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2018-02-11本刊编辑部
乡村科技 2018年1期
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3 150元提高到不低于3 210元。
河南省农村低保标准近3年来接连上调。2015年为年人均2 600元,此后接连调至2 900、3 150元,此次又升至3 210元。目前,这一标准已经略高于2017年该省扶贫标准(3 208元),全面实现了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经全省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识别认定,2017年全省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人员的总数为171.8万人,比2016年底增加91.8万人。2017年全省共有4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纳入农村低保、7.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范围,全省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兜底作用日益凸显。
此外,近年来河南省也持续提高低保补助标准。2017年,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32元提高到142元,惠及320万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年人均提高595元,惠及全省50万农村特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