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态认识论探纲
2018-02-11张力锋
张力锋
内容提要 模态认识论主要讨论形而上学模态、模态信念和知识、获取模态知识的途径、确立模态信念正当性的规范等主要议题。现代哲学中即有模态认识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和语义主义思想源头,当代哲学家克里普克区分形而上学模态与认知模态,为当代模态认识论设定了核心议题及出发点。当前,人们讨论形而上学模态与逻辑模态、律则模态之间的关系,提出并试图应对各种模态怀疑论,建立四种主要的模态认识论方案,就模态直觉、错觉、错误等提出具体的规范性条件。未来,模态认识论将沿着基本概念探析、可设想型模态知识说明、反事实型模态知识说明和本质主义模态知识说明等几个方向,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逻辑学、语言哲学等学科领域产生持续且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形而上学模态 设想 想象 模态直觉 反事实条件句 本质主义 证立
〔中图分类号〕B8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2-0063-11
模态认识论(modal epistemology)是最近40多年以来西方逻辑学、哲学界兴起的一个热门分支,它探讨形而上学模态的认知,即我们是怎样知道哪些事态可能,哪些事态必然。1970年代索尔·克里普克在两部著作《同一与必然性》和《命名与必然性》中做出一项开创性工作,即提出后验必然性并说明如何获取此类知识。模态认识论一般以此为出发点,比照感觉经验的认知方式,反思传统理性主义的先验认知途径:设想、想象、反事实条件句推理和本质演绎,确立它们在形而上学模态知识获取进程中的角色或地位。在下文中,我将围绕模态认识论的主要议题、历史渊源、研究现状及未来前景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能让读者一般性地了解这一研究领域,催生更多带有不同学科背景的新理论形态。
一、模态认识论的主要议题
模态认识论主要围绕四个议题展开,这几个议题又互为前提、相互渗透,下面我们做一个简要介绍。
1.形而上学模态
“可能”“必然”“偶然”等词语及其变体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模态词项,它们表达“事物可以存在、出现、表述或有效的方式”。①一般地,模态又有不同类别,如真势模态(alethic modality)、道义模态(deontic modality)、认知模态(epistemic modality)等。真势模态是关乎什么可能(必然、偶然或不可能)为真的模态,认知模态是关乎什么在认知意义上或许(确定)为真的模态,道义模态则关乎在规范或评价意义上什么是可以(禁止、应当)做的模态。模态认识论关注一种特殊的真势模态——形而上学模态(metaphysical modality),即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层面命题为真的方式。从事模态认识论研究的学者需要讨论形而上学模态与认知模态(先验、后验等)之间关系,回答形而上学模态与逻辑模态(logical modality)、物理模态(physical modality)的差异或同一,由此最终确定形而上学模态的本性。
2.模态信念和知识
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是关于形而上学模态命题的信念,比如,假如有人一方面相信有可能证明不完全性定理的人不是库尔特·哥德尔,另一方面又相信不可能有一个机器人是史蒂芬·霍金,這时他就形成了两个形而上学模态信念。但要成为形而上学模态知识,它们还需满足一些条件。在知识论中,人们通常认为知识是正当性得到确立的真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因此,若有的话,形而上学模态知识就是正当性已得到确立的、关于形而上学模态命题的真信念。但是,很多反实在论者认为形而上学模态命题既不真,也不假,因此在他们看来,既然根本不存在真模态信念,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模态知识,模态认识论研究也就丧失意义。如果这样的怀疑论成立,人们通常的模态信念到底源于何处,是什么引发了这些信念?鉴于此,要确立模态认识论的合法地位,实在论者不但需要列举真模态信念的实例,而且要一般性地论证其真实性的根据或基础。
3.模态知识的获取途径
假如是否存在模态知识的问题可以得到肯定的回答,人们便会进一步追问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模态知识。模态认识论有别于一般的知识论研究,更关注于信念正当性的确立(justification),而模态信念得以形成的过程恰恰反映出它的正当性是否得到确立。一般认为,模态知识或模态信念正当性的确立不是基于感觉经验,后验认知模式只能提供有关现实(the actual)的知识,而不能输出关涉必然或仅仅可能(mere possibilia)的形而上学模态信念,只有基于设想、想象、直觉或反事实条件句推理等先验认知方法,才能获得模态知识。但克里普克的开创性工作又表明,人们也可以通过后验方式获得同一的必然性、起源的必然性、自然种类成员资格的必然性、构成的必然性等模态知识。Bob Hale, “Putnams Retreat: Some Reflections on Hilary Putnams Changing Views about Metaphysical Necessity,”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vol.28, 2004,pp.351~378.如何认识形成模态信念的以上途径?其中哪些能够确保形成正当的信念?克里普克式必然真理的后验获取进程中是否有先验原则的指导?这些议题构成模态认识论的主体部分。
4.确立模态信念正当性的规范
形成模态信念的认知路径有很多,在不同语境下哪些可以确保模态信念的正当性?确立模态信念正当性的证据应当是先验的,还是后验的?一般而言,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证据支持一个模态信念,都要能够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合理性,辨别该认知方式可能造成的模态错误(modal error)。一个模态信念的正当性属于规范范畴,有人认为相关的规范标准是基于某些事实因素而制定,即模态事实(modal fact)。这些模态事实的先验或后验特征将规范支持模态信念的证据属于哪一类,换言之,若有的话,使得模态信念成真的事实之认知特征将决定何类认知路径可以正当地形成模态信念。另外,作为一种重要的先验认知方式,概念演绎是基于分析性和逻辑蕴涵建立起来,但分析性观念曾遭遇到蒯因的严厉批驳,分析命题独立于感觉经验的认知特征被颠覆。模态认识论要正面应对上述情况,能够根据是否依赖于感觉经验,将支持模态信念的证据纳入适当的认知类型,规范确定模态信念正当性的认知方式。
二、模态认识论的历史渊源
在西方意义上的现代哲学时期,笛卡尔、休谟、康德等人就有关于模态信念或知识的论述。笛卡尔认为,如果人们在心智上清楚无疑地感知(perceive)到一个模态命题,那么他们就获得了关于那一模态真理的知识。在他看来,虽然模态真理独立于人类心智,但人们可以通过清楚无疑的先验反思,获得形而上学模态知识。Rene Descartes,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Rene Descartes Volume II, edited by J. Cottingham, R. Stoothoff and D. Murdoc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24.笛卡尔是理性主义模态认识论的思想源头。休谟则是经验主义模态认识论的发轫者,他认为可能、不可能、必然这样的模态只存在于心智中,不存在于物体中。由反实在论模态真理观,休谟进而将可设想(conceivability)、可想象(imaginability)等价于形而上学可能。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edited by David Fate Norton and Mary J. Nort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1.2.2.9 and 1.3.14.23.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休谟认为概念源于经验,它们是感觉印象的残余,设想和想象在他那里是不作区分的。因此,凡符合经验概念的配置方式是可能的,不符合的方式就是不可能的。康德区分出三类不同范畴,他实际上提出先验、后验属于认知范畴,必然、偶然属于形而上学范畴,分析、综合属于语义学范畴。先验方式获得的知识是必然模态知识,后验方式则只能获得偶然模态知识。康德认可两种获得必然模态知识的先验认知模式,即诉诸概念包含的语义分析形成分析命题,以及通过超验推理形成先验综合命题,而本质上受制于现实感觉经验的后验认知方式不能够提供必然模态知识,只能够产出偶然模态知识。Cf. Thomas Baldwin, “Kantian Modality,” Supplement to the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vol.76, 2002,pp.1~24.康德開创了经由分析性获取模态知识的语义学路径。
在当代哲学中,逻辑经验主义者卡尔纳普继承了模态认识论的语义学进路,不但接受分析命题是先验认知的,从而是必然的康德式观念,而且将综合命题驱逐出先验认知领域,抛弃先验综合命题之说,将分析性等同于先验性,也由此等同于必然性。根据卡尔纳普的观点,分析、先验和必然是重合的,综合、后验和偶然也是重合的,这三对本来隶属于不同哲学范畴的概念在外延上形成整齐的对等关系。形而上学的模态知识就可以完全通过语言内部的意义分析获得,“完全不用参照语言外的事实”。Rudolf Carnap, Meaning and Necessity,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6, p.10.蒯因于模态认识论更多是否定性的,他表明诉诸分析/综合区分以界定必然性、偶然性等模态概念的意义分析进路存在着循环论证,在他看来分析/综合的区分转而又得求助于必然性等模态观念。Willard Van Quine, “Two Dogmas of Empiricism,” in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pp.20~46.另外,蒯因只能接受附属于陈述句的从言模态(modality de dicto),认为附属于对象自身的从物模态(modality de re)观念是不融贯的,因为它试图独立于任何指称方式说明性状归属于对象自身的模态性;蒯因向从物模态论者提出的一系列挑战从反面激发了从物模态认识论的深入研究。
克里普克的工作在当代模态认识论中居于中心地位,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区分严格指示词/非严格指示词、形而上学模态/认知模态,提出后验必然性和先验偶然性的观念。所谓严格指示词,就是在其存在的任一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类)对象的词项,如专名“亚里士多德”“尼克松”,通名“虎”“热”等。非严格指示词则在不同可能世界指称不同对象,如“世界最高的山峰”“南京大学2017级本科生”等。按照克里普克的说法,除了事实性严格指示词(rigid designator de facto),其余严格指示词都是直接指称对象,无需经由弗雷格意义上的涵义中介,因而是严格的。严格指示词概念的提出实际上部分地回应了蒯因对从物模态融贯性的怀疑论:人们实际上拥有可以完全免于任何描述性涵义的语言装置,如专名,这样就可以独立于任何描述性指称方式,谈论事物自身是必然地还是非本质性、偶然地具有某一性状,无需求助于句子的分析性/综合性语义特征,便可以合法、融贯地断言性状归于事物自身的模态特征。将模态性从语义学樊篱中解救出来并定位在关于“物自体”的形而上学领域后,克里普克又进一步探索形而上学模态知识的获取路径。他突破了康德以来的模态认识论,借助语言哲学上的严格指示词理论,通过列举一系列反例阐述并论证:通过后验认识途径获得的知识未必就是偶然性模态知识,通过先验认识途径获得的知识也未必就是必然性模态知识,存在着后验获取的必然性知识和先验获取的偶然性知识。除此之外,克里普克还论述与形而上学模态密切相关的另一类模态概念——认知模态,即认识论上的可能性或必然性等。在他看来,后验知识通常会造成反事实的对立情形是可设想的,但此类事态的认知可能性(可设想性)并不表明它们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可能性,相反,在一定的背景形而上学原则之下,认知可能的情形往往是形而上学不可能的。Saul Kripke, “Identity and Necessity,” in Milton Munitz, eds., Identity and Individuation, New York, NY: NYU Press, 1971,pp.135~164.认知模态与形而上学模态的区分与联系,为人们在一般性意义上寻求形而上学模态知识的获取通道或向导的可能性设定了一个核心议题及出发点。
普特南通过语义外在论深入探讨认知模态与形而上学模态,为这一对模态认识论概念的区别提供更为系统、全面的语言哲学基础。他认为像“水”“榆树”“铝”这样的自然种类词在语义上不同义于任何摹状词,“水是XYZ”这样的命题在“孪生地球”思想实验中是可设想的;但这并不表明一种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因为“水”之类自然种类词具有索引性,即现实世界外部环境决定“水”的所指只能是具有隐藏结构H2O的那一液体,“水不是H2O,而是XYZ”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不可能。将认知模态可设想性区别于形而上学模态可能性,实际上为形而上学必然性的经验主义获取路径敞开了一扇门,“人类直觉没有获知形而上学必然性的特殊权限”。Hilary Putnam, “The Meaning of ‘Meaning”, in K. Gunderson, eds., Minnesota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7, 1975, pp.131~193.
三、模态认识论研究现状
第一节已列出模态认识论的主要议题,相应地我们将分别就这些议题详述模态认识论的研究现状。
1.什么是形而上学模态?
就形而上学模态议题,人们在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研究工作:
(1)形而上学模态与逻辑模态
逻辑模态是指逻辑可能、逻辑必然、逻辑不可能这样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一个命题P是狭义逻辑可能的,当且仅当,使用标准的逻辑推理规则由P推演不出矛盾。狭义的逻辑可能性是最宽泛、最一般意义上的可能性,比如“有的事物有色彩但没有广延性”是狭义逻辑可能的,但不是物理或形而上学可能的,“有些飞行器比光速更快”虽然不是物理可能的,但是狭义逻辑和形而上学可能的。在这个涵义上,狭义逻辑可能性是外延最大的可能性,它实际上并不是与形而上学可能、物理可能、道义可能相并列的一种“具体”可能性,而是“可能性”本身。反之,狭义的逻辑不可能则是最严格意义上的不可能,凡是狭义逻辑不可能的都不是形而上学或物理等其他律则(nomological)意义上可能的,如狭义逻辑不可能的命题“有些事物既有质量,又没有質量”,既不是形而上学可能的,也不是律则可能的,它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
由于狭义的逻辑可能并不表达任何具体类型的可能性,因此当代模态认识论研究中几乎没有人将它等同于形而上学可能,相应地,也就没人将狭义的逻辑模态与形而上学模态等同视之。虽如此,很多哲学家认为广义的逻辑模态堪担此任;以广义逻辑必然性为例,他们认为除了经典逻辑真理外,数学真理、分析命题以及形而上学原理都具有广义的逻辑必然性。Alvin Plantinga, The Nature of Necessit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4, p.2.在克里普克引入形而上学可能性这个技术性术语之时,很多人用广义的逻辑可能性表达现在所说的形而上学可能性,如普特南就曾论证“水不是H2O……是可设想的,但不是逻辑可能的!可设想性不是逻辑可能性的证明”。Hilary Putnam, “The Meaning of ‘Meaning”, in K. Gunderson, eds., Minnesota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7, 1975, pp.131~193.可见,当代模态认识论视域下广义的逻辑模态就是形而上学模态。
(2)形而上学模态与律则模态
形而上学可能性是表达事物可能会是怎么样的观念,形而上学必然性则表达事物不得不如何,它们都是根据事物本性得到的、有关事物具有或缺乏某些性状的模态特征。比如,“任一事物都与自身同一”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因为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思维主体独立于物质存在”虽然不具有现实性,但它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因为就思维主体本性而言,物质性并非其存在的必要条件。通常认为,形而上学模态是标准的初始模态,不可还原为任何其他模态。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Introduction: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in 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70.物理可能、道义可能和生物学可能等律则可能性指与一套律则体系的定律(如物理定律、生物学定律或道义定律)相一致,即若由一套律则定律体系推演不出?P,则P是该律则可能的。例如,“人类的平均寿命达到120岁”虽然还不是一个现实性,但也不是生物学不可能的,因为由现今的生物学知识系统得不出在延缓衰老、治愈疾病的条件下“人类的平均寿命达不到120岁”,而延缓衰老和治愈疾病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
那么,形而上学模态(广义的逻辑模态)与各类律则模态之间的关系如何呢?费因(Kit Fine)认为三种主要的模态——形而上学模态、自然模态和规范模态——都是初始的,都不可以还原为其他两类模态或任意其他形式的模态。他所谓的自然模态、规范模态实际上是律则模态的不同表现形式,客观实在性更强的律则模态是自然模态,社会约定性更显著的律则模态是规范模态。他论证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真理不能充分解释约束自然界的定律,因此自然必然性不能列入形而上学必然性,从而自然模态也就不可列为形而上学模态;也不能将自然必然性定义为相对于有关自然界一组假设的形而上学必然性(相应地,也就不能将自然模态定义为某类形而上学模态),因为这样做将使得那一组假设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不足道,从而得不到任何说明。费因还使用类似的手法论证规范模态也不可列为或定义为某类形而上学模态。至此,自然、规范等律则模态在他那里就不能同化为形而上学模态。Kit Fine, “The Varieties of Necessity,” in 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253~281.
休梅克(Sydney Shoemaker)、斯沃耶(Chris Swoyer)和菲尔斯(Evan Fales)认为律则模态就是形而上学模态,并从反事实条件句和因果支配力角度加以论证。斯沃耶、菲尔斯等人认为自然界的定律支持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实性,因之具有模态重要性,而理解这一点的惟一方式是将自然定律即自然必然性视作形而上学必然性。Chris Swoyer, “The Nature of Natural Law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0, 1982, pp.203~223; Evan Fales, Causation and Universals, London: Routledge, 1990.休梅克则从物体的特性入手,认为一个特性施加给其示例者(instance)的因果支配力是本质的,物体特性必定是通过其因果支配力得以个别化,而自然定律描述的正是因果支配力,因此物体特性不可能不被自然定律所统摄或支配,在该特性得以示例的任何可能世界中自然定律都支配着它,自然定律或自然必然性就是形而上学必然性。Sydney Shoemaker, “Causal and Metaphysical Necessity,” Pacific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79, 1998, pp.59~77.
(3)形而上学模态的获取路径
由于在形而上学模态和律则模态的关系问题上持不同立场,人们常诉诸不同的认识论路径以寻求形而上学模态。认为形而上学模态独立于或不可还原为各类律则模态的人,通常拒绝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性论题,主张采取传统的理性主义认知方式获取形而上学模态真理,如查莫斯(David Chalmers)、雅布洛(Stephen Yablo)等人坚持可设想性是通往形而上学可能性的可靠(可错的)向导。试图将形而上学模态同一于物理等律则模态的人,则常以后验必然性论题作为理论依据,将更多的经验因素引入模态知识获取的进程中,甚而有人提出有别于后验、先验的第三种知识——扶手椅知识,以论证形而上学模态知识何以可能,如威廉姆森提议可在想象中使用反事实条件句推理以形成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本节将以单独主题评论模态知识的获取途径,故此处只做扼要的说明。
2.模态信念和知识
在当代模态认识论研究中,模态怀疑论主要采取两种形式:关于模态知识本身的怀疑论和关于模态信念正当性确立或证立(justification)的怀疑论。前一种模态怀疑论的主要依据是模态事实与现实世界因果孤立:在怀疑模态知识本身的人看来,有关可能世界的模态事实是形而上学模态命题的使真者(truth-maker),但由于这些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是因果孤立的,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们便无从知晓(know)那里发生的“事实”,没办法知道这些模态事实,也就意味着不能形成相应的形而上学模态知识(knowledge)。怀疑论者指出,按照模态实在论,无论可能世界是与现实世界时空、因果孤立的具体存在,还是与现实世界时空无关联的抽象对象,它们及其中的模态事实都会因为时空孤立而无法对认知者产生形成知识的因果作用,形而上学模态知识便无以可能。Tom Richards, “The Worlds of David Lewi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53, 1975, pp.105~118.有人认为这类怀疑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要求本质上与认知者时空孤立的模态实在具有因果相关性,是范畴上不恰当的,大卫·刘易斯就曾以集合论知识的获取驳斥因果相关的必要性。
后一种模态怀疑论指向形而上学模态信念的证立,认为人类没有关于形而上学模态的可靠信念形成模块或官能。这类模态怀疑论的依据是自然主义,将认知者拥有可靠信念形成模块或官能视作信念得以证立的必要条件,自然选择的进化则提供了人类拥有哪些可靠信念形成机制的最佳解释。诺奇克(Robert Nozick)是模态信念证立怀疑论的代表者,他认为做到在所有可能世界里都把事情弄对并没有什么适应性优势,因此在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体制下,寻求所有可能世界中的真理就没有适应性优势,人类也就没有进化出探求形而上学必然(模态)真理的认知模块或官能,形而上学模态信念因而是未经证立的:即便存在着形而上学模态真理,也无以形成那类知识。Robert Nozick, Invariances: The Structure of the Objective Worl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pp.120~168.
除了以上兩类模态怀疑论外,范·因瓦根(Peter van Inwagen)的温和模态怀疑论也很具有代表性。不像前两类模态怀疑论者彻底否认模态知识的可能性,范·因瓦根并不否认人们拥有许多有关日常生活涉及到事务的模态知识,如“这部汽车有可能成为红色的”“那把椅子不必然位于它目前的位置”“汤姆本来可能买的是苹果手机,而不是华为手机”及“世界人口本来可能比现在更多”。这样的模态知识属于未实现的可能性(unactualized possibility)知识,因为它们与人类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人们的日常实践为这几个模态信念提供了较可靠的证立,它们无需由其他信念推演得到,是恰当基本的信念(properly basic belief)。另外,范·因瓦根也认同一些非分析的必然性(non-analytic necessity)知识,如“水必然是H2O”“热必然是分子的不规则运动”,强调它们是从一些恰当基本的非分析形而上学模态知识和经验知识演绎而推知的。但一旦模态信念远离日常生活,它们就一方面不能直接从日常实践得到证立成为恰当基本的信念,另一方面也很难从任何恰当基本的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推知,也就是说,常常不能获得支持它们的任何证据。比如,人们不能确定以下哲学命题是否成立:“极致的卓越性有可能得到示例”,“思考者必然不脱离于物质而存在”。这样的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是否足以构成知识,在范·因瓦根看来是不可能的。Felipe Leon, “From Modal Skepticism to Modal Empiricism,” in Bob Fischer and Felipe Leon, eds., Modal Epistemology after Rationalism, Switzerland: Springer, 2017, pp.247~261.
3.模态知识的获取途径
应对模态怀疑论最有力的武器是指出获取模态知识的有效途径并论证其获取机制。当前,人们在模态认识论研究中提出四种主要的模态知识说明方案:基于可设想的模态知识说明、基于理解的模态知识说明、基于反事实的模态知识说明和基于本质的模态知识说明。兹分别介绍如下。
(1)基于可设想的模态知识说明
该方案由雅布洛、门泽斯(Peter Menzies)和查莫斯等人提议并论证,按照这一方案,可设想在一定条件下是达至形而上学模态的最重要的可靠向导,但关于可设想与模态知识之间的认知关系形成两种不同看法:证据关系和衍推关系。所谓证据关系,是指可设想性为形而上学可能性提供了证据;所谓衍推关系,是指形而上学可能性是可设想性的语义后承。
既然该方案以可设想为中心,那么可设想性的形而上学自然成为一个核心议题,具体包含以下两个主要问题:设想(conceiving)这一心智活动的对象是什么,以及设想活动的本性是什么。对于第一个问题,人们主要关心可设想性究竟是归属于陈述、命题、图像、对象,还是它们的复合物。对于第二个问题,人们要探明设想时主体在做什么,以及是否有不同的设想方式,设想与想象、假设、心怀(entertain)等心智活动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一般地,经验主义者不区分设想和想象,而理性主义者认为设想较想象更为宽泛,甚至与图像式的想象没有关联:想象严格地包含图像和对象,设想则可以既包含图像又包含命题。设想活动多被分析为在心智中构造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可以是场景(scenario)、情境(situation),也可以是世界。作为分析设想形而上学本性的场景、情境或世界概念,又是设想这一活动的对象。
雅布洛提出可设想性是形而上学可能性的证据论,认为:一个命题P对于某主体x是可设想的,如果x能够想象一个用以证实P的世界;一个命题P对于某主体x是不可设想的,如果x不能够想象一个不用以证伪P的世界。但作为P之形而上学可能性证据的想象是可错的,雅布洛给出一个对话模型揭示可设想断言的可错性,其中人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挑战可设想性证立了形而上学可能性信念。首先,人们可以质疑想象或描述的世界是否足够细致以致证实P;其次,人们还可以试图找出衍推□P的另一个命题Q,并指出主体x之所以认为P是可设想的,是因为没有意识到Q或者以上衍推关系。Stephen Yablo, “Is Conceivability a Guide to Possibility,”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vol.53, 1993, pp.1~42.
查莫斯则认为可设想性衍推可能性,并将其精确地表述为:首维正面地/负面地理想可设想性衍推首维可能性。这个衍推论题建立在几对相互独立的概念区分之上。首先,查莫斯区分了初始(prima facie)意义上能够设想P和理想理性反思(ideal rational reflection)意义上能够设想P,即初始可设想性和理想可设想性的区别;其次,他区分了不能排除P和能够形成关于P在其中成立情境的详尽正面理解,即负面可设想性和正面可设想性的区别;第三,他区分了P实际属实(is actually the case)的可设想性和P有可能属实(might have been the case)的可设想性,即首维/认知(primary/epistemic)可设想性和次维/反事实(secondary/counterfactual)可设想性的区别;最后,查莫斯区分了分别以直陈条件句和虚拟条件句定义的首维可能性和次维可能性:P是首维可能的,当且仅当,有一个世界W,满足如果W是现实的,那么P就属实;P是次维可能的,当且仅当,有一个世界W,满足假如W是现实的,那么P就会属实。经过以上繁琐的术语编撰工作,查莫斯认为经限定后的首维可设想性衍推首维可能性,为它提供了最有指望的向导。David Chalmers, “Does Conceivability Entail Possibility,” in 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45~200.
(2)基于理解的模態知识说明
该方案为比勒(George Bealer)、匹考克(Christopher Peacocke)等人所发展,这个方案将掌握概念的本性及理解概念间关系的一般能力作为证立模态信念的主要源泉,认为可设想之所以可成为模态知识的主要源泉,是因为它奠基于概念本性与关系的理解之上。比勒认为在理解概念本性和关系中模态直觉是模态信念确立的基本证据来源,他采用的策略是以确定的方式分析主体理解概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并论证模态直觉与模态具有必然的证据关联。首先,比勒给出确定理解(determinate understanding)方式的三个本质特征,即正确性、范畴完全性及非范畴完全性。其次,他构造一个“多边形”(“multigon”)思想实验,以说明在理解一个概念和追寻它是否适用某一给定场景的真值直觉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形而上学联系。第三,比勒以建立于确定的概念理解之上的先验模态直觉为主要原则,结合经验的发现,较圆满地确立了克里普克式后验必然性信念之正当性,为形而上学模态知识提供了典型的证据范式。George Bealer,“Modal Epistemology and the Rationalist Renaissance,” in 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pp.71~125.
匹考克则以可能性原则(principle of possibility)默会知识解释人们如何理解形而上学模态,他的方案由三部分组成。首先,给出模态话语的真值条件。其次,推进一个利用可能性原则默会知识说明什么是理解模态话语的理论,这些原则要确定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可能性(genuine possibility)。第三,推进一个模态认识论,将模态话语的真值条件同模态话语的理解理论连接起来,并最终判定模态话语的真值,树立正当性得到确定的模态信念,或者收获模态知识。这个方案的核心是可能性原则,这些原则由概念的原则和对象、性质和关系的原则构成。无论是哪一方面的可能性原则,它们都要求真正的可能性遵循事物的本性,即事物何以成其所是。匹考克还通过三个主要论题表述了模态知识的本性,其中尤其强调形成形而上学模态知识的任何模态前提都是先验性的。Cf. Christopher Peacocke, Being Know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Christopher Peacocke, “Principles of Possibilia,” in Nous, vol.36, 2002, pp.486~508.
(3)基于反事实的模态知识说明
该方案分别由威廉姆森(Tim Williamson)、希尔(Christopher Hill)、克洛代尔(Thomas Kroedel)和克门特(Boris Kment)等人提出,这一方案认为形而上学模态语句可还原为包含虚拟条件句的逻辑等价公式,形而上学模态的认识论也就可还原为反事实条件句推理的认识论,因而可对模态知识做反事实说明,反事实条件句推理与想象在证立模态信念中发挥最重要作用。这一方案包含两个部分。其一,用虚拟条件句定义形而上学模态;其二,建立一个以反事实条件句推理为主要手段说明何以证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或形成模态知识的理论。
形而上学模态的还原可借助斯塔尔内克和大卫·刘易斯的反事实条件句语义学进行,若以二元算子>表示反事实条件“假如……,则……”,⊥表示逻辑矛盾,可分别形成对必然算子和可能算子的如下定义:□P=dtP>⊥,◇P=dt(P>⊥)。在此基础上,信念主体可以在想象中形成若干反事实条件句,进而通过是否可推演出逻辑矛盾,确立主体相关信念的正当性。具体说来,若从某假设A出发,经由这些反事实条件句,可推论出逻辑矛盾,则表明信念主体可以正当地相信该假设的否定A是形而上学必然的,或者该假设自身是形而上学不可能的;反之,若推不出逻辑矛盾,则主体可以正当地相信假设A是形而上学可能的,或者说获知A是形而上学可能的。Timothy Williamson, “Philosophical Knowledge and Knowledge of Counterfactuals,” Grazer Philosophiche Studien, vol.74, 2007, pp.89~123.
(4)基于本质的模态知识说明
该方案由劳(E. J. Lowe)和黑尔(Bob Hale)各自独立推出,他们将实体的本质或本质属性作为形而上学模态的根据,认为模态知识源于相关实体本质或本质属性的知识,可以从本质知识推演出来。劳以形而上学可能性知识为例,给出这一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首先,得到相关实体的真实定义,这样的定义规定了这些实体或实体类到底是什么;根据真实定义,就得以理解这些实体的本质属性或本质。其次,推理得出与这些实体的本质属性或本質相容或不相容的是哪些性状。最后,根据“与实体本质属性或本质相容的性状是可能的,与之不相容的则不可能”原则,推演出相关命题的形而上学可能性或不可能性。Cf. E. J. Lowe, “What is the Source of Our Knowledge of Modal Truths,” in Mind, vol.121, 2012, pp.919~950; Bob Hale, Necessary Beings: An Essay on Ontology, Modality,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这一方案可以较合理地解释基于可设想性的模态知识说明:正是因为在设想或直觉等认知实践中人们拥有实体的本质知识,可设想或理解才得以成功证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
4.确立模态信念正当性的规范
在当代模态认识论研究中,无论理性主义者,还是经验主义者,都尤其强调模态直觉在证立模态信念中的重要乃至纽带作用:设想、想象、理解、可能性原则、反事实条件句推理和本质主义演绎都需要诉诸模态直觉作为中间环节或最后凭据,方能得以实行。一般认为,模态直觉属于先验认知形式,但先验的未必是必然的,不当运用模态直觉也会适得其反,造成所谓模态错觉的错误。以克里普克为例,虽然他在模态认识论上坚持经验主义路线,强调经验发现在模态知识获取中的重要意义,但无论是驳斥先验等同于必然和后验等同于偶然的理性主义论题,还是论证本人的后验必然性与先验偶然性论题,他都充分利用、辨析模态直觉这个重要的概念武器。在阐述命题“启明星(Phosphorus)是长庚星(Hesperus)”的模态性时,克里普克提出其必然性与日常的模态直觉相冲突:启明星有可能(could have turned out)不是长庚星。Saul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i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103~140.他认为,在这个例子中模态直觉是误导性的,混淆了认知可能性与形而上学可能性,从而出现模态错觉。模态真理“启明星不可能不(必然)是长庚星”是关于事物自身同一的必然性,其中“可能”是指形而上学可能性,针对的是物自体,它不依赖于人们对于“启明星”“长庚星”这两个专名的实际使用;相反,在模态直觉“启明星有可能不是长庚星”中,“可能”是认知可能性,它有赖于人们对这两个专名的实际使用,即“启明星”被用作摹状词“早晨可见的星体”,“长庚星”被当成“傍晚可见的星体”,从认知上来看这两个偶有属性当然有可能不为同一个星体所示例。通过分辨可能性的两种不同用法——形而上学用法和认知用法,克里普克认为就可以化解这个模态错觉,从而驳斥后验获得的真理都是偶然的认识论信条。在这里,他实际上确立模态直觉不至造成错觉的正当性规范来自于事物自身,而不是认识的过程。
在正面论证后验必然性论题时,克里普克虽然强调这类必然性在认识上源自经验,但确立此类经验知识的必然性又完全仰仗一些根本的模态直觉或原则。仍以弗雷格谜题“启明星是长庚星”为例,它在认识论上的经验性,非但无助于确立其必然性,反而容易造成偶然模态的错觉;真正确立这个经验真理必然性的是关于事物同一性的模态直觉——“若同一,则必然同一”,这个模态直觉反映了一条显见的事物自身同一之必然性原则。从这条模态原则的一个代入实例“若启明星是长庚星,则启明星必然地是长庚星”,结合经验事实“启明星是长庚星”,再利用分离规则,即可推知这一事实的形而上学必然性,我们也就因此获得一条形而上学模态知识——“启明星必然地是长庚星”。在这个后验必然性的论证中,关于事物自身同一性的模态原则才是真正恰当的模态直觉,它作为大前提出现,从模态知识的获取视角来看,它的重要性丝毫不弱于作为小前提的那一经验知识。
查莫斯、杰克逊(Frank Jackson)等二维语义论者通过区分所谓首维意义和次维意义,解释后验必然性的偶然模态错觉。在他们看来,根据指示词“启明星”“长庚星”的二维语义,句子“启明星是长庚星”既可以表达认知意义上的首维命题,也可以表达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次维命题。在首维语义层面,“启明星”“长庚星”分别相当于摹状词“早晨可见的星体”和“傍晚可见的星体”,它们都可以在不同可能世界指示各不相同的星体,因此该句子表达的首维命题P1虽说是实然的,但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在次维语义层面,“启明星”“长庚星”都是严格指示词,即若在任一可能世界有所指,则各自指示的是同一对象,由于现实世界中二者指示同一颗星体,不难看出“启明星是长庚星”表达的次维命题P2是必然的。按照二维语义论者的观点,之所以出现人们将后验发现的必然真理“启明星是长庚星”视为偶然的,原因在于将该语句表达的次维命题P2的模态特征问题曲解为首维命题P1的模态特征,或者说错误地报道另一个命题的模态特征。因此,通过定位于次维命题,可以消除来自首维语义的模态错觉干扰,纠正模态错误,进而确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的正当性。David Chalmers, The Character of Consciousness, New York,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Frank Jackson, “Why We Need A-Intensions,” Philosophical Studies, vol.118, 2004, pp.257~277.
雅布洛则将出现否定后验必然性的反科学本质主义论题之模态错觉,归咎于错误的可设想模态直觉实践。以“孪生地球”思想实验为例,人们之所以以为“水可能是XYZ”,是因为具有分子结构XYZ的孪生地球水具有通常人们赋予水的绝大部分特征:无色透明、可以饮用、流淌在山川湖泊、降雨时坠落的液体等,直觉上可以设想“水是XYZ”,而可设想性是可能性的可靠向导,因此推知“水可能是XYZ”。在雅布洛式模态错误理论看来,出现这样有悖“水必然是H2O”的错觉,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化合物水是由氢元素组成的经验事实,或者即使意识到这一点,但不知道或不承认以下模态原则:如果化合物水由氢元素组成,那么它必然由氢元素组成,乃至它必然不是不包含氢元素的XYZ。在经验事实和先验模态原则的无知状态下,思维主体便容易從高度相似的表象,设想“水是XYZ”“孪生地球水也是水”,从而得出“水可能是XYZ”“孪生地球水也可能是水”等模态错误。在这里,雅布洛实际上将甄别正确和错误模态直觉的标准定位于某些经验事实、一些先验模态原则及其与那些事实相关的实例,后者直接干系同一性、必然、组成、起源等基本形而上学概念的理解;没有认识到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导致贸然根据可设想直觉建立正当性没有得到确立的模态信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雅布洛称可设想性是形而上学可能性的可错向导。规范模态直觉、规避模态错误的标准,不仅有经验事实的因素,也有更为根本的先验模态直觉因素,二者共同构成所谓模态事实。Stephen Yablo, “Is Conceivability a Guide to Possibility,”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vol.53, 1993, pp.1~42.
比勒认为,仅仅诉诸经验事实和更为根本的先验模态原则以说明模态直觉的正误,会陷入一个循环,因此需要对雅布洛的模态无知说有所补充。他提出概念的确定理解将弥补缺失的环节,在“孪生地球”一例中表现为范畴的掌握与否在确定模态错误中扮演重要角色。根据比勒的分析,思维主体以为孪生地球水是水,是因为他将水当作一种宏观物质,即具有一系列宏观性质的物质,而这是一个范畴误解。这一范畴误解仅是局部性的,并不意味着主体没有在全局上把握“水”这个范畴,经过先验的反思过程他完全可以发觉、纠正这个范畴错误。所谓先验的反思过程,是指进一步认真审视、对比孪生地球上的其他物质,比如说天然分布于孪生地球的立方体形锆,该物质是地球上一般用以制造假钻石的相对低廉的材料,并追问这种具有钻石宏观表象的孪生地球钻石是不是钻石,从而得出在这一微妙情形下有关概念“钻石”的确定理解是“孪生地球钻石不是钻石”,进而类似地推断出“水”的范畴性掌握应当包括“孪生地球水不是水”。通过以上先验的范畴反思过程,思维主体还可以概括出建立于概念确定理解之上的模态原则:如果一化合物由某元素组成,则它必然由该元素组成。由此可见,在比勒看来,概念的确定理解可以成功地解释先验模态原则的有效性,“不但人们直觉的正确性取决于范畴掌握的质量,而且它们的不正确也取决于范畴掌握的质量……更进一步地,那一掌握是不是只存在局部的疏忽是它是否先验可更正的关键所在”。George Bealer, “Modal Epistemology and the Rationalist Renaissance,” in Tamar Gendler and John Hawthorne, eds., 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71~125.
四、模态认识论的未来前景
当前,逻辑学、语言哲学、形而上学、心灵哲学及宗教哲学等哲学分支的高速发展要求一个清晰的模态概念网络及一个合理的模态知识说明,模态认识论由此获得强劲的发展动力。下面,我们从理论趋势及应用价值两个方面管中窥豹,展现模态认识论的未来前景。
1.模态认识论的未来动向与发展态势
我们认为,模态认识论未来将沿着以下五个主要方向,收获一些颇可指望的重要理论成果。
(1)模态认识论基本概念探析
讨论各类模态,包括形而上学模态、逻辑模态、物理模态、真势模态和认知模态等,回应是否可以用可能世界、可能个体等理论手段去解释形而上学模态,从而获得模态知识,分辨各认知模态与形而上学模态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人们将从认知角度论证形而上学模态最为基本,未对实体做任何本质规定的形而上学模态可视为逻辑模态,要求实体遵从现实物理规律的形而上学模态是物理模态,不同形而上学体系的选择导致不同类型的形而上学模态。另外,还将从逻辑史、哲学史角度考察实体、本质、必然、可能、偶然、设想、想象、意义、分析、综合、先验、后验、确定性等模态认识论核心概念,分辨各概念所属的哲学范畴,梳理各自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建立清晰的模态认识论概念、论题网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概要地讨论“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论题,并从意义、指称和命名等语言哲学视角说明可设想性与后验必然性之间紧张关系的根源,对症下药地建议出路之所在。
(2)形而上学模态的哲学探究
讨论形而上学模态信念与一般信念的差异,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是否像一般信念那样,也会假设意向性模态事实的存在,或者自身就是推论性的,进而确定在什么意义上人们拥有形而上学模态信念。其中,将讨论形而上学模态得以被人们理解或认同的默会知识机制,以及作为默会知识核心内容的可能性原则,后者甚至被一些学者视为“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论题的深层依据;Cf. George Bealler, “A Theory of the A Priori,”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vol.13, 1999, pp.29~55.对比研究与可能性原则相匹敌的模态直觉,将有助于全面掌握理解型模态认识论的实质,以及“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论题的深层机理;提出可能性原则规避循环和现实论模态责难的策略。
(3)基于可设想性的模态认识论研究
讨论获得模态知识的可能途径,先验、后验认知手段各自的哲学特征,以及这些哲学特征决定的它们在确定形而上学模态命题真实性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其中,人们要考察“设想”的语义,比较设想和想象的认知特征,在明确设想的概念或语言活动本性之后,讨论这一先验认知形式是否如理解型模态认识论所声称的那样是建立于概念理解基础上的,并拷问模态直觉和可能性原则等概念理解原则能否作为证立模态信念的根据;还要讨论设想作为一种先验认知方式在哪一种意义上可以成为形成模态信念的指南,“可设想性蕴涵可能性”论题揭示的是证据关系还是衍推关系;也要论证普特南所谴责的可设想模态认识论特权出现在一种特殊语境下,通过附加一些限定条件,可以确保符合要求的可设想性继续充当模态知识的可靠向导。
(4)基于反事实的模态认识论研究
讨论形成形而上学模态信念的各类认知方式,界定设想、反事实想象、理解和本质演绎等主要认知手段的逻辑特征,它们相互之间可能产生的逻辑关联,确定各自适用的模态知识具体类别,分析各自所面临难题的深层原因。建构模态知识的一个精致的反事实说明,详尽阐释如何将形而上学模态语句等价地转换为包含虚拟条件句的公式,应对这样的等价还原已经或可能面临的质疑,并就反事实条件句推理或想象是否有一个限度做出回应,此类限度的存在即已向基于本质的模态认识论敞开大门。此外,人们还会讨论拥护该方案的一些哲学家强调的反事实想象,就想象力原理及机制作出哲学说明。人们将特别关注威廉姆森所倡导的基于反事实的模态认识论进路,推敲想象中反事实条件句推理是否依赖任何种类先有的模态知识,藉以证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的反事实想象需要具体化的程度,以及这一方案的适用范围。
(5)基于本质的模态认识论研究
讨论应该如何着手形成及证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确立形而上学模态信念在人类形而上学信念系统中应当占据的位置,并由此推动建立、健全一个基于本质的模态认识论,应用这一模态认识论去分析、解释各类模态认知难题。将致力于构建一个本质主义的模态认识论,表明形而上学模态信念源自关于事物本质或本质属性的认识,指出本质主义应当基于什么样的基本认知关系建立起来。人们将探讨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体及本质,除了借助可能世界工具区别于偶然属性之外,当代意义上的本质还应该是怎样的。另外,人们还将区分不同类型的实体本质,据此讨论它们的获知方式是否相同:不同类型的实体本质都是先验获知的,抑或其中一些糅合了后验因素。在推进基于本质演绎的模态认识论中,人们将回应、克服这一进路面临的来自形而上学、认知等不同方向的挑战与困难。比如,本质主义是基于理解,还是基于知识的认知关系?若基于理解去说明本质或本质属性,则本质主义模态认识论实际上不是一个独立、自足的理论方案,它至少融合了基于理解的模态认识论进路的一些重要元素。若基于本质知识去说明形而上学模态知识,则面临着一个初始(prima facie)意义上的问题:本质主义的模态知识获取进程是认知主体先拥有关于认知对象的本质知识,再根据与本质不相容的性状于该对象是不可能的关联原则,推知一系列真的形而上学模态命题,但按照本质主义模态认识论,由于本质知识是模态知识的惟一源头,以上关联原则只能是某种本质,而这显然令人难以接受。Cf. Joachim Horvath, “Lowe on Modal Knowledge,” Thought, vol.3, 2014, pp.208~217.初始难题似乎也堵住单纯依靠本质说明形而上学模态知识的认识论通道。因此,本质主义模态认识论的推进不是一项孤立的理论行动,需要借鉴、对比和扬弃其他模态认识论进路,在坚持本质说明的主导原则下,充分汲取其他认知路径的宝贵经验,方能获得关于模态知识的一个真实、全面的认识。
2.推进相关学科的纵深研究,拓展相关学科的研究视域,具有独到的应用价值
首先,模态认识论研究是在逻辑学学科背景之下展开的,逻辑模态是形而上学模态的一个特例,即实体没有任何本质规定或本质联系的形而上学模态,作为研究对象的模态概念隐含在逻辑后承、可满足、一致性、反事实条件句及二值原则等重要逻辑观念的理解中,因此对于逻辑学自身的哲学反思及未来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内逻辑学界关于“逻辑可修正”论题产生热烈争议,模态认识论研究将有助于正确认识逻辑必然与先验、后验等认识论观念之间的联系,从而回答逻辑必然知识何以形成以及是否可修正等重要问题。
其次,模态认识论研究将有助于重新评估逻辑心理主义,为心理要素在人类逻辑思维活动中争得应有的一席之地。弗雷格以来的逻辑研究高举反心理主义旗帜,但若持有强反心理主义立场,不但先验逻辑观要舍弃,即便逻辑相对必然观也难以站稳脚跟。因此,需要重新审视心理主义在逻辑研究中的意义,而这个工作与考察设想、理解、反事实想象等具有鲜明心理色彩的概念息息相关,即便基于本质的模态知识说明也需要借助于这些认知手段,方能合理解释必然、可能及偶然等逻辑观念,模態认识论研究将有力推进逻辑哲学在这个方向的发展。
第三,模态认识论研究已经并将继续在其他哲学分支中产生广泛影响或有着重要应用。比如,模态认识论关涉直接指称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导致本质主义以新的理论形态复兴,有助于正确评价心身二元论的崭新模态论证、上帝存在的模态本体论论证,并直接激发二维语义学在最近三十年的兴起等。因此,本项研究于澄清语言哲学、形而上学、心灵哲学及宗教哲学领域相关核心概念、论题,评判以上领域当前的一些重大理论争论,具有重要参照指标价值。
经过以上四节,我们得以从议题、源头、现状及前景等几个方面获得关于模态认识论的概观性了解,随着模态认识论朝气蓬勃的发展势头,它的内容也将不断丰富,可以期待这个领域中会出现若干重要的成果,并引发整个哲学基础理论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