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增值税模式下基坑支护工程的成本估算方法
2018-02-11田小娟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430000
文/田小娟 中南勘察设计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430000
1、前言
近年来,高层建筑的迅速发展,有效的缓解了城市用地紧张问题。随着人们对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土地稀缺性的认识加深,基坑支护工程在建筑形态中的比重日渐增多。基坑支护是指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安全,而采用的支档、加固措施。其主要形式包括:自然放坡开挖、土钉墙、槽钢钢板桩、围护墙深层搅拌水泥土、高压旋喷桩、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SMW工法等。基坑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既要保证支护结构安全可靠又要造价经济,通过合理的成本测算,在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收益。目前,随着增值税的全面试行,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如何在增值税模式下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本文所讨论的核心所在。
2、基坑支护工程成本估算方法
湖北捷龙大厦项目位于武汉市青年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南。三层地下室,采用桩基础。基坑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基坑有效使用年限为12个月。支护体系采用灌注桩+两层内支撑。基坑周长约为290m,面积约为5088m2,基坑内降水采用中深井降水。该基坑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有:支护桩、立柱桩、钢格构、冠梁、腰梁、支撑梁、三轴搅拌桩、桩间网喷、土钉支护、降水井等。本文以该工程项目为例,简要介绍增值税形式下基坑工程的成本估算方法及计算步骤。
(1)仔细阅读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了解支护体系形式,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型号及连接方式,尤其注意灌注桩的成孔方式、空孔长度、充盈系数及超灌高度,立柱桩的桩端注浆量,支撑梁交汇处加腋钢筋的计算,三轴搅拌桩的施工工艺及水泥掺量等。
(2)根据定额计算规则逐一计算各项工程内容的工程量,同时需根据现场施工工艺合理考虑钢筋及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施工损耗量。
(3)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管理水平,并经市场合理询价,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所含增值税单价,以及相关税率。
(4)用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即可得工程直接成本,另考虑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收尾所需投入的管理费和项目竣工结算时所需缴纳的税金,以及相关的业务经营费、资金占用成本等其他费用即组成该工程的前期预估总成本。用公式可表示为:项目总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费+税金+经营业务费+资金占用成本+其他费用。
3、增值税抵扣在成本估算中的运用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在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的特点是“道道征税,环环抵扣”,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负担。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劳务、材料及机械租赁班组在办理进度款或者结算款时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参与我方税务抵扣,从成本角度来看就是减少了项目的税务成本。如何在成本估算时最切实际的考虑增值税抵扣,本文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作为参考:
方式一:
(1)用含税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计算成本,得出含税的直接成本。
(2)用与甲方预计的投标总价(或签约合同价)÷1.11*11%,得出我方应交税金。
(3)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金。
(4)项目总成本=含税的直接成本+我方应交税金-进项抵扣税金+经营业务费+资金占用成本+其他费用。
方式二:
(1)用含税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除以相应的增值税率得到除税单价,用除税单价计算直接成本,得出除税的净成本。
(2)用与甲方的预计投标总价(或签约合同价)÷1.11*11%,得出我方应交税金。
(3)项目总成本=除税的直接成本+我方应交税金+经营业务费+资金占用成本+其他费用。
在实际成本核算过程中,造价人员在计算税金时切记不能用除税的净成本+我方应交税金-进项抵扣税,这样会使得税金重复抵扣,导致预估成本偏小。
湖北捷龙大厦基坑支护工程项目,投标总价为1960万元,经核算项目总成本约为1833万元,其中我方需交税金约为194万元,材料、劳务班组参与抵扣的税金约为83万元,实际税金成本约为111万元。可见,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税务成本,这也体现了增值税不重复征税,逐环节扣税的特点。
结语:
本文着重分析了基坑支护工程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并针对如何具体的在增值税模式下做好税金成本的计算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加强对成本核算问题的重视为施工成本控制打好基础,增强抵御同行业竞争、成本费用超支等风险的能力,从而使建筑施工单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