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伤 保 险
2018-02-12
【工伤保险规模】2017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690.19万人,较上年末增加56.2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56.71万人,较上年末增加7.8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85.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1亿元,同比增长9.2%,基金总支出58.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7亿元,增长6.6%。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伤残津贴年增幅达6.9%,工伤保险基金全省全年支付各类工伤保险待遇58.06亿元,有14.33万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持续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以推进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参保为重点,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全省建筑业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参保率稳居全国前列。新开工项目100%参保。
【费率政策和基金收支】2017年,围绕为实体经济减负和“三去一降一补”行动,全面执行国家新费率政策,组织各地适时开展费率浮动,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2%降至0.9%,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15.84亿元。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84.97亿元,基金总支出59.19亿元。
【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从试点示范地区向全省13个设区市全面推开,实现从小到大、从点到面的新发展;“康复早期介入”“先康复后鉴定”、异地康复、职业康复、社区康复和现场互动式工伤预防培训、微视频、微电影、有奖竞答活动等一系列新理念、新项目相继落实开展,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协调发展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巩固提升。截至2017年末,全省完成工伤预防宣传培训90226人次、工伤康复4134人次,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00.75%和125.27%,全省工伤发生率稳步下降,更多康复职工走向新岗位、新生活。
【工伤认定和劳动技能鉴定】各地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及档案管理、鉴定现场管理等文件要求,促进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简政放权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市下放认定权限,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组织鉴定现场规范化评定、档案管理现场会,进一步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截至2017年末,全省完成工伤认定11.37万人,劳动能力鉴定7.82万人,全省工伤保险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突出矛盾案件和信访来访量继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