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中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对策探讨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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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畜牧兽医总站,陕西 汉中 724300; 2.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畜牧兽医站,陕西 汉中 724309)
0 引言
猪肉是我国广大消费者最常食用的肉品,猪肉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兽药残留又是影响猪肉品质最常见的因素之一。当前,消费者对兽药残留问题认识度不高,监管部门也没有制定具体制度,及时补充药残相关知识,导致监管人员在兽药残留的监管上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和法律保障,上市猪肉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如何杜绝或者降低猪肉中的兽药残留,营造一个安全、绿色的猪肉销售市场环境,是各级监管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1 兽药残留概念
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或)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所以,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和兽药生产中所伴生的杂质。
2 产生原因
养殖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兽用抗生素、超剂量使用兽药以及未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行为都能在动物机体内形成一定的兽药残留。
3 危害
3.1 毒性
是药三分毒,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消费者如果长期食用药残超标的猪肉,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值时会使人体发生多种急慢性中毒。例如,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药物可致急性肝毒性;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能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等。
3.2 耐药菌株产生
经常食用兽药残留的猪肉会使人体长期反复接触某种药物,体内敏感菌株受到选择性抑制,从而使耐药菌株大量繁殖。耐药性细菌的产生使临床上一些常用药物的疗效下降甚至丧失,如青霉素、氯霉素、庆大霉素、磺胺类等,这就是有些人生病时临床给药不起作用或只有微弱作用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痛苦,给医生造成“药到病不除”的困扰。
3.3 “三致”作用
研究发现许多药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如丁苯咪唑、丙硫咪唑和苯硫苯氨酯具有致畸作用;雌激素、克球酚、砷制剂、喹恶啉类、硝基呋喃类等已被证明具有致癌作用;喹诺酮类药物的个别品种已在真核细胞内发现有致突变作用;链霉素具有潜在的致畸作用。
3.4 过敏
青霉素类药物具有很强的致敏作用,四环素药物可引起过敏和荨麻疹。根据人体个体差异,部分人群食用残留有青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等药物的猪肉后,会发生过敏反应甚至休克,有的还会出现重度呼吸困难等症状。
3.5 菌群失调
猪肉中残留的药物进入人体后,可使体内一些有益菌被抑制或杀死,破坏了原来菌群的平衡,因此个别人会出现不明原因腹泻或维生素缺乏等反应。
4 对环境的影响
给动物用药后,一些未被动物机体吸收的药物随粪便、尿液被排泄到外界环境中后仍能稳定存在,造成环境中的药物残留。有些饲料生产厂家为迎合养殖者心理,使猪看起来“皮红毛亮”、“吃完就睡”,在饲料中提高铜、锌的含量,猪长期食用可使排泄物中铜、锌含量超标,使用猪粪施肥可造成土壤、水源污染。
5 控制措施
5.1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科技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发放“如何购买放心猪肉”“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等宣传资料,在人口密集地区通过广播播放相关知识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同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管,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途径科学引导养殖者规范从事养殖、生产活动。
5.2 研发绿色兽药
政府应鼓励兽药生产厂家开发研制无毒或微毒兽药,如中草药制剂、酶制剂等,来代替残留量大、易产生耐药性的兽药,逐步从源头上净化兽药市场。
5.3 引导养殖者科学饲养,规范用药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者健康养猪知识培训,提倡使用发酵床养猪技术,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增强其“防重于治”的生产理念,降低生猪发病率,减少兽用抗生素的使用。再者,监管部门要建立对规模养殖场(户)定期指导长效机制,在养殖档案的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尤其是兽药和疫苗的使用方面要加强指导,引导养殖者规范使用兽用药物和疫苗,并做好自查工作。
5.4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制售、使用违禁假劣兽药,违规经营、使用兽用生物制品,不按规定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生产、经营药残超标的猪肉,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断净化兽药经营大环境。要加快省、市、县兽药残留检测机构的建设,形成省级到县一级兽药残留检测网络结构,目前,陕西市县两级还没有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和设备,必须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检测体系,强化检测手段,加强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的技术研究和引进。
5.5 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养猪
政府部门应鼓励并扶持发展一些中小规模的绿色养猪企业,充分应用发酵床养猪技术,种植适宜于猪食用的绿色饲草,采取饲料加饲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饲养。农业部门应对养殖者提供健康养猪知识,通过“关爱动物、健康养殖”等为主题的活动切实增强养殖者绿色养殖意识,给猪创造一个舒适的成长环境,这样既有利于猪的健康成长,也可减少兽药的使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猪肉奠定基础。政府要通过补贴、建立风险基金、帮助投保等方式减少养殖场(户)风险顾虑,坚持生态养殖,生产出优质猪肉。
6 结语
建议: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覆盖面广、可行性强的法律体系,建立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兽药使用安全教育和信息服务,只有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通力合作,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兽药残留。成立中、省、市、县各级兽药残留监测机构,实现全国信息共享、监管无盲区,填补目前市、县级无兽药残留检测机构、设备的空白,并研制开发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让兽药残留检测工作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
廖理克,屈裕华,吴孔兴.几种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J].广东畜牧兽医科技,2004,29(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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