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治酒驾那样治假货”别仅喊喊而已
2018-02-11何勇海
文/何勇海
背景:经过全国网友投票和质量领域权威专家审核把关,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导开展的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于2017年12月23日揭晓,“质量主题记者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两会引起高度关注”等入选“年度质量事件”。(12月24日《北京晨报》)
“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是马云于今年3月的率先呼吁。由于时值全国两会,马云的呼吁得到上百名两会代表委员响应,他们纷纷建议,从制售假货的入罪门槛、举证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角度切入,完善立法,对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罚,让治理假货从罚治走向刑治。打假确有必要祭出刑治大招。拿酒驾入刑来说,未入刑前,经济处罚、拘留不足以震慑酒驾,因酒驾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屡屡上演;酒驾入刑后,全国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较入刑前下降了18%左右,充分证明“重典之下,必有敬畏”。严打假货也应当施以重典,让制假售假链条上的每个犯罪分子,都不敢心存侥幸。
即使抛开严刑峻法治酒驾的成效不谈,就现实情形而言,对制假售假也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前几年我负责打假执法分管的时候,曾有销售白酒的电商告诉我,假冒茅台50年陈酿,利润比贩毒还高!”《瞭望》新闻周刊四年前也曾披露,制售抗癌假药的利润比贩毒高,一家药企曾查获一种号称可治疗乳腺癌的假针剂,每盒售价8500元,但其实就是自来水,加上包装、人工费用也不过5元钱一盒。“利润胜过贩毒”“风险却似偷抢”,打假焉有不出重拳的道理?
从危害后果看,制售假货在本质上也是谋财害命。比如,患者购买使用了宣称可治疗乳腺癌、实是自来水的假针剂,既被骗取钱财,又耽误治疗时机,真可谓“害命不见血”。正如不少网友所言,像这样的制售假货一经查实,必须让其倾家荡产,直至面临“掉脑袋”的风险,谁还敢心存侥幸、肆无忌惮、前仆后继?然而现实的残酷恰恰是,制售假货者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在成本远小于收益之下,一些人便永远会有制假售假的源动力。何况,许多制假售假行为已经日渐规模化、产业化,收益之巨大,恐怕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故而,“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别仅仅是喊喊而已。既然马云的呼吁在全社会取得前所未有的共识,相关部门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假货利益链各环节的获利者、从业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假也不能光靠执法部门,也不能只在特定区域打假。要想有效消灭假货,就要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全覆盖,不同的环节、地区、部门需要共同发力。期待入选“年度质量事件”成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从呼吁到落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