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色矿山建设有了地方标准
2018-02-11申楠
资源导刊 2018年10期
文 | 本刊记者 申楠
9月29日,河南省正式发布“有色金属矿”“煤矿”“建筑石料、石材”“非金属矿”“岩盐、天然碱”“铁矿、锰矿”“金矿”等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省级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基本覆盖了全省油气、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各类矿山,是国内第一个发布实施的绿色矿山省级地方标准,将于今年12月29日开始实施。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我省自2012年启动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以来,已拥有国家级绿色矿山1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17家。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省将建立起绿色矿业发展新机制,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6个,全省绿色矿山数量达到100个,绿色勘查实现全覆盖。
据悉,这7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历时一年多,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省矿业协会、省地质学会等单位制定,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后正式发布。绿色矿山省级地方标准贯穿了矿产资源开发的整个生命周期,在矿山设计、建设、采矿、选矿、闭坑全过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实现资源节约集约、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共荣,为加强我省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快全省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构建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矿业经济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