能够将医学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技能相融合的“双师型”教师。
2 医学本科院校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2.1 振兴本科医学教育的现实需求
《意见》中指出“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这对于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但对本科院校未提及。同年10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提出振兴本科教育,提高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其中要求要增强学生的组织协调、实践操作等能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与之对应的掌握熟练的专业实践技能及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本科院校中“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新时代高等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有效补充。
2.2 医学学科的自身需求
职业院校关于“双师型”教师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均有较好的基础和经验。但不容忽视的是,本科院校中的有些专业和学科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实践性。如医学院校尤其地方医学院校,其主要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需要,能够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人才。医学具有11个学科,其中绝大部分学科直接面对病人,这就决定了医学学科具有极强的专业实践性。因而医学本科院校医学类专业教师则定位在实践性强的专业教师领域。从这个角度出发高校性质是否为本科教育或职业教育就不宜再区分,而是应根据具体的学科特点来决定。
2.3 医学教育的自身需求
临床医生的培养教育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培养过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以及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强的实践技能,从而这就要求教师要具备较强的医疗行业实践技能和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因此,医学教育对实践教学的高度重视决定了医学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中可以看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的理念,近年来国内医学院校在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中不断加大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断增加。例如学生在校期间实施临床基本知识和技能不间断学习和培训模式,将课内培养与课外训练、模拟教学与床边教学、理论与见习一体化、实习环节重点强化等有机结合,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力培养。在学业评定上,临床医学专业的综合考试逐渐与“两段式”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接轨。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微型临床评估演练(MiniCEX)、操作技能直接观察(DOPS)、计算机模拟病例考试(CCS)等引入毕业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在综合考试和毕业考试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3 医学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
3.1 内涵认识不明晰
当前关于“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办法中,尚未有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颁布的相关规定,因此各类高校在制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标准时均是依据各校实际办学情况制订的。显然,在缺乏权威统一认识的情况下,广大教师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不够明晰。将持有“双证”的教师理解为“双师型”教师较为普遍。有学者对某市50 所中职学校近30个专业近千名教师调查结果显示,在拥有除教师资格证以外的其他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中,有67%的教师拥有的并不是专业对口的证书,另一些教师拥有的证书并不是权威机构颁发的[3]。可见,拥有相关的职业证书不一定等同于实际拥有相关的能力水平。目前社会上证书繁杂,不排除有教师会有选择性地应付考试。另外,不是所有的行业职业都与目前社会上的证书所对应,这就会使部分专业的教师无法取得相关的证书。
3.2 重视程度欠缺
笔者对某地方本科医学院校的专任教师进行了一次电话访谈,就关于“双师型”教师概念的了解以及自己是否有必要成为“双师型”教师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17名教师中,仅有2人对“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表示“听说过,大概了解”,其余表示“未听说过,一点都不了解”。一直以来,“双师型” 教师是职业院校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特色追求。因此受访教师认为,成为“双师型”教师应是高职院校教师的目标和任务,与本科高校及自身没有太大关系。因而普遍对于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不够重视。
3.3 认定条件不明确
高校中各个专业相对应的有不同的行业准入标准,或是有本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不同的专业和行业特情使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有不同理解。例如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其教师多数是分析化学专业毕业,与之相对应的资格应是疾病控制中心的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而分析化学专业不能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因此,很难取得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另外对于所需考取证书的等级也有不同界定。又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又分为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等,医院根据这个资格聘任并上岗,而高校没有相关要求,因此大部分教师仅考技师证,这样就可在检验科上岗,因不牵扯职称问题,很少教师考主管技师证。
3.4 教育教学理论不足
高校的医学类专业教师均是从医学院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虽然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但因其为非师范生,相对缺乏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理念与方法、课堂组织管理、教学设计、教育课题研究、课件设计实践制作等教育教学理论。同时,一些医学类专业教师又承担繁重的医院临床工作,使得他们难有时间和精力钻研教学,出现重临床轻教学的现象,因而用于教学理论提升的精力和时间受限。
3.5 引进医院兼职教师困难
首先,医院的发展以临床工作为重点,临床工作繁忙,临床工作者来学校作为兼职教师会牵涉日常工作很大的精力。教学发展对医院整体发展的积极作用显现是隐性的,这导致“教学是负担”的观念普遍存在于临床工作者中,加之教学质量缺乏有效的督导反馈和评价制约机制,使其对教学工作缺乏动力和积极性。其次,高校与医护行业相比,在收入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医学院校在吸引优秀临床工作人员来校工作或聘任兼职教师时经常遇到现实阻力。另外高校在校车配备、交通餐饮补助等方面的保障问题上仍有很多现实的困难。再就是教师资格的问题,一直以来医学院校对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工作者的教师资格认定有数量限制,这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对医院临床工作者的教师身份认同有所影响。
4 医学本科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转变思想观念
高校可成立专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等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校组织教师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意义、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等进行解读和学习,明确其对“双师型”教师的认知,使其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按照“双师型”教师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进行自我学习进修,以更好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需要。
4.2 明确“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
关于“双师型”教师的认证标准,在2004 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中就有相关规定,但其中的标准主要是针对高职高专院校的普适性遴选标准。然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要求和任职资格与普通高等院校教师任职要求和任职资格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这一标准并不能准确、全面地考察“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要求[4]。结合医学院校和医院实际情况可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做补充调整。如浙江中医药大学在其“双师型”教师遴选标准中规定:学校和医院在岗在编的人员中,已经具有教师和卫生技术系列双重职称的,且近5年来未间断从事医教结合工作的,在首次遴选时可纳入“双师型”岗位[5]。另外高校各院系每年有毕业生毕业论文任务,属于校内实践教学活动,可将带毕业论文5年以上并获得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荣誉等同于其中相关标准。
4.3 加强兼职教师的聘任与培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聘任( 聘用) 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因此,兼职教师队伍的完善,能够使高等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高级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加强学校与医院联系的不可缺少的一种途径,兼职教师是高校师资队伍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6]。面向“双师型”兼职教师首先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在人事制度如教师编制等方面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增强兼职教师的身份认同感和使命感。另外严格选拔、聘任和考核程序。选拔医院中经验丰富、医德双馨、具有良好教学能力的人员做兼职教师。统一发放兼职教师聘书,并与之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聘期期满后进行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不合格者暂不聘用。这种形式既能将有良好教学能力的青年教师纳入学校教学队伍,又便于促进学校在职教师专业能力的良性持续发展,对于建设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具有促进作用,是一种非常值得借鉴的教师资格认定规划[7]。同时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督导,对兼职教师为主教学的课程设立明确的管理办法,对其授课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其授课质量的提高。还要注重对兼职教师的教育理论、日常教学方法、基础教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4.4 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
“在现代体系中,专家知识的深奥……依从于长期的训练和专业化的结合。”通过专业训练以获得专业技能,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8]。“双师型”教师专业素质的养成,绝不是一段时日就能实现的,需要学校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一方面,学校组织聘请校内外具有行业专业技术的专家对教师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另一方面,采用多种形式如名师示范、专题讲座、交流反思、分组研讨、工作坊等对广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教师的教学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从而提升教学能力。同时学校可选派具有卫生技术职业资格的教师有计划地到医院的一线医务岗位进行实践训练和观摩交流,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
4.5 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
个体在工作中主观意愿付出程度的高低与此项工作的绩效评估机制紧密相关,由实现目标对其满足程度和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这两种因素决定[9]。高校可设立“双师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奖励基金,作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经费,学校可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从培训、考试等方面给予专项经费的支持;健全“双师型”教师荣誉制度,将“双师型”师资作为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和维系“双师型”师资队伍人员的积极性。
5 结语
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速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能够进一步优化高校教师管理体制,也是培养新时代素质优良师资队伍的有效途径。医学院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促进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顺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