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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

2018-02-12

江苏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

【家庭农场】重点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继续实施“两智三能”家庭农场主培训计划,培训400名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主。全年省级财政投入9000万元,帮助一批家庭农场联盟(集群)和一批家庭农场提升经营能力。2017年农经农业系统新认定家庭农场1.02万家,总数4.42万家,新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12家,总数1142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52号)。

(时宽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至2017年末,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8.95万家,农户入社比重达78.4%,合作社年报公示率78.2%。8423家合作社列入2017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开展示范社监测,监测现有442家国家示范社与1207家省级示范社综合运行情况。143家省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开展档案规范创建。开展2017年度全省“十家农民合作社十个畅销产品品牌”“十家电商农民合作社十个网络畅销产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新评选20家合作社20个产品品牌并予以推广宣传。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扩大到76家,试点地区扩大到39个县(市、区)。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新增南京市六合区等整体推进县(市、区)20家,累计36家。年内, 支持20家“苏合”销售合作联社转型发展。南京市高淳区青松水产合作社的“固城湖螃蟹”获得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金奖。12月22~24日,省农委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全省13个设区市及陕西、新疆、台湾等地的312家合作社、9大类1000余种名特优新农产品参展,现场销售1274万元,签订购销合同1200万元。

至2017年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达5.7亿元,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16.24亿元。完成农行江苏省分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等4家银行首批不良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对农行江苏省分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省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合作银行开展履约审计。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试点合作社11家。

(杨永康 杜 静)

延伸阅读:江苏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十年回眸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十年,是江苏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社兴社强社的十年,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形式业态丰富多样,运行机制不断规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带动作用日益凸显。到2016年底,全省各类农民合作社7.45万家,入社农户1098万户,农户入社比重77.1%。

合作形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从具体形式看,以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为主体,劳务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等其他合作竞相发展,其中“三大合作”占97.1%,其他各类合作占2.9%。从合作主体看,由普通农户间的合作,拓展到家庭农场、合作社间的相互联合,工商登记的合作社联合社超过1000家,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达71家。从合作环节看,由农业生产指导、咨询服务为主延伸到农资统购、产品加工储运销售全产业链,开展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现已达到3.26万家。

服务内容由重产销数量向提质创牌转变。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合作社普遍推广应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着力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全省已近8000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6300多家创办加工实体,超过7300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

运行机制由松散联结向紧密规范转变。合作社不断完善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示范社普遍落实三会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和盈余分配,成员权益得到保障,合作社凝聚力不断提升。全省合作社2016年可分配盈余超过100亿元,入社农户收入较当地同行业非入社农户增加20%以上。

经营业态由传统向新兴转变。深植绿色发展理念,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挖掘农业多样性功能,“三产”融合型、绿色生态型、“互联网+”型合作社纷纷涌现,休闲旅游、网络销售、农事体验、农耕文化、节庆活动等为合作社发展注入新动能。

十年来,江苏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始终把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基本遵循,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提质创新发展,强化指导服务,集聚多方合力,努力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之路。

坚持依法依规,构建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出台地方性法规。2010年施行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针对江苏合作社发展实际,突破性地将农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组织纳入调整范围,突破性地对建立合作社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合作社发生的成员服务费用列支渠道,以及承包地经营权出资证明书和集体资产份额出资证明书的签发等保护成员利益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制定配套政策。200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农业、财政、工商、税务、国土、交通等省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信贷支持、电价优惠、用地保障和绿色通道等八个方面给予合作社专项政策扶持,基本构建了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职责部门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支持体系。三是强化法规宣传贯彻。通过新闻发布会、实地采访、举办普法培训、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促进法规入社入户。省人大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一法一条例”专题执法检查,进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并现场直播,形成了全社会推动合作社依法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因社施策,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一是加强指导促规范。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委制定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行动,建立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年度名录,指导帮助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公示。二是健全运行机制促规范。指导合作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着力在设立登记、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经营服务、档案管理等方面重点规范,总结推广启东市农民合作社代理服务做法,推广使用省统一开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推动合作社与其他经营主体做到财务、管理、经营、项目四分开。三是强化培训促规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门培训经费,对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技术骨干等四类队伍进行培训,累计培训人次超过10万。组织赴美国、澳大利亚等地考察,2014年与台湾新竹县农会建立交流机制,共组织8期240人赴台培训。

坚持典型示范,促进合作社创新发展。一是打造示范亮点。开展“四有”“五好”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省级示范社认定与运行动态监测,建立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四级联创制度,共创建国家示范社496家,认定省级示范社1650家,市县级示范社超过10000家。评选表彰百强合作社、百佳理事长、百优辅导员,省委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在全省推广句容市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经验做法。持续开展年度“十家农民合作社十个畅销产品品牌”“十家电商农民合作社十个网络畅销产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先行试点。在全省61家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信用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合作经营服务体。内部信用合作宜兴部级试点成果在11家合作社稳妥推广。三是培育工作创新点。省统一注册 “苏合”公共服务商标,免费提供给全省78家“苏合”销售合作联社使用。建立“苏合”线上线下整体营销省级服务平台,在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在南京设立“苏合”品牌实体店。连续十年举办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民合作社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基金规模达5.9亿元。

坚持多方协调,集聚指导扶持服务合力。一是强化工作体系建设。省农委专门设立农民合作社指导处,市、县农经部门明确职能处室,乡(镇)普遍配备1~2名辅导员,构建了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的四级指导服务体系。二是强化部门协调。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国土、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落实工商登记、税收优惠、用地、用水、用电等扶持政策,形成了多方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项目扶持。在全国率先设立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年度规模已达1.85亿元,累计为近万家合作社提供超过17亿元的项目支持,提升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三个服务能力。四是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财政补贴贷款利息与担保费用、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有效缓解了合作社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到2016年底,四家风险补偿合作银行累计向8159个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54.92亿元。

江苏农民合作社十年来的发展成就令人欣喜,也面临着提质强社富民发展的新要求,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聚焦能力提升,聚力改革创新,再创农民合作社发展新业绩。

筑牢依法治社基石,加快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完善进程,适时修订《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夯实规范建社基础,深入实施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行动。分期、分批、分类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到2018年实现整体推进县全覆盖,通过实施分类辅导精准化、专业服务代理化、典型示范引领化、财务电算化、服务信息化,劝退注销一批空转社,兼并重组一批同类社,规范建设一批基础社,分类创建一批示范社,探索培育一批创新社,力争实现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聚焦提质强社核心,大力实施“苏合”品牌培育工程。组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加强“苏合”品牌打造管理。支持合作社注册商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等品牌建设,加快“苏合”销售合作联社转型升级。建设运行好省级“苏合”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社“双十”品牌公益宣传活动。

聚力创新兴社引领,加快形成促进合作社发展新动能。深化合作社示范创建,大力培育 “三产”融合型、绿色生态型、观光旅游型、民宿休闲型等创新型合作社。巩固扩大合作社综合社试点,稳妥规范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探索农民合作社乡镇综合服务体建设试点,为合作社发展注入新活力。

(苏 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程,全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4万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5.9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18820万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860人、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700人、涉农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2.1万人、农广校农民“半农半读”中职教育招生3500余人。创建5个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30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推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高水平名师20个,推出新型职业农民创富致富典型100个。

(蒋 平)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流转】2017年底,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任务按时完成,是全国较早完成确权工作的省份之一。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10.7万公顷,流转比例约60%。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土地流转定价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行动,至2017年末,全省近40%的村开展“阳光行动”试点,96个县(市、区)建立“三资”管理平台,近90%的村开展进场交易,96%以上的村开展村务卡试点。督促指导落实全国第二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全省全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308亿元,村均174万元。新增南京市浦口区、江阴市、沛县、东海县、海门市、盐城市亭湖区6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至年末,全省完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居)超过8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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