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
2018-02-12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截至2017年末,全省建立县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124个、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中心(站)1544个、社区(村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1.2万个,聘用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4.9万名;建成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6.4万余处、建筑面积3069万㎡,集中住宿流动人口393.4万人。
【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截至2017年末,全省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共设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2.7万个,居住证申领受理点1.2万个,累计制发居住证2608万余张,其中当年新制发居住证272万余张。
【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年内,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27万人,转移率74.3%;扶持农民自主创业9.4万人,带动就业38.4万人;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为农民提供创业培训8.5万人;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5.2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8.6万人。全省以居住证制度为基础,逐步为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50%以上。全省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31.3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5.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年内,全省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共检查用人单位99796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4747份,补发职工工资24106万元,补交社会保险费8346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当年春节前追发农民工工资6.16亿元,清欠率达96.7%。
(刘 伟 李骋阳)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年全省全面使用电子婚育证明,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49519人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技术)18123人次。在全省开展“健康伴您同行”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组织主题活动2600余场、开设健康讲堂3900余场,230余万人次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