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2018-02-10
五部委联合推动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其中,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农业资源、投入品利用效率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率提高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高到95%以上,大型养殖场2019年底前达到100%。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4主产区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有较好基础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部分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变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9日
主要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简称《通知》),对5月31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对于地面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通知》规定,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将在“十三五”时期初步建立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应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并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十四五”期间,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储能技术标准体系。
《意见稿》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需调整补充完善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标准化管理机构及技术组织之间协同合作,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并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十四五”期间,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储能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储能标准化国际活动,提高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话语权。
为规范、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意见稿》对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开展部署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各级标准化管理机构之间、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组织与储能技术标准化组织之间,以及各个储能技术标准化组织之间的联络及工作协同机制。二是在储能接入电网和储能系统、储能设备、能源行业蓄电池标准化推进等方面,建设健全储能技术标准化组织。三是建立涵盖电力储能系统规划、设计、运行、维护以及储能设备、部件、材料等各环节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并加强储能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相结合,重点开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系统技术及标准研究。四是瞄准国际标准,提升储能技术水平和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