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预设”作为哲学践行的核心策略
2018-02-11丁晓军
丁晓军, 喻 丰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
2018年8月,“哲学界的奥林匹克”——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World Congress of Philosophy)将首次在中国举办,大会主题为“学以成人”,其中一个分组会议名为“哲学咨询和治疗”。哲学咨询和治疗在西方哲学界又称“哲学践行”,是西方哲学家于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一个新范式、新运动,其兴起的标志为“哲学践行家”或者“哲学咨询师”“哲学治疗师”等相关新职业的产生及流行。哲学践行是当代西方应用哲学的前沿课题,已经在数十个国家成立全国性研究组织,拥有多个专门的学术期刊,并且定期召开相关国际会议。
与“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一样,对于“什么是‘哲学践行’?”的回答也是没有定论的。美国哲学践行家协会(American Philosophical Practitioners Association,APPA)将哲学践行定义成“一类基于哲学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私人行动、个体咨询、群体建导、组织顾问和教育规划。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有益于公众。这些活动是非医疗的、非医原性的并且并非本质上与精神病学或心理学联合在一起的。这些活动的焦点是教育性的、价值论的并且纯粹理性的。”大部分哲学践行家都认为哲学践行的目的是通过对来访者的思想世界进行探索,从而解除他们思想中的困惑。除了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之外,哲学践行家还可以帮助来访者梳理与规划他们的人生,这样的过程其实就是苏格拉底所谓的“省察人生”,目的是使人们的生活富有意义与价值。而在哲学践行过程中具体采用何种方法、策略,这常常需要因人而异、因问题而异。本文提出以“揭示预设”作为哲学践行的核心策略,尝试探析该策略的具体运用方式,并指出其与已有其他策略相比,在普遍适用性与实用可操作性方面的独特优势。
一、当代哲学践行中的不同策略
虽然哲学践行的创始人、德国哲学家阿亨巴赫(Achenbach)主张“超越方法”(beyond-method)、“拒绝方法”(rejection-method),但是其后的哲学践行家几乎每个人都会对哲学践行的具体方法、策略进行探索,使得哲学践行呈现出明显的方法论多元化。北美哲学践行的领军人物、APPA创始主席马里诺夫(Marinoff)[1]提出了一种被称为“PEACE”的策略。“PEACE”代表着践行过程中的五个不同阶段:确定问题(Problem)、表达由问题所导致的情绪(Emotion)、对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分析(Analysis)、对自身整个情境进行沉思(Contemplation)以及达到内在平衡(Equilibrium)。加拿大哲学践行家拉伯(Raabe)[2]的哲学践行策略可以被概括为“FITT”,即让来访者自由地表达(Free floating)、紧接着解决来访者所遭遇之问题(Immediate problem resolution)、提高来访者进行哲学反思的能力(Teaching-as an intentional act)、超越日常生活的固有局限(Transcendence)。
以色列哲学践行家拉哈夫(Lahav)[3]主张哲学践行的核心策略是世界观诠释(worldview interpretation)。在他看来,潜藏在哲学践行的众多进路之下的一个原则是日常生活的不同方面都可以被诠释成对自我以及对这个世界的观念的表达。这种观念是经验的或者是哲学的,而这些观念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人的世界观;人们也可以说世界观是一个由套件组成的系统,这个系统有组织、区分的作用,也进行推理、比较并且授予意义,因此也使得一个人对自我及对世界的不同态度变得有意义。而韩国哲学践行家李英仪(Young E.Rhee)[4]则结合安斯库姆(Anscombe)对“意向”的三分、冯·赖特(Von Wright)以实践推理的架构为基础所提出的模式以及麦金太尔(MacIntyre)的叙事理论,将目的论叙事模型(teleological narrative model)作为其哲学践行的核心策略,主张哲学践行的主要工作在于帮助来访者激发和反思生活,而形成与发现人生的意义及目的的方式则是叙事。
在哲学践行中,普遍使用的一种策略是阅读法。哲学践行家在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诊断之后,会相应地诉诸哲学史上的某种哲学思想或者哲学方法来解决相关问题,选取相关书目作为来访者的阅读材料以及家庭作业;来访者在对书籍进行阅读之后要与哲学践行家进行讨论,力求获得对相关哲学思想、哲学方法的准确理解,并在哲学践行家的辅助之下运用它们来解决自身所遭遇的问题。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学派、斯多葛学派、康德、黑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实用主义等哲学家和哲学学派的许多经典著作都广泛地被哲学践行家用做与来访者进行探讨的素材。
哲学践行中可供使用的具体策略有很多,而在这些不同策略的背后能不能找到更加基础的核心策略呢?本文正是在此愿景之下,尝试将贯穿于以上各种策略之中的共同要素(“揭示预设”)提取出来,并通过对其具体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与探索,从而为哲学践行寻得一个无论在有效性方面还是在实用性方面都更为突出的核心策略。
二、对“预设”的哲学考察
顾名思义,“预设”是被人们所预先假定了的信念。每个人的思想中都存在着大量预设。不管是那些被人们所意识到了的预设,还是那些之前被人们所忽视了的预设,它们都作为大脑这个“信念制造机”(belief-making machine)[5]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参与生产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持有的大量信念。虽然哲学践行的具体策略五花八门,但是几乎每一位哲学践行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需要揭示来访者的预设,并对其进行考察、质询;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造成来访者产生思想困惑、心灵痛苦的原因正是那些通常未经检视的不合理预设。
给定一个句子及其语境,人们总能找到该句子的预设,难以想象有哪个句子是完全不存在任何预设的。这样的普遍判断基于对“预设”这个概念的定义,而该定义本身是存有争议的,需要进行澄清。肯普森(Kempson)指出,预设可以以两种方式进行定义:一方面,预设是句子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与蕴涵关系(implication,implicature)和衍推关系(entailment)相类似但又不相同;另一方面,预设也可以是在说出一句话时,该说话者所持有的信念的一个属性[6]。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是预设的一个形式化(formal)概念,在此概念下,相关句子脱离任何一个特定使用场景、以抽象的形式存在,而预设就是这些句子之间关系的属性;后者说的是当说话者在说某句话时他的脑子里实际上在想些什么、他是如何理解这个世界以及他当时所处情境的。
对“预设”的哲学考察最早由弗雷格(Frege)于1892年提出。在试图将包含指称性表达(主要是专有名词)的句子翻译成逻辑语言时,弗雷格认为:“当任何一个东西被断定(asserted)时,那就总是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预设,即那个被使用的简单或者复合性专有名称(proper names)是有指称的。因此,如果有人断言‘开普勒在悲苦中死去’(Kepler died in misery),那么他也就假定了‘开普勒’这个名称是指涉(designates)某个东西的”[7]。在弗雷格看来,一个句子当中的专有名称预设了它们所指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是存在的;并且,这种预设并不是句子本身字面描述性含义的一部分,因为该句子的否定也具有同样的预设,亦即“开普勒没有在悲苦中死去”也预设了“开普勒”这个名称是指涉某个东西的。同样地,斯特劳森(Strawson)在批判罗素摹状词理论的过程中提出,在二值逻辑的条件下,人们称“A预设着B”,当且仅当:(A.∨.A).→B[8]。也就是说,如果A预设着B,那么无论A是真还是假,B都是真的;而如果B是假的,那么A就是无意义的、缺乏真值的[9]。
与上述语义预设路径不同,斯塔纳克(Stalnaker)认为“预设”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语用现象,主张将哲学研究的对象从语词、句子转移至说话者。斯塔纳克认为,一个句子的语用预设是一个条件;在说出这句话时,说话者通常期盼在他与听者之间所共同享有的知识背景里该条件是成立的。因此,某说话者在一定语境下说出某句话被认为是恰当的,当且仅当这句话的预设是说话者和听者之间的“共识”[10]。斯塔纳克承认,语用预设的概念与前述语义预设的概念是相容的。他指出,凡是一个句子的语义预设同时也是该句子的语用预设,但是反之则不然。也就是说,如果“开普勒在悲苦中死去”这句话在语义上预设了“开普勒”这个专有名称有所指称,那么在语用上它也同样有这样的存在性预设;而在某个特定语境下,当笔者向学生说出“开普勒在悲苦中死去”这句话时,笔者可能在语用上预设了学生跟笔者一样都知道“开普勒是17世纪德国著名天文学家”,而这是与语义预设无关的。
三、语句中的预设触发语
不管是语义预设还是语用预设,都在哲学践行家对来访者的信念网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揭示预设”这个策略的具体实施指明了方向。而在对预设进行识别时,十分重要的一个参考指标就是预设触发语。它们通常是一些特定的词项或句法结构,当人们碰到它们时就意味着说话者的语句中可能包含着预设。班德勒(Bandler)和格莱因德(Grinder)[11]列出29种预设触发语常会出现的情境,卡图南(Karttunen)[12]则收集了31种预设触发语,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预设的普遍存在性。
哲学中最著名的预设触发语是限定摹状词,其中涉及的一大类预设被统称为存在性预设(existential presupposition);也就是说,如果说话者的句子想要有意义、有真值的话,那么他就必须预设某个实体的存在。例如,当某人说“当今法国国王是个秃子”,这就预设了存在着这么一位当今法国国王。此外,还有事实性动词(factive verb)所触发的事实性预设(factive presupposition)[13]。例如,当某人说“我很后悔我以前没有好好学习”,“后悔”这个事实性动词就预设了“我以前没有好好学习”是个事实。起强调作用的分裂句(cleft sentence)或者假拟分裂句(pseudo-cleft sentence)通常也包含着预设[14]。例如,当某人说,“是校医院的医生治好了我的牙疼”,他也就预设了有人治好了他的牙疼。表示时间、地点或者状态发生改变的动词也是常见的预设触发语[15]。例如,当某人说,“我不再继续主持这个节目了”,这就预设了他曾经主持过该节目。此外,反事实条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通常预设了该条件句的前件为假。例如,当某人说,“如果我能看得见,我就能轻易地分辨白天黑夜”,这就预设了他实际上是看不见的。
值得注意的是,哲学践行家经常需要直接面对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而在表达问题的各种疑问句中通常也存在着预设。一方面,这些疑问句预设了与之相对应的肯定性成分。例如,“你看见我的手机了吗?”这个问句预设了该说话者是有手机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种疑问句形式还预设了其他更深层次的信念[16]。一般疑问句的预设通常是“空洞的”(vacuous),因为它们的预设仅仅是该问题所有可能答案的析取。例如,对于“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有研究哲学践行的老师吗?”这个问题来说,它的预设是“或者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有研究哲学践行的老师,或者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没有研究哲学践行的老师”。上述预设是一个永真重言式,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该预设是空洞的。而一般疑问句的独特之处则在于,其否定句的预设与原句的预设是一样的。
选择问句(alternative question)的预设虽然也是该问题所有可能答案的析取,但是该预设并不是空洞的,因为该析取句不是重言式。例如,对于“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是在上海还是在西安召开呢?”这个问题,尽管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实际上是在北京召开,但是该说话者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他预设了“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将在上海或者在西安召开”。与选择问句相比,对于以“谁”(who)、“什么”(what)、“何时”(when)、“哪里”(where)、“怎么样”(how)、“为什么”(why)开头的特殊疑问句来说,它们预设出错的情况可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哲学践行家可以通过以相对应的量化变项来替换疑问词,从而将该问句的预设揭示出来。例如,“谁”“什么”“何时”“哪里”“怎么样”“为什么”可以分别被替换为“某人”(someone)、“某个东西”(something)、“某时”(sometime)、“某处”(somewhere)、“以某种方式”(somehow)、“因为某种原因”(for some reason)。举例来说,“谁伤了你的心?”这个问题就预设了“某人伤了你的心”;而“我怎么样才能登上火星?”这个问题则预设了“我能以某种方式登上火星”。
在“揭示预设”的过程中,一旦哲学践行家从来访者口中听到这些预设触发语,那么他就会警惕起来,积极对相关预设进行揭示与质询。比如,有些来访者会问“为什么别人都不喜欢我?”这个问句中的预设触发语有多个。首先,“为什么”这个词一方面预设了“别人都不喜欢我”是个事实,于是,哲学践行家可以问该来访者“你为什么认为别人都不喜欢你?”“你有哪些相关证据?”另一方面,“为什么”还预设了“别人都不喜欢我”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可能是内在的,也可能是外在的,因此哲学践行家可以问该来访者“你觉得是你自身的原因导致别人不喜欢你吗?”“有没有什么外部原因导致某个人不喜欢你?”其次,“别人”预设了该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是除自己以外的他者,因此哲学践行家可以问该来访者“你喜欢你自己吗?”“你觉得是别人喜欢你更重要还是自己喜欢你自己更重要?”最后,“都”预设了是所有的他人,因此哲学践行家还可以问该来访者“你所说的别人是针对所有他人吗?”“你父母喜欢你吗?”“你朋友喜欢你吗?”“你是不是希望所有人都喜欢你?”等等。
类似的问题还可以提很多,而这些问题都旨在揭示、质疑、拒斥该来访者的相关不合理预设。来访者通过回答哲学践行家所提出的这些问题,来促进他们反思自己原先对自身困境所做出的描述与评价。很多时候,人们由于不经意地使用了一些预设触发语,从而将相关预设嵌入自己的信念网中。虽然这些被动性预设通常是处于潜伏状态的,并不会给认知主体的实际生活造成直接的客观影响,但是一旦这样的预设进入到人们信念网的外层、成为活跃的显性信念,或者由这些预设导致产生另一些相关思想,那么该预设就会真正对相关主体的认知与行动产生实际影响。
四、预设与假定推理
人们的各种预设与其信念系统或者世界观相关,涉及到谈话者之间的认知鸿沟(epistemic gap)。也就是说,对于讲话者S和听者L,S不能完全知道L的信念、价值观,亦即S既不能完全知道对于L来说什么是真的,也不能完全知道对于L来说什么是善的、什么是美的,S只能基于一定的证据来猜测、推断L持有什么样的信念和价值观,而这里的推断过程就是假定推理(presumptive reasoning)[17]。由于认知鸿沟的存在,这种猜测性推理必然是可废止的(defeasible)。乌尔曼-玛格丽特(Ullman-Margalit)[18]指出,假定推理由三个部分组成:(1)在一个特定事例中引发假定产生的相关事实(presumption-raising fact);(2)允许被假定的事实顺利过渡到最终结论的一个假定公式(presumption formula)、可废止规则(defeasible rule);(3)基于前两个部分而得到的、被假定为真的命题,亦即结论。雷切尔(Nicholas)[19]则将这种可废止推理的结构概括如下:
前提1:当条件C成立时,表征假定的命题P也成立,除非,直到由于标准默认限制条件(standard default proviso)D的成立使得眼下出现了抗衡性证据;(规则)
前提2:条件C成立;(事实)
前提3:限制条件D不成立;(例外)
结论:P成立。
前提1所代表的规则是这种可废止推理的关键要素,它是支持最终结论的理性原则。而这种原则可能是建立在人们的各种一般经验或者概率的基础之上,也有可能只是基于相关政策或是为了方便起见[20]。在下文中,该原则将会成为联结事实性假定与价值性假定的重要桥梁。
显然,预设与假定是紧密相关的。麦卡诺(Macagno)认为,预设建立在四种类型的假定之上。第一种类型是0级(Level 0)假定,也称语用假定(pragmatic presumption),它关注的是某次言语行为的语用目标,将一个语句与其言外之意、意向关联起来。例如,一个断言通常是被用来告知听者以某信息的。第二种类型是1级(Level 1)假定,也称语言假定(linguistic presumption),它包括了语义假定(semantic presumption)和语法假定(syntactic presumption),是与语义和语法知识相关的。在人们的对话中,说话者假定了听者跟他一样是知道相关词汇的词典定义以及语法结构的。例如,人们通常都假定了当在交谈中使用“单身汉”这个词时意指“成年未婚男性”。第三种类型是2级(Level 2)假定,也称事实假定(factual presumption)、百科全书假定(encyclopedic presumption),它是关于人们的知识的,除了包括各种事实、风俗习惯以外,还包括各种事件、行为之间的常见关联。例如,当笔者跟朋友计划在五一期间的旅行时,可能假定了该朋友跟笔者一样都知道“五一节假日一共有三天而不是七天”。第四种类型是3级(Level 3)假定,也称共同假定(mutual presumption)、共享假定(shared presumption)或者共识假定(common knowledge presumption),它们是对话者所共同享有的那些信息,比如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兴趣。例如,一个牧师可能会假定他的信徒们都是反对堕胎的。
将对说话者的预设的分析转换为对说话者的假定推理的分析能够帮助人们理解预设的作用机制与效果。从论辩法的角度看,假定的作用正是负载在预设身上而得以实现的;在对话中,如果听者对说话者的预设不加以质疑和拒斥,那么实际上他也就同时承诺了这个预设,而在很多时候这种承诺事实上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21]。而如果听者想要承担起反驳这种认知预设的重任,那么他就得冒着遭到别人愤恨、批判、斥责并且因而失去别人的尊重的风险[22]。因此,哲学践行家一方面要时刻保持警醒,防止无意识地被来访者的预设所渗透,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明白自己有可能会因为揭示出来访者的预设而引发抵触甚至敌意。
与预设的不合理性相对应的是多个假定之间的冲突,不同类型的假定冲突会导致不同类型的不合理性。哲学践行家通过对来访者的假定推理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价,从而找出该来访者的非理性产生的根源,并通过指出该来访者所持有的那些不能被接受的具体假定来挑战其预设行为,进而试图修正该来访者的相关信念。假设某个失婚妇女对哲学践行家说“我离婚了,所以我的人生是毫无价值的。”这个复合句里有一个事实性预设——该妇女离婚了,还有一个价值性预设——该妇女的人生是毫无价值的;预设触发语“所以”一方面在语义上假定(1级假定)了该妇女认为离婚事件是导致她的人生毫无价值的原因,另一方面则在共识假定(3级假定)上假定了该妇女的相关价值观是与其对话者所共同享有的。
哲学践行家在揭示出这些预设与相关假定推理之后,便会对它们进行考察。首先,如非必要,“该妇女离婚了”这个事实性预设是无需质疑的。其次,对于“该妇女的人生是毫无价值的”这个价值性预设,哲学践行家可以对其进行挑战。预设触发语“毫无价值”预设了该妇女的人生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哲学践行家可以问该妇女“在婚姻中,你的人生价值是什么?”“你认为除了婚姻,还有什么能体现你的人生价值?”“你的工作能实现你的人生价值吗?”“你的父母认为你的人生有价值吗?”等等。最后,该妇女的信念网中存有“离婚者的人生是毫无价值的”这个价值预设,哲学践行家需要考察该预设是否为人们所共同享有的假定、共识,于是他可以问该妇女“对于一个离了婚的人,有没有可能他的人生还是有价值的?”“离婚对你的人生价值来说有没有什么好处?”等等。
通过提出诸如此类的问题,哲学践行家在揭示出来访者的语义预设、语用预设、事实性预设、价值性预设的同时,也“逼迫”来访者对这些预设进行检视,通过对相关问题的不同方面、不同可能性进行思考和回答,从而识别出那些不能成为“共识”的预设,并且拒斥那些经过来访者自己的反思之后认识到其不合理性的预设。理想地说,围绕着“预设”,经过这样的层层分析,来访者就有望在哲学践行家的帮助下解决或者消解当初造成他们思想困惑、心灵痛苦的那些问题。如此一来,哲学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古已有之的咨询与治疗功能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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