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和实现形式
2018-02-12张艳国李非
张艳国 李非
摘要:我国的社区治理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的,这是中国社会建设与社区治理的鲜明特色。城市社區建设和治理的实践证明,基层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承担着政治领导、民主保障、社会协调、民生服务和文化导向的独特功能。但是,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管理失灵、自治失序、认同失衡、文化失效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成效。构建城市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城市社区“党建+”新型治理模式,能有效改变基层党组织的角色定位,使党建工作与社区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复合型、互动式、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和谐工作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效能。要坚持以居民为中心,用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来思考、研究和设计社区“党建+”工作,不断探索“党建+自治”、“党建+法治”、“党建+民生”、“党建+文化”、“党建+非公”等形式,将党的建设与社区社会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党建+”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城市社区善治中协商民主研究——以南昌市社区治理为个案”(15ZZ01);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社会治理背景下城市社区‘党建+研究”(17QM06);南昌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招标课题“深入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研究”(Zdsk201602)
中图分类号:C912.83;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8)12-0125-06
社区,是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习近平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区治理的重心逐渐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随着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任务不断加重,城市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显著不同的是,我国的社区治理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的,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社会建设与社区治理的鲜明特色。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毋庸质疑的。随着“党建+”在城市社区的探索和开展,其治理功能和社会意义也日益凸显。
自199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来,社区党建工作逐渐深入人心,如今社区党建已成为国家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关注党在社区发挥领导和促进作用。2013年2月6日,习近平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把社区管理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让党旗在街道社区高高飘扬。2015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以基层党建促进社会治理,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2016年2月3日,习近平在走访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光明社区时强调,社区工作很重要,一是要抓好党的建设,使党组织真正成为社区的领头人,把各方面工作带动起来,二是要抓好服务,人民群众的事情就是我们的牵挂,要以问题为导向,力争实现各种服务全覆盖,不断满足老百姓提出的新需求。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社会治理结构正由传统的体制内单中心治理向党建引领下的多元治理结构转变。① 基层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承担着政治领导、民主保障、社会协调、民生服务和文化导向的独有功能,指明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道路与方向。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国内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管理失灵、自治失序、认同失衡、文化失效等问题,直接影响着治理成效。如何抓住社区党建这个牛鼻子,协调党建与治理的关系,最终实现社区善治,是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独特功能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都对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社区党建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是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健全自身功能、发挥应有作用的政策依据。纵观近年来的研究,学者们对社区党建的职责关注较多,对社区党建的功能却较少提及。在现有的关于社区党建功能的研究中,张光雄采取两分法,把社区党建的功能分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② 陈怡和梁妍慧等把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多元治理中的功能归纳为政治领导功能、利益协调功能、服务凝聚功能和文化导向功能。③ 林尚立则把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为“在社区中、在单位中,时刻关怀和表达民众的利益,全面服务国家与社会,从而在全面赢得民众与社会的基础上,真正成为凝聚社会、整合社会、动员社会的政治核心”④。综合各方观点,笔者认为,新时期社区党的建设应该具备以下功能:
一是政治领导功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是社区公共性和公共领域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⑤ 城市社区治理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社区党建对社区治理的政治领导功能主要体现为:第一,对党中央政策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社区治理与社会治理大环境不脱轨;第二,对社区重大事项的判断与决策,保证社区治理在全局效益最大化下平稳开展;第三,对社区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其在依法依规的框架下运行;第四,对社区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对社区群众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二是民主保障功能。新型的城市社区治理,应该以居民民主自治为主,政府管理为辅,实现社区善治。而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需要社区党组织提供政治保障。第一,充分尊重和维护居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投票权,通过民主的渠道建立一支居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自治管理组织;第二,充分开展民主政治协商,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党组织判断和决策的依据;第三,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开辟群众投诉的平台和反映问题的窗口,广泛接受群众对社区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批评和监督。
三是社会协调功能。伴随着城市社会发展变迁和城乡社会转型,社会经济结构、人员结构趋于多元化,随之而来的下岗失业、贫富分化、人口流动和老龄化等问题不断涌现。社区党组织通过充分调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各种手段,使不同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表达,不同利益矛盾也得以合理协调。⑥ 社区党建的社会协调功能主要表现为:第一,协调社区各单位、各组织之间的矛盾,促进社区资源整合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第二,协调社区群众与单位、组织之间的矛盾,维护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单位、组织的公信力;第三,协调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营造和谐社区氛围和健康生活环境。
四是民生服务功能。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区党组织对党的宗旨的体现就是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民生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点,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社区党建的民生服务功能主要体现为:第一,结合社区经济、教育、人口、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社区居民意愿的民生政策;第二,在深入了解社区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公共资源分配;第三,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既是社区居民又是共产党员这个双重身份,立足于社区建设和治理实际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意识和能力;第四,通过党员广泛调动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建立规模较大的专业化民间服务社团,建成强大的社区自我服务网络。
五是文化导向功能。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党组织的重要职能。⑦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肩负起先进文化引领、组织、传播和培育的重任。社区党组织是党的基层触角,处于党的文化建设工作的最前沿,其文化导向功能明确而实在。第一,继承和发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保留原汁原味的民风民俗,剔除和改进旧的不合时宜的习俗,使传统文化更具新的活力。第二,确立并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秀的现代价值观引导群众、影响群众、吸引群众,提升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第三,海纳百川、博采众长,把世界积极的文明成果及时引入社区,传播给群众,从而提升群众眼界,激发群众创造力,促进社区文化综合创新。当然,对外来文化也要进行科学鉴别和正确区分,把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和谐关系、有损道德情操的不良文化坚决拒之门外。
二、党建在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难题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国内城市社区治理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治理理念先进、治理方法科学、治理面貌良好的城市社区。但是,经过调研发现,党建在城市社区治理中面临严峻挑战,一些难题和瓶颈制约着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一是社区管理失灵。社区管理失灵是指社区公共管理中的效能失灵或者失败,是社区不能有效发挥管理作用、社区内的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的过程和结果。⑧ 导致社区管理失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管理主体——基层党组织的管理缺位、管理越位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有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在实际运作中,社区党组织不是被居委会所置换,就是置换居委会。⑨ 又有学者通过实地考察发现,社区党组织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主要是通过组织动员和行政手段来发动公职党员参与其所在社区的服务工作,其常态化和长效化并无保证;同时,改革所导致的利益分化和社会结构变迁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党与社会的关系,党对社会的动员和驾驭能力都有所弱化,一些新兴领域甚至难以为基层党组织所覆盖。⑩ 这些角色错位和矛盾纠葛,必然导致管理真空,产生管理失灵现象。
二是社区自治失序。当前国内社区治理各主体间应建立一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标一致、风险共担的管理联合体,形成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基于此,一些城市先后开展了社区自治的改革探索。但由于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治理主体间沟通不畅、第三部门监管不力、社区居民素质能力不足等原因,一些城市社区产生了自治失序的现象和隐患。其中,社区居民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对自治的影响尤为突出。对此,俞可平教授也认为,社会自治的主体是广大的公民,公民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社会自治水平。{11} 然而,伴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兴城市社区不断产生,老旧城市社区相继重建,由此带来辖区单位的变化和社區居民的流动,这种不稳定性必然造成社区居民无暇顾及社区治理,影响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的提高。
三是社区认同失衡。社区不仅是指在地域和空间上相互依存的社群,而且还包含在精神和心理特征上具有高度认同感的“共同体”。同时,社区既是一个互动的体系,又是一个冲突的场域。在许多城市社区,单位组织越来越复杂,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人们在生活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服务、文化教育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观念差异越来越明显,“现代性作用下的社会与个人的矛盾出现在社区中,构成社区认同的整合问题”{12},社区认同的失衡成为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显著特征之一。
四是社区文化失效。社区文化是指在一定区域、一定条件下社区成员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物质形态。{13}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引领和创新社区文化建设,关注并支持社区文化建设。党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组织、引导作用,主要是通过社区党组织来承载和体现的。近年来,在一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失效现象。一方面,尽管基层组织开展的文化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但并不能有效地为社区居民所普遍接受;另一方面,尽管社区提供了充足的实体和网络平台,但很多社区居民的文化诉求并不能得到充分满足。长此以往,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障碍将会逐渐加剧,最终导致社区“自说自话”,社区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三、构建基层党建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良性互动关系
面对城市社区治理中不断出现的新困境和新问题,国内学者有针对地提出了建设新型城市社区的思路。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加强基层建设,继续巩固党和政府的绝对主体地位,通过党和政府对自身制度的完善、机制的健全来提高社区治理的能力;二是党和政府把权力赋予社区居民,充分发挥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优势,妥善处理党和政府与社区治理各主体间的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和能动性{14};三是党和政府与社区合作,以社区党建促进社区治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双重身份优势,带动社区建设和治理各项事业的发展。不难发现,上述任何一种观点,都是从基层党组织的地位、职权、作用出发进行权力和资源调整,以期达到最佳治理效果。
“在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中,社区党组织不仅应该发挥而且必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积极探索党组织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社区决策的有效途径。{15} 其中,如何科学把握和协调党建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是问题的关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把社区治理这辆火车开得又快又稳,首先应该在基层党建这个车头上想办法、下功夫,精准发力。同时,作为火车头,党组织既不能把资源和职责独揽一身,拖着火车跑,也不能把职权和责任卸给车身,由着火车跑,更不能与车身脱钩,与火车分开跑。基层党组织应该树立“动力分散”的理念,既保持车头的牵引力,又将部分动力分散到每节车厢,促进火车高速行驶。这就是,统领而不代领,总揽而不包办,放权而不放手,使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我们认为,“党建+”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值得我们大胆尝试和深入探索,在积累经验后逐步铺开。2016年初,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党建+”定义为“把党的建设融入党的各项事业、各项工作,通过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党建+”的核心在于确立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主导引领地位,关键在于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目的在于推动党建工作效能最大化、实现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事业相互促进。推进“党建+”实践,对于构建党组织与社区的和谐互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党建+”在当前的社区治理中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是党组织与社区的关系变“管理”为“引领”,有利于构建职责明确、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在社区治理中,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社区党组织不能包办代替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社区党组织应主要发挥组织者、支持者和推动者作用,搭建平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治理制度机制良性运行。二是党建工作与社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有利于提高社区工作效能。“党建+”的关键是“+”,说到底就是融合,就是使党建工作与社区工作融为一体,而不是“两张皮”,各自为战。党建与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有别于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做法,而是把党建结合在每一项工作上,围绕社区工作抓党建,围绕服务效能抓党建。这样就能有效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使他们在实践中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党建工作与社区工作相结合,有利于取长补短,防止盲点。通过“党建+”把党建与社区治理相融合,就必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社区工作通过党的建设得到推动和促进,党的建设也因社区工作得到监督和改进,做到党建工作与社区工作全覆盖。以往党建涉及不到、不方便涉及的社区治理领域,经过“党建+”能很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以往群众不敢参与、不便参与的党建工作,经过“党建+”也能有效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并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以“党建+”的工作思路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是对前述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三种思路的有效融合。首先,“党建+”强调的仍然是党的主导作用,强调党的建设是社区治理的先决条件,保证了基层党组织的第一主体地位。其次,“党建+”强调的是融合,而非强制性的领导与命令,是把更多的自主权和自治权交给其他社会主体,在相互融合中把党的主张和意图传递出去,保障了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再次,“党建+”强调的是加和,是相互促进,是靠党组织的建设成效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促进社区治理,又以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来促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党员先进性的提升。此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党建+”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社区公共资源分配不合理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社区居民政治素养不高与政治民主推进难的问题;三是社区与单位既矛盾又合作的关系问题;四是社区社会组织生存难的问题;五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难以深入的问题。总之,“党建+”在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中大有可为。
四、城市社区治理“党建+”的实现形式
社区建设和治理中的“党建+”是新实践和新探索,是将党的建设和社区社会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纽带。“党建+社区治理”,是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社区治理的一种模式,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道路。“党建+社区治理”应该加什么、怎么加,首先要在理论上搞清楚、在思想上弄明白,使实践探索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张力。
第一,党建+自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最大优势。社会自治是基层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和主要表现。除了民族区域自治外,中国目前公民自治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和行业自治。{16} 自治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体现,是自发而治、自觉而治,而非自由而治、随性而治。自治不是脱离党的领导,党组织也不能因为社区要自治就放手不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社区自治,就是要通过党建抓政治核心、抓宏观工作、抓目标导向,通过自治调动全体群众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达到既促进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又促进基层党建,取得将党建工作置于社区治理中,又将社区治理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的双赢效果。
二是党建+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政治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强保障,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可靠手段。基层社区是人民群众最活跃的层面,也是容易产生诸多权益矛盾的层面,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好人民与单位和组织之间的矛盾,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坚定不移地走法治道路。{17}基层党组织要把依法治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之中,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树立牢固的法治理念,在全社会持久深入地培养法治精神,把每一位党员干部首先培养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动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思维、精神和准则处理社会事务。{18} 同时,社区党组织要在协调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事务时,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工作作风,杜绝徇私枉法、权大于法、以权越法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社区法治环境,提升党组织和政府的公信力。{19}
三是党建+民生,构建以居民为中心的安定祥和环境。社区治理,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福利。民生,是社区治理的根本,是人民对党和国家殷切期望的最终归属。如果党建脱离了民生,那么党就脱离了群众。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做到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做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 以党建促进民生,就是要让社区党组织贯彻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让每一位党员树立时时刻刻想着群众、为群众谋利益的理念。公益事业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促民生,必须大力发展社区公益事业。一方面鼓励建立各类公益服務组织,并动员社区党员加入到这些组织之中甚至担任重要职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在民间公益组织中建立“平行党小组”,即组织关系在单位的党员同时加入公益组织的“平行党小组”,在“平行党小组”参加的公益实践活动被党员所在单位认可。
四是党建+文化,打造社区文化高地。建设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中国文化,社区文化是其鲜明的样本和生动的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我们走向未来、走向世界的重要精神资源。社区既是居民的栖息地,又是中华文化生发承续之处。社区文化不仅蕴含了中华文化精华,而且因为地域和历史的关系,具有各自特色。在当下,非主流文化和外来文化对社区居民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一些社区,主流文化受到挑战。因此,社区党建必须重视并科学谋划文化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正确处理好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先进文化与大众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激浊扬清,嘉善贬恶,与时俱进,构建积极健康的文化风尚和社区文化高地。党建+文化,就是要把文化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通过党的建设推动文化发展和普及,促进人民群众对主流文化的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思想教育、道德建设,依靠简单的说教、生硬的讲授,已经难以吸引广大群众。必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娱乐性、互助性、公益性、习俗性等特点出发,通过寓教于乐、寓教于学的方式,如文体娱乐活动、兴趣爱好小组、老人协会、中小学生课外活动等,把党的声音融汇进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提升居民的责任意识、公益意识、互助意识、参与意识,达到文化软实力入脑、入心。{21}
五是党建+非公,有组织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活力。2012年、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工作职责;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团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设立党组织,是巩固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是保证社会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发展的保证。社区党建应该牢牢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工作上紧密结合,角色上密切配合,思想上高度契合,通过相互联动的方式激发党员干部工作动力,激励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活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同时,要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和建设中来,激发它们树立主人翁意识,进一步为社区服务、为群众服务,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角色和积极力量。
检验社区“党建+”成败的一把尺子,依然是人民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是群众需求的工作,用心做好了,就是实绩;是群众叫好的工作,用力做成了,就是业绩。要坚持以居民为中心,用这把尺子衡量社区“党建+”工作,用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来思考、研究和设计社区“党建+”工作。
注释:
① 李友梅:《中国社会治理的新内涵与新作为》,《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6期。
② 张光雄:《新时期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成效·问题·对策——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为例》,《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4期。
③ 陈怡:《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多元治理中的功能转型及实现路径》,《求实》2010年第11期;梁妍慧:《从“行政化”到“社会化”——创新城市社区党建领导方式》,《理论视野》2012年第11期。
④ 林尚立:《社区党建: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上海党史与党建》2001年第3期。
⑤ 李友梅:《关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清华社会学评论》2017年第1期。
⑥ 陈怡:《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多元治理中的功能转型及实现路径》,《求实》2010年第11期。
⑦ 张艳国、陈新川:《活跃社区文化:建设城市和谐社区的基础和关键》,《江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⑧ 胡祥:《城市社区治理的热点问题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⑨ 夏建中:《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8页。
⑩ 刘安:《社区党建的组织机制创新——对N市C区社区党建的考察》,《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第5期。
{11} 俞可平:《更加重视社会自治》,《人民论坛》2011年第2期。
{12} 袁磊、孙其昂:《社区认同的群体路径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2期。
{13} 张艳国、聂平平主编:《社区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4页。
{14} 陈伟东:《赋权社区:居民自治的一种可行性路径——以湖北省公益创投大赛为个案》,《社会科学家》2015年第6期。
{15} 唐忠新:《社区治理: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光明日报》2014年4月4日。
{16} 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43页。
{17} 李占宾:《基层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其法治化路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18} 郭荣华、贺瑞虎:《法治的中国需要法治的政治文化》,《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19} 任勇、周飞:《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治文化重塑》,《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20} 《胡锦涛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500页。
{21} 梁妍慧:《从“行政化”到“社会化”——创新城市社区党建领导方式》,《理论视野》2012年第11期。
作者简介:张艳国,江西师范大学中国社会转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南昌,330022;李非,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南昌,330022。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