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2-11申铁
申 铁
(金沙县林业局,贵州 金沙 551800)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而积极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1]。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因此,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性
生态公益林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有效地维护生态平衡,而且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确保国土安全等各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2]。生态公益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以提供公益性产品与服务为主要特点。由于事权等级的不同,生态公益林又有重点公益林与地方公益林之分。前者主要是指公益林所处区位非常重要,或者处于比较脆弱的地带,不仅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公益林的主要经营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森林生态产品。后者主要是指现在尚未进行重点公益林划定的公益林,这些公益林的地位也非常重要;亦或是某些受地方法规进行保护的公益林等。
2 金沙县生态公益林管护现状
近年来,在贵州省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金沙县积极进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探索与研究工作,在生态公益林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且,在林业资源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寻出管护生态公益林的有效方法与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基于当地生态公益林经营实际,建立起与之相协调的管护模式,使得公益林的生态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然而,目前金沙县环境问题非常突出,不仅水土流失现象非常严峻,而且土地石漠化程度在不断加深,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这些都需要大力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因此,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充分重视生态建设,将生态发展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而且要抓出实效,其中不乏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3 金沙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
3.1 林分单一,结构不合理
目前,金沙县生态公益林主要是薪炭林为主的栎类林,其分布面积在81.3%左右,分布比例较大,而天然林分布相对不足,而且混交林复层分布较少,主要为纯林和单层林,林分单一,结构不合理,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产出率较低。
3.2 补偿资金到户率较低,群众造林积极性不高
过去多是以村、组进行确权定界,颁发集体林权证,国家及集体对多数公益林享有管护权,而且所占份额巨大,个人所占份额极低。由于到户率不高,给当地群众的管护积极性造成很大的影响,通过当地群众进行补造补植的效果也不高,同时还不时发生乱砍滥伐的现象,对公益林管护造成很大影响。由于通过村、组的形式进行确权定界,集体对公益林享有管护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没有实行均山均股进行享受,由此造成这些资金用作他用,或被村组干部使用,或充当护林工作人员的工资,未真正落到林木所有者的手里。
3.3 补偿标准较低,公益林界定难
金沙县林地资源是当地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农民自己的林地划归为公益林之后,群众不能自形对林木进行采伐,对林农的经济收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很多农民提出现在的补偿资金太低,无法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还不如将林木砍伐之后卖柴获得的收益多。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民众护林造林造成了很大影响,多数农民不愿意将自己的林地变为公益林。因补偿标准无法达到人们的要求,直接影响公益林的界定。近年来,虽然国家提高了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但是实际的补偿标准仍非常低,再加上当前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在不断上涨,由于经济收入问题,给林农的关管护积极性造成非常大的影响,阻碍了生态公益林的发展。
3.4 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不强
生态公益林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全民的参与。近年来,国家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视的,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大量的资金投入给予保障,但仍有少数人为了眼前和局部的利益而有意无意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在整体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5 管护投入少,管护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投入为每年1.75元/667 m2,能够用于公益林补植、林分改造的资金十分紧缺。然而,由于我国对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的控制十分严格,很难通过调动社会力量的形式来募集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同时由于人员少,乡镇工作任务繁杂,形不成合力,加之生态公益林分布广泛、点多面广,管护手段落后,致使管理难度较大。
4 金沙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对策
4.1 设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生态公益林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因此,应当相应成立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由各级编委正式下文,明确人员编制,纳入财政预算。例如,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定编3~5人,专职管理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3]。
4.2 加强公益林补植补造,提高林分质量
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是增强公益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关键措施。通过造、封、抚、管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提高公益林防护功能。同时,加大科技造林力度。生态公益林地处自然条件恶劣、气候变化频繁的地带,造林难度较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设高质高效的生态公益林。
4.3 适当提高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
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应在原基础上有所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采取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办法,优先提高重点地区生态林补偿标准,提高的幅度也要逐步增加,即在国家补偿基金每年5元/667 m2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逐年增加财政补助,提高补助标准,以满足林农基本的生活需求。
4.4 加大宣传与支持力度
加强公益林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制定地方性管理规定。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区划的公益林区交通路口设立宣传牌、监督岗、公示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等。三是把领导干部纳入宣传对象。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当成一件关系地区生态安全的大事常抓不懈。四是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林业部门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向林区群众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4]。五是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体系。
4.5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兑现政策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直接关系到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各级财政、林业、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补偿资金安全到位、有效使用,以维护林权所有者的权益。要坚持依法治林,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加强资源管护。总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和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监督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