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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流域乡村居住形态变迁问题调查分析
——基于鄱阳县问卷调查分析

2018-02-12孔誉婧

乡村科技 2018年30期
关键词:鄱阳县新房宅基地

孔誉婧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为了探究农村居住形态变迁方面存在的问题,于2017年7月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全县29个乡镇选取了61个自然村走访了647户农户,通过问卷调研和访谈的形式,了解了鄱阳县农村居住形态的一些情况。

1 居住形态变迁

1.1 居住空间利用效率降低

农民住新房是新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反映了农村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然而,无序地建设新房带来了住房空置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1.1 常年在外,新房建而不住。大量流入城镇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会将赚到的钱用于老家建新房。由于他们常年在外打拼,实际上能够居住在新房的时间短暂。在家中无老人和小孩留守的情况下,新房一年会空置10个月以上,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

1.1.2 “喜新厌旧”,旧房遗弃空置。在受调查的647户农户中,有107户农户新房是在耕地基础上建设的,约占总户数的16.54%。占耕地建新房往往会出现两房、三房共存的局面,旧房常年空置浪费建设用地资源,而新房的建设又占用了宝贵的耕地资源。由于旧房往往位于村庄内部,新房的建设向外发散,形成了所谓的“空心村”。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庄由于原址地势低洼,于1998年长江流域重大洪灾中受灾严重,因而自1999年起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下,占用大量耕地实行整村搬迁。搬迁后的村庄称为新村,而旧村已无人居住却没有及时拆除,形成了新旧两村共存状况[1]。

1.2 居住空间过于注重外在形象

房屋本身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需求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是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而在调研中发现,鄱阳县农民建造新房时存在过于注重外在效果的情况。鄱阳县农民在建造宅基地时,往往优先考虑房屋室外装修,普遍存在新房外墙粉刷、门窗精致、富丽堂皇,房屋内部依然处于毛坯房、无软装状态。这一消费倾向有时与其自身的消费能力不符,为支付装修新房的高昂费用,应对加重的经济负担,农民往往省吃俭用,开源节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2.1 选择非农就业。依本次调研数据来看,宅基地建造未完工的农户中,非农就业占83.78%。农业生产高成本、低回报、周期长、投入资金大以及受天气条件制约大,而农产品的利润被近年来价格不断上升的农业成本挤压。当外出务工效益远大于种粮时,农户们(除承包大户)逐渐由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演变为生计型小农。农户家庭中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只留老人打理少量田地,所种粮食仅够自家食用,不再向外兜售,然后用在外务工收入回乡建房,攒一点建一点。这样“弃农不离农,离土不离乡”的情况在农村成为常态,道路旁许多尚未建成却长期停工的新宅均属此类情况[2]。

1.2.2 放弃社保。根据本次调查数据显示,新房建造未完工的农户中,未缴纳社保的农户占64.30%。调研访谈中,许多农户直言社保对于他们来说负担太重,他们更加愿意把缴纳社保的钱花在新房建造、子女读书上。同时,农户放弃社保还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保一次性缴纳要求给农民带来了一定压力。根据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最高补缴10年,需交纳6万余元;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补缴15年,总共补缴9万余元。二是政府对社保的宣传不到位,农户对社保了解片面,甚至认为社保是可有可无的。

1.2.3 采取民间借贷。通过调研数据发现,借款建房的农户约占总数的73.61%。除了向亲戚朋友借钱,他们还会选择向装修工队赊账或者借10万以下的小额高利贷。可以说,借款建房是一个普遍现象。

1.3 居住空间优劣观发生变化

鄱阳县农民自我负担加重,较之内部装修更注重住宅外部效果,实际上是多种心理共同影响造成的消费行为。

1.3.1 盲目攀比、炫耀型消费心理。人们自古以来习惯聚群而居,极其重视与周围人的关系纽带,在人情社会里找自我认同感。1970年以来,大陆农村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农民手中可支配资金增加,“先富起来”的农民盖起了小洋房。当外表富丽堂皇的小洋房成为财富、社会地位的象征时,盲目攀比、不甘落后的炫耀心理在农村悄然兴起。本次调研数据显示,受调查农户中,约87.5%的人认为在农村不建新房会很没面子。即使有的农户家中经济条件较差,但依然卖力赚钱,省吃俭用装修住宅外表,使得新房“外面宫殿、里面毛坯”。

1.3.2 婚嫁建房的传统心态。在大陆多数地区有为儿子准备婚房的习俗。当下农村社会,核心家庭逐渐取代主干家庭,“一户一宅”的家庭结构成为主流,而新房在农村婚嫁中成为必需品。调研中发现,正在加紧建造宅基地的农户家中多为适龄男青年。费孝通先生研究发现,农村崇尚节约的思想并不作用于婚丧礼仪中。简言之,住宅奢华装修和农户清苦生活这一矛盾的构成,在于农村重祭、重礼的思想。婚房作为婚嫁礼仪最重要的物质载体,让农户甘愿大力投入。

1.3.3 错误的土地权属观念影响。部分农民没有集体所有土地的概念,仍然认为宅基地是私有财产。自井田制诞生以来,土地私有延续千年,至今土地私有的思维惯性仍在。调研中,许多农户被问及宅基地来源时,其表述往往是“这块地不是政府批的,也不是村里面划的,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老宅”。在他们的思维中,宅基地是私有财产,装修只会增加房子的价值和自己的财富,所以乐意持续投入[3]。

1.4 居住空间的规划引导不足

调研中发现,就鄱阳县的村庄特点,总体上表现为数量多、布局分散;个体上表现为占地面积大、结构疏松、环境较差。

1.4.1 多数村庄建设缺少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村庄的数量、规模、平面布局、空间结构、功能组合都缺乏科学性,村庄建设不能形成合理控制和正确引导,更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和内控力。农民个体上对于合理规划他们的房屋意识欠缺,常常导致胡乱修建、胡乱开发,很多人有“道路修到哪,房屋建到哪”的观念,房屋难以集中连片[4]。

1.4.2 对水患考虑不足。由于鄱阳县环湖的特殊地理位置,水位成为影响建筑布局的重要因素。然而,很多村庄选址没有充分考虑水位因素,一些农户为了争取较大面积的宅基地,也会选择低洼平坦地域建房,加大了受灾风险。

2 结语

当前农村正处于转型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旧农村向新农村转型,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型。如何直面转型期间暴露的弊病并及时改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方面,必须认识到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引导的重要性。习近平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农村房屋更应发挥基本生活保障功能而不是攀比炫耀功能。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脚踏实地的简朴生活作风,通过精神引导打压农村的炫耀攀比风气,减轻因注重房屋外在效果而带给农民的负担。因此,在乡村转型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村居民居住形态变迁的情况,做出合理规划,更好地促进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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