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资源保护
2018-02-12
【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截至2017年末,全省批准建立的省级以上地质公园9处,其中国家地质公园4处,省级地质公园3处,国家矿山公园2处。批准建立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1处,即江苏溧阳中华曙猿地质遗迹保护区。全省有江苏盱眙象山国家矿山公园、江苏六合冶山国家矿山公园两个国家矿山公园。全省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累计投入127771.29万元,其中2017年度地质公园建设投入2204万元。
【地质环境监测】2017年,全省继续实施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开展土壤污染预警技术研究。补充部署石油烃、抗生素类监测点,完善优化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编制完成《2017年度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耕地污染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野外调查完成788个监测点、40组农作物、40个灌溉水、55个柱状剖面的样品采集工作,做好样品加工与分析测试。完成2017年监测年报初稿编制,监测预警模型和监测信息系统平台主体开发完成。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江苏省部分)和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全面完成,建设站点336个,其中新建站点175个,改建站点161个。对建成的监测站点开展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看护、水位校测、样品采集等维护工作。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市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地下水质量国考、省考点位保护替换与常态化监测,做好国家考核准备工作。截至年底,完成地下水质量国考点丰水期采样113组,枯水期采样77组,并进行水质分析。
【矿地融合】201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创新矿地融合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矿地融合。徐州城市地质调查成果移交地方政府,宿迁、泰州、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加快推进,常州、连云港城市地质调查启动,地质调查成果在用地布局优化、土地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提供科学精准的基础服务。建实建强地质灾害应急地质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在南京汤山建立国内首个地下热水系统非稳定渗流与热量运移的三维耦合数值模型,达到同类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在哈萨克斯坦建立江苏首家境外地质矿产开发技术支持中心(中亚);地矿经济发展质效全面提升,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全年完成经营产值23.2亿元,同比增加37.5 %。
(陈 威 黄河清)
延伸阅读:南京汤山“地下热水系统非稳定渗流与热量运移的三维耦合数值模型”项目
南京汤山温泉是世界著名温泉疗养区,居中国四大温泉疗养区之首。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加强汤山地区地热资源的保护,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目标,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汤山地区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规划工作。自2015年12月,该项目由江苏省地质一队承担,该队通过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河海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攻克技术难关,严控项目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项目在系统分析汤山地区已有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地热地质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查明地下热水开采现状和赋存条件,揭示汤山地区地下热水的补给机制,提出地热资源的成因模式,建立汤山地区地下热水系统的非稳定渗流与热量运移三维耦合数值模型,在国内尚属首次,具有重要的创新和示范作用,达到同类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
(省国土资源厅)
【矿产资源规划与勘查】2017年,全省开展地质勘查项目92个,投入资金总额31551.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397.40万元,占总投入的4.43%;地方财政23128.53万元,占总投入的73.30%;社会资金7025.84万元,占总投入22.27%。全省提高规模级别的矿产地1处,新增查明矿产资源储量(333及以上)为:芒硝(Na2SO4)3227.53万吨,石盐(NaCl)8.696亿吨,膨润土矿石量2.77万吨。
【矿业权市场建设】2017年,全面推进全省矿业权网上交易,加强矿业权网上交易的监管。开展各设区市矿业权出让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情况的摸底调查。常州、连云港、扬州、镇江4市矿业权出让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余9市矿业权交易均在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统一平台开展交易。全年全省有偿出让矿业权67宗,出让价款3.23亿元。矿业权转让4宗,转让价款1.33亿元。
【矿业权审批】2017年,全省共受理勘查许可证审批项目108个,其中新立9个,变更7个,延续13个,保留27个,注销52个。全省共受理采矿许可证审批项目83个,其中新立7个,变更12个,延续64个。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8个,受理采矿许可证审批项目25个,其中新立5个,变更9个,延续11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2017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获批实施。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在国家两次通报中均名列第一,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开展全省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017年,全省多渠道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55715.39万元,完成恢复治理矿山102个,恢复治理面积1849.20公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宁安高铁、宁启铁路和郑徐铁路沿线露采矿山宕口排查,编制完成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