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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抑或开放:街区制的欧美经验与中国镜鉴

2018-02-10

关键词:街道规划

闫 臻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

2016年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时隔37年中央再次对城市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文件提出“推广街区制”,即“封闭住宅小区原则上不再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街区制初衷是“解决原有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缓解大城市道路拥堵,治疗“毛细血管不畅”等城市病。

该问题的提出使得“街区制”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在学者、政策制定者和百姓中间引起热议。我国封闭小区问题的形成,一方面源于传统城市规划多采用大尺度、大街区、低密度的“大地块”开发模式;另一方面与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居住格局和住房商品化改革形成的封闭小区相关。居住空间格局是建设和衔接道路系统的基础,小区占地面积过大,行人车辆无法穿过小区,加之由此形成的“断头路”“丁字路”,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交通路网的密度,阻断道路通行,同时引发了城市规划、资源配置、组织功能和社区建设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背后又隐含了我国特定的决策体制与城市发展的价值导向。实施街区制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拆围墙、开放小区”。街区制在国外城市被广泛采用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欧美国家对城市发展的深刻反思,因此,本文详细梳理20世纪以来欧美国家对城市规划及街区改革的反思,并归纳总结欧美典型城市的实践经验以此启发本土思考,为制定适应我国城市发展的合理规划,促进城市发展奠定基础。

一、20世纪以来欧美对城市规划与街区改革的反思

西方城市化、城市规划发展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扩张,尤其是二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对城市空间变迁产生了深刻影响。英国城市地理学家戴维哈维(David Harvey)对此有过深入反思,他认为在资本主义逻辑下,城市是为投资而建,现代主义和资本主义构成了城市发展的洪流,城市规划的目标和功能都与工业和商业投资有关。钢筋水泥构成了城市化和城市规划的主要特征,街道成了资本主要占据的空间,新大道系统不断创造机会获取高涨的区位租金和土地利用价值,并非为居民宜居而建。这种资本导向的城市发展现象引起了更多学者、政策制定者反思,产生了有价值的观点。

(一)城市多样性观点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这一时期城市建设以重心转向郊区、推崇现代主义建筑、重视城市地标建设为主要特征。加拿大建筑学家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批判了当时美国教条的城市化和现代主义冰冷的城市规划,反对城市建设过度标准化、整齐化、非人性化,以及城市功能单一化,提出了城市多样性问题。她主张城市规划应侧重建设宜居社区,需要摒弃现代规划所提倡的超级街道和摩天大楼,应重视“街道之眼”,强调传统居民、邻里的参与,以形成天然监督作用。此外,城市需要有明确界限的邻里和距离短小、混合使用的街道,这是居民城市认同感和凝聚力的来源。她还提倡城市整体活力不是单纯取决于规划,而是如何将人们的日常活动与其生活的空间场所交融起来进行丰富的活动,即她所说的“街道芭蕾”。

“街道芭蕾”与另一位美国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提出的“城市戏剧”[1]概念相似,芒福德也曾尖锐批判资本主义城市规划对城市结构的破坏,认为郊区化和对老城区的破坏是资本主义经济对城市结构改变的两种形式,城市拆建越快,资本流转就越快。他倡导城市生活内容不能从属于城市外表形式,不同形式的丰富生活才是城市生活的本质体现。

城市多样性观点质疑和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影响下的城市建设,但总体上还是集中在空间形态架构等物质环境规划领域。20世纪60年代后,反思已经超越规划领域,许多学者和政策制定者认为城市规划和设计并不仅是设计师和规划师的问题,也不是单纯的理念问题,而是兼具政治内涵的系统和理性过程。城市特定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乃是城市变化的根本动力,城市规划也植根于其中[2]。

(二)新城市主义的反思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欧美对城市发展的反思进入纵深阶段。经济扩张和资本流动促使城市发展矛盾突出,工业产业外移,推动了城市无限扩张蔓延[3],原有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使得内城衰败,城市环境下降,两极分化严重,社会问题突出。

针对这种状态,1996年《新城市主义宪章》发布,标志着新城市主义诞生。新城市主义明确指出城市发展包含三个层次:大都会、市和镇;邻里、分区和走廊;街区、街道和建筑。实现新城市主义包含四个原则。首先,采用传统邻里开发模式(Traditional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TND),将邻里作为社区基本单元,邻里规模一般在5分钟步行距离内,每个社区建筑面积不宜过大,而且居民只需要花费几分钟时间步行就可以到达社区公园。其次,采用公共交通导向模式(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TOD)强调步行距离的公共交通可达性,以及城市功能的混合利用,将商业、办公、住宅、公园和一些公共性建筑设计在步行就能到达的公共交通站点区域内。再次,提出城市村庄住宅和工作的混合。最后,推行精明增长,重新开发工业化遗留下来的废弃工业用地,加强社区重建,重视空间和土地的混合功能,注重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同时强调政府政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4]。

新城市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追求增长的城市发展目标,高度关注后资本主义时代工业发展、社会变革、土地利用和城市管理的动态过程,为更好认识城市发展本质,反思城市发展路径提供了广阔视野。20世纪90年代后,欧美诸多城市吸收了新城市主义思想,并将其纳入到区域发展策略中。

(三)回归人的尺度

多样性观点和新城市主义都认为现代主义规划是以巨型产业为尺度,城市规划也与资本主义工业生产力匹配,这恰恰忽视了城市发展中人的尺度。20世纪70年代后,城市规划广泛呼吁回归人的尺度。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决策领域,提倡政府部门、专家、公众共同参与,注重多元利益主体协商。首先,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公众参与的合法性。其次,为避免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欧美国家对参与的时间、程序、路径、形式、程度,以及公众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做了细致规定。通过协商讨论,各方利益得以表达,公众需求、专家知识及政府政策相互渗透融合。因此,鼓励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使得规划目标聚焦于公共利益,并提供了各方利益达成一致的工作平台。

第二,规划设计以人为本。法国建筑师包赞巴克(Portzamparc)倡导“开放街区”,并在巴黎实践这种思想。他认为,街道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街道设计应体现市民作为个体在城市中的公共属性[5]。开放街区将街道、建筑和人统一起来,认为建筑要具备独立自主性,同时又要重新创造出街道空间,彼此间的空隙为街道提供了视觉缺口,这样使街道避免了封闭、幽暗。相反,人们从多样性建筑当中体验到阳光、空气和自然。同时,建筑最好是单体建筑,高低、方向、材质和立面都不统一,而整体的统一性通过街道保持。这样就使建筑既具有更好的照明环境,又能保证居民隐私。此外,街道应是多功能的混合空间。首先,各种公共场域和设施都设置在社区中,使人们的需求能在社区内得到满足。其次,城市也是一个凝聚了人们过去和未来、古典与现代的博物馆,街区设计也应使人们能感受到城市是那些地标性建筑物的聚集区。

二、欧美街区制的实践模式

欧美对城市和规划的反思贯彻到了城市建设中。本文选取四个发展程度较高的欧美城市作为典型案例,阐述其发展模式。

(一)美国波特兰:精明增长与公众参与决策

波特兰是美国俄勒冈州最大城市,与20世纪后半叶美国大多数大城市一样也面临诸多城市问题。波特兰城市街区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采用“精明增长”模式以遏制城市机械蔓延的趋势。在街区建设方面采用小街道、密路网模式。每个街区都采用小尺度,具有很好的通达性。街道分为地方街道、干线街道和承载地方街道车辆的二分街道,采用TOD模式,优先发展公交、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网络,形成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轻轨共同构成的公交系统,密集的自行车专用路网,以及安全经济的步行网络。在土地开发方面,制定“增长边界”,实施土地混合使用。将城市新的用地限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把更多功能融合在街区规划中,使住宅、购物店、餐饮等零售业场所融为一体,充分考虑居民日常生活、休闲娱乐等需求。街区设计还添加了色彩、人行道装饰,以及便民设施等多种人性化设计来增加街道与住区的生活性、舒适性和宜居性。

除精明增长模式外,波特兰规划的特别之处还在于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一方面,政府在公众中开展教育活动,举办研讨会,在实际问题处理中完成公众教育,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保障公众参与听证的权利,政府规划决策成效也体现在公众参与中;另一方面,波特兰民间组织发达,如“千友会”,他们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波特兰土地利用决策过程,最终在社区规划、公共设施、街区建设、道路建设等方面基本都遵循公众意见。更重要的是,对参与意愿不同的公众采用分类通知方法。对参与意愿高的居民采用网络调查、讨论会等形式增加相关部门与居民的互动;对中等参与意愿的居民通过媒体、网站发布信息让居民了解规划具体事项,或召开社区会议回答居民关心议题;对参与意愿低的居民也要通过邮件、公告等形式让他们知情。此外,开放的规划决策机制已成为一种文化,激发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加入,这种政府、专家、社会组织和民众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也极大推动了波特兰城市良性发展。

(二)英国伦敦:多样性需求街道和绿色可持续住区

伦敦是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城市之一,特殊工业结构使产业和人口不断聚集,既带来城市繁荣,也使其饱受工业革命主导下城市发展的困扰,面临产业转型、空间结构调整和改善交通拥堵等问题。20世纪40年代后,伦敦开始全方位重建城市。经过两次产业转型,伦敦由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城市转变为金融服务业为主的城市,并由金融服务业中心转变为创意产业之都。产业转型推动了伦敦空间结构调整与重建,传统工业化和单一土地利用模式挤压了城市生活空间和公共空间,也造成了城市文化历史衰落。伦敦城市建设集中在满足多样性需求和培育可持续社区上。

伦敦大多数街道被机动车占据,不能满足步行需要,历史建筑和多样化公园等特色空间也无法满足市民日常活动需要。因此,伦敦规划更强调集中和紧凑的开发模式,较高密度的布局结构和适当的土地利用比例,城市开发也必须与公共交通系统紧密结合。根据《伦敦街道设计导则》,街道按功能分为五类:城市商业街道、城市住宅街道、郊区商业及工业街道、郊区住宅街道,以及边缘乡村街道,每种开发以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为目的,注重科技可持续性,确保街道空间整合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开发适合步行的活动空间,满足人们有效使用和安全,并能够反映地方特色,便于识别[6]。因此,伦敦步行街道特征可概括为连通、愉悦、明确、舒适、便捷(Connected,Convivial,Conspicuous,Comfortable,and Convenient,“5Cs”)[7]。

除街区精心规划之外,伦敦住区设计还遵循绿色可持续原则。住宅密度比较低,通常排列在街道两边,与道路保持相同距离,平行铺开。住房并不追求朝向,住区内每栋建筑都保持各自形态,公园与住区交错分布,追求自然。街区与街区之间自然连接,没有明确分界线。每个街区都有公共交通,方便市民从居住地到达目的地。在住区里推动多种服务设施建设和增加居民社区生活参与,充分关注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提高居民住区归属感。

(三)法国巴黎:街道与邻里组合和以人为本

受到“功能主义”“现代主义”“光辉城市”影响,巴黎街区规划以效率为先,传统城市街道和充满人情味的街坊被规划者抛弃。街区建设成为可精确计量的功能单位,利用高层建筑提高住宅密度,建立高效城市交通系统来提高城市内部效率。这种理想彻底改写了城市肌理,牺牲了人们的街道生活空间。因此,20世纪70年代,巴黎逐步开始反思现代主义给城市带来的弊端,主张街区再造要综合考虑社会变迁条件下街道与街坊、居住空间、人居环境、心理感受等多方面。

20世纪70年代末,在确立土地使用权划分、土地顺利出售的基础上,开放街区方案被应用到巴黎马塞纳新区规划中,街坊的积极作用也被重新思考,规划师尝试开放传统封闭街道。第一,街道与邻里组合,形成小型街区网格。街区建设以小规模地块为开发重点,邻里间道路交错,笔直连通。这些道路构成了高密度城市路网,住宅松散地分布在道路网格上,模式灵活多样,风格自由,有充足光照和空气。在街区中有花园、广场等公共区域,一方面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降低大街区带来的建设和管理成本及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使街道与居民生活融为一体,为居民提供了更多交流机会。第二,以人为本,街区建设充分体现人的需求。首先增加电影院、旅馆等公共设施,这样可减少城市商业迅速发展对传统街区的影响。广场、花园、学校、办公空间、报告厅等公共设施的分布充分考虑居民需要,按照人们使用公共设施频繁时段来分布,恢复街道原有城市生活氛围,使街区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中心。此外,开放街区越来越注重人们的体验和感受,街区规划从强调空间形态、功能结构转向居民的空间体验[8]。规划者通过不同类型住宅设计,来满足不同群体居住需求,住宅模式多样化促进了不同阶层居民混杂性和社会融合,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层矛盾。

(四)德国柏林:发达的支路系统与传统—现代空间融合

柏林既有大量工业化背景下城市发展的遗产,也有战争及意识形态变迁造就的城市分隔与融合。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柏林战后重建别具特色。

柏林在街区重建过程中建立了非常发达的城市支路系统。城市支路连接干路与街坊里的街道,在支路系统可设计公共交通线路,也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这样能缓解干道压力,分流车辆,解决局部交通问题。同样,支路有助于缩小街区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发达便捷的支路系统伴随多元高效的公共交通体系和以人为本的步行交通系统。电车、地铁和公共汽车,以及自行车相互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成为柏林高密度街区的有益补充。高效步行道路系统不仅给街区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也给居民带来亲切安全的街区生活,步行街都连接火车站或商业繁荣区等重要场所,具有高度可达性,人们可通过步行到达各种公共场所,这大大增加了街区使用性,让市民和街区关系更加密切。

柏林街区另一个特点是非常注重传统和现代的空间融合。大多数街道在战争中并没有完全损毁,总体上保存了原来的城市肌理,根据1999年柏林“内城规划方案”街道遵从小尺度标准,市中心一部分过宽的街道被拆除,一些过于狭窄且易发生交通拥堵的道路也被清除。街区规划重视对历史的传承,很多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空间被保存下来,采用现代设计方法的新建筑和沿街建筑与历史街区使用价值结合,形成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时尚店、精品店、酒吧、餐饮娱乐店等,这样既体现传统历史街区的空间转型,也使街道既具有历史的厚重感,同时不失活力。街区里的居住设计充分考虑居民传统生活方式,那些具有价值的传统院落被保存下来,对那些不再适宜城市发展的旧住宅则鼓励空间置换,发展一些小型商业、服务业和手工业等,这样旧的传统住区和新的发展方式和谐共生。

三、欧美街区制建设的反思和启示

通过回顾欧美国家对城市发展的反思,归纳欧美典型城市的实践经验,得到如下启示:

(一)规划决策注重公众参与和公共利益

城市规划的很多问题从表象上看可能是技术问题,但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决策、城市建设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尤其街区制建设是一项关涉到城市经济发展、公共利益实现的公共政策,因而它不仅是规划部门的事情,而且也涉及到决策、管理、执行等各个领域。中国和欧美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国家本位,国家政府几乎包揽了社会经济领域的一切事务。建国后我国在经济发展路径和城市建设路径上偏重前苏联经验,在建国初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基本学习了前苏联模式。我国街区问题的形成也与国家本位的决策机制和增长主义的城市发展取向紧密关联。一方面,政府主导规划决策,规划结果也注重反映国家意志;另一方面,地方官员由于注重政绩工程,在规划决策执行中容易忽视公共利益。这种决策机制和城市发展价值取向也决定了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范围、程度和能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

从欧美对城市建设的反思和波特兰的典型经验可以看出,欧美城市规划决策比较重视公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而且作为城市规划决策机制的有益补充已被广泛接受。因此,欧美倡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决策机制对我国街区制建设有积极借鉴意义。对中国来说,推行街区制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和精准调适,全面体现经济社会的时代特点和发展阶段特征,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因此,我国在街区制改革的具体过程中需要建立适应本地实际需求、完善务实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首先在法律法规中规定公众参与的可操作规范,规定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方式及途径,并给予相应的制度保障。明确规划的利益分配格局,包括政府、开发商、专家、社会组织、普通居民,通过学习波特兰经验,根据不同参与意愿和需求类型,为社区居民设计相应的规划决策参与路径,建立公众参与的沟通平台,充分保障社区居民参与规划决策的基本权利,尤其要为弱势群体提供表达需求的通道,避免街区规划中损害或牺牲某一利益主体的利益。在制度上关注人的需求,回归人的尺度。更重要的是,唤醒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关注,加强公众教育,让公众明确规划的实质,以及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二)路网建设坚持街道与住区协调发展

欧美的开放街区普遍重视街道和住区结合。从路网密集与土地混合使用的波特兰,到公共空间建设和土地利用结合的伦敦,再从街道与邻里组合和以人为本的巴黎到支路发达和传统—现代融合的柏林,无不展现了街道设计的多样性、灵活性,同时也可以看到街道与住区的和谐规划。

相比而言,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多数城市的住区和工作场所混合分布,在规划时主要考虑了人口安置问题,忽略了住区内外道路与住区人的行为方式和日常生活的关系,因此,规划主要以几个或多个小区组团构成一个大社区,而在道路设计方面,更重视城市干道,缺乏对作为补充的支路系统的规划。街道主要作用是将不同功能区域分割开来,原有多元功能逐渐单一化。规划较少考虑符合人们日常生活的步行设计,造成了建筑与道路割裂,以及街道与住区分离。商品房时代,住宅开发受到土地规模、性质、容积率限制,开发商还是会选择在封闭区域内进行道路、绿地和服务设施等设计,通过设计少数公共入口来连接主干区域的道路。这样一来,住房市场化之后的封闭小区可以说是单位大院模式的延续,无法形成有效的生活空间,进而很难形成居民的社区空间归属感。

我国街区格局的形成与被广泛复制是多重因素共同驱动的结果,长期以来,道路规划与城市其它规划相分离。事实上,街道规划与住区设计息息相关。街道不仅是人们通行的通道,更形塑着社区结构,也为人们提供逗留和交往的空间,此外它还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和交换信息的重要场域。因此,街道和住区协调规划可使住区道路嵌入城市道路体系,实现道路网络与住区道路系统融合和一体化。这样既有助于解决当前路网稀疏、城市交通不畅的问题,也可通过将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一体化来促进街区开放。

(三)空间规划注重街区设计与服务设施并行

从以上案例来看,城市街区设计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同时又满足社区居民多元需求。开放街区思想的核心并不在于是否拆除围墙,而是将街区设计的尺度尽量与人的日常生活特征相匹配。更深层的含义是,街区设计不是单纯满足交通和居住基本功能,同时还要构筑能满足人们交通、餐饮、医疗、教育等所有需求的生活空间。规划学家简雅各布斯指出,街道设计应多样化,她特别强调,一条经常被使用的街道应是安全的街道。要使街道充满活力和安全感,就要有足够的服务设施,如足够多的商业点和其它公共场所[9]。这些公共场所既可以吸引人们自愿或自然地使用,又可以增加人们见面和互动的机会。这些公共设施包括住区公交车站、社区中心,以及商业、教育、休闲、儿童娱乐设施等。服务设施占地和分布可以依照住区区片的人口特征来设置,最好是人们步行可到达社区中心或住区间的公共场域。特别是教育设施最好设置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同时不宜离住区太远。与大超市、商场聚集在规模较大,人流量大的城市中心区不同,住区零售店、便民店等商业服务设施不宜过大,可根据居民需求和方便程度,灵活布置。

(四)街区改造强化空间与人文融合

欧美街区规划在20世纪60年代前就已表现出明确的对传统城市环境价值的认同,对现代主义环境的反感。规划学者纷纷倡导探求建成环境的品质、文化和历史特质之间的联系[9-10]。从欧美城市街区建设实践来看,将街区空间与人文融合起来有两个重要的途径。首先是直接来源于城市本身那些持久不变的形式,包括街巷、道路、广场、走廊或柱廊等[11]。将街道和住区规划与这些历史留下的或传统社会继承下来的空间或场所匹配,能够强化街区文化价值和人文特征。事实上,在街区中无论是承载着历史与文化记忆的建筑,还是传统院落、小巷、花圃等都不仅是人们组织生活的空间,而且还蕴含特定情感联系的感性环境,具有不可复制的独特性。因此,场所营造应是城市设计关注的焦点,城市规划也需要意识到城市文化和街道空间融合的重要性,以保持街区的活力。其次是营造具备人文气息的生活空间。城市空间不只是技术和工程的结晶,也应该是人性成长和城市记忆的空间。因此在改造街区的过程中,核心是塑造一种和谐、持续的人际互动。这种人际互动可能是孩子们在街区的嬉戏和玩耍,也可能是人们日常琐碎的交谈。这种人际关系的营造一方面要与各种服务设施和公共场所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可能需要各种富有创意的社区活动,使空间与人结合起来,人们才能把情感投入到空间里来,街区才会变得温暖和亲切。

综上所述,是否开放小区、实行街区制这一问题的核心并不仅在于是否拆掉围墙,更关键的是反思城市街区规划实质。街区规划不仅是规划主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功能体现,更是区域发展决策方向和政策设计的浓缩体现。街区规划实际上是整个规划议程设置的最终环节和规划成果的最终形态体现,从产生规划意图到形成规划设计,以及最终落实规划,都要经过多个流程步骤才能实现。因此,要想形成相对完善的街区规划,不仅需要规划部门科学布局、精准设计,而且也离不开决策机制运转涉及到的各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和意见分享。参与性强的城市街区规划反衬了决策机制及其议程设计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也有利于更好实现以人文本、为民服务的规划理念,同时也能扩大街区规划覆盖面及增强其在当地的被认同感,才能更好推进街区规划从图纸设计层面落实到实践执行层面。

[1] 刘易斯·芒福德. 城市发展史: 起源, 发展和前景[M].宋俊岭, 倪文彦,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120.

[2] 尼格尔·泰勒. 1945年后西方城市规划理论的流变[M]. 李白玉, 陈贞, 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72-85.

[3] 王家庭, 谢郁, 卢星辰, 等. 产业发展是否推动了中国的城市蔓延——基于35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7): 9-18.

[4] 吉尔·格兰特. 良好社区规划: 新城市主义的理论与实践[M]. 叶齐茂, 倪晓晖, 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57.

[5] 彭礼孝, 克里斯蒂安·德·包赞巴克. 对话克里斯蒂安·德·包赞巴克[J]. 城市环境设计, 2015(Z2): 3.

[6] Streetscape Guidance 2009: A Guide to Better London Streets[R/OL]. [2016-09-13]. http: ∥www. tfl. gov. uk/cdn/static/cms/documents/streetscape-guidance -2009-contents-100. pdf

[7] Improving Walk ability: Good Practice Guidance on Improving Pedestrian Conditions as Part of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R/OL]. [2016-09-13]. http: ∥www. polisnetwork. eu/uploads/Modules/PublicDocuments/lon don_tfl_improving_walk ability. pdf.

[8] PRÉTECEILLE E. Is Gentrification a Useful Paradigm to Analyze Social Changes in the Paris Metropolis?[J].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2007, 39(1): 10-31.

[9] JACOBS J.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M].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1: 37-41.

[10] APPLEYARD D. The Conservation of European Cities[M]. Cambridge: MIT Press, 1979.

[11] 史蒂文·蒂耶斯德尔, 蒂姆·希思. 城市历史街区的复兴[M]. 张玫英, 董卫, 译.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18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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